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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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广告引来不速之客

因为上午忙了一会,我的身体有点不舒服,下午的时候就感到非常疲倦。在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之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尽量想睡两小时,可是怎么也睡不着。由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使我的心情过分激动,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我一合眼,那个被害者歪扭地像猴子似的相貌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它给我的印象是万分丑恶,对于把这样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那个凶手,我除了对他感激之外,很难有其他感觉。如果相貌真的可以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像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瑙克·锥伯的尊容了。即便是这样,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应当公平处理,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抵消凶手的罪。

我的伙伴推测说,那个人是中毒而亡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不平常。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一定已经侦查出某种事物,才会使他有这样的想法。况且,尸体上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勒死的迹象,如果说不是中毒而死,那么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滩的血迹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也没有找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只要这一类的问题不得解,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要想安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那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对全部情节早有见解,虽然我一时还猜测不出它的内容究竟为何。

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已经非常晚了。我相信,他绝不可能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的时候,晚饭早已经在桌上摆好了。

“这场音乐会太妙了。”福尔摩斯边说边坐下来,“你记不记得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之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之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在咱们心灵深处,还遗留着对世界混沌初期时那些朦胧岁月的记忆。”

我说:“这种见解似乎太过广泛。”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空间就必须要像大自然一样广阔。怎么回事?你今天和平常不大一样呀,这桩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我说:“说实在的,这个案子的确让我心神不宁。通过阿富汗那番经历之后,我原应该锻炼得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也曾亲眼见到自己的伙伴们血肉横飞,但是我从没感到过害怕。”

“这点我可以理解。这件案子有一些神秘莫测的地方,所以才引起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晚报了吗?”

“还没有。”

“晚报把整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细,但是却没有提到抬尸时,有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这点倒是更好。”

“为什么?”

“你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发生后,我就立即在各家报纸上登了这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头一则广告。广告内容是:

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间至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你别见怪,”福尔摩斯说,“广告上用了你的名字。如果用我的名字,那些笨蛋侦探中有些人可能就会识破,他们就要从中插手了。”

“这倒是没什么,”我回答说,“不过,要是真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有的,”他说着就交给了我一只戒指,“这一个能对付过去,几乎和原来的那个一模一样。”

“那你料想谁会来领取呢?”

“唔,就是穿棕色外衣的那个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即便他不来,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

“他不会觉得这样太危险了吗?”

“绝对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没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证明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我想,戒指是他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掉下来的,可是当时他没有察觉到。离开那座房子后,他才发觉戒指丢了,于是又急忙回去。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把蜡烛熄掉,警察已经到了屋里。这种时候,他在这座房门口出现,很可能受到嫌疑,所以,他不得不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你不妨设身处地想想:他把这件事前后思索一遍后,一定会想到,可能是他在离开那所房子后,把戒指掉在路上了。那怎么办呢?他自然要忙着在晚报上寻找,希望能在招领栏中能够有所发现。他看到这个广告后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喜出望外哩,怎么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在他看来,寻找戒指为什么就一定要和暗杀这事有关系呢,这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他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会见到他了。”

“他来了以后又怎么办?”我问道。

“啊,到时候让我来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枪擦干净,装好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之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但还是准备一下,以防万一。”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时,餐桌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福尔摩斯正在摆弄他心爱的玩意儿——信手拨弄他的提琴。

我走进去,福尔摩斯说:“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发到美国的电报,刚刚得到了回电,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对的。”

我忙问:“是那样吗?”

“我的提琴要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时,你要用平常的语气跟他交谈,别的我来应付。不要大惊小怪,免得打草惊蛇。”

我看了看我的表说:“现在八点了。”

“是啊,也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稍开一些,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子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奇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出版的。这本棕色起面的小书出版时,查理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谁是印刷人?”

“费利奇·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怎样的人物。书前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就褪了色。也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大概是一位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律家,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律家的风格呢。我猜,是那个人来了。”

他刚说到这,门上铃声忽然大震。福尔摩斯轻轻站了起来,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穿过门廊,听见她打开门闩时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这儿吗?”一个语调粗鲁但却很清晰的人问道。我们没听到仆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又关上了,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的,像是拖着步子在走。我的朋友侧耳听着,脸上露出惊奇的样子。脚步声缓缓地沿着过道愈来愈近地传了过来,接着我们就听见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高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想中的那个凶神恶煞的歹徒,而是一位皱纹满面的老太婆,她蹒跚地走进房来。她进来以后,被灯光骤然一照,好像照花了眼。她行过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瞧着我们,她那痉挛颤抖的手指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只见他怏怏不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

这个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完,她又深深施了一礼。

“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拾得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才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艘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谁会知道他要怎么样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平常性子急,喝了点酒之后就会更加暴躁。对不起,是这么回事,昨晚她去看马戏,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晚可要开心死了。这正是她丢的那枚戒指。”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你住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儿挺远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可是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脸,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瞧福尔摩斯,她说:“那位先生刚是问我的住址。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号。”

“贵姓是——”

“我姓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提得起来的会计;可一上岸,他就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头,“这枚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终于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说了许多千恩万谢的话后,就把戒指包好放进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下了楼。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立刻站起,跑进他的屋中去。几秒钟以后,他走了出来,已然穿上大衣,系好围巾。

福尔摩斯匆忙中说:“我要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别睡,等着我。”

客人出去时大门刚刚砰的一声关上,福尔摩斯就立即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的后边不远处尾随着。这时,我心里想:假如福尔摩斯的全部看法不错的话,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用不着他告诉我等他,因为在我没有听到他冒险的结果前,睡觉是绝不可能的事。

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将近九点。我不知道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后,我听见女佣人回房睡觉去的脚步声。十一点钟,房东太太的沉重脚步声从房门前传过,她也是回房去睡觉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打开大门上弹簧锁的声音。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

是高兴还是懊恼,似乎一直在他的心里交战着。顷刻之间,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忽然纵声大笑起来。

“这件事说什么也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福尔摩斯一面大声说着,一面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笑够了,这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就算他们知道了讥笑我,我也不在乎,因为迟早我会把面子找回来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啊,我把我失败的情况跟你说说吧,这倒没什么。那个家伙走了没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向她凑近些,想听听她雇车的地点。其实我根本不用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得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十三号。’我当时以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看到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一个侦探必精的技术。好啦,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未停,一直到了目的地。快到十三号门前的时候,我就跳了下来,在马路上闲荡着。我眼见马车停了,车夫跳了下来,把车门打开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面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到处摸索,嘴里不干不净,乱七八糟地骂着,骂的那些话简直是我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好听的’词了。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他要想拿到车费恐怕要俟诸他日了。我们去十三号询问了一下,那里住的是一位起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做凯斯维克,从来没听说有叫什么索叶或者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讶地大声说道:“难道你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瞒过你和车夫的眼,在车走动的时候就跳下去了?”

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什么老太婆,该死!咱们两个才是老太婆呢,竟然受了这样的气。他肯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而且还是个精明强干的小伙子。不但如此,他一定是个了不起的演员,他扮演得真是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显然,他知道有人跟着他的,所以就用了这一招,乘我不备,溜之大吉。这件事说明,咱们现在要捉的那个人,绝不是像我当初想的那样,仅仅是一个人,他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喂,大夫,看样子你是累坏了,听我的话去睡觉吧。”

我的确很困乏,所以我就听他的话回屋睡觉了,留下我伙伴一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火炉边。在这万籁俱寂的漫漫长夜里,我听到他那忧郁的琴音低声回诉,我知道他仍然在思考着他正认真着手解决的这个奇异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