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中缓移莲步,摇头晃脑,嘴中喃喃:“牡丹……牡丹……”突然眼睛一亮,一首诗忆上心来,周薇转过身喜道,“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是刘禹锡的赏牡丹吧。”孙二娘不以为然的说道,通晓诗词的说道。
周薇又是一惊,这孙二娘还满腹经纶,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二娘,我一时也作不出一首象模象样的好诗,暂时借用一下别人的诗句无妨吧。”周薇笑道。
“无妨,莺莺,你来将这首小诗题于画上吧。”孙二娘拿起毛笔伸手至周薇面前。
周薇眼中含笑,心中渐生恨意。这孙二娘怎么老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周薇写得最差的就是毛笔字,这孙二娘是存心要让她出丑呢。
既然你偏要我写,就别怪我的字糟蹋了这幅好画。周薇接过毛笔,应了一声好。蘸了墨,捻了袖口一笔落下。
歪歪拧拧如蚯蚓爬行。
司徒羽与孙二娘互对一眼,孙二娘的脸阴沉了下来。她做这些,无非是考验周薇罢了。模样似大家闺秀,可却是举止不淑,书画不擅,女红不通。至于什么音律这些,根本就不用再考察了,结果可想而知。
这周薇,究竟是冒牌小姐,还是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孙二娘的媳妇怎么可以只有一副华丽的皮囊?
她能培养出司徒羽这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乖淑女儿,那么她也有信心将周薇打造成一个满腹经纶的逍遥寨第一媳。
再看不下去周薇自得其乐的书写,夺了她手中的毛笔,扔进了笔洗里。
“我还没写完呢,二娘。”周薇故作天真的说道,她何尝不知道孙二娘在气恼什么。
“哼。”孙二娘干笑了一声,说道,“莺莺,我看这次落水,不仅让你记忆失丢,更是让你连字怎么写,诗怎么做,绣怎么刺都一并遗忘了。在婚前的这两个月里,你也没有什么事做,正好陪羽儿读读书,练练刺绣。将你遗忘了的都捡回来。”
周薇一生的理想就是考上大学之后,好好的休生养息,以犒赏自己在高三那段日子没日没夜的痛苦啃书史。谁知刚过上这种舒心的日子没多久,竟一朝穿越,时光倒流般再复读那些拗口的古文,心中便觉火大。
“我不读书。”周薇大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