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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辩论—雄智多辩,巧舌能战

争而有意,度人度己

【关键问题】好的辩论有何标准

【关键点拨】好的辩论绝不是逞口舌之利争强好胜,应该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给人以启迪

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之中,难免观点相左、意见分歧,这时,怎样让自己说出的话既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思想,又能扬己所长,驳斥对方的论点,同时,又在你来我往的语言交锋中促进沟通,最后使双方的认识有新的提高呢?,这就需要用到辩论。事实上,辩论也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技能,大到竞选演说、法庭辩论,小到自由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辩论几乎渗透到我们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不过在不同的场合,辩论的形式、深度和范围都有所不同罢了。

虽然任何辩论都具有起因和目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争辩都有意义。在人们日常的口头交往中,经常可以看到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或低级庸俗的废话而引起的辩论,这就毫无意义、徒费精力。作为一名理智的争辩者,应当珍视自由争辩的权利。在参与争辩前,应该问一问争论这件事是否有意义?通过争辩能否达到明辨是非的目的?“是”就全力投入,“否”就应当放弃。

因此,好的辩论,绝不是逞口舌之利争强好胜,而是恰如佛学中所说的“欲把金针度与人”中,既可度人又可度己的“金针”。好的辩论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给人以启迪。我们在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出色的辩才的时候,应该更多想到的是怎样经过艰难的磨砺,使自己在付出汗水与辛苦代价的同时,得到自己知识、智慧、品格、德行方面升华的回报。

釜底抽薪,攻其要害

【关键问题】何为釜底抽薪的反驳技巧

【关键点拨】找出对方论据中的虚假处,用确凿的事实来反驳对方

釜底抽薪是一种通过论证对方论据的虚假,来反驳对方论点的方法,也是一种最基本的论辩技巧。运用这种论辩技巧,一定要紧扣论据与论点之间辩证统一的逻辑关系,如果论据与论点之间并无内在联系,反驳论据必然落空。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阿伯拉罕·林肯年轻时是一位律师,一次,他得悉朋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为谋财害命,已初步判定有罪。他以被告律师的资格,到法院查阅了全部案卷,知道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一位证人福尔逊。因为他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清楚的目击了小阿姆斯特朗用枪击毙了死者。对此,林肯要求复审。在这场精彩的复审中,有以下一段对话:

林肯问证人:“你发誓说看清了小阿姆斯特朗?”

福尔逊:“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两处相距二三十米,能认清吗?”

福尔逊:“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看清他的吗?”

福尔逊:“不是的,我肯定看清了他的脸。”

林肯:“你能肯定时间是在11时吗?”

福尔逊:“充分肯定,因为我回屋看了钟,那时是11时15分。”

林肯问到这就转过身来,发表了一席惊人的谈话:“我不能不告诉大家,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10月18日晚上11时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的脸。请大家想想,10月18日那天是上弦月,晚上11时月亮已经下山,哪里还有月光?退一步说,也许他时间记得不十分精确,时间稍有提前。但那时,月光是从西往东照,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的脸面对草堆,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

大家先是一阵沉默,紧接着掌声、欢呼声一起迸发出来,福尔逊傻了眼。

釜底抽薪法就是要找出对方论据中的虚假处,用确凿的事实来反驳对方,这样,对方精心构筑的言论布局就会因基础瓦解而全面崩盘。

在这里,林肯运用了釜底抽薪的反驳技巧,戳穿了福尔逊的谎言,澄清了事实,彻底驳倒了福尔逊的论点,还小阿姆斯特朗以清白。

先发制人,占据主动

【关键问题】“先发制人”的精髓体现在何处

【关键点拨】当对方将要说一些对我方不利的话时,可抢先开口打断对方的话题,占据主动

先发制人,占据主动位置,这是论辩中最常用的一种策略,在辩题对己方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尤其适用。

1986年亚洲大专辩论会上,新加坡国立大学队和香港中文大学队展开辩论,辩题是“外来投资能够确保发展中国家经济高速成长”。

香港中文大学队为正方,新加坡国立大学队为反方。显然,从命题上看,香港中文大学队处于不利地位。因为“确保”一词是个值得推敲的词语,如果把“确保”理解成绝对保证,那么,正方香港大学中文队几乎是无理可辩。

不过,香港中文大学队也有高招,他们采取“先发制人、先声夺人”的策略,开场就提出“确保”并不是指百分之百保证。比如在中国内地的客车里,广播员常说:“为了确保各位旅客的安全,请不要扶靠车门。”这并不是说只要不去扶靠车门,乘客的安全就百分之百得到保证了。

香港中文大学率先定义“确保”一词的含义,为自己的论点开辟了广阔的活动舞台,而反方新加坡国立大学队又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确保”就是百分之百地保证,因此,香港中文大学就化不利为有利,牢牢把握了辩论场上的主动权,并最终获胜。

