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世界风情(求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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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辽阔的土地和丰富的资源。

自古以来,就以丰富灿烂的文化而著称于世。

今天,在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56个民族,1031882511人(1982年),其中汉族人数最多,占总人口的93.3%,其他55个少数民族占6.7%。

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以民族语言也十分丰富,据统计,全国共有80余种民族语言。

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各民族独特而富有风趣的风俗和生活习惯。

这些民情,就像一颗颗光芒四射的灿烂瑰宝,丰富着我们的文化宝库,显示着我们民族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在世界文化事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中华民族不愧是一个伟大的民族。

阿昌族我国阿昌族共有20441人(1982年),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户撤和梁河县的遮岛、大厂,潞西县及保山地区龙陵县亦有少数分布。

阿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尚无定论;无本民族文字。

阿昌族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比较发达。

解放前,阿昌族地区基本上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的阶段,但也保留着一些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与之相应,在政治制度上,除傣族封建土司衙门及其基层组织外,阿昌族内部也还有村社头人组织。

(一)社会民俗1)民族名称阿昌族的族源,应与我国古氐羌人有渊源上的联系,该族自称。

蒙撒”、“蒙撒掸”、“衬撒”、“汉撒”、“阿昌”。

汉称“阿昌”、“峨昌”、“尚”;历史上也写作“娥昌”、“莪昌”、“萼昌”。

解放后,统称为“阿昌”。

2)家庭婚姻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是阿昌族社会的基本单位。

家庭一般包括父母和未成年的子女,儿子婚后自立门户,无子可招婿,从妻姓,无嗣可领养子,其权利和义务与亲子同。

以前妇女地位低下,有“妇女当家家不富”之谚。

梁河一带,过去家庭之上有家族组织,有“家会”、“会章”及族长。

阿昌族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

婚前,青年男女社交是自由的,盛行串姑娘(“作涅勤”)。

但过去结婚由父母作主,由此有抢亲之俗,也有“转房”,即兄死后嫂可转与弟为妻。

3)丧葬人死行土葬,如系传染病和妇女难产而死,则行火葬。

行土葬时由佛爷念经,择吉日出殡,有棺木,亦垒土为坟。

过去在抬棺木出门时,要从跪着的儿女们头上抬过,谓之“搭桥”;无殉葬物,死者身上不能有金属器物,也不能穿皮毛衣服和鞋,甚至死者的金银镶牙也得取下。

据说,不这样做,就会影响死者今后的转世。

4)节日一年之中,陇川户撤地区主要有泼水节、进洼(关门节)、出洼(开门节)、烧白柴及会街节等,基本上与当地傣族节日相同。

但梁河等地,除过春节外,还有夏历八月十三的尝新节。

过尝新节时,家家都要采新谷,做新米饭,杀鸡买肉,备办果品,全家共庆,同尝新米饭。

不同(二)经济民俗1)服饰男子一般穿蓝、白或黑色的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多数人打包头,但陇川户撤地区成年人也有穿大襟上衣的。

