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放明,和我拨云见日的心情交相辉映,我又重新回归到那个开朗自信乐观的白翼飞。
我打趣道:“于伍啊,我记得你可是有一个‘通宵鱼’的雅号啊,昨晚上怎么那么早就睡着啦?”
“哎,好汉不提当年勇啦。这个雅号那是曾经通宵上网时代的,现在人老了,哪里经得起通宵唱歌这种折磨啊。”于伍顿了顿,指了指我和小猪,继续说道:“何况还有你们这种唱歌要命的存在,我除了消失就只有睡觉啦。”
“么么,你说什么?于伍啊,真是让我伤心啊,居然说我小猪哥唱歌要人命,呜呜呜……”小猪说完,居然摆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我赶忙冲去踹他一脚,这里可是KTV的大门口啊,大早上的,咱能不能不要这么丢人不?
何况,再怎么说,我小白还是大明星KTV的股东啊!
想什么来什么,我刚刚在YY自己大股东的身份,小猪就不怀好意地向我蹭过来,娇柔可恶的声音说道:“小白哥哥,我们就这么走啦,猪猪的超级黄金贵宾卡呢?”
“切,去死!”小猪这种忸怩作态的样子我还真是受不了,赶快甩开他朝对面的公交车站跑去,小猪在后面紧紧追着,还喊道:“哎,我说白总啊,您的私家车呢,不,不,打的也行啊,大清早的坐什么公交车啊!”
七点多,坐上回学校的公交车,看着大路上来来往往,为上班,为生活奔波的人群,我的心终于彻底地平静了。
公交车从梁家河车厂缓缓驶出,看着渐行渐远的大明星KTV,我这才发现大股东的好处。昨晚从我们进入包房到现在出来,竟然一分钱没有花。之前因为情绪的问题,我并没有注意这一点,现在想想才发现,原来股东还可以吃霸王餐。
只是大概因为我们唱的是夜猫场,KTV的服务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也许白天场和黄金场的服务,就会很到位吧。不过,也可能是人家服务员已经来过,只是昨晚上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或者思考中度过,并没有发觉而已。
今天是周六,回到宿舍第一件事情就是赶紧补觉。通宵伤身,特别是通宵吼歌更是有伤元气。我可没有小猪那种体格,一路上还在叫嚣着要去打球云云。眼见没有人搭理他,他又在那里怂恿于伍,和他一起“超越极限”。不过于伍的状态比我还不如,此刻在车上已然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要不是有我们看着,恐怕坐到终点站他都不知道。
一觉睡到十二点多,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我才恋恋不舍地从床上爬起,准备弄点东西吃。看看宿舍里,早上还叫嚣着要打球打WC3的小猪,此刻还是鼾声四起,梦约周公。而我认为比我还不如的于伍,却已经消失,八九不离十,现在已经陪着他家婉儿去做爱做的事情去了。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
肚子饿的难受,加之昨晚又是宿醉,我可不想随便地吃一点方便面什么的打发自己的肠胃。看小猪的模样,睡到下午晚上的都没有问题,我就没有打扰他,一个人去食堂游荡一下。
虽说是想好好的犒劳自己的肠胃,不过当我走到食堂,闻着那混杂的油烟味道,看着样式繁多,不过一年都不会换几次的食堂菜式,我的胃口一下没有了。在三食堂买了一碗稀饭,先将就一下了,大餐的话晚上再说了。
“喂,听说没,前几天学校另外一个校区的小子遇到了十二规了。”
“什么十二规?”
“你真是OUT了,就是最近学校里传出来的后十三条校规啊,不能在建工四院打电话就是其中的第十二规,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啊?”
