书城文学我愿朝着太阳生长
3199700000004

第4章 这个世界值得你优雅以待

卖艺又卖身终究是吃亏

在整个公司,刘文佳最羡慕的是王茹艳,最嫉妒的也是王茹艳。她俩明明同一年进公司,王茹艳半年一升职,而她却仍然在销售助理的位置上混着。

也不能算混,刘文佳做事情明明很认真,很扎实,跟她合作的同事或领导无不对她满是好评。奈何偏生了那清清淡淡的性子,人又倔强,只闷头做事,却不知该逢迎时适当逢迎,才能用最快的速度往上爬。这一点来说,王茹艳显然比她好太多,王茹艳表面看起来是那快人快语的性子,但只有刘文佳知道,她其实最有心计。

刘文佳和王茹艳是大学同学,毕业进同一家公司,租住在同一套公寓里。她们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聊天。王茹艳总是劝刘文佳:“你不要那么傻,要学会偷懒,老板不在,大家都在聊天,你那么认真做什么?”

刘文佳答:“人在做,天在看。我又不是为了老板来上班的。”

王茹艳说:“你的脾气实在太坏了,刘总是咱们的客户,不过开个玩笑,你就翻脸,你没看到经理当场脸就绿了。”

“那是正常的玩笑吗?他明明是骚扰。”

“女人在职场,遇到男人开几句带点颜色的玩笑很正常,你心里别在意就可以了。”

刘文佳冷笑:“今天开个玩笑我不介意,明天拉拉小手,后天拥抱一下,大后天就滚到床上去了。我是出来工作的,赚血汗钱,不是做皮肉生意的。”

王茹艳听得直摇头:“哪有那么夸张,你不愿意,谁还能把你吃了去?”

终究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住一起不过半年,王茹艳就搬了出去,单独租了一套小公寓,在市中心位置,环境很雅致。问了价钱,刘文佳感叹:“一个人何必住这么贵的房子,半个月工资都搭进去了。”王茹艳笑:“住得好一点,就更有动力工作了。”

果然没多久,王茹艳就升职了。由普通的销售助理,升到了资深销售。而她的业绩也随之节节攀升。

销售员就是靠业绩吃饭的,业绩上升,收入自然提高。本来就是很注重打扮的人,收入提高,新衫一件件地买,每天换着穿,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过了一段时间,又开始追逐名牌,手包不是普拉达就是古奇,或者LV,logo越大越好,再化上烈焰红唇的妆,整个人越发妖艳起来。刘文佳在心里替王茹艳算了算她拿到手的佣金,发现怎么算,她赚的钱都支撑不了她的消费。她们是同学,刘文佳太了解王茹艳的过往了。以王茹艳的出身及家庭,买不了这么多奢侈品。那么,都是谁给她买的这些东西呢?

刘文佳问王茹艳是否新交了男朋友,王茹艳笑笑:“没有。”

刘文佳试图再问,王茹艳一副不愿意就此话题展开的样子,刘文佳只好闭嘴。

而王茹艳的朋友,也换了一批,像刘文佳这样清淡的性子,显然是不再适合跟她做朋友了的。她逐渐跟公司里几个爱笑爱闹的女孩子打成了一片,而她们,无一例外,都是爱打扮,深谙职场规则的。这些刘文佳都不能比,一开始,她也试图想变成跟她们一样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试了几次,就逐渐就放弃了,有些事情,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何必东施效颦?

毕竟是同学,看别人提升那么快,自己怎么好意思停步不前?刘文佳学不来王茹艳的八面玲珑,只好笨鸟先飞。尽可能多了解产品知识,公司发的销售资料,一点点背熟它,接待客户的时候,即使已经判断出来他有可能不会买,只要不忙仍然耐心接待,就这样一点点打着基本功。

这世上能做好的销售员,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天生就适合做销售的,无论什么产品,有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外加甜美时尚的外表,男女通杀,顺利把产品卖出去,比如说王茹艳这种;另外一种,只能靠专业知识,面对客户提出来的任何刁难问题,都能专业地去解答,自然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刘文佳走不了第一种路线,只好走第二种。

好在这世上的事情,只有工作最公平,只要你用心去做,总能给你回报。刘文佳的业绩逐渐从中不溜跳到了前几名,又过了一段时间,成了销售亚军,紧跟在王茹艳身后。

随着业绩的提升,刘文佳也升职了,她名片上的头衔变成了“资深销售”,但王茹艳更厉害,此时的她已经是公司的销售部副经理了。有了经理的头衔,整个人的气场也为之一变,居然逐渐有了女王范儿。

王茹艳买了辆二十万的小车代步,刘文佳看着挺羡慕,她跟自己鼓劲:“加油,争取明年也买辆车。”

刘文佳更加努力,她逐渐超越了王茹艳,成了销售冠军,并连续多次都在冠军的宝座上。王茹艳问她可有什么窍门,刘文佳仍是清清淡淡的笑:“能有什么窍门,无外乎多熟悉产品,对客户更加耐心呗!”

王茹艳神神秘秘地说:“不是吧?这样都能做好销售?你一定是听了我的话,不再那么假正经了。”

什么是假正经啊?这个词刘文佳可不爱听。刘文佳辩解了几句,王茹艳却不信,也只好随她了。

王茹艳成了经理,自不必跟刘文佳他们比业绩。刘文佳亦步亦趋跟在王茹艳身后,想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升职,成为经理。哪知事情急转直下,让刘文佳更清楚的看到了职场女子的生存之道。

那一天,公司来了个泼妇一样的女人,找到王茹艳就连削带打,大骂她狐狸精。也就是这时候,同事们才知道,原来王茹艳为了业绩,曾很多次委身于客户。

事情闹大,王茹艳在公司自然是做不下去了。她灰溜溜地离开,当天总监就找到刘文佳,告诉她她将接替王茹艳的位置,成为公司销售部的副经理。而这时,距离她俩从学校毕业,到这家公司上班,不过才过去五年。

刘文佳的心里五味杂陈,她一直羡慕嫉妒着王茹艳,直到此时,她才相信亦舒那句话始终没错:职场女子卖艺又卖身终究是吃亏的多,抵不过清清淡淡扎扎实实做事情,最终才能扮猪吃老虎。

叫着她的名字,泪流满面

在这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接到安宁群发的短信:三月十六日凌晨三点顺产了个五斤六两的儿子,母子平安,谢谢大家关心。

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我的电脑里正在循环播放一首歌:“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我突然觉得眼睛很涩,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为安宁,也为那个至今单身的男子细腰。

安宁和细腰曾经是我的朋友圈里公认的最佳情侣。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任何事情都是有商有量地进行。细腰不止一次跟我们说,一毕业他就会娶安宁,而安宁总是红着脸嗔他:“你毕业的时候我还没毕业呢!等我毕业的时候再娶好不好?”细腰笑着亲亲安宁:“我怕我等不及,傻瓜!”