青年人外出时,喜佩带阿昌刀,斜背一个筒帕(“背袋”)。

女子服饰有未婚已婚之别。

未婚的有的打包头,但都盘发辫于头顶,穿蓝、白或黑色对襟上衣,下穿黑色长裤。

已婚的改穿筒裙,中年以上妇女,上衣多为黑色,打黑包头,有的包头高达一尺左右。

她们还都饰银扣、银耳环、银项圈及银泡花镯等物,以黑齿为美。

2)饮食以大米为主食,薯类、蔬菜及各丰中肉类为副食。

嗜酸性食品,爱嚼草烟,男子多喜喝酒。

陇川户撤地区的米线颇为有名,系用旱谷或糯米加工制成,以醋、盐、酱油、香油、辣椒、胡椒和当地盛产的苏籽面作佐料凉拌,连同火烧猪肉一起食用,称为“火炕生猪肉米线”。

3)居住阿昌族的村寨多建于平坝地区或半山坝区,寨内交通要道一般都铺石板或碎石,来往方便,房屋也较整齐。

住房通常为土、木、砖石结构的瓦房,一般是三方一壁或小四合院建筑。

正屋住人,两边楼上为粮仓和堆放什物,楼下为厩。

4)户撒刀陇川户撒地区阿昌族锻打的各种刀十分有名,已有600多年的历史。

寨与寨之间分工细密,各有自己的名牌产品,并刻有标记,亦统称“阿昌刀”。

刀的品种不少,主要有背刀(长刀)、砍刀、腰刀、匕首、宝剑及专为藏区生产的藏刀等。

刀还多有刀壳,由木、皮、银等制成,其中银刀壳尤为精美,上雕龙凤花鸟。

在这些刀中,背刀最为本民旗及景颇、德昂、傣等民族的男子喜爱,它既是显示英武的装饰品,又是农耕伐木的劳动工具和护身武器,青年男子外出几乎人人佩带。

由于各种刀坚韧锋利、质地优异、工艺精巧、美观耐用,因而长时期来一直畅销省内外及缅甸等地。

(三)信仰民俗1)小乘佛教在陇川户撤地区,由于受到傣族的影响,当地阿昌族主要信仰小乘佛教。

一般较大的村寨都有佛寺和佛爷,佛爷的饭食由群众供给,节日也多与小乘佛教有关。

解放后,人们对小乘佛教的信仰已日渐淡薄。

2)原始宗教梁河地区阿昌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原始的鬼灵崇拜和祖先崇拜。

过去,人们认为自然界有鬼灵,同时亦有善恶之分,善鬼能降福于人,恶鬼则给人以灾祸,所以都要定期祭献。

如每年春耕和收获前要祭三次“土主”(地鬼),届时白族我国白族共有1131124人(1982年),主要居住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其周围怒江、迪庆、楚雄州和保山、丽江地区及昆明市等地亦有分布;此外,在湖南桑植县、四川凉山州、贵州毕节地区等地也有少数分布。

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但还有不同意见),受汉语影响很深。

唐南诏时,曾创造一种白文,又称“僰文”,系利用汉字来记录白语,或将汉字略作增损而构成一种表意记音文字,所以不能算作一种独立的文字,从来也只在少数人中使用;一般通行汉文。

白族主要从事农业,洱海地区的也兼事渔业。

解放前,在大理等地区白族农村中,封建地主经济占绝对优势,大理等一些城镇中,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发展。

但在怒江地区的泸水、兰坪和大理地区的云龙、鹤庆等部分山区,还保留着封建领主经济的残余,而怒江地区的碧江、福贡和大理地区的洱源等部分高寒山区,又保存着家长奴隶制甚至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与之相应,在政治制度上,这些地区的白族内部,也全寨人都要去田里洒鸡血、插鸡毛,向土主祈祷说:“早谷栽一箩,打三千,晚谷栽一箩,打八百,荞麦、黑豆根根结,老鼠吃了脱皮毛,麻雀吃了疴痄痢,蚂蚱吃了冲江死,蛤蟆吃了跳井死”,以求庄稼得到鬼灵保护。

以前,人们也十分崇拜祖先,认为人有三魂,死者的三魂必须分别安顿在家堂、坟墓及过去在过的老家。

对于这些灵魂必须虔诚供奉,否则会致祸于子孙。

保留着封建土司衙门及其基层组织。

或一些村社头人组织。

(一)社会民俗1)民族名称和命名制度白族是我国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一般认为他们的族源,与我国古氐羌人有着渊源关系。

自称“白子”、“白尼”、“白伙”,“子”、“尼”、“伙”,意为“人”,合起来即为“白人”。

旧时汉称。

尼家”;历史上曾称为“白蛮”、“白人”或“僰人”。

过去,分布在云南兰坪、维西等地的,纳西族称他们为“那马”;分布在云南碧江、福贡、泸水等地的,傈僳族称他们为“勒墨”;分布在贵州威宁等地的,汉族称他们为“丸姓”。

解放后,统称为“白”。

历史上和现在,白族使用的是汉名,但在历史上,其命名制度是有特点的,即存在过父子重名制和父子连名制。

例如宋大理国主白族段氏,其世系既有父子以一个字相重,也有父子以末一个字相连:段思平(伯父)——段思英(堂兄)——段思良(父亲)——段思聪(本人);段智祥(祖父)——段祥兴(父亲)——段兴智(本人)。

此外,白族历史上也曾有过三字名的。

其中有的是姓与名之间插入一个佛号,如“观音”、“般若”、“药师”、“易长”、“踰城”、“目莲”、“舍利”等;有的与招婿入赘之风有关,即男子入赘后既从招婿家之姓,又保留着本姓,其后裔也有母姓父姓都保留的;有的与本民族的语言有关,即除单音节外,尚有双音节。

2)家庭婚姻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是白族社会的基本单位。

家庭由父母和未成年的子女组成,儿子婚后与父母分居,一般幼子留在父母身边。

但过去也有少数“四世同堂”的大家庭。

解放前白族社会中还盛行封建宗法制度,有家族长,内部辈份极严,并以长支为大,凡哥姐的子女,不论年龄多小,弟妹的子女,必须称他们为哥姐。

无子者可招婿,无嗣者可立嗣。

以前家庭内由丈夫作主,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女子社会地位低下。

解放后,封建宗法制度已被废除,男女社会地位平等。

白族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

解放前,子女婚姻由父母包办,讲究请媒说合、测八字、订婚等。

订婚时男方要送女方礼物和聘金,订婚后,逢年过节男方还要给女方送礼,直到结婚为止。

有的白族地区,男方停止送礼,或女方拒收礼物,表示解除婚约;也有的白族地区,除订婚后继续送礼外,男方还必须送给女方一只绵羊,用以祭女方所在村寨的“本主”。

在被称为“那马”的白族地区,直至今天还流行着一种饶有风趣的婚俗:结婚迎亲前,双方要各选一位能说会道的人,男方的称“开门人”。

女方的称“守门人”。

迎亲时,守门人在女方门前横一根木板或置一条长凳作“门”,向开门人提出种种问题。

如果开门人对答如流,女方就让姑娘出嫁,否则要延期,并要男方向守门人陪礼送物。

其间往往妙趣横生,十分热闹。

若干原始婚姻在过去白族中也有程度不同的遗留。

如不少地区行姑舅表优先婚;碧江一带堂兄弟的子女间可以通婚;也有“转房”之俗,在云龙山区实行嫂嫂转给弟弟,而丽江则行弟媳转给哥哥;洱源罗平山区白族女子婚前社交十分自由,婚后尚有“妻友”之遗俗。

