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三月初三,赶上朝廷在皇陵举行祭祖大典。
陈宠正好去京城办事,人山人海的,他也就跟着去凑凑热闹。祖庙四周布满了官兵,听说皇帝晌午的时候会来祖庙吃素斋。陈宠想,这种大人物路过的地方,是非不多,但是真的要是遇上了,肯定倒霉,陈宠决定绕道而行,尽快的办好事回家。于是找了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走。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你越想逃避它就越找上你。陈宠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一条人腿从拐弯处伸出来,地面,矮墙上不规则的分布一些暗红的血液,尚未凝固。如果当时再给他三秒钟的时间,他肯定是选择转身就闪。只可惜,那只近在他脚下的血手忽然反手扣住了他的脚踝,力气颇大,陈宠一甩之下居然没有甩开,就在此时,两个穿着夜行衣脸上蒙着黑布的追了上来,见到陈宠,不分青红皂白举刀就砍,招招杀机,也亏了陈宠反应够快,用宝剑格开刀锋,大吼道,“误会,别打,我只是个路过的。”
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没理陈宠,又拿刀双双招呼过来。
陈宠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今天他也就是身在异地不想多惹事断,可别人如此对待他,也就给了他发飙的理由。他暗运内劲,脚底生风,啪一脚将那血手的主人踹起了三丈多高,回落到地面时,砰一声砸出好大的坑,想来肯定不死也要半残了。抽出宝剑,震飞了一个黑衣人的刀,反手出掌,借此机会后跃数尺,已然清楚,这两个黑衣人武功深不可测,心中也不禁暗暗叫苦。
这都哪跟哪啊,天降横祸也没这么准吧。
陈宠心里很清楚,硬碰硬自己占不了什么便宜,想来这架打的冤枉,不如避开。不过到这个地步,输了不要紧,退出的姿势一定要漂亮。他边出招边琢磨着要撂下点什么狠话才符合他这种身份,人过留名,事过留影,堂堂兖州三少陈宠,多响亮的名头,今日之事,实在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