安宁和细腰都是独生子女,都是普通城市工人家庭出身,虽在不同的城市,好在城市相邻,离得并不远。他俩是大学同学,细腰长安宁一届,两人郎才女貌,有着相同的兴趣和爱好,女的娇憨,男的温柔,在一起极登对。虽未毕业,但细腰的妈妈已经迫不及待地见过了安宁,她很喜欢安宁的性子,对安宁极好,似乎也认定了她将会是他们家的儿媳妇。

有个门当户对各方面都很契合的好恋人,还有个很好的准婆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会结婚。

可是太美好的事情,老天都会嫉妒,意外时时发生。

细腰大三的时候,他的家庭出现了变故。向来刚强的爸爸得了一种怪病,这种病能治好,可是极耗钱,每天大几千的朝医院送,大半年工夫家里就底朝天了。他爸爸身体刚有些好转,妈妈又被查出来癌症。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遇到这种情况,细腰学自然是没办法上了,他得回去照顾双亲,陪着妈妈走最后一程。

他回家一趟,待了一个星期,就回到学校悄悄办好了退学手续。办好手续之后,约安宁出来,跟她讲了家庭的变故,并提出分手。安宁哭得稀里哗啦,不愿意分手。让他不要退学,妈妈还能照顾爸爸的时候让她照顾着,不能照顾了请个人照顾,好歹再撑一年,撑到大学毕业。有了大学文凭找工作也容易些,到时候能更好的帮助家里。

细腰没多说话,只是摇摇头。虽是女朋友,毕竟没发生在她的身上,如果这是她爸妈,她怎么舍得这样做?

安宁见细腰不同意她的方案,便作罢,只是始终不同意分手。

细腰没有说话,亦没有安慰哭泣的安宁,相处这一两年,他太了解她。安宁是一个很现实的女孩子。现在不同意分手,只是一时接受不了罢了。等她想明白他家是一个怎样的无底洞,说不定会主动提分手呢!

细腰默默地收拾东西,回了老家,自此不跟安宁联系,安宁所有的电话短信都石沉大海。安宁那段时间特别瘦,她的内心一直天人交战。一方面是她的爱人,另一方面是现实。细腰的确了解她,她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知道继续这段感情会给她带来什么。也正是因为现实,她同时也知道,一旦放弃了这份感情,她失去的将会是什么。

继续这段感情,她将要承受很多人不必承受的苦楚,她要跟细腰一起照顾他生病的父母,要帮他还将来为他爸爸治病欠的债(她说不出口让他爸爸放弃治疗的话,毕竟还有机会治好)。她还年轻,将会被贫穷拖老;结束这段感情,此后一生,或许再不会遇到一个在精神上这么契合的男人,而她将会用一生去后悔。

这是一个很难的选择,她思索良久,决定继续。我猜她一定是下了极大的决心。

想清楚之后,安宁瞒着家里悄悄退了学,去了细腰的家乡。一开始细腰不接受,让她回去,在得知她退学之后,就什么都没说了,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只告诉她:“从此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他们没有结婚,但有了细腰这句话,安宁就像个真正的儿媳妇一样,伺候细腰的爸爸妈妈。细腰的妈妈后期躺床上起不来,她帮忙擦身子,抠痰,倒便盆……我们中途去看望过一次,短短几个月功夫,安宁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原本光泽的头发变得有些干枯,细腰也成了个小老头,连眼角都有了细纹。

伺候病人并不容易,最不容易的不是日复一日的脏和乱,而是闻着药味,听着唉声叹气和咳嗽声,看着自己的亲人一天天接近死亡而没有任何办法。每天活在病人绝望的情绪里,自己也会变得特别压抑。再加上一贫如洗,吃的很差,营养不良,生生的磨垮了两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安宁的妈妈知道了女儿的选择,找到细腰家里,哭闹打骂都拖不走她,用脱离关系威胁也没用,安宁给她妈妈磕头,说此生选定了这个男人,多少苦楚都能忍受。妈妈让她好自为之,流着眼泪走了。

能为爱的男人做到这种地步,安宁不可谓牺牲不大。她没有一句抱怨,但我们看着心里却酸酸的。

安宁陪了细腰两年,陪着他送走了妈妈,并以儿媳妇的身份披麻戴孝,参加了葬礼。

细腰妈妈走的时候,跟细腰爸爸交代,无论如何要操心着他们赶紧结婚。还拉着安宁的手说:“只可惜看不到孙子出生了。”

这时候细腰的爸爸病基本已经好了,只是身体变得很差,没办法劳动,连饭都做不了,除了还能慢慢走路,基本已经变成了个废人。他们家房子卖掉了,还欠下了大几十万的债。

安宁问细腰什么时候结婚,细腰一直沉默,问急了就说,现在根本没有条件结婚。

安宁急了:这些我都知道呀!我已经做好跟你一起还债的准备了,也不介意住出租房,一起伺候爸爸,不然为什么要跟你待在这里呢?

细腰没有说话,自从家里出事之后,他的话越来越少了。

没几天,细腰跟安宁说,他叫了安宁的妈妈过来,谈一下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安宁很开心,她以为,基本就是谈结婚的事情了。哪知妈妈来了之后,跟细腰两个人密谈了一阵子,细腰跟安宁宣布,让安宁先跟妈妈回家,他要创业,不方便带着安宁。

没想到是这个结局,安宁哭了:什么样的创业会影响两个人在一起?她就算帮不了忙,也不会添乱呀!

细腰没说,只坚持有些事情只能一个人做。让安宁先回去,他过一阵子就去接她。

安宁不肯,安宁的妈妈拿出病历本:孩子,我知道这两年你心里苦,细腰这边事情也多,家里的事情都没有告诉你。妈妈这几年身体也不好,子宫瘤才做完手术,怕你担心什么都没说。医生说我需要静养,可天天为你操心着,怎么静得下心,我盼着你回去呢!还有你爸爸,高血压很严重,每天吃药,他这两年天天想你,老了很多,我真怕哪天突然中风了而你不在身边……

安宁的妈妈边说边哭,母女俩抱在一起哭。安宁答应妈妈先回去。临走时,她反复交代细腰,无论如何要尽早过去接她。

安宁回到家就跟细腰打电话,手机里只有一个声音传来:您拨打的用户是空号。

安宁担心急了,她怕细腰和他爸爸出了什么事儿,刚到家又急赶着回去看。安宁的妈妈陪她一起去,却发现人去楼空。

房东在他们曾经租住的房子里打扫,安宁看见很多一起购买的东西都被留下了。甚至连细腰的衣服,大部分都还在,他像是匆匆而逃。安宁问房东细腰去了哪里,房东告诉她,他只是说要去外地工作,具体去哪里并不知道。房东拿出来一封信,说是细腰留下来的。

细腰在信里说,他不能再像现在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了,家里欠的债太多,他需要赚钱。跟安宁在一起,一直生活在温柔乡,少了奋斗的勇气,所以两个人还是得分手。细腰让安宁好好待在家里,找一份稳定清闲的工作,该相亲相亲,该恋爱恋爱,如果有一天他还清债务,能给安宁一份稳定的生活,如果她还未嫁,他再来追她。如果他一辈子发不了财,那么老死不相往来吧!

