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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根据财务报表选创业板新秀(2)

创新型企业的营运模式决定了它的财务指标具有以下特点:①由于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均低于主板上市公司;②固定资产占比较低;③资产负债率低;④毛利率及利润率较高;⑤营业收入呈现非线性成长特征,并且其赢利波动性较大。

投资者投资创业板时,一定要牢记创业板的财务特征,不能局限于把主板的投资理念生搬硬套地移过来,特别是对于一些量化的指标,如果把主板企业的财务指标作为创业板的企业财务指标的参考标准,很可能会投资决策的失误,而给自己造成损失。比如在主板市场上,资产负债率,合理的资产负债率通常在40%~60%之间,而创业板的资产负债率具有偏低的特点,如果某一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达到40%~60%的水平,该企业很可能已经出现了偿债能力弱等财务问题了,此时,看这类指标时,就需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进行灵活运用。

中小型企业常见的财务问题

中小型企业主要是一些处于成长阶段的民营企业。企业在初创时期资金实力较为薄弱、生存环境恶劣、财务人员水平较低等,而使它们管理及内部控制薄弱、具有强烈的避税意愿、对规范经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样致使中小企业在资产产权、会计核算、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以及净利润上都有可能产生财务问题。

中小型企业财务不规范的情形具有普遍性,具体可以分成两类:一是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导致的财务不规范,二是账务不按会计准则处理形成的不规范,就是会计处理、账务处理错了。

一、经营活动形成的财务不规范

(一)原始出资的不规范。如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不到位,代出资,以公司自已的资产评估出资、资本验资手续不全等。

(二)主要经营业务如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不规范。如,为了省钱采购不要发票、为了逃税销售也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三)投资活动的不规范。如,在购买设备时不索取合法票据、在购建厂房时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四)资金管理的不规范。如,不分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区分公司资金与个人存款。

(五)会计主体不清,存在完整性问题。如,多个会计主体产生相互混淆的情况、个人收支与公司收支不分、并设置多套账等。

(六)产权不清晰。公司所属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根本无法取得产权等。

(七)纳税不规范。如业务不规范导致公司纳税不规范,存公司未依法独立纳税在偷、漏税或不及时纳税行为等。

(八)占用资金不含规定。以代偿债务、借款、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此外,还有资产不完整、人员不独立、财务不独立、机构不独立、业务不独立、员工持股或管理层持股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等财务处理上不规范问题。

二、由于不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范的要求进行财务处理而导致的的不规范

造成此类不规范的原因也可以分成两类:一是由于财务人员出于某种或多种目的,采用不正确的财务处理方法,改变公司财务报告造成的;二是由于业务水平不够,不熟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导致财务处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错误或对其随意进行变更。如,利息资本化、实现确认不合理收入;随意变更折旧方式等。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如,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公司相应资产状况不相符等情况。

(三)确认销售收入时规则的原则不规范。不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比如,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按开具收款发票确认收入等。

(四)随意计提和摊销费用。往往表现在公司广告费用、研发费用、利息费用、开办费用的确认与摊销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

(五)确认投资收益不规范。如投资收益在时间的确认上早于实际投资的时间。

(六)忽视关联交易的处理问题。如无偿占用关联方资金或资产;控股公司将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形式让股份公司托管,直接填充公司利润;将不良资产委托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

(七)会计报表相互矛盾。如会计报表之间缺乏合理的勾稽关系,或财务数据相互矛盾;当重要会计项目出现重大异常变动时,公司却无法提供充分的依据并做出合理解释。

为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应该严把上市门槛,拒绝问题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此外,投资者自身也要认识到中小型企业常见的财务问题,在阅读财务报表时,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也使自己能先监督部门一步,发现上市企业的财务漏洞,避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并且,投资者也要特别注意、所选公司是否存在这些问题,一旦发现,决不能买入该类公司的股票。

创新型企业收入确认的特殊方法

创新型企业通常具有资金规模小、技术密集、高成长和高风险等特点,它们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可能具备创新性,或者经营运作模式具有创新性。创新型企业的这些特点致使其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时点与传统行业存在差异,投资者应该对这些创新型企业收入确认的特殊方法进行了解,避免对财务报表的误解给自己的投资造成损失。

一、“买一赠一”方式进行的销售收入的确认。赠送的商品或劳务不做捐赠处理。

二、“以货易货”的收入的确认方法。此类业务只有在所交换服务项目不相同或相似,而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

三、奖励积分方式进行的销售收入的确认。这种情况应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积分兑换时转为收入。如果兑现奖励积分的时候采用奖品的形式,则递延收益确认收入的同时要确认奖品的成本。

四、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获得的收入的确认。如果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应分别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核算;不能单独区分或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企业在区分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时候,另外还需要考虑提供的劳务是一次性的还是持续的。

五、充值卡的预售。在预售发卡时,销售方既未完成服务也未发生提供服务的费用,因此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不能确认收入。如果预售卡在有效期内一直没有消费完,则可根据合理的会计估计在有效期(或诉讼期)末确认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预售充值卡收入金额较小、所占比重较小,也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预售时确认收入。如美容院促销出售消费充值卡、健身中心预售消费卡等。

虽然创新型企业收入的确认具有特殊性,但它还是遵符合循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规定的五个原则的基本要求。投资者在记不清具体的某一会计制度时,可以以此为最根本的判断标准,如果与收入确认规定的5个原则相违背,那么该笔账务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小看板:

投资者不可不看的定期报告

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最佳资料和最完整的文本。投资者要关注和有效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详细地了解创业板企业。但投资者要注意创业板在信息披露方面与主板的不同。

一、创业板市场重点强调网上信息披露。创业板市场所有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都只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上。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只刊登定期报告的摘要。因此,原来习惯于通过阅读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来了解有关信息的投资者,需要调整自己,及时从网上获取信息。

二、创业板的定期报告比主板多。为了让投资者更及时地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营运情况,证监会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每一季度都要做一次定期报告,所以投资者不要像投资A股一样,只等着中报和年报,而忘记了读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报告,导致很多有效信息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