解放后,婚姻自主并革除了不少陈规陋习。

3)丧葬白族历史上受汉族影响很深,很早以前人死行土葬,自唐南诏后期以后,由于佛教的盛行,至迟在宋大理国时期又改为火葬,至今尚有遗址可寻。

元明两代白族仍盛行火葬,遗址更多。

及至清初,清政府官吏屡次严禁火葬,以后白族人死都行土葬。

从现今元明时期的火葬遗址来看,其方式是用陶罐装火化的骨灰埋入地下,上竖小石塔,石塔上刻有梵文。

土葬装棺木,埋入土坑,坑中央用石条或杂石镶围四周,然后盖以石板,上垒坟堆。

其形式过去视经济状况而定,普通的为“一层桥”或“两道花门”,富裕者是“三碑四柱”、“城门洞”式的大坟。

葬礼在过去因亡者年龄性别而异:青年男子和夭折者,即可装棺入土;妇女则必须待娘家来人后,方能安葬;而年长者男女人死后须停柩在家,选吉日时辰安葬,届时要举行一定的宗教仪式,出殡时须宴请亲戚好友。

在被称为“勒墨”的白族地区,现在仍保存着颇有特点的一种葬礼:人死把尸体停放在一块床板上,用四根绳子系着床板的四个角,悬空吊在屋中的横梁上,距地七八尺,然后举行祭祀。

是晚,由一些妇女手持木棍,在尸体下周围边哭边唱边跳。

悬尸数日后,连同木板、上覆茅草埋入土中。

再在坟上竖一个栗木坊,坊上挂土锅、弩箭或织布机等死者生前用物。

还挂两个盛有祭品的麻布袋,以示对死者的悼念。

解放后,白族土葬日益从简。

4)节日白族传统的节日有火把节、三月街、渔潭会、绕三灵、绕海会等。

每年夏历六月二十五日的火把节,是白族人民最盛大的传统节日。

有关节日的传说与彝族基本相同。

是晚,家家户户门口都要竖一个小型火把,每村村口要竖一个或几个大型火把,有的还插上红绿彩旗,上书“五谷丰登”、“人畜平安”等字样。

火把点燃后,村村寨寨一片光亮,然后各村群众,手持小型火把,在田间绕行一周,象征烧灭病虫害,以求庄稼丰收;其间也举行一些文娱活动。

三月街,又称“观音街”或“观音节”,明代李元阳的《云南通志》称“观音市”,为大理等地白族人民的盛大街期和民族集会,于每年夏厉三月十五日起在苍山中和峰麓举行,为期5~7天,起源与唐宋南诏后期至大理国时期佛教盛行有关。

明清时已很繁荣和热闹,解放后更为发展。

届时,白族与周围汉、彝、纳西、傈僳、藏、回族等人民相聚一起,成为滇西地区一年一度的盛大物资交流和文艺汇演大会,对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文化交流都有积极的作用。

渔潭会于每年中秋节起在洱源邓川罗峙江流入洱海的渔潭波举行,为期3~5天,届时进行物资交流和文艺活动,规模虽较三月街为小,但具有水上的特点。

绕三灵于每年夏历四月二十五日起,在苍山山麓举行,为期3~4天。

“绕”,白族语称“观”,意即“逛”,也就是一路慢行,边歌边舞。

届时人们跳着舞蹈《霸王鞭》,表现曲艺大本曲,众至数万人;过去还要绕圣源寺等三个寺庙一周。

绕海会于每年夏历六月十五日,在剑川剑湖畔举行,内容基本上与绕三灵相同,但要绕剑湖一周。

(二)经济民俗1)服饰一般白族男女喜用白色,以白色为尊贵。

男子大多上穿白色对襟上衣,外套黑坎肩,打白色或蓝色包头,下着宽大的长裤,系拖须裤带。

有的肩上挂一个绣花布袋,腰间佩一把护身长刀。

女子服饰各地不尽一致。

如大理等地的多穿雪白大襟上衣,外套红坎肩,或穿浅蓝色大襟上衣,外套黑坎肩,下穿宽大长裤,腰间系有绣花飘带。

手、耳及坎肩右边结纽处,多有各种银饰。

未婚者垂辫或盘辫于头顶,多用绣花布、蓝布或毛巾包裹;已婚者挽髻。

一般穿绣花鞋,有的还有蓝色裹腿带。

剑川一带的年轻女子,头上戴有“鼓钉帽”或“鱼尾帽”,也戴“鸡形帽”;保山一些村寨的女子,穿前襟齐腰、后襟及胫的上衣,系长可及地的围腰,臂上还有色彩鲜艳的袖筒;碧江等地的女子,多穿长衫,在袖肘、胸襟及肩背处,缝上一块靛青色的土布。