安宁蹲在地上一直哭一直哭,眼泪在身前集了一滩水,直到哭晕过去。安宁妈劝不住她,跟着一起哭。安宁妈虽然也难过,但还是有些庆幸,她是过来人,她相信两个人只要没在一起,时间会抹平所有的爱。她其实并不太相信,细腰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根基的年轻人,短时间内会还清几十万的债务,能给安宁稳定的生活。

安宁回到家之后,有一段时间几乎不吃不喝,沉浸在伤心和难过之中。安宁妈用“你要养好身体,才能等到他回来。你万一有点什么事情,他回来了,岂不是要难过死?”成功地劝说了安宁。

安宁肯吃喝之后,又休养了一段时间。逐渐自己想通了,又在亲戚的帮助下,找了一份工作。之后就陷入了无尽的等待中。这一等就是很多年。

那几年,安宁爸爸妈妈无数次劝说她出去走走,多认识些人,不要总闷在家里。他们这样说的目的一方面是希望安宁不要总是显得很忧郁,多接触些人,能让心情更好;另一方面,如果有机会结识更多的男孩子,说不定就能遇上合眼缘的,能忘记细腰。

安宁的亲戚们也不停的给她介绍对象,无奈她一门心思只想着细腰,并没有接受。直到有一天,她认识了她现在的丈夫。

她的丈夫怎么说呢?长相跟细腰完全不同,细腰人很瘦,以盈盈一握的小细腰而得此绰号。安宁的丈夫,人长得很敦实,眼睛不大,却自然弯弯的,感觉总在笑。他憨厚中透出狡黠,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据说,他就是用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好一点点打动安宁,走进她的心。

他们谈了半年就结婚了。婚礼举办的时候安宁刚过完二十九岁生日不久,这时候距离细腰离开已经五年了。他们的婚礼,我们几个朋友都去参加了,有些唏嘘,却没有一个人不识相的谈论起细腰。

婚礼结束后,我准备走,安宁悄悄把我拉到一边,问有没有细腰的消息,我摇头。安宁交代我如果有消息一定要及时告诉她。我说:“你都结婚了,还这么放不下呢?”安宁有一阵失神,然后很坚定的跟我说,“我就想当面问问,他怎么狠得下心。”我叹口气走了。

婚后,安宁的丈夫对她一如既往的好,如果细腰永远不出现,我猜她有可能会在偶尔的失神中度过幸福的一生。但这世上偏偏没有那么多如果,婚后一年,安宁怀孕在家待产的时候,细腰出现了。这五六年他果然还清了债务,还买好了房子。他找到安宁,两人谈了很久。谈什么安宁没肯说,细腰自己也没说,我们都不知道,只知道安宁哭得很厉害,而向来好脾气的安宁丈夫,怒气冲冲地打了细腰一拳。

之后我们又见了细腰一次。他更瘦了,皮肤比之前黑了很多,眼角皱纹很深,头发白了差不多一半,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沧桑。短短五六年,他看起来至少老了十几岁。

我们一起吃饭,他把自己灌醉,嘴里不停叫着安宁的名字,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他心里有没有后悔过抛下安宁不辞而别,想必是有的吧!我不知道他看见安宁生产的短信是什么心情,本来他有机会做安宁孩子的爸爸,只是他放弃了而已。

好闺密

洛洛和小菲不知怎的就成了闺密。

仔细回忆,也不是无迹可寻,两个人认识时间并不长,能成为闺密,说到底都是因为那个叫大可的男人。

小菲不算漂亮,可是极妩媚,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表情夸张,言辞之间关心照顾在场的每一个人,让人心里极为熨帖。洛洛美则美亦,却是个木头美人。毕竟腼腆,话不多,大多数时候只听别人讲,有人主动搭讪,也只是微微笑着回答一句,极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话题的终结者。不像小菲,只要有她在的场合,基本就是众星捧月。也因此,他们虽在同一个同城群里,遭遇的对待却完全不同。

同城聚会,有男有女,女孩子总会不自觉相互参照。今天你画了精致的妆容,下次素颜的我有可能也会涂点唇彩;明天我穿了一件撞色的衣衫,效果很好,后天她逛街的时候,目光就会不自觉地看那些颜色出挑的款色。

洛洛羡慕小菲的活泼,可活泼这种东西,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而快人快语,就跟性格有关了。洛洛死读书,一读就读到二十七八岁。活泼的性子学不来,反而有些四不像,模仿几次之后就放弃了。

大可是小菲的裙下臣。小菲参加聚会有个习惯:并不是每次都参加,但只要她参加,基本都会带个男人一起。她自己的说法是,都是普通朋友,见群里人好,才把更多的朋友介绍到群里一起玩儿。但在洛洛他们那群女生看来,小菲这样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让群里的男人们知道,她很抢手,认识很多还不错的男孩子,你们当然也可以追我,但要把我的身价提高才行;另一个目的是让这个示好的男人看到她众星捧月和活泼开朗的一面,让他知道,追我是有难度的。

洛洛生性冷淡,一般男人看不上眼,但不知怎的,第一眼看见大可的时候,就无来由产生了好感。大可个子很高,看起来很魁梧,大眼睛厚嘴唇,憨憨厚厚的样子,话不多却极有修养,问起来居然也是博士毕业,这让向来在群里曲高和寡的洛洛一下子找到了知音。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了。只可惜,这钟情只是单方面的。大可的眼睛只追随着小菲。聚会之后,大可也加入了这个群,洛洛还私下加了他,但大可对洛洛的态度却很一般,甚至对她的一些暗示,都不予回应。

然而一见钟情这种事情,最可恶的地方在于一旦钟情了,并不会因为对方的冷淡而轻易偃旗息鼓,反而通常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洛洛经常会突然找个借口跟大可聊两句,在简单的对话中,洛洛还总结出大可五大优秀品质:诚实、善良、敦厚、可靠、适合结婚。

曾经有人问网友,你是先喜欢一个人才喜欢他做的事情以及他身上的美好品质,还是先喜欢一人做的事情和他身上的美好品质才喜欢一个人的?大部分网友回答,先喜欢一个人,才喜欢他做的事情以及他身上的品质。

是啊,有好品质的男人那么多,总不能看到就喜欢上了吧。因为一个男人做的事情以及好品质才喜欢上,这个逻辑顺序只发生在电视剧里,现实生活中,通常是先喜欢人,才喜欢他做的事,才能进而在他身上发现更多美好品质。

就像洛洛为大可总结的这五大品质,放很多男人身上都适用,并非他特有。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话,大可再多好品质,那也是他的,你又不是他女朋友,能享受到利好吗?

