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学不是教你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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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界里:最真实的人性是“自利” (1)

善恶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我们儿时看影视剧,很容易将剧中的人物分为好人和坏人,而当逐渐接触纷杂的社会后,会猛然醒悟过去对人物的划分如此幼稚。其实,有文字记载以来,人们关于“好人”与“坏人”的划分和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古今中外对这个问题的探究,其争论焦点在人性的根源和人性的善恶问题上。

善恶这两个概念,是评价人的道德或事件的最一般范畴。战国时期的孟子认为,善是人的内在本质,人的本性之善是先天赋予的,人皆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而这四心是“仁、义、礼、智”的开端。而荀子明确提出“性恶论”,他认为性恶乃是自然本性,人生来就是有贪利求乐,好逸的欲望,必须进行后天教化,才能将恶转化为善。

明代思想家李贽认为世间所有人无不为“私”而忙碌着。“如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也就是说,“私”和“利”是人们做一切事情的直接动因。

在经济学家看来,人性并无善恶之分,经济学世界中的人都只是经济人。什么是经济人呢?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一段话对经济人的概念有较为清晰的阐述:“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我们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好处。”亚当·斯密的这段论述向我们表明:人和人之间是一种交换关系,能获得食物和饮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在追逐自己的最大利益。

在经济学世界里,千差万别的活生生的人都是经济人——不懈地追求自身最大程度满足的理性的人。也就是说,每个人做事情都是为了有利于自己。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人的欲望,离不开人对利的追求。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人们所从事一切活动的目的是使个人利益最大化。总结起来,所有人都是“自利”的。下面这个故事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人“自利”的本性。

有两个信徒,千里迢迢去圣山朝见。快到圣山的山脚下时,遇见了一个圣者。圣者就对两个信徒说:“你们两人可以许个愿。第二个许愿的比第一个许愿的要多一倍的收获。”两个信徒谁也不先许愿,生怕自己先许愿后,就少了一半的收获。于是,两个信徒就相互推让。最后信徒甲气势汹汹地对信徒乙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先许愿,如果你还不许愿,我就把你的腿打断。”信徒乙看到与自己一起来朝圣的好朋友说出这样无情无义的话,心里很气愤,于是就说:“好,我先许愿。”于是信徒乙双手合掌,狠心许愿说:“我希望我的一只眼睛瞎掉。”信徒乙的左眼立即就瞎了。因为信徒甲要比信徒乙多一倍的收获,所以他的双眼都瞎了。

这个故事深刻地反映了人性自利的一面:个人的私心得不到满足,于是就毁掉美好的愿望。传统社会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把利己的人性看作是万恶之源,要求人们克己复礼,结果人性没有被消灭。如今,经济学承认人性利己的合理性,承认人利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正是对人性的这一尊重,才促使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如果今天我们仍然鄙视追求私利的人,认为追求私利的都是不义小人,那么交换将严重受阻,社会分工不可能发达,社会的物质条件也不可能改进。我们肯定追求私利是人的正当权利,并不等于一切对私利的追逐都是正当的,否则社会就没有道德禁忌了。可以这样说,以不合理的方式追求私利即为恶,以合理的方式追求利即为善。

理性经济人是经济学的根基,没有理性经济人假设,就不能正确认识经济规律,也不可能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要看到经济人假设只是一种人性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人不可能处处都以经济人的视角观察世界。如果一味把自利的观点运用到一切生活准则中,生活将不可避免会有点变味。经济人假设的正确性,并不是说它适用于每一个人和每一个人的一切行为,这是指它适用于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行为。如果假设人是利己的,又假设人是利他的,经济学就不能成之为一门严谨的科学。

经济学认为所有人都是理性经济人,并不是赞扬利己性,只是承认它是无法更改的人性,承认理性经济人的存在只是对人类趋利本性的一个客观认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我们不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不择手段,我们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以及法律制度的约束,将人的利己心和利己行为变成增加社会财富、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