过去大人小孩还喜披羊皮褂子。

2)饮食多数居于坝区的白族,以大米、小麦为主食,少数居于山区和高寒山区的,主食为玉米、荞麦、马铃薯。

蔬菜、肉食品种多样,平日喜食酸、凉、辣口味,善于腌制火腿、香肠、猪肝,及制作油鸡块、螺丝酱等。

生皮和乳扇是白族颇有特点的佳肴。

大理等地的生皮,通常选用猪后腿肉,肥瘦兼有,用烤至半熟连皮切成片状或丝状,以切成薄如纸或细如丝者为佳,再佐以辣椒、花椒、葱、姜、蒜及酱油、醋等作料。

亦有选用猪肝、猪耳,历史上还有选用鹅、鹇、牛、鸡、鱼等为原料的。

自食,亦待来客和作节庆的佳品。

洱源邓川的乳扇,制时备一缸发酵的酸奶水,先舀一勺倒入小锅,烧至烫手,再舀约半斤鲜乳倒入,用筷徐徐搅动,待凝结成胶状奶筋时,捞出用手指转翻捏揉,拉开成张,挂于架上晾干便成,其状如扇,色泽光亮,黄中带白;每做一张换一次酸奶水。

食时火烤、油汆均可,营养丰富,酥脆可口,用以自食、待客及外销。

平日白族喜喝茶,其中烤茶别具一格。

白族的烤茶制法与彝族的基本相同,但在待客时一般斟三道,俗称“三道茶”,即“头苦、二甜、三回味”。

有的地方在二道茶内放入一些核桃仁片和红糖,一些山区还添一道蜂蜜加几粒花椒的蜂蜜花椒茶。

此外,用糯米酿成的白酒,以苍山雪炖梅和糖的“雪梅”,也是白族人民喜喝的饮料。

3)居住一般白族聚族而居,村寨多建于平坝或依山傍水的山脚地带,每村数十户或上百户不等,有的多达五六百户。

民间住宅多为土木石结构的瓦房,一般为二层楼房,布局采取“三房一照壁”或“四合五天井”等形式,院落宽敞,阳光充足。

多数人家天井内都砌有花坛,种植各种花草树木,尤其是大理山茶,被誉为“滇中之冠”。

畜厩和厨房都与主房分开,有建于主厉两侧,或主房对面及厢房内。

习惯上人们住楼下,楼上多用作储藏粮食、用具。

大量运用石头是白族的建筑特点之一,花岗石、片麻石、青石,乃至鹅卵石都有所用,它不仅用于墙基、墙角,也用于门头窗头的横梁,甚至整座墙壁全部用石头垒砌,民谚说:“大理有三宝,石头砌墙不会倒……”。

注重门窗的雕刻和大门的装潢是白族建筑又一个特点,如堂屋门面用三合六扇格子门组成,一般分上下两节,下节为雕有各种动物图案的浮雕,上节采用多层镂空的手法,底层为几何形的连续花纹,表层以山石花鸟或人物故事的图案作出浮雕。

大门通常采取内地殿阁的造型,飞檐串角,并以泥塑、木雕、彩画、石刻、大理石屏、凸花青砖等,组合成丰富多彩的立体图案;木质部分凿榫卯眼相结,砖瓦结构部分也显得错落有致,精巧严谨。

过去居于高寒山区或部分山区的白族住房,多为单间或两间相连的“垛木房”或“竹篾笆房”。

前者四周全用圆木垛成,上多盖以用刀砍成的细木片;后者四周用竹篾笆围成,上多盖茅草或木板。

为了御寒,每家都有终年不熄的火塘。

现多由土木石结构的瓦房代替。

4)手工艺品历史上白族的手工艺品相当有名,如宋大理国时期所制上缀贝壳的橡皮甲胄,用金银丝饰把的刀,绣有核桃纹的披毡,既是实用品,又是手工艺品。

漆器工艺造诣也很高,大理国时的漆器传到明代,一直被人视为珍贵的“宋剔”;大理石制品水平也很高,大理国主向宋王朝进贡的“金装碧歼山”,便是用大理石精雕再加以镶金点缀而成。

发展到近现代,白族的手工艺品更为精巧美观。

其中最负盛名的是大理石制品。

大理苍山十九峰,几乎峰峰都产大理石,工匠们根据不同品种的大理石,制作出许许多多的手工艺品。

如彩花石多数作装饰之用,小的可制成案头摆设,或作屏风镶嵌,大的可制成直径2米,如北京人民大会堂云南厅摆设的屏风,但日常最多制作的,是各种精致家俱的镶嵌;云灰石一般均加工为各种平方石料作碑刻或地面、墙壁的镶嵌,还制作出笔筒、砚台、烟缸、酒杯、台灯座、桌面、花盆、骨灰盒等;净白石即汉白玉,是理想的绘画材料,工匠们用它绘制人像、风景,色泽经久不变。