暗恋的女人看不明白这一点,反而每次为更多了解对方而沾沾自喜。小菲不知怎么就看出来洛洛喜欢大可了,主动跟洛洛聊天,说了不少大可的事情。小菲很聪明,并没有直接问洛洛是否喜欢大可,而是不动声色地试探再试探。洛洛又欣喜又难过,欣喜的是又多知道了些大可的事情,难过的是,她想进一步了解大可,却还得通过另外一个女人。

因为洛洛对大可区别于其他人的热情,大可单独约过洛洛两次,只是叫出来一起吃饭看电影罢了,并没有进一步的表示。现在的都市人,即使心有所属,即使并没有存备胎的打算,却还是愿意多条线发展的。大可未必不知道小菲一直吊着他,才会在发现洛洛喜欢他的时候,约洛洛出来。只可惜洛洛就是那没嘴的葫芦,遇到喜欢的人,通常会显得特别不善言辞。

洛洛实在太喜欢大可了,才会在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什么都听大可安排,扮演一个无脑跟随者的角色。

两次之后,大可明显表现出对洛洛没有兴趣,就再也没有约过她了。而后知后觉的洛洛却以为他们之间有戏。大可不主动约洛洛,在网上也不找洛洛聊天,而小菲却时不时的跟洛洛说两句,偶尔还突然提一下大可,又打住话题,引得洛洛心急不已。

洛洛私心想只有跟小菲成为朋友,小菲才会告诉她更多大可的事情,而且,如果能出现在小菲的生活里,那么见大可的机会也会多很多。洛洛的刻意为之,小菲的假装单纯,两个人顺利的成了闺密。

成为闺密之后,小菲很霸道地跟洛洛提出要求:闺密只有一个,洛洛需要把小菲真正放在心上。洛洛比小菲年长几岁,她看着小菲孩子气的行为,无奈地笑了,反正她朋友不多,小菲提出这要求,遵守又有什么关系?

跟小菲接触越多,洛洛越喜欢小菲的为人:她聪明开朗,人又大方,对闺密照顾得无微不至,而且从来不问类似于洛洛是否喜欢大可这样让两个人尴尬的问题,这让洛洛心里逐渐把小菲看得越来越重要。

洛洛倒是含蓄地问过两次小菲对大可的感觉,小菲自然什么都不承认,只说是普通朋友,洛洛心想,既然是普通朋友,那么我跟大可在一起,你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

在共同的群里,大可还是一如既往的表现出对小菲特别地好,小菲对大可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中透露出冷淡,洛洛还是一如既往地看见大可对小菲好就有些难过,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从小菲那里打听些关于大可的事情,听她说了之后,一如既往地在甜蜜中透露出难过。

小菲说,大可为她专门建了个博客,每天晚上睡觉前写一篇想说给她的话;小菲说,大可每天会跟她发无数条短信,尽管她从来不回复,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发着;小菲说,有一次,她在微博里说,大姨妈来了肚子疼,大可当时正在出差,巴巴地赶了一百多公里开车回来,只为给她送一罐红糖水……

在洛洛的要求下,小菲把大可博客的地址发给了洛洛,洛洛看着那些肉麻而又宠溺的话,又难过又嫉妒。为大可也为自己难过,却也有些嫉妒小菲,一个男人这么痴情地对待一个女人,这是多大的福气啊!

在洛洛的要求下,小菲把一些没有删除的短信给洛洛看,洛洛嘴上说:“他可真够浪漫的。”心里却有些心疼,这单恋的人啊,一路走来该是有多么辛苦?

洛洛和小菲成为闺密之后,大可对洛洛的态度明显好很多了。有时候,大可约小菲,小菲不去,大可就去找洛洛,提出一些适合三人一起玩的方案。洛洛明知道大可唯一的目的只是单独约小菲,本不想答应,有时候忍不住嘲讽大可几句,大可总是很好脾气地哄洛洛,最终总能哄得洛洛回心转意。洛洛也知道大可的心思,并不想跟着一起做电灯泡,但她却很想见到大可,而小菲也总是说,如果你不去我就不去了,于是每次,几乎都是三人行。

大可有车,但每次小菲都不肯让他送,坚持只肯坐地铁,小菲的逻辑很奇怪:大家一起出来玩,坐他的车就欠了他的情,以后不好还了。大可对小菲的逻辑很无语,但只要她肯出来玩就好了,大不了不开车,跟她一起坐地铁。

三个人都坐二号线,洛洛和大可一个方向,小菲单独一个方向。每次聚会结束,三人一起走向地铁站,大可坚持等小菲上车了再走,洛洛陪大可一起等,她很珍惜两个人同一段路的时光。但每次单独跟大可一起,两人基本都不怎么说话。大可是心思用尽、疲累无比,洛洛是看到大可前后两种状态,心里难过。

有一天很晚了,站台上人非常稀少,小菲坐地铁走了,大可和洛洛站在站台上等地铁,洛洛那天穿的薄,天突然下雨,有些冷,她搓搓手,哈一口气,又抱着双臂取暖,不料却被披上了一件夹克。大可站在洛洛身后,把衣服披在她身上。洛洛的难过消失的无影无踪,被甜蜜取代,瞬间就不冷了。洛洛还是客套几句:“你自己穿吧,我还好。”大可开玩笑似的秀了秀肱二头肌:“没事,我是男人,比你们女人耐得寒。”

洛洛先下车,把夹克脱下来还给大可,大可说:“你到家还有一段路吧?比地铁里还冷呢!你穿着吧,改天还给我。”

洛洛回家后,抱着大可的夹克嗅了好久,那都是喜欢的男人身上的味道呢!大可不抽烟,衣服上只有古龙水的香味和他独特的体味。整整一个星期,洛洛每天回家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抱着夹克嗅来嗅去,像热恋中的女子一样,高兴极了。

下次相聚的时间定了,洛洛才恋恋不舍的把夹克洗了。平时她自己的衣服都用洗衣机洗,大可的衣服她却坚持手洗。她洗了几个小时,确保连最顽固的污渍都无影无踪才用清水漂干净。晾干熨好,专门去买了个可以封口的平整塑料袋装好,才放在自己的大包里带出去。

