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主持人口语表达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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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主持人语言的误区与克服(1)

广播电视语言规范的重大意义

语言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规范的语言就像一面旗帜,对外可以显示国家的地位,对内可以让国民看到国家的希望。语言素质是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标志之一,它能带动国民思维的进步,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事实上,语言不仅仅是“说说话”这么简单,语言的规范也不只是要求语音、词汇、语法,它还牵扯到社会与生活的方方面面。语言与社会各领域关系密切,语言作用于社会,又受社会的引导,它们互相影响着作用于人类,使之进步。尤其是广播电视这一强大的、现代化的传播工具,集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声像兼备、受众参与、容量大、功能全、接收方便、选择性强等优势于一身,加之声情并茂的有声语言传播,比印刷媒体平面的文字传播要来得更加亲切平易,其直接可感的效力真是“入脑入心”。况且,广播电视的影响除了语言所承载的内容,还有对于语言本身的学习和运用。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广播电视不啻一所无形的空中语言学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就受到了广播电视语言的影响。人们遇到字音上的争论或困惑,总是以电台、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读音为标准。那些上口、质朴、形象的语言,生动地记录着生活和社会的发展,激励鼓舞着人们同心同德、奋发向上。好的语言也深化着人们的感受和认识,催化着人们语言运用的能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广播电视的语言示范、引导作用已经不如以前那样权威了,字音上有了争论,听新闻节目主持人、主持人的反而莫衷一是,还得查查字典才放心。不仅如此,从语言内容到语言形式,莫名其妙的、不能原谅的错误几乎俯拾即是。特别是直播的口语中,不负责任的胡侃闲聊,格调低下的油嘴滑舌,不合语法、不合逻辑、不讲效率、不讲文采、不得体的话语满天飞。观众(或听众)在欣赏节目的时候如坠入云里云雾,不知所云,逐渐对节目丧失了兴趣和信心。

广播电视在内容上对受众教育宣传的同时,也由于语言问题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想想“文革”时期的语言传播,曾使得普通老百姓“拿起笔来会写大批判文章,张开嘴四六句的套话成串”,那种文风的普及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从某种程度看,“语风”和“世风”互为关系,“语风”反映着“世风”,同时也影响着“世风”。现在,有些主持人语言素质不高,凡是不好连接或无法起始的话,就用“那么”二字来充当黏合剂。于是,节目中主持人、嘉宾以及打进热线的听众或现场的观众,“那么”之声不绝于耳;还有什么“好高兴、好好看”、“哇、哇噻”之类不合普通话规范的矫揉造作的词语轻易地挂在了女孩子的嘴边;更不要说那些唧唧哝哝的小家子气、玩世不恭的痞气、油嘴滑舌的俗气,不但没有给人们提供优秀的语言营养,反而在价值观、生活态度、审美取向方面也造成一些消极的影响。

“流行”的东西并非全是现代的东西,也并非生活中惟一需要的东西。“生活化”的节目一味强调流行,抹煞生活的多样性,在人们看来那不只是从内容到形式的单调,它还关系到观(听)众的导向问题。“空中语言学校”的力量不可低估,语言形式上的问题从表面上看,直接影响人们的语言素质,而语言所承载的内容,则潜入人心,影响着人们的心态和观念。从语言角度入手,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减少负面的消极影响,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语言表达的环境就是语境,广电节目语境和日常生活语境有许多不同之处。对语言运用影响较大的,主要表现在语言目的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上。首先,我国广播电视工作的性质、任务决定了语言目的的郑重性和引导性,它制约着广播电视语言的内容和品位;其次,在大多数情况下,节目的传受双方并不处在同一空间,即使有现场观众或热线电话的参与,新闻节目主持人、主持人还是不能与收音机、电视机旁的受众进行沟通交流,这种语言传播与日常生活中面对面的交谈是不同的。进入大众传播,不光是要求语言内容的郑重,还要求语言形式的完整和严谨(不能靠对方的质疑和双方的表情、动作来弥补口语的破碎或某些成分的省略)。广播电视的语体风格归根结底还是由其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即宣传教育需要的是庄重、正式的语言,它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前面说到,广播电视节目语言要高于日常生活用语,而又低于书面用语。“生活化,口语化”的语言,即是介于口语与书面语之间的语言。广播电视节目中的语言基本上是两种形式:一种是有稿件的,属于复现性口语;一种是没有稿件的,属于原发性口语。前者虽是书面形式的转化,但由于广播电视语境的特殊性,稿件要吸取口语通俗生动、句式简短、抑扬顿挫、富有感情的优势,还要考虑到“上口入耳”的效果,所以,播出的稿件是口语书卷体,它是落在书面上的,却要符合口语交际的要求。后者的即兴口语不等于同日常生活中的随意性口语,没有那么随便,不允许话题飞转,不宜松散粗陋,必须吸取书面语严密规范、文雅庄重的长处,讲究语言的集中性、连贯性和匀称性,力求“出口成章”,所以,广播电视中的口语应是书卷口语体,它是口头的,同时应该是汲取书面语精华的。从广播电视传播语境的特殊性出发,为有效地实现传播功能,语言运用必须使说的上口,让听的入耳。可以断言,广播电视语体的最大特点,就是集书面语与口语二者之长,既适合书写,又可以作为谈话的底稿。一口说出,广播、电视周围,无论男女老幼,皆乐于接受。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在他的《文学论文选》一书中清楚地阐述了口语到书面语的加工过程,他说,“虽然它是从劳动大众的口语中吸取来的,但它和它的本源已大不相同,因为用来描述的时候,已抛弃了口语中那一切偶然的、暂时的、变化不定的、发音不正的、由于种种原因与基本‘精神’——全民族语言结构——不合的东西。”这对于我们在稿件撰写或即兴口语的“口语化”方面,无疑是很有启发的。

