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未来发展的六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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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 (5)

其次,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使国家缺乏抵抗风险和持续发展的结构性条件。一个国家如果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就可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实力,否则,便难以抵抗各种经济风险或危机,难以迅速从各种社会——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难以获得持久的发展潜力。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东南亚各国(地区)由于有着不同规模的社会中间层,在应对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风暴时就表现出很不相同的能力。在此次危机中,韩国是应对危机的能力最强、恢复得也最快的国家,而这与韩国在80年代初期就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不无关系。

有资料显示,早在1980年,韩国的中间阶层占劳动人口的比例,就已经达到55%以上,此后这一比例还一直在提高。 正因为有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中间层,韩国社会形成了高度的凝聚力,在遭遇金融危机以后,全社会能够团结一致,很快从危机中恢复过来。相反,作为低收入国家的印度尼西亚,迄今尚未从此次危机中恢复过来,除了其他原因外,也与印度尼西亚社会缺少一个庞大社会中间层有关。例如,1998年,该国城市化水平为388%;另外,1996年该国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为440%,1998年甚至还上升为450%。这种城市化水平和就业结构,当然无法产生一个支撑社会稳定的社会中间层。

韩国与印度尼西亚的正反经验还表明,一个国家,即便在经济上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但如果其社会结构没有实现现代转型,没有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中间层,便仍然不能算是一个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家。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中间层规模同样过小,还跟不上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三 社会阶层结构中的地位秩序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

尽管在中国目前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雏形中,各阶层的位序关系已基本形成,但调查表明,迄今为止,这种位序关系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因而缺少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这种状况明显影响着社会心态的稳定,从而也影响着社会阶层结构的稳定。社会各阶层的现有位序关系缺乏社会的广泛认同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存在不合理之处,影响阶层位序等级的合法性。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多元化,其中既有合理合法的机制,如市场机制和国家再分配机制等,也有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机制。无论是怎样的配置机制,都将影响人们所享有的资源的份额,从而影响人们的阶层地位。然而,形形色色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源配置机制的存在,严重地影响着人们对现有阶层位序关系的认可。

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应的制度改革与创新,基于能力主义——业绩主义的资源配置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但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非法获取资源和机会的做法,譬如权钱交易、坑蒙拐骗、贪污腐败、买官鬻爵、任人惟亲、拉帮结派等。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社会地位获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些人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实现的向上流动,不但得不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而且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不满。一旦人们普遍对各种社会地位获得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整个社会对各阶层位序关系的认可就会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

此外,某些制度性的垄断现象的存在,也影响着人们对现有各阶层的社会位序关系的认可。在这里,引起广泛争议并且得不到认可的垄断现象,主要是各种行业垄断和部门垄断,尤其是金融、电信、民航、铁路等部门的垄断。这种垄断之所以会引起广泛的社会争议和不满,就是因为它使社会分化机制不合理,在让一部分人获得不合理的高收入的同时,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本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必然是有差距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上所述,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收入差距的成因,并非仅仅是市场主导的收入分配机制本身的不平等性,还有许多非市场化因素,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难以接受收入分配差距现象。这种状况必然影响到中国社会阶层分化机制的正常运作,进而影响到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

中国社会现阶段的资源配置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的合理性、合法性是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的。这种状况如果不随着经济社会的正向发展而逐渐得到改善,那就必定会到影响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

第二,制度改革和创新滞后,一些阶层的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制度性确认 。社会各界对一些阶层或群体的阶层地位给予否定性评价,甚至出现认识混乱的原因,不仅与各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源配置机制的存在有关,也与国家未能及时从制度上充分确认各种合理合法地获得的阶层地位有关,其结果是使得一些阶层或群体的职能、角色和地位未能获得制度性的一致化。这同样不利于社会阶层结构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在这方面,受到严重不利影响的社会群体之一是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怀着对城市生活的美好憧憬,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务工经商,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现有制度无视他们对城市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迄今为止还没有承认他们进城并在城市生活的合法性。十多年了,他们至今还过着候鸟式的生活,还是城镇的边缘群体,由此人为地形成了一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农民工群体。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民工约8 800万人。按照户籍制度的规定,他们的身份是农民,但他们实际上已经在工业、商业和服务业领域里工作。这样,他们的身份与他们工作的产业性质和/或地点不一致。尽管农民工的出现无论对农村还是对城市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由于这样的不一致,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除农民工群体外,还有一些阶层的地位尚未在法律和制度上获得与其角色一致的定位。比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担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承担着组织、推动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掌握着配置政治、经济资源的极大权力。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他们的合法回报却低于他们的阶层地位,或者低于其他一些收入较高的阶层。

当然,除了名义工资收入外,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还有许多隐性收入,包括他们合法享受的各种与职位相当的特殊待遇,这些收入都没有被货币化,没有计入他们的工资,一旦计入,那么,他们的实际收入要比名义工资多得多。但是,他们一旦从权力位置上退下来,许多在位时能够合法享受的特殊待遇就会大打折扣。在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个阶层所掌握的资源配置权力,就成了一部分不能自律的成员用以打通权力与金钱的界限的工具,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卖官鬻爵等丑恶现象就难以遏止了。近年来频频出现的“58、59病”屡治不愈,盖源于此。

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个阶层的行动边界,还没有给出明确规定。尽管国家正逐步从市场领域退出,但发展经济仍被当作政府官员的主要职能,经济发展成为政府官员的政绩体现。在对上负责而非对下负责的行政考绩制度下,把资源配置到能立竿见影地彰显任期内的政绩的做法,就变得非常普遍。大搞“形象工程”,超越本地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去修建高等级公路,以所谓“发展眼光”建设具有“超前水平”的楼堂馆所,强行上马与本地资源和市场条件不符的生产项目,等等,结果往往不是竹篮打水,就是劳民伤财,甚至兼而有之,而对教育发展、农业投入、民众疾苦等却毫不在意。所有这些问题的后果都是严重的:它们将降低这个阶层的社会声望,败坏社会风气,瓦解社会凝聚力,最终破坏社会发展的活力。

又如,私营企业主阶层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的过程中产生和成长起来的,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主要组织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这个阶层也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阶层之一,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但是,迄今为止,这个阶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阶层地位仍未得到明确。

首先,对于这个阶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者和组织者的重要性,对于这个阶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其他社会阶层的认识并不充分,甚至还有不少人仅仅看到该阶层的不规范行为,对他们的较高收入有种种看法。这意味着该阶层的主导性作用和社会地位还没有得到社会认同。

其次,这个新生阶层参与政治的机会虽然有所增加,但其在政治上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管道还很有限,而对于这个阶层中的一部分成员运用的非法管道,在法律和制度上也没有明确的限制。正是由于有许多这样那样的不明确之处,这个阶层既无足够的稳定感,在行为上也多有不规范之处,或者慎言谨行,信奉夹起尾巴做人的原则;或者广结人缘,甚至致力于与权力结成极为复杂的关系,可获得政治庇护,并据以表达自身的政治需要,参与体制内外的资源分配,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或者手里攥着几本护照,一有风吹草动,便抽资外逃。这种状况,不利于这个阶层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充分发挥这个阶层的作用。

四 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存在区域不均衡性

与经济发展一样,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的发育也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均衡现象。越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社会阶层结构越是简单,越是具有传统社会的特点:即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中间阶层规模过小。越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社会阶层结构越是复杂,越是具有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特点:即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越来越小,中间阶层规模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