如今,白族的大理石制品,越来越为国内外人士所赞赏。

剑川白族木匠的木雕亦十分有名,除了那些玲珑剔透的白族住宅门窗木雕外,昆明的三牌坊、钱南园祠堂、建水的石照壁、保山的飞来寺、宾川鸡足山等处建筑的木工部分,都出自他们之手。

目前花鸟木雕正与珍奇的大理石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木石结缘的新家俱,源源外销国内外市场。

此外,大理白族妇女以其灵巧的双手,绣出各种图案的刺绣品,还有她们编织的各种各样的草帽,也都饮誉省内外。

(三)信仰民俗1)本主崇拜长时期来白族信仰多神,后来发展成各个村寨以某一个神为该村的主神,它被认为是保护本境之主,故名“本主”,类似社神的性质。

本主崇拜是白族的传统信仰,流行于大理及其附近地区。

一般一村一个本主,也有数村共奉一个,或一个庙中供奉本主本人及其家属、扈从多人。

本主有偶像,用泥或木塑雕而成,供奉于本主庙内。

各本主之间,通常无统属关系。

宋大理国主段思平祖先,唐南诏大将段宗膀为本主中最高的神。

有些地区本主间有血缘关系的,则以其中的主神为诸神之长。

本主很多,除少数是与农业生产等有关的自然之神外,大多是当地神话传说,尤其是唐宋南诏和大理国以来的历史上著名人物,有男有女,有白族,也有汉族。

每年夏历年终岁首或本主生日时,各村都要举行庙会,迎送本主,其间巫师跳神击鼓,人们盛装参加,并演出曲艺大本曲和戏剧吹吹腔,热闹非凡,以求境内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为各村盛大欢庆之日。

平日,凡人大灾小病,也多去本主前祈求保佑。

解放后,本主崇拜活动日趋减少。

2)佛教和道教唐南诏中期以后,佛教传入大理白族地区,到宋大理国时,已十分盛行。

当时传入的佛教,主要是大乘佛教的瑜伽密宗,因其僧人称阿吒力(阿阁黎),故又称阿吒力派。

与此同时或稍后,显宗诸派也传入大理地区,元明时期禅宗代替密宗,在大理地区盛行起来。

到解放前佛教仍很盛行,当时很多白族家庭设有佛堂,供奉观音等菩萨,相当数量中年以上的妇女,手持佛珠,吃素念经,仅大理喜洲一地,就有20个“拜佛会”,参加的善男信女有万余人之多。

由于佛教的盛行,至今大理州还留下一大批历史上的佛教建筑,最有名的是大理崇圣寺三塔和以佛教题材为主的剑川石钟山石窟,它们都建于唐宋南诏和大理国时期,均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宾川鸡足山以前的许多寺院,也多是元明时期所建。

道教传入大理白族地区为时较佛教更久,但没有佛教盛行。

解放前,在白族知识分子中有“洞经会”的组织,他们经常聚会,诵经奏乐,通宵达旦。

剑川一地,当时“洞经”音乐保存得相当完整,至今还有人能弹奏120多个曲调。

19世纪末叶以后,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也相继传入大理白族地区,但信者寥寥。

3)原始宗教和巫师除信仰本主和佛教、道教外,解放前后白族地区还有一些原始宗教的残余。

这里,有祖先崇拜,有对虎和金鸡的图腾崇拜,也有对龙、鱼、螺、树木及石头等的自然崇拜,还有对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的实物,现存于剑川石钟山石窟的第一窟内,白语称“阿姎白”或“乃白”。

这是一个石雕物,凿在仰状莲花座上,三角形状,中间凿一缝,形如女性生殖器。

此石高0.915米,平均宽0.64米,窟深0.7米。

至迟在唐南诏中后期到宋大理国时期,人们对它已很崇拜。

直至现代,每年夏历正月和七月,当地举行庙会时,附近白族青年男女咸集石窟附近谈情说爱,其中白族女性常到阿姎白前膜拜。

姑娘结婚时去以求有嗣,已婚妇女无嗣或祈求多子女者亦去,并常在它的开裂处涂抹香油,愿生育时顺利安全。

类似这种崇拜还不止剑川石钟山一地,如云南邱北马者龙村,有一座白族神庙,过去也有一个女性生殖器石刻,亦与佛教菩萨和本主供奉在一起;又如丽江城附近象山脚下,以前有一具直立的圆锥形石茎,酷似男性生殖器。

当地白族等各族人民,都把它当作神物,常去膜拜,以求后嗣。

白族地区有巫师,男的称“赛波”(“赛之”),女的称“赛母”(“赛庸”),一般为师徒相传,过去多脱离生产劳动,主要为人“消灾降福”,从事祭鬼、占卜、跳神、降神等巫术活动。

4)禁忌以前白族在生产中有不少禁忌。

如初一、十五和小暑、大暑、处暑,及火把节的第二天、村中有人死的当天,都不能从事生产劳动;夏历七月十五接送祖先亡灵时,不能出门;而赶马外出做买卖者,说话不能涉及豺、狼、虎、豹等字句。