“君子国”永远只是镜中花

人们通常以为自利是可鄙的,无私是高尚的。在很多人的眼里,自利是无私天然的反对面。那么什么是自利,什么是无私呢?笼统来说,自利者为自己生活,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无私者不为自己生活,为他人生活,为他人谋取更大利益。但是,对经济学有所了解或者善于观察生活的人都不难发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自利。严格来说,自利的内涵是利己且不害人,在主观意图上既不侵犯他人,也不依赖他人,既不奉献他人,也不乞求他人;在客观行为上,自己尽量单独劳动生存,如果要协助就坚持等价交换。如果侵犯他人,就成为自私这种极端化形式。

或许是人们憎恶人性“自利”的一面,“无私”总成为文人墨客笔下永远的追求。清代小说《镜花缘》中的“君子国”代表了人的一种追求:

有一个君子国,在这个国家,人人都大公无私,绝不存半点私心。

君子国也有交易行为,但卖者却少要钱,而买者却要多给钱。以下是其中的一幕场景:

买东西的人说:“我向你买东西所付的钱已经很少了,你却说多,这是违心的说法。”

卖东西的人说:“我的货物既不新鲜,又很平常,不如别人家的好。我收你付价的一半,已经显得很过分,怎么可能收你的全价?”

买东西的人说:“我能识别好货物,这样好的货物只收半价,太有失公平了。”

买东西的人又说:“如果你真想买,就照前价减半,这样最公平。如果你还说这价格太低了,那你到别的商家那儿去买,看还能不能买到比我儿这更贵的货物。”

他们一番争执不下,买东西的人给了全价,拿了一半的货物转身就走。卖主坚决不让走,路人驻足观看,都说买东西的人“欺人不公”。最后,买东西的人拗不过大家,只好拿了上等与下等货物各一半才离开。

“君子国”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人人利他的大公无私的社会。实际上,不可能有这样的社会存在,一切无私的背后总会有自利的影子。这也许表明无私具有某种不洁性,但更加雄辩地表明了无私的实在基础和真实客观。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实,不用天地去灭,自己就把自己灭了,你自己不为自己生活,难道让别人养活你吗? 而无私不仅表明别人要帮助你,同时要求你帮助别人,把你的收入给他人一部分,让你在休息时间给别人干活。那时,你会认为自利该多好啊。

其实,无私中总是存在自利的痕迹。起源于自利的事实决定了,无私永远不可能摆脱自利。例如,爱情被人们称作最无私、最强烈的需求之一,但是在形成过程中,男女对爱情对象的选择非常苛刻,要考虑相貌、身高、年龄、性格、品德、学识、财富、家庭、前途、是否真的爱自己,这一系列的问题紧紧围绕着自己能否从爱情中得到幸福;当恋爱关系确定后,如果对方在对待自己方面有不理想的情况,也会促使男女进行怀疑和反思,甚至斗争和分手。所以只有在自利的基础上才能谈论无私的感情。

显然,经济人都是自利的,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种机会,即总是追求最大的利益。每个人为达到利己的目的,必须以利他为手段,给别人“所要的东西”,利己并不损人,否则经济交换活动难以长久维持。“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197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这样说。因此,自利与无私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可能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社会秩序不会变得紊乱?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给出了回答:“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也就是说,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更能在客观上维护社会的秩序。

可见自利与无私并不是永远的悖论,我们应该正视人的自利本性。如果因势利导,自利就能激发巨大发展力量;如果横加禁锢,自利就会引起消极反应;如果粗暴践踏,就能引起反抗力量。因此,所有人不可不敬畏自利。

人的本能是趋利避害?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司马迁在2000多年前的精辟论述。可以说,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原动力,对利益的渴望在人类行为的背后发挥着主导性、操纵性的作用。

资源总是有限的,人类生存的本能决定了人必须是利己的。经济学正是研究资源稀缺条件下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如何获取更多的利。具体来说:对个人是收入和效用最大化,对企业是利润最大化和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对国家而言就是GDP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经济学认为所有人都是经济人,就是一切行为的目标只为个人利益最大化。功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边沁总结为,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