“先发制人”重在一个“先”字,贵在一个“制”字。当你了解别人将要说一些对你不利的话或让你办一些不想办的事时,你可抢先开口,或截、或封、或堵、或围、或压、或劝,明确告知对方免于开口,打断对方的话题,用其他话题岔开。这样就能牢牢掌握交际的主动权,达到自己拒绝的目的。

投其所好,出其不意

【关键问题】“投其所好”是怎样的一种战术

【关键点拨】弱化对方对抗心理,使其疏于防范,暴露出一些破绽,己方乘隙而入,一举制胜

论辩是参辩双方的一种逆向抗衡,这种抗衡往往针锋相对,陷入僵局相持不下。要想突破僵局,取得辩论的胜利,不妨另辟蹊径,变逆为顺,采用一种“投其所好”的战术,从顺向的角度向对方发起一场心理攻势,在顺的过程中化解对方的攻势,发现对方的破绽,抓住突破之机,从而出其不意的战胜对方。

一次,律师乔特斯为有杀妻嫌疑的拉里辩护,当时律师麦纳斯提出了对拉里十分不利的证据:拉里曾向麦纳斯提出过,要麦纳斯帮助他与妻子离婚,并由此推论拉里在无法达到离婚目的时,会采取极端措施。乔特斯知道要直接反驳“要求离婚就有杀人动机”是困难的,于是他采取了“投其所好”的策略。

乔特斯故作谦虚地向麦纳斯承认,自己对离婚是外行,一边恭敬地问对方是不是很忙。麦纳斯踌躇满志地回答:“要我处理的案子要多少有多少。”后来又补充说,每年至少有200件。乔特斯赞叹说:“呀!一年200件,您真是离婚案的专家,光是写文件就够您忙的了。”麦纳斯犹豫起来,感到说得太多人们难以相信,就只好承认说:“可是……其中有些人……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改变了主意。”破绽出现了,乔特斯抓住这一点,进一步诱导道:“啊!您是说有重新和好的可能,那大概有10%的人不想把离婚付诸行动?”麦纳斯说:“百分比还要高一些。”“高多少,11%?20%?”“接近40%。”乔特斯用惊奇的眼光盯着他说:“麦纳斯先生,您是说去找您的人中有近一半最后决定不离婚?”“是的。”麦纳斯这时有些感觉到了,但退路已经没有了。“嗯,我想这不会是因为他们对您的能力缺乏信任吧?”“当然不是!”麦纳斯急忙自我辩解,“他们常常一时冲动,就跑来找我。可是一旦真的要离婚,便改变了主意……”他突然止住,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谢谢,”乔特斯说,“您真帮了我的大忙。”

在这场法庭辩论中,乔特斯见正面反驳难度较大,就采用了“投其所好”术,从侧面迂回。他先坦率地承认自己对离婚案是外行,恭维对方很忙,当对方得意忘形,鼓吹自己处理离婚案件的数目时,他又进一步恭维对方是离婚案专家。当对方感到吹过了头,说有些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改变了主意时,时机出现了。乔特斯抓住这一点诱使对方说出了自己否定自己的话。

可见,在论辩中如果正面说理难以奏效,可以采用“投其所好”术,与对方巧妙周旋,对方对抗心理弱化,疏于防范,就有可能暴露出一些破绽,己方乘隙而入,一举制胜。

巧设圈套,请君入瓮

【关键问题】“请君入瓮”的关键点在哪

【关键点拨】关键就在于巧设圈套和伺机点破,使对方无言以对

成语“请君入瓮”比喻用其人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论辩中,“请君入瓮”是指言在此而意在彼,先提出一个或几个问题,诱使对方说出或同意与你尚未说出的、准备坚持的观点相类似的观点,然后伺机运用类比、二难推理等方法,指出对方行为与观点、前言与后语相悖谬之处,使对方陷入圈套之中的雄辩方法。作为一种论辩技巧,“请君入瓮”的关键就在于巧设圈套和伺机点破,使对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英国文学家萧伯纳在一个晚会上,独自坐在一旁想心事。一位美国富翁非常好奇,便走过来说:“萧伯纳先生,我想出一块钱来打听你在想什么?”

显然,这位富翁不但干扰了萧伯纳先生的思绪,而且还浑身散发着一股铜臭味。他的话不仅俗不可耐,而且完全是对萧伯纳人格的侮辱。

对富翁庸俗的做派,萧伯纳决定给予反击。他抬头看了一眼富翁,说:“我想的东西不值一块钱。”

这下更引起了富翁的好奇,他急不可待地问道:“那么你究竟在想什么东西呢?”

萧伯纳笑了笑,叹了口气说:“我想的东西就是你呀!”

萧伯纳的回答可谓典型的“请君入瓮”。富翁问他在想什么,如果他直接回答的话,必然兴味索然,达不到反击的目的。而他所说的“我想的东西不值一块钱”,自然就勾起了富翁的好奇心,使他不知不觉的上钩,非要对“不值一块钱”的东西问个水落石出不可。萧伯纳见“蛇”已“出洞”,便抓住玄机揭“谜底”。于是道出了“我想的东西就是你”。语言虽然简短,但却巧妙地给了富翁当头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