如果违反,则庄稼不好或不吉利。

云南边疆地区的一些白族,妇女不准犁田,男女都不能背粪施肥,否则会遭受不幸。

生活中禁忌也不少。

婚日迎新娘进门,要看当天忌什么?忌路要沿途打锣,忌地要地上铺席,忌翁姑则翁姑要回避。

开丧时要查歌诀是否犯重丧,若犯要在堂屋中挂红绸或棺上吊一支小鸡和小型棺,然后埋在送丧路上。

墓地的选择,也讲究风水等。

以上禁忌,现已逐渐废除。

保安族保安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

总人口9027人(1982年)。

主要分布在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内的大河家、刘集一带,其中以大河家的大墩、甘河滩、梅坡三个村和刘集的高李村居住的最为集中,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保安三庄”。

此外,少数散居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各县和青海省循化县。

在聚居区的保安族使用保安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

大多数人兼通汉语,并以汉文作为社会交际的工具。

“保安”系保安族人的自称。

根据本民族的传说及语言等方面的特点,一般认为该族是元、明时期以信仰伊斯兰教的一支蒙古人为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吸收了一部分回族、藏族、土族等族的人而逐渐形成的。

他们原以驻军垦牧形式住在青海同仁境内隆务河两岸,明初在其地置“保安城”、“保安站”、“保安操守所”,加强对周围地区的管理。

这样“保安”由地名演变为民族名。

清同治年间,才迁徙到今天的居住地。

解放前,保安族社会处在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

(一)社会民俗1)婚姻保安族的婚姻,在旧时代一般盛行早婚,男17岁,女15岁即可成婚;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媒人说合。

现在早婚状况已有很大改变,但媒人说亲的传统做法仍然保留。

保安人的婚礼大都选在“主麻日”(即星期五,按伊斯兰教的说法,这一天是吉祥之日)举行。

是日,新郎的亲朋好友数十人组成迎亲队(其中有女性二位),同新郎一道披红挂彩,骑马前往女家,参加结婚祝福仪式。

阿訇念完“尼卡哈”(阿拉伯语结合之意)词后,新郎的迎亲人要向在场的人撒核桃、红枣。

“核桃”的谐音为“和头”,取和睦相好,白头到老之意;红枣的颜色本身就是喜事临门,“枣子”的谐音还有“早得贵子”之意。

同时,新郎还要给女家的小孩“奴古目哈”钱(保安语“规程钱”之意)。

接着,女家的亲朋和村上的年轻人将前来迎亲的客人逐一拉到庭院中,用锅黑涂成花脸,表示祝贺。

事后,女方的部分青年还要随男方迎亲队到男家,给新郎父亲的脸涂锅黑,并抬回女家(保安人称之为“抬公公”),坐于院中。

两亲家见面问安之后,新郎的父亲随即顺手拿起桌旁事先准备好的鞭杆,向新娘的父亲责备抽打20下,离开女家返回。

这时,新娘才由自己的送亲队伍送往男家完婚。

新娘离家时,要向后抛撒“五色粮”(麦、豆类、玉米、茶叶等),以示将幸福留给父母,报答养育之恩。

新娘到达男家门口时,男家的亲朋好友截住马头不让进门。

这时女方的送亲队伍一分为二,一部分人开路,一部分人保护新娘冲进新房。

此时,新郎要站在房顶上放鞭炮,门前房后鞭炮齐鸣,以示消灾除邪,吉祥如意。

新婚之夜,村里的年轻人聚集在庭院里唱“筵席曲”,由两人领头唱,众人和之。

歌词大意是、向新郎、新娘祝福。

有的还伴有简单的舞蹈动作。

歌声此起彼落,有问有答,娓娓动听。

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男家的饭,由女家送来,以示父母对女儿的关怀。

解放前,保安族家庭中夫权思想占统治地位,有“天是一大天,夫是一小天”之说。

妇女在家中处于从属地位,处理任何事情要向丈夫讨“口唤”(允许之意)。

若夫妻不睦,男子可任意提出离婚,而妇女却不敢提。

男子无嗣,寡妇改嫁,家产归男子的亲属所有。

解放后,由于封建的婚姻制度彻底废除,保安族青年男女得到婚姻自由,妇女无权的地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2)丧葬保安族实行土葬,但不用棺椁。

