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阴暗势力”爬上来
西丰县警察进京拘传记者一案,已经引起舆论强烈关注。一个小小县官(较之古代的“七品芝麻官”,他的品级还低了点,因为从前的县官是朝廷命官,在全国包括中央机关流转,如今的县官不过是省管干部而已),居然敢以莫须有的罪名,动用警察进京捉人,而且捉的是中央政法委“喉舌”法制日报社大院的记者,可谓胆大包天。对西丰方面动作的非法与狂悖,已有不少评论,而最令我心惊悚的,是《中国青年报》1月7日披露的这样一个细节:
2008年1月2日,西丰县人民检察院向赵俊苹姐姐赵俊华下达西检反贪询[2008]1号文书,“2008年1月3日零时我(赵俊华)被带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问我给记者朱文娜多少钱,我回答自己根本不认识朱文娜,更没有给她钱。工作人员说,不可能,你不给钱,记者怎么会大老远地从北京来西丰?” “一名副检察长对我说,我们已经派人到北京抓朱文娜去了。你犯行贿罪,记者犯受贿罪和诽谤罪,到时候一起判。”
这场询问里,最值得注意的,不是选择在深夜零点“带”人讯问,不是对公民预设罪名,而是检察官的推理所奉行的逻辑:“不可能,你不给钱,记者怎么会大老远地从北京来西丰?” 这个结论包含的大前提不言而喻:中国的记者不可能为了追寻真相为了社会正义而到外地采访,采写外地的报道必是被收买的交易。
如果是普通人这么想,这么说,我们可以批评他是“阴暗心理”,以己度人,“狗眼看人低”,或者是一叶障目,“一竿子扫倒一船人”的偏激情绪,就像那些编传“打开(公车)车门往里看,个个都是贪污犯,先枪毙后审判,没有一起是冤案”之类顺口溜的愤青一样。但是,检察官不是普通人,西丰的检察官不止这么想,也不止是这么发泄对搞新闻监督者的不满,他们的想法和话语是带牙的,是可以咬人的。
更严重的是,并非东北一隅某些司法人员有这种阴暗心理,并以这种阴暗逻辑对人下判断。大家还记得,就在数月前,南京一家法院判决的彭宇案,法官逆推定谳的逻辑就是,若不是你彭宇撞了老太婆,你怎么会去扶起她、送她进医院并付急诊费?其不言而喻的大前提同样是令人惊恐的阴暗。
主持社会正义的司法人员信奉的竟然是如此阴暗的“天理人心”,一个据以断狱竟然敢堂而皇之写进判决书,一个据此行事竟然敢头顶国徽昂然走进首都的政法委机关报社捉人。这就不只是“阴暗心理”的问题了,而成了“阴暗势力”。小时候,遇到风云突变,飞沙走石迷人眼目,大人说是过“阴兵”,教我们不要骂“见鬼”,要闭目念菩萨保佑;大一点,读《封神榜》《西游记》等神魔小说,对撒豆成兵、偷天换日之类斗法并不相信。可是,今天面对这种敢叫日月无光的阴暗势力,我们不能不信其存在,也不能轻蔑地骂一声“见鬼”或“变态”而后置之不理。
这种悖逆天理良心(或曰公序良俗)的阴暗心理是如何形成的呢?应该是不是司法人员的职业病,非由“怀疑一切”、“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式所造成。想那反扒便衣、职业保镖,他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却并不把所有的人当贼看、当潜在的刺客防,若是那样他们反而会迷眼失职。
不论这种阴暗心理是怎样形成的,当公检法等掌握公权力的人据以行政和执法,使这种悖逆天理的阴暗心理变成逼迫世人接受的公理、行为逻辑,其社会后果都是十分恐怖的。比样板戏《红灯记》中借日本鬼子鸠山劝降之口贬斥的中国古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还要可怕。因为人之为己,并不排除为了自己的良心不受谴责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更不排除为了自己留名青史而立德立功立言。上述两例的阴暗心理、阴暗逻辑,连这样的“为己”也不承认,不容许存在。
怀着阴暗心理、奉行阴暗逻辑的人,欲将他们的心理、逻辑借助国家强力推行为颠覆人类良知和社会正义的“公理”。这样的“阴暗势力”正在爬上来,遮蔽我们的天空,窒息我们的心灵。
“救日月则诏王鼓。”为了击退这股“阴暗势力”,我们的舆论正该鸣鼓而攻之。否则,还侈谈什么文明建设?
(《南方都市报》2008/01/09)
“真TM黑猜想”的下一例
据新华社电讯,山西襄汾县原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等10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去年9月8日发生的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处理的最新进展。那一日,“悬湖”垮坝,祸从天降,如今查实造成276人死亡、33人受伤。
去年9月14日新华社记者报道:“在事故现场遇到许多官员、搜救人员以及遇难者家属。提起这场惨剧,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是天灾,这是人祸!’”现在,我们知道这“人祸”是哪些人在作孽了。“当地人说,这座尾矿库的安全隐患,连一个普通村民都能看得出来……但他们就是置之不理。”“他们”为什么对人命关天的事置之不理呢?“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以GDP为政绩导向,某些地方官员愿意‘亲商’而不愿‘亲民’……总有官员宁愿失职后接受责任追究,也不愿得罪违法企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方调查结果表明,专家的说法很傻很天真,“他们”并不是单纯地没有学好“科学发展观”,而像诗人郭小川《祝酒歌》说的“财主醉了,因为心黑;衙役醉了,因为受贿”。“9·8”溃坝事故已有两批、共30