怕小菲误会,也怕大可尴尬,见面的时候,并没有把夹克从包里拿出来。一直到聚会结束,上了地铁,才交给大可。大可看着郑重其事的包装,只抬头看了洛洛一眼,却并没有说什么。洛洛心里一直非常忐忑,她其实挺希望大可能跟她多说两句,但大可什么都没有说。车上人不多,洛洛和大可坐在一起,就这样沉默了很长时间。下车的时候,洛洛一冲动,突然在大可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逃也似地奔出了车厢。

地铁在身后开走了,洛洛心跳得特别厉害,她从来不是主动的女孩子,唯独对着大可的时候才那么情不自禁。她不知道当时怎么了,怎么会有勇气去亲一个并不爱她的男人。她有些后悔,又有些理直气壮:亲他一下又怎么了?我喜欢他,亲了他是我赚了。

之后有将近两周,大可都没有联系过洛洛。她问小菲大可有没有跟她联系,小菲说,突然有几天电话和短信少了,甚至博客也断更了,但还好,现在又跟以前差不多了。洛洛点开大可的博客,看到离那次聚会最近的一篇写着“这两天遇到了一些不是很好的事情,我的心有些乱了,我仔细想了很久,我依然爱你……”洛洛的目光在“不是很好的事情”和“我依然爱你”上徘徊了很久:大可,不好的事情,是指我突然偷亲你一下吗?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没脸没皮,如果对你造成了困扰,我感觉很抱歉。既然你这么爱她,那么,我是时候离开了。

洛洛下定了决心,给大可发短信:“如果那天的事给你造成了困扰,我向你道歉。如果你愿意,从此我可以在你和小菲的生活里消失。”过了很久,大可回复她:“没事,我又不怪你。”洛洛看着这条短信,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洛洛还是决定放弃单恋,大可不主动联系她,她当然也不会主动联系大可。同时,她决定放弃的时候,连小菲都有些疏远了,她不想从小菲那里听到关于大可的只言片语,她怕自己还会难过。

洛洛不主动联系小菲,小菲却不停的跟洛洛说话,还没事总在洛洛耳边说关于大可的事情。洛洛忍不住问小菲,她对大可究竟是什么看法?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不直接说明白?小菲叫委屈:“我拒绝了多少次,他还坚持我有什么办法?他说我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只要能默默地喜欢我就好了。”

洛洛说:“大可那么好,你怎么会不喜欢他呢?你究竟看不上他哪点?”

“我悄悄告诉你,你别跟别人说。”小菲说:“我总觉得大可人品不怎么样。他一边追我,一边还跟别的女孩子相亲,而且我认识一个女生,她悄悄地告诉我,有一次大可强吻她了。”这真是一个重磅新闻,击得洛洛头晕眼花。她跟大可之间,一直都是她主动,大可没什么回应,居然会强吻别的女孩,这真的是让人想不到却又很气愤。

“大可有强吻过你吗?”洛洛问小菲。

“没有。我知道他人品不好,防范得紧。”

洛洛没有继续说话,小菲却一而再再而三举例说明大可人品有多么不好。在小菲眼里,大可几乎一无是处。就连洛洛很欣赏的敦厚可靠在小菲眼里都成了没有大出息的证明。

QQ里小菲的头像还在闪动,洛洛觉得胸闷,就离开电脑,独自一人出门喝咖啡了。她在咖啡馆徘徊很久,回到家的时候,小菲的头像已经变灰了,那些留言,她想不看,却又忍不住点开了。她有些疑惑,大可真像小菲说的这么糟糕吗?还是因为她喜欢大可,看不到这些缺点?别的方面糟糕也就罢了,人品不好,那就是很大的问题了。

不过这一切,跟洛洛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她反正已经打算放弃单恋了。

事情急转直下。突然一天深夜,大可打电话给洛洛,说在洛洛家附近,让洛洛出来,洛洛问他有什么事情,他却怎么都不肯说,只坚持让洛洛出来,有话想跟她讲。大可舌头有些打结,说话都不太利索,洛洛问他是不是喝酒了,他坚持自己没醉,非常清醒,他有话想跟洛洛说。洛洛担心大可,又抱着他有可能回心转意发现自己比小菲好的心态出去了。刚上车,车就飞奔出去。洛洛坐在副驾驶位上,被浓重的酒精味道熏得喘不过气来。大可这是酒驾!洛洛让大可停车,却怎么都不肯停,坚持说自己没醉。只见车速飞快,一路向前冲。洛洛劝说多了,大可说自己车技好,倒着开都没关系。洛洛知道想让他停车是不可能了,洛洛的后背因为紧张而湿透,她不知道自己是否会陪着大可一起死,在那一刻,她是否喜欢大可已经不重要了,她后悔跟大可一起出来。

车速实在太快了,洛洛什么都做不了,也不敢尖叫,她怕会干扰到陷入疯狂的大可。只好把安全带系紧,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的路,生怕大可一不小心开歪了。

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路上的车非常少,亦没有交警,大可的车很快开到了外环,在郊区某无人的地儿停下来了。急刹车之后,大可推开门吐了一地。死里逃生,非常惊喜,洛洛无奈地下车拍着大可的后背,尽量让他吐的舒服点。吐完之后,大可有些清醒了,看着洛洛,甩甩头,像是回忆起是怎样把洛洛“绑架”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来了。

大可说:“刚才特害怕吧?”

洛洛点点头:“你究竟怎么了?”

大可说:“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简直就是个傻逼。”

洛洛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可不无嘲讽地说,“你的闺密你还不了解吗?”听到跟小菲有关,洛洛就不打算再问了。她几乎已经猜到大可遭遇了什么事情,无外乎发现了某些真相或小菲更加无情地打击到他了。无论是什么,洛洛都不想听,因为大可总会感叹,总会表明心迹。而这些话,才是洛洛最不想听的。

大可坐在路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小瓶红星二锅头,拧开盖子,朝嘴里倒。洛洛又气又心疼,上前抢夺,不让他喝,大可躲着洛洛的手继续把酒往嘴巴里倒。推推嚷嚷之间洛洛跌落在大可的怀里,大可愣了下顺势抱住了她。

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在大可的车上,后排座位。

穿上衣服后,大可有些尴尬,小声说了句对不起,就再也没说话了。大可的态度使得洛洛也有些尴尬,她默默地穿好衣服,任由大可沉默着把她送回了家。

洛洛自己觉得是赚了,她喜欢大可,大可不喜欢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说是她趁大可酒醉不够清醒之际半推半就之间睡了大可,她当然是赚了。

