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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有限条件的差别享受:购物经济学(1)

你被价格歧视了吗

三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回大连,在飞机上闲聊,结果发现他们的机票价格各不相同。第一位乘客通过旅行社订机票去大连旅游,票价340元;第二位乘客提前一个月预订机票,票价580元,第三位乘客去大连有急事,临时买的机票,票价740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交换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进行,实行等价交换,体现公平原则,怎么这里会出现同物不同价呢?

这里涉及一个商业用语——差别定价,所谓差别定价又叫价格歧视。价格歧视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商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对于商家而言,实行价格歧视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多的利润。如果按较高的价格能把商品卖出去,生产者就可以多赚一些钱。因此,生产者将尽量把商品价格定得高些。但是如果把商品价格定得太高了,又会赶走许多支付能力较低的消费者,从而导致生产者利润的减少。如何采取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既以较高的商品价格赚得富人的钱,又以较低的价格把穷人的钱也赚过来。这就是生产者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价格歧视产生的根本动因。

航空公司就较好地运用了这一原理,实现了利润最大化。

在生活中,实行价格歧视的事例比比皆是。以前公园卖门票,对本国人卖低价,对外国人卖高价;大学生放假回家,只要手持学生证,就可以买到半价票;在北京坐公交车,如果刷卡便可以打四折;有的舞厅为了使舞客在跳舞时刻成双配对,甚至只对男士卖票,女士可以免费……

生活中商家的价格歧视策略远不止这一种形式。只要符合价格歧视的一般条件,及产品个性化、有差异,就可以利用这种差异把它冠名为不同品牌、不同系列或各种各样的组合,然后再运用这种策略。

比如商家可以利用同一产品的不同数量实行差别定价。对一种商品按不同数量进行分组,制定不同的价格实施价格歧视。这样就在销售领域为企业赢得了规模经济,销售量的上升带动了产量的上升,企业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都随规模增大而下降,消费者从中获益,厂商则获得更大的收益。

还有一种是按时间段的不同对同一商品实行差别定价。如一些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在淡季和旺季是不一样的,旺季人多往往会贵一点;又如电影院的日电影票和夜场电影票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以及出租车白天晚上的起步价不同;都是利用时间段不同进行差异定价的典型例子。

利用代金券或优惠券实现差异化定价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优惠券可以人为地制定群体差异化。如一家超市为本市市民送出优惠券,且规定该优惠券只有与本人身份证一起使用才有效,每张优惠券提供7.5折优惠。这样就把本埠居民与外地居民区分开了。又如一家瓜子公司宣称,剪下其宣传单的优惠券,在购买本产品时可以当2元钱用。该公司没有直接降价,而是用这种策略把顾客分为价格敏感性和不敏感性两组消费群体,不敏感性一般是公司的白领,经济充裕,对此会不屑一顾,照样按原价购买。如此一来,产品不但销量会增加,而且原有的利润来源也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此外,还有搭售、打折等价格歧视等不胜枚举。在生活中,如果我们知道了价格歧视就不会陷入商家的语言陷阱,所谓的“让利”、“优惠”似乎很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其实是商家区分不同的需求,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大家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谨慎,不要成为商家“价格歧视”的对象。

警惕越贵越买的吉芬品

英国学者罗伯特·吉芬19世纪在爱尔兰观察到一个现象:1845年,爱尔兰爆发了大灾荒,虽然土豆的价格在饥荒中急剧上涨,但爱尔兰农民反而增加了对土豆的消费。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吉芬,就把吉芬发现的这种价格升高而需求量也随之增加的经济现象叫做吉芬现象,简单地说就是越买越高。

剖析吉芬之谜,不难发现“吉芬商品”的出现有两个前提,一是购买者收入低下,找不到更合适的替代品。二是马铃薯是必需品。比如说,肉的价格远远高于马铃薯,可以一段时间不吃肉但是必须每天要吃主食,而最便宜的主食就是马铃薯。当马铃薯价格上涨时,意味着消费者的实质收入下降,为了保证基本的温饱,即便是肉的价格跌了,消费者也还是会压缩对肉的购买量,购买更多的马铃薯以求得生存。

