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实用公安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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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侦查文书写作

第一节  侦查文书的含义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并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侦查文书是侦查活动的产物,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对侦查活动的真实记载。侦查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手续是否完备,都要通过侦查文书反映出来。从受理立案开始到侦查破案结束,每一过程都离不开侦查文书。

在理解侦查文书的含义时,必须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

(1)侦查文书的制作主体是我国各级公安机关。

(2)侦查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有关刑事《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及公安部颁布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3)侦查文书适用的对象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4)侦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第二节  侦查文书的特点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一种,除了具有法律文书的共同特点如法律性、政策性、强制性、机密性、时效性以外,还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1)形式的多样性。侦查文书有表格式、书证式、笔录式和散文式等。

(2)制作的规范性。侦查文书是诉讼过程的第一手资料。须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实反映案件情况,只有观点明确、内容真实、格式规范、文字精当,才对准确地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价值。

(3)功能的综合性。侦查文书有诉讼、非诉讼、登记、执行等多种功能。

第三节  侦查文书的种类

侦查文书的种类很多,用不同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类别。

(一)按侦查程序分类

按侦查程序可分为:

(1)立案、破案文书。如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等共12种。

(2)强制措施文书。如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等共22种。

(3)讯问类文书。如传唤通知书、讯问笔录等4种。

(4)调查取证文书(含搜查、扣押类)。如询问笔录、呈请搜查报告书、扣押物品清单等共39种。

(5)延长羁押期限文书。如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等共5种。

(6)侦查终结文书。如侦查终结报告、撤销案件通知书、释放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

(7)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如补充侦查报告书、提请复核意见书等共3种。

(8)律师介入文书。包括聘请律师审批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4种。

(二)按制作方法分类

按制作方法可分为:

(1)填充类。凡按报表、书证格式填写的都属于这一类,如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取保候审决定书、提讯证、搜查证等。

(2)直录类。凡直接记录有关案情的都属于这一类,如询问笔录、讯问笔录等。

(3)撰写类。凡根据不同情况或需要,必须组织较多文字来撰写的文书都属于此类,如立案报告书、破案报告书等。

另外,按制作目的还可分为记录类、报请类、商洽类;按功用性质可分为诉讼类和非诉讼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