回去之后,天差不多亮了。洛洛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刚好那天是周末,小菲打电话约洛洛一起逛街。洛洛有些不好意思面对小菲便推脱不肯去。小菲却从洛洛的声音里听出来,她嗓音有些沙哑,以为她生病了,坚持要到她家看她。

小菲买了早餐过来,洛洛满怀心事的吃了。两个人聊天,洛洛怎么都憋不住,把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小菲。小菲夸张的满屋子乱转:“我就说吧,我就担心他昨天晚上别有什么事儿,结果果然发生了这些事情……”洛洛问小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小菲说:“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我觉得大可还行,打算最后再考验一次,就跟大可说,我家里给介绍了一个特别优秀的男人,我觉得还不错,想处来看看。”

小菲说,如果大可真对她那么上心,一定会努力争取,再次表白。这样她就会告诉他其实不过只是在考验他罢了。谁知道他这么经不起考验,听到这个,居然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洛洛啼笑皆非,这种考验人的方式还真是匪夷所思。大可追小菲追得辛苦,只怕这个考验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吧。

洛洛说:“既然觉得大可不错,为什么还要在我跟前说他不好。”

小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喜欢一个人才会说他不好,我看他对你也还不错,怕他转过头来追你,才……”

洛洛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她没有说话,只是脸色变得很苍白。小菲突然又跳起来:“你该不会是喜欢大可吧?你瞒的可真紧,什么都没跟我说。”

洛洛看着小菲,一直以为她暗恋大可的事情,小菲早就知道,没想到她却表现的这么惊讶。小菲说:“不过既然你们都已经上床了,就算我喜欢大可,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我怎么也不会接收一个睡了我闺密的男人。”

洛洛的心碎成了粉。原来如此,最终,她还是扮演了不光彩的破坏者角色。不知道小菲什么时候离开洛洛家的,她只知道,自从听小菲说,她也喜欢大可之后,洛洛的心就像被锯子锯过,一拉一扯的疼,最终碎成了粉。

洛洛公司在其他城市有分公司,她自动请缨到分公司支援。以洛洛的学历和资历来说,分公司自然非常欢迎,没多久,她就去了外地。

去外地之后,一开始特别忙,忙到几乎忘了跟上海的朋友联络。小菲也很少主动联系洛洛,许是这件事真伤了她的心。反而是大可,隔三差五总会给洛洛发条问候短信或网上转载来的冷笑话。

大可的短信洛洛很少回,偶尔在网上遇到了,大可主动跟洛洛说话,洛洛也不愿意多说。

发生了那么多事,表面看来受伤害最深的是小菲,谁都不知道,洛洛才是那个躲起来默默舔舐伤口的人。

因为洛洛的冷淡,大可逐渐也不怎么主动联络她了。洛洛的心思全部放在工作上,不过一两年的工夫,在分公司就升任副总了。职位有所提升,眼界也随之打开,遇到的男孩子档次至少提升了一个层级。通过工作关系,洛洛认识了一个同样从上海外派出来的男人,他们有着相同的经历和价值观,感情发展的很顺利,基本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男人希望婚后两个人在上海发展,洛洛跟公司提出想回到上海总部,没多久公司就批准了。

再回到上海物事已非,不过两年工夫,大可已经结婚生子,而小菲却还在挑挑拣拣,没有定下来,不过她本来就比大可和洛洛小好几岁,继续挑拣也没关系。

大可得知洛洛回到上海,主动提出聚一聚。这时候洛洛自认为已经对大可完全放下了,便同意了一起吃饭。

大可向洛洛道歉,跟洛洛说,在那之前,其实他就已经喜欢上洛洛了。但毕竟洛洛是小菲的闺密,他追一个不成又去追另外一个,觉得很丢人,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就一直暗示自己,其实喜欢的还是小菲。那天晚上,他跟小菲在一起,他说明白自己喜欢上别人了,谁知小菲却突然对他破口大骂,言语非常难听,甚至对他进行了人身攻击。他情绪特别差,才会喝醉。

大可说的事情和小菲说的完全不同,洛洛蒙住了,她不知道该信谁。她唯一能抓住的一点就是,大可说喜欢她,这是不可能的,之前一点迹象都没有。洛洛甚至怀疑,大可是否真像小菲说的那样,人品很差,他不过是想追求婚姻外的另一份刺激罢了。

洛洛问大可,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大可说在地铁上,她突然亲了他一下,就在那时候,他突然就对洛洛动了心。

洛洛自嘲地笑了,那篇博客里写的“不好的事情”原来是这么回事。

大可说:“我已经结婚了,跟你说这个,只是不想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同时还让你恨着我。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也将有幸福的家庭,我讲出来,只是想去掉你的心理负担。路还是得往前走,是不是?”

洛洛看着大可坦诚的样子,又有些迷惑了,大可看起来似乎也很可信。

回去之后,洛洛主动联系了小菲,两人约在咖啡馆见面,在洛洛的追问下,小菲坦陈事情确实是大可说的样子。小菲承认当年早就看出来洛洛喜欢大可了,本来她只拿大可当备胎,却因为洛洛喜欢,才逐渐发现大可的好。当她开始喜欢大可的时候,却发现大可的目光更多地追随着洛洛,这让她非常失落,才会一次次在洛洛面前说大可的坏话,在大可面前说洛洛的坏话,才会在得知他们发生关系之后惊慌失措转而气急败坏,说出那么一大篇谎言。

洛洛什么话都没有说,只觉得胸闷闷的,从咖啡馆出来,日头特别烈,照的眼睛生疼,洛洛从包里摸出墨镜戴上,才感觉稍微好一点。她想了想,打给未婚夫:“你中午忙不忙?我去你公司附近跟你一起吃饭吧!”

痴迷是种病

小意跟了那男人三年,男人迟迟不提结婚,小意主动提,男人找借口说,因为小意年龄太小性格太过于单纯,家里一直反对,等他说服父母再说,就这样一直拖到怀孕。怀孕之后小意继续提结婚,男人说生了孩子就结婚,孩子都有了,父母不同意也得同意,你怕什么?在男人的建议下,小意辞职安心在出租房里待产。

后来的故事很老套:预产期前一个月,小意得知男人有老婆,且身体不好,怀孕几率非常低。男人跟小意在一起的目的不是为了跟她结婚,而是为了要一个孩子,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找一个代孕妈妈而已。戏剧化的是,小意得知这一切的同时,男人的老婆也已经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

真相大白的时候,小意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一周大半的时间都见不到男人,怪不得一到节假日连他的电话都打不通。

朋友说,三年了,他的症状这么明显,你早该怀疑了呀!

小意笑笑:我爱他,所以他说什么我都信。他说忙,要加班,要出差,我信。他的父母没见过我,他说他们不同意,我也信,我一直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我想,爱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么盲目吧!