其实在今天,我们生活的周围到处都有吉芬商品或者吉芬现象。很多“北漂”的人们选择在北京城郊结合部租房子住,但是那里的居住环境比市区要差,交通也不太便利,其房屋的性价比也比较低,房屋一般比较简陋。但是却有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乡结合部,其背后的原因就是,虽然城乡结合部的租房价格不断上涨,但相比主城区而言价格还是比较便宜,对于刚刚在北京立足的年轻人来说,选择在这里租房还能享受到相对便宜的房租,哪怕房子的性价比并不高。

按说“吉芬品”是在物质资料短缺时的产物,在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今天应不多见。然而,随着房价步步攀升,住房已成为当下大多数靠工资生活的老百姓的一种“吉芬品”。

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衣食住行,这是人的最基本生活需要,无论房价涨得多离谱,大家都得勒紧腰带,为自己找寻一块栖身之地;第二,除了购买商品房,大多数老百姓的确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数量有限的经济适用房、天价的别墅都不是合适的替代品。因此,商品房价格一路上涨,老百姓对其需求却一直不减反增——大家不得不争先恐后,谁知道明天的房价又将涨多少,而高涨的需求又成为开发商们继续涨价的理由,推动房价一轮又一轮地上涨。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吉芬商品”的供给者而言,由于涨价不会导致需求下降,即使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增加了供给者获取巨额利润的成本,开发商以及炒房者们依然可以通过继续上调交易价格向消费者转嫁成本。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简直是易如反掌。最终,以平抑房价为目标的宏观调控政策将全部落空,房价反而涨得更快,受损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避免吉芬品对老百姓的伤害呢?从吉芬品产生的两个必要条件就能找到答案。一是提高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在工薪买房的贷款政策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二是政府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量。如果老百姓拥有了更多的替代选择,商品房的需求弹性就会上升。这时价格机制就会起作用,一旦价格上扬,消费者的需求就会敏感地下沉,卖房者再也不会肆无忌惮地乱要价。

节省出来的钱让人开心

在一场猫王专辑的小型拍卖会上,有小琳、小文、老李、阿俊四个猫王迷同时出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这张专辑,但每个人愿意为此付出的价格都有限。小琳的支付意愿为100元,小文为80元,老李愿意出70元,阿俊只想出50元。

拍卖会开始了,拍卖者首先将最低价格定为20元,开始叫价。由于每个人都非常想要这张专辑,并且每个人愿意出的价格远远高于20元,于是价格很快上升。当价格达到50元时,阿俊不再参与竞拍。当专辑价格再次提升为70元时,老李退出了竞拍。最后,当小琳愿意出81元时,竞拍结束了,因为小文也不愿意出高于80元的价格购买这张专辑。

那么,小琳究竟从这张专辑中的得到什么利益呢?实际上,小琳愿意为这张专辑支付100元,但他最终只为此支付了81元,比预期节省了19元。

这节省出来的19元就是小琳的消费者剩余。一般来说,在购买商品时,每个购买者都希望以低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到商品,而拒绝以高于支付意愿的价格购买该商品。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时,所愿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在西方经济学中,这一概念是马歇尔提出来的,他在《经济学原理》中为消费者剩余下了这样的定义:“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种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以称为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在买东西时对所购买的物品有一种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表现为其愿意为这种物品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即需求价格。决定这种需求价格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高低,即效用的大小;二是与其他同类物品所带来的效用和价格的比较。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并不一定等于供求双方决定的市场价格。当消费者所愿意出的最高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就称为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支付的量。

消费者剩余可以用来衡量消费者购买并消费某种物品或劳务所得到的经济福利的大小。消费者购买和消费物品或劳务是为了得到经济福利,一种物品或劳务给消费者带来的消费者剩余越大,即市场价格越低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消费者就越愿意购买;反之,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那么消费者就会认为购买该物品或劳务不值得,或者说消费者剩余为负数,那么消费者就不会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