一般是早亡午葬,晚亡晨葬。

停尸不能超过三天。

人死后当即请阿訇前来为死者念经祈祷,并为死者净身,称之为“着水”。

然后用白布裹尸,放在“塔卜”(清真寺内专用的抬尸匣)内,抬往墓地,由阿訇为死者进行宗教祈祷,称之为“者那孜”(阿拉伯语“殡礼”之意)。

葬后三天,家里人去墓地悼念,头七、二七、三七及百日等日子,为死者过“乜贴”,以油香等食品分赠亲友,以示悼念。

3)礼节保安族讲究礼节,注重礼貌。

他们待人接物、立身处世,都有一整套的礼节。

如见面时要互道“色俩目”。

“色俩目”是阿拉伯语,意为和平、安宁。

这一礼节源于伊斯兰教,沿用至今。

在致答词时,同时握手,经常见面的才可免去。

男子向妇女致祝词时不握手,保持一定距离,以示庄重。

在保安人家中作客吃饭,首先要向主人问好祝安,然后才能进餐。

主人给客人倒茶,客人必须把茶杯端起,以示尊重。

吃馍馍等面食品时,不能一口一口地咬着吃,须用手掰开后再放到嘴里。

对食物不能有挑剔的表示。

食态要温雅,不可狼吞虎咽。

主人必须殷勤招待,再三让客,客人要表示谢意。

吃时,要把碗端起来,不能低着头连着吃。

(二)经济民俗1)服装保安族男子,平时都戴白色或黑色圆顶布帽,称之为“号帽”。

穿白布衫,套青色背心。

在喜庆节日里,人们讲究戴礼帽,穿翻领大襟长袍,束腰带,系腰刀,足登高统马靴,显得威武潇洒。

腰带长度一般都是围腰三圈外露一尺许。

妇女喜欢颜色鲜艳的衣物,上身多是大襟袄上套“坎肩”,长袍须过双膝,衣袖和裤边滚有不同花色的“加边”,显得格外俊俏。

此外,妇女们普遍戴盖头。

通常少女讲究戴绿色的盖头,中年妇女戴黑色的,老年人戴白色的。

2)饮食保安族人多以小麦、青稞、玉米为主食。

通常做成馍馍、面条、油香、馓子和散饭或搅团(在开水锅里撤下青稞面或荞麦面粉,搅成糊状)。

吃搅团时,常以大蒜、辣子等作调料。

由于信仰伊斯兰教,保安族人的肉食以牛羊肉为主,忌吃猪、马、驴、骡和一切凶猛禽兽的肉,忌吃一切自死物和动物的血液。

由于禁酒,保安人大都喜饮茶,并讲究喝酽茶。

有条件的人家,还在茶中放大枣、核桃仁、桂圆、冰糖等滋补品。

3)手工艺品保安族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掌握了冶炼技术,擅长制造银器,打刀技术高超,手工业比较发达。

他们制造的腰刀名日“保安刀”,坚韧锋利,久经耐用,其中以双刀和双垒刀最著名。

讲究刀把艺术,一般由护口、平罗(直线罗纹)、弯罗(曲线条罗纹)、盖子等组成,用黄铜、红铜、牛骨垒迭而成,上面还镶嵌着梅花点,图案美丽,制作精致,并配有白铁做底加红铜、黄铜条的木制刀鞘或牛皮刀鞘。

人们又称这种刀为“什锦刀”、“什样锦”,誉满大西北各地及藏族地区。

(三)信仰民俗1)宗教保安族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之一。

宗教在他们的精神领域、经济和日常生活等方面都产生深刻影响。

伊斯兰教在我国旧称回教或清真教,念、礼、斋、课、朝五项功课是穆斯林一生中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

按照此规定,保安族人中老年者,必须念诵宗教经典《古兰经》等;每天要礼拜五次,七天聚礼一次,叫“主麻日”,固定在每周星期五;每年有一个月的斋期,即伊斯兰教历的九月,叫“把斋”或“封斋”;资产达到一定数量时,要按教规交纳“天课”;一些虔诚教徒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去麦加“朝圣”。

保安族伊斯兰教属该教的逊尼派,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和门宦。

教派中有嘎底林耶和伊合瓦尼派之分,嘎底林耶派属伊斯兰教的苏非派,其特点是把教主神化,并以宗教形式要求教民崇拜教主的墓地“拱北”(即墓地上的圆顶建筑)。

其下分化为崖头门宦和高赵门宦。

门宦制是旧时代教主兼地主的一种封建制度,教主拥有种种特权。

解放后封建制度被废除了,但人们的宗教信仰仍得到宪法保护。

2)节日保安族的节日与伊斯兰教有关,一年有三个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

在节日期间,进行盛大宗教活动,互相祝贺,家家炸油香、馓子等面食品,互相馈赠。

此外,保安族人家也讲究过春节。

布朗族我国布朗族共有58476人(1982年),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布朗山、西定、巴达、打洛等地,澜沧、墨江、耿马、永德、镇康、云县和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及保山等县市,也有程度不同的分布。

布朗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无本民族文字。

布朗族主要从事农业。

解放前,勐海布朗族地区,尚处于原始公社制末期农村公社阶段,与之相应,在政治制度上,为傣族封建土司的基层组织和本民族的头人组织;其它布朗族地区,都基本上为封建地主经济。

(一)社会民俗1)民族名称和命名制度布朗族的族源,应与我国西南古代百濮有渊源关系。

自称“布朗”约占近半数,此外尚有“乌”、“翁拱”、“阿娃”、“濮曼”等。

汉称“濮满”或“濮曼”;历史上曾与德昂族先民一起称作“扑子蛮”、“蒲人”或“蒲蛮”。

解放后,统称为“布朗”。

在勐海布朗族地区,他们的命名制度是很有特点的,既有母子(女)连名制,又有父子(女)连名制,并有两者的混合制,即同一代人中两者皆有。

这里,凡男子都在名字前冠。

岩”字(老年人则冠“达”字),女子在名字前冠“伊”字(老年人则冠“牙”字)。

取名是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一般按男女排行取名,然后再把母亲或父亲全名的第二个字,连在小孩名字之后。