你打算怎么办呢?朋友问。

孩子已经足月了,当然是生下来。孩子爸爸一直哭,说对不起我,甚至说要跟我私奔,可是放不下家里的老人。孩子奶奶的意思是孩子生下来送回老家,给老人养着,他们给我几万块钱,这事儿就这样算了。小意说。

就这样算了?你不打算报复吗?朋友问。

不报复,我舍不得。而且他最后哭得那么伤心,我想他应该是爱我的吧!小意不确定地说。

不恨他吗?他都这样骗你了。

不恨,我爱他。他有他的不得已。

你既然那么爱他,不如忍辱负重抢过来,反正你比他老婆年轻,漂亮,身体好。

不抢,我不忍心让他为难。

孩子生下来就有个后妈,而且这后妈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你不担心他受欺负吗?

不担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后妈不爱他,亲爸会爱他的。他已经对不起我了,总不能对不起孩子吧?如果他真对孩子不好,等以后我条件好点,或许会把孩子接过来自己养着呢!我现在养不起,你知道在中国,一个单亲妈妈有多难。小意有些苦恼地挠挠头。

朋友叹口气,没有多说话。遭遇了不好的对待,难得能想开,难得不报复,难得不找事。这无疑也是一种幸福。

小锦快三十岁了,没什么钱。不是因为她赚钱能力太差,而是因为家里太能花钱。毕业这六七年,平时也不见父母打个电话,一发工资第二天电话就来了,唯一讲的事情就是要钱。刚毕业那阵子要支援弟弟读书,好容易弟弟毕业了家里又要盖房,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比如说父母生病、想买什么大件物品等各种开支,基本都是小锦出钱。

之前处了几个男朋友,总是莫名其妙地就分手了。小锦也没多想,只是年龄越来越大,想要成家的念头越发强烈。最后一个男人跟小锦提分手的时候,小锦终于问了为什么。

男人说,每次我很委婉的建议你留点钱,不要全部寄给家里,你总是很奇怪地看着我,仿佛我的提议太不可思议,而你做的一切都天经地义,这让我害怕,不敢想我们的未来。

小锦说,我们两个人是我们两个人,家人是家人,他们那么远,又没有影响到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男人说,可是我会害怕,怕你婚后还是如此。后来我想明白了,像你这样的状况,婚后还是会大家小家不分的。那是个无底洞,我负担不起。

男人说,像你这样的情况,换了哪个男人,都会害怕吧?除非他跟你一样傻。

小锦愣住了,她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只是习惯性回避而已。她太爱家人,不忍心看他们为了一点钱而煎熬,她愿意为了取悦家人而努力,而回避一些其他的问题。于是所有的罪只能自己担,于是眼睁睁看着一个个男人离开,而无能为力。

小楠中文系毕业的时候,家里在当地报社给她找了份编辑工作,她不肯做,远走他乡,只为坚持广告梦想。骂了几年甲方傻B之后,创意被消耗殆尽,文字能力也被消耗殆尽,她发现自己已经写不出来任何除了广告文案之外的文字了。而此时的她,年龄大了,加不了班,做不了广告了,梦想回归现实,想回头却为时已晚。

我小时候,喜欢蹲在墙角看蚂蚁。一只蚂蚁为了一点馒头屑,顺着墙朝上爬,遇到裂缝跌落下来。继续在原路上爬,又跌落下来,三五次之后,继续顺着原路爬。我实在看不下去,把它放在一个可以绕过裂缝的地方,只是路径稍微远了点。蚂蚁蒙头蒙脑的辨认了半天方向,继续顺着原路爬,于是再一次的跌落下来,从而忽视了我放在另外一个方向的,更大的馒头屑。

痴迷是欲望的加强版,很多时候就像指间沙,想要握的越紧,溜的越快。无论你痴迷的是什么,那份痴迷都会限制你、消耗你,让你的生活很多方面变得被动。

而很多时候,不自知,却会让你一次次被同一块石头绊倒,无法翻身。

而大多数时候,百无一用是痴迷。

当然,如果你甘之如饴,快感连连,高潮一波接着一波,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很多时候,偏执狂更容易获得快乐。我不认同你,也仅仅只是我们价值观不同罢了。

我怎么就弄丢了你

明年一诺就要过第三个本命年了。本命年啊,一诺叹口气,青衣离开的时候也是差几个月就到本命年吧,还记得青衣很兴奋地说要让他陪着去挑本命年穿的红色衣服。

能辟邪。青衣说。

那时青衣还算小吧,23岁,还勉强称得上青涩的年纪,可是他怎么就把她看成了很有心计的妖娆的女子呢?是因为青衣总爱盘着头发吗?是因为青衣总爱穿艳红大朵绣花的衣服吗?是因为青衣总是喜欢穿缀满流苏的衣服吗?是因为青衣总喜欢穿领口袖口裙摆都是蕾丝或者荷叶花边的衣服吗?总是穿的那么妖艳,打扮那么细致,仿佛就是毒药,风云际会的那种。

青衣是他店里的顾客,初见面时,白T恤牛仔裤,不施粉黛,马尾利落地在脑后甩着,干净清爽得让人赞叹。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很吸引人的女孩子,以至于他忍不住亲自跑过去为她服务,一个本来卖一百八十的U盘一百二十就卖给了她。她露出好看的酒窝洁白的牙齿冲他笑得很无辜很灿烂。

包装好后,正要递给她,旁边的员工叫了声老板,问他一件事情。他很轻松地回答完,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而她,却惊讶地说了声,呀,你是老板呀,亏了,亏了,我还以为你做不了主呢。我还价太少了,早知道我就使劲还了。

他看着这个冒失的女孩,说,已经是最低了,连这样的价格都没卖过呢!

她眨眨猫样的大眼睛说,可是你是老板呢,知道你是老板我就有点心理不平衡了,要不你再给我便宜一点吧。我才毕业,还没找到工作,连这点钱都是牙缝里抠出来的。

他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你钱都给我了,发票也给你开好了,你觉得我还会还给你吗?

想想也是,没有哪个商家会那么傻,但还是不甘心呀,做最后一搏,要不,你找我五块钱得了,我还没吃晚饭呢,好歹也够我吃碗最便宜的拉面呀。

呵呵,你真有意思。他笑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他面前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不得不让人忍俊不禁。

要不这样,我请你吃饭,反正我也没吃。他一个人住,平时也是对付着解决,尽管他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

跟这样的女子吃饭应该很有意思吧,他想。

不啦,请我吃一顿而已。她似乎不是很满意他只肯请她吃一顿饭。

他看着这个女孩子,哪里有第一天认识一个人就说这样话的,她很穷吗?