两个坐在我身边位置的男生小声地议论着,没想到这后十三条校规的传说已经在学校里传开了。看来咖啡之前说的没有错,学校以前确实有过这样的传说,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已经被学校“封死”的诡异传闻,最近再次泛滥了。
我听了片刻,已经可以确定,他们议论的正是郑海雁的事情。只是,貌似他们所说的,竟然比我知道的还要多。当然,我指的是郑海雁死亡这件事情。至于后来医院抢人,楚雄的炼魂,他们并不知晓,没有在此提起。
“其实触犯了第十二规并不一定会死。”同学甲继续说道。
“为什么呢?”刚刚已经“被OUT”的同学乙问道,我也侧耳倾听,咖啡已经去了大理,有关于后十三条校规的传闻,我知道的太少,现在有这机会聆听,我哪能错过。
根据这个同学甲的说法,在建工四院打电话竟然还很有讲究,并不是每一个人深夜十二点在建工四院打电话都可以听见异界的声音,也并不是每一个听到异界声音的人都会死。
问题的关键在于,听到神秘声音的人有没有犯下足以致死的孽债。内心坦荡无暇的,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不过只是稍微犯点小错的,比如说抢点邻居小孩的棒棒糖小人书,偷看小妹妹洗澡的这一类小事,并不足以致死。而且,哪怕你犯了大错,只要肯悔改,同样的不会有事。第十二规,似乎就是专为惩戒那些犯了大错,却不知悔改的社会败类而存在的。
“有这么邪乎吗?”不仅仅是同学乙如此问,我也很想上前问问,这个同学甲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些传说,这同学说起这事来,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貌似就是他制定的第十二规一般。
“当然咯。”说到这里,这同学突然压低了声音,幸好我坐的不是很远,而且现在十二点多,食堂里人也很少,这样我凝神之下,才可以听清楚他们后面的对话。
“前久死掉的那个男生,是一年前犯下了命案,不过一直在逃的凶手!”
“什么?不真吧?”
“你以为呢?知道什么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吧。这小子当时和他们的一个老师,把一个工厂的小妹妹玩弄了一番,又狠心地抛弃了,后来这个小妹妹一气之下竟然跳烟囱自杀,还连累得一家工厂倒闭。”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一惊,原来当时在楚雄听闻那小司机所说的就是这件事情。只是没想到,郑海雁还和这件事情扯上了关系,那么,现在这个同学甲所说的另外一个老师指的又是谁呢?难道会是韩老师?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会被同学甲知晓呢?我想不明白。
“后来,这小子也是命数已尽,该死了,居然大晚上的还跑来我们校区,在最诡异的建工四院门前打电话,结果,没过几天,出门就被撞了。”说到这里,两人已经吃好饭,准备走人,末了,我只能依稀地听见他们的几句对话,“这个男的被撞的也很诡异,是被女鬼推到车轮底下的,估计就是被他糟蹋过的那个小妹妹来复仇啦。”
“对了,你还没有说那个老师是谁呢?”
两人走的很快,渐行渐远,后面的对话我已经听不真切,本来想追上去再好好偷听一番,不过想来既然有同学甲知晓这事,那么,相信郑海雁之死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我应该可以很容易地探听到不少想要的消息的。
看来,在我大脑空白的这段时间里,学校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后十三条校规的再次出现,是否预示着真实的世界,已经渐渐向我们揭开神秘的面纱了呢?
吃过稀饭,我打算先去猫舍看看,猫舍主人芈妙一定知道不少东西。只是不知道他会告诉我多少了。
周六,昆明的大街小巷都很热闹,不过主要的人群还是穿得朝气蓬勃,花枝招展的学生们。穿过一片片拥挤的人潮,我顺着记忆的路线来到了菲儿带我买小瓷猫的地点——猫舍。
虽然才来过一次,不过我对这里印象相当的深刻。整间猫舍大概只有两平米的大小,就像是有人从一面墙上挖出了一个大洞,而小巧的猫舍就安置在其中。
虽然大小不过两平米,不过猫舍却充分地利用了其中的每一分空间,各种样式,代表了不同含义的小瓷猫摆满了猫舍的各个角落。甚至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还摆放着猫舍的镇店之宝,一只西瓜大小黑红相间的大瓷猫。
猫舍的精致布局,加上显眼处的镇店之宝大瓷猫,整间猫舍俨然一只可爱小猫的小窝。
我顺利地找到了猫舍,只是很意外的,我并没有见到猫舍的主人。坐在猫舍里的,是一个长相很阳光的青年,此刻,他正露着满脸灿烂的微笑,给身前的两个学生妹介绍店里的饰品。
猫舍实在太小了,三个人塞在里面,已经再找不到供我容身的地方,我只好先站在外面等候着。
幸好这两个学生妹不是很磨蹭那种,很快地挑选了几只中意的小瓷猫,交给阳光青年。阳光青年的手艺很娴熟,眨眼功夫就把小瓷猫穿戴在两个学生妹的手腕上。
此情此景,甚是熟悉,我不知不觉陷入对菲儿的思念之中。菲儿,你还会回来的,是吗?**着手腕上的小瓷猫,我暗自想到。
“这位同学,你要给女朋友买对小猫咪吗?”
阳光青年的声音和他的外貌笑容一般,同样的充满了阳光的开朗气息。只是一句话,就冲淡了我因思念菲儿而生的阴霾情绪。
“呵呵,我今天是来找一个人的。”
“噢,你要找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