2)家庭婚姻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是布朗族社会的基本单位。

一般包括两代人,三代人的很少,儿子婚后与父母分居,通常幼子留在父母身边。

女子虽无财产继承权,但她们在家中的地位并不低下。

各个布朗族地区,不久以前都程度不同地残存着父系家族组织,尤其在勐海地区,家族有家族长,有些村寨土地归家族所有,各小家庭使用,由若干家族组成一个村社,民主选举村社头人。

布朗族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

在勐海和澜沧布朗族地区,同姓一般不婚,也不准姨表和姑舅表通婚。

婚前,青年男女的社交是十分自由的,而双方结婚,父母亦很少干涉。

勐海还盛行从妻居,即婚后男子终身在女家;也有从夫居,一般是男子前三年晚上去妻子家,白天回到自己家生产生活,期满并有了孩子才接妻子到自己家长久居往。

这里夫妻离婚很方便,只要夫妻反目合不拢,不论是从妻居,还是从夫居,一方把自己的东西取走,便算离婚。

在其它布朗族地区,同姓不婚,姨表和姑舅表可以通婚。

虽然婚前青年男女社交比较自由,但结婚过去由父母作主,有托媒、订婚、送礼、结婚等过程,而且聘礼很重。

婚后从夫居,各自严守贞操,否则受罚,离异之事很少。

3)丧葬人死一般行土葬,有竹棺和木棺两种。

在勐海等布朗族地区保留特点较多:一是实行台葬。

即在公共墓地上分台下葬,同辈的七八十岁老人死后埋在最上一台,五六十岁的埋在次一台,三四十岁的埋在再次台,最下为儿童,凶死则埋在远离公共墓地的地方。

二是为叠葬。

因墓地有限,年代一久,同一台墓坑里往往重迭相葬,不分男女重叠一起。

三是不埋棺。

埋葬时将尸体从棺材中抬出放入坑内,即盖土不垒坟,然后把棺材连同抬棺竹竿,一起砍烂盖于墓上。

此外,80岁以上的老人死后,在墓地行火葬,骨灰任凭风吹雨打,但时时要去祭奠。

(二)经济民俗1)服饰勐海等地的布朗族男子,上穿黑色或青色对襟短衣,下着黑色宽档裤,头缠白、黑或青色包头,普遍有文身之俗。

其它地区的男子,上穿黑色大襟短衣,下着肥长黑裤,头缠青色或黑色包头,有的还戴手镯。

各地妇女服饰都较复杂。

勐海等地的女子,上穿大襟无领紧身短衣,在左腋打结,下穿黑色筒裙,裙上部织有红、白、黑三色线条。

其中已婚者上衣多为黑色,而姑娘上衣多为白、红、绿色。

小腿缠白色护腿布,头缠黑色或青色包头,有耳环,下垂至肩,手戴银手镯。

姑娘们喜佩各色玻璃珠。

其它地区的女子,上穿蓝布高领大襟上衣,领、襟、袖口边多有绣花或镶边,上衣外还套一件对襟短褂,上有许多钮扣。

下着筒裙,腰间拴腰带,小腿缠护腿布。

头缠青色包头,有的把包头叠成三角形,在接近额头处,系着各色串珠。

有银耳环和手镯。

她们还多把牙齿染成黑色,以黑为美。

2)饮食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玉米、荞麦、豆类及小红米。

蔬菜种类较多,并有多种肉类,其中水生动物和兽肉,也是人们重要的补充品。

喜吃酸笋,也爱吃生肉和酸鱼。

生肉的制法是,将生鱼肉、生牛肉、生马鹿肉等剁细,拌入辣椒,大蒜、香菜及盐等调料,稍腌片刻即可食用。

酸鱼的制法是,将小鱼去掉内脏撤上少许盐,装入罐内并和些冷饭,数日后使其发酵略带酸便可食用。

烧烤食物也较喜欢。

无论男女老幼,都喜欢吸草烟、嚼槟榔,也喜爱饮自制的水酒。

3)居住布朗族村寨多建于海拔较高的山间,一般规模不大,为数十户,但也有100多户的大寨。

其住房分两种类型。

一种是勐海等地的,为竹木结构的干栏式竹楼,上层住人,下关牲畜;都有仓房,一般建于寨边,上放粮食,下面空着。

另一种是其它地区的,住房多为土木结构的平房,分里外两间,里房较小,外房置火塘;也都有仓房,分楼上楼下两层,楼上存放粮食和生产工具,楼下为厩。

盖房多于年底或年初进行,由于房舍简单,几乎每个成年人都会修建,原料也多就地取材。

一家建房,亲戚近邻都来帮助,来时还带粮食,或送建筑用材,一二日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