她的确很穷,父亲多年前出车祸死了,母亲在她上大二的时候瘫痪了。大学的所有学费都是贷款,勉强念完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她学的是中文,本来就不好找工作,肯用她的单位给她的职位都很一致:文秘。她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冲那些老总们看她的眼神她就知道,这样的工作不适合她。

你应该有男朋友吧。他问,美丽如她身边又怎会无人护花?

没有呢。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可我嫌他不够成熟,不够上进,就把他给飞了。你呢?按你的年龄,估计小孩都有了吧。

他点根烟,缓缓抽了一口,故意把烟圈吐成波浪形。没有呢,长得太矮了,没人喜欢,没人要。

她看着他,很自然地住口。看这样子,最少也有三十一二了,如果他真的没有女朋友,这的确是一个原因,一米六五左右的个子对一个男人来说的确有些显得矮了,何况他还那么黑那么丑,和他一起吃饭目光都不愿意在他脸上停留,怕自己没了胃口。虽然,她自认为不是一个很看重相貌的人,但是,最起码不要让人想着他的时候就没有了食欲。

她连忙低头,心虚的朝面前的雪菜焖鱼进攻,很专心的样子。

然而,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有一天,她会爱上他,那么地义无返顾。是因为他帮她找好工作并且那份工作是她一直都向往的吗?是他在母亲又一次重病时毫不犹豫的负担所有的费用吗?是她太过于轻敌啊,以为自己怎么也不会看上他,最起码,不会看上一个自己穿了平跟鞋仍然不到她眉毛的男子。所以才心安理得地跟他一次又一次吃饭,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次又一次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请他帮忙。

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

原来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再丑的样貌看久了也能发现他的美好。他不英俊,却很男人,霸气、稳重、成熟、思维慎密,还带着一点点小幽默,原来,跟一个比自己大七八岁的男人在一起是这么有安全感呢。是的,安全感,在这个日渐冷漠的城市,正在快速的消失呢,而现在,又是怎么样的幸运才让她找到了呢?

所以,她才会在他第一次带她到他家吃完他亲手做的很有家的感觉的饭以后,听到他那句洗完澡就睡吧什么话也没说,乖乖地洗完澡睡下了。她认为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她看出了他的孤独,她认为她能温暖他,就像他一直默默温暖她一样。

他的确很宠她,总是很温柔地叫她青衣、青衣、青衣。他告诉她,其实她就是《聊斋》里面那个很温暖很善良很妖娆的狐狸青衣。

他抚摸着她如缎的肌肤,顺着腰的形状划着弧。去买些新衣服吧,又不是没有钱。他给她很多很多的钱,说,在这里,你当家。

她郑重地点点头,嗯。

盘发、艳红、绣花、流苏、蕾丝、菏叶花边,她果真把自己打扮的越来越撩人。只是,多了些媚惑,少了份纯真。当然,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不想让他认为她还是个孩子,年龄的差距用衣服来弥补。并且,她以为,他喜欢美丽妖娆的女子,因为他的房子装修的那么古典,那么雅致。

直到那天,她对他说,一诺,我明年就本命年了呢!

她说,一诺,陪我买些红衣服吧。

她说,一诺,我们在一起都一年多了呢。

她说,一诺,我们结婚吧,我想结婚了。

他突然就愣住了,想起他说洗完澡就睡吧时她的理所当然,这么轻易就留下来的女子会是真的爱他吗?或者,她仅仅只是看上了他的钱,他的房子?是的啊,除了钱,他还有什么呢?没有钱的时候在厂里做技术员,爱上一个女工,她跟他说,如果你没有貌,那么有很多很多钱也好啊,就算没有钱,最起码也该有套房子吧。他终于从厂里辞职,自己做起了生意,如今,也有了一百多万的存款,有了好几家分店,并且在最好的位置买了套很大的房子,装修的很古典雅致。后来又遇到了很多年轻的不年轻的、漂亮的不漂亮的女子,那些人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多是鄙夷的,跟他上了车以后,腿立刻软了,眼神多了些温柔。开始几年,他总喜欢把她们带到他那漂亮的房子里面,当然也能立刻从她们的眼睛里看到狂热,当他跟她们说洗了澡睡吧,她们也都很顺从地留了下来,再后来就是要求结婚。再后来,他就疏远了她们。再后来,他觉得很疲倦,渐渐不愿意带女人到他家里去,这样一直坚持了一年多,直到青衣的出现。

一诺,我们结婚吧。青衣拉着他的袖子摇了摇。

到时候再说。他突然变得很烦躁,似乎很讨厌女人跟他提结婚。

一诺,你不愿意吗?青衣很小心地问。

他使劲抽烟,把烟吐成一条烦躁的直线。

你不喜欢我吗?一诺。青衣问。

等了好久,没有听到他的答案,青衣便睡下了,只是背对着他,把身子弓成婴儿在妈妈子宫里的形状,肩膀耸动着。

他知道她在哭泣,却没有去哄,他想她不过也是一个矫情的势利的庸俗的女人,她看上的是他的大房子,他的车子,他的钱,她不会怎么样,最多,像别的女人一样,哭闹着撒娇着或者不动声色着把他划进自己的圈套里来。

他决定冷一冷她,让她有点自知之明,不要再去纠缠他。当然,他做到了,在他一夜未归后才发现,她从他的房子里消失了,他买给她的东西都没带,只带走了那些大红、绣花、流苏、蕾丝和荷叶花边的衣服,那一柜的衣服。

还真是个轻佻妖娆的女子呢,在那一刻,他甚至有点庆幸。

然而,一个个不眠之夜后,他才发现,他忘不了那个叫青衣的妖娆的女子。他疯狂的想着她,相思成灾。

就算她爱的是钱,那又怎么样呢?她能留在我身边就好了。他如是想。

她爱的未必是钱吧,那些渗透身心的缠绵只能说明她对我是有感情的啊。他如是想。

我想她应该是爱我的吧,要不她为什么会走呢?他如是想。

她一个孤女子,又有常年卧病的母亲,走了以后怎么过呢?她应该是爱我的吧,像菟丝草那样的爱着吧,其实有时候依赖也是一种爱吧。他如是想。

他开始疯狂地找她,在他发现自己马上就要过第三个本命年的时候。不能再等待了,都已经要过第三个本命年了呢。

他终于找到了她,然而,她却拒绝了,她说,一诺,错过的,不要再试图找回,青衣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青衣了,她坚强了很多,所以,绝对不会给一个人两次背叛自己的机会。说完,转身离开。

他看着她的背影,白T恤,牛仔裤,马尾,突然大声叫道,青衣,那些大红、绣花、流苏、蕾丝和荷叶花边的衣服呢?

没有能懂青衣的人,又能妖娆给谁看呢。不含感情的声音飘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