由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广播电视节目对语言运用的要求实际上比口语和书面语的要求都要高。除了坚持语言内容、导向和品位要高外,还要坚持规范性、可听性和适应性三个原则。所谓规范性原则,即符合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的规范;可听性原则,即适合广播电视传播语境,为方便理解,引起共鸣,增强交流感和参与感,对语言做出精心的选择和调试;适应性原则,即依据广播电视节目丰富的具体语境的变化,创作出多种多样,能真实生动地反映色彩纷呈的社会生活的广播电视语言。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生活化、口语化”的内涵,深刻理解语言规范的重大意义,使我国的语言沿着健康向上的道路发展壮大。

我国广播电视语言规范化研究

世界上民族众多,语言也多种多样,民族间的交流不可避免地存在语言障碍,因此,全世界都在努力建设着一个拥有最大范围共同语的新世界。而作为一个民族,拥有自己的民族共同语无疑是最重要的,广播电视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窗口。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以下亦称播音专业人员)的语言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对本国语言的重视程度及整个国家的总体面貌。因此,各国都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播音队伍。

普通话是中华民族在不断融合中形成的,是我国各民族的共同语,所以,我国的广播电视语言就必须具有普通话的规范性。播音专业人员掌握和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就应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语音、语法、词汇、修辞、逻辑等多方面、多层次的问题,但从我国语言存在的实际状况和对广播电视有声语言现状的分析来看,语音方面的问题是最为突出的。因此,语言的规范要从语音开始。

一、广播电视语言规范化要求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法律地位。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一、广播、电影、电视使用语言文字应做到规范化,对全社会起积极的示范作用。……五、广播、电影、电视使用普通话要合乎规范,应当避免读音错误。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修订本)为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年10月30日发出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中说:“普通话……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掌握和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社会各行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主持人等专业人员必备的业务素质。”该《决定》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水平(此要求列入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颁岗位规范,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

几年以后,广播电影电视部制定了《关于中央三台实施〈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三台的播音专业人员从1998年1月1日起,实行持证上岗,即《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是衡量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主持人上岗资格的必备条件,普通话水平优劣将直接影响到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主持人的专业前景。作为行业的从业规定,广播电影电视部明确提出:省级以上的新闻节目主持人、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一级甲等。

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建立广播电视系统普通话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站的通知”。通知中说:“普通话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掌握并使用普通话是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业务素质。因此,播音、主持、影视演员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已经是一种民族交流的大趋势,由上述内容可知,今后,无论学习还是工作,想不学普通话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广播电视语言规范化的意义

秦始皇统一六国,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更重要的是统一了文字,使中华民族实现了小篆一统天下的目标,促进了民族的融合。然而直至现在,受诸多因素干扰,中国各地方还没有实现“语同音”。有史以来,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实现语言文字的统一费尽心力,但终未成规模。新中国成立给民族共同语的推广带来了希望。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汉语普通话——中华民族新时期的共同语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从此,我国推广民族共同语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几十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果今天仍以50年代的那种方式来完成“语同音”这一巨大的语言工程,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发展的需要。

所以,经过近十年的酝酿、众多专家学者的反复讨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最后确定了以“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基本措施来加大推广普通话的力度,使推普工作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在目前情况下是优选方式。90年代中期,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了普及普通话的跨世纪目标,即“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21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这一奋斗目标是在90年代早期开始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提出的,它无疑是建立在对以“水平测试”的方式推广普通话能取得的速率和效果的坚定信心之上的。播音专业人员是广播电视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他们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重点对象,是中华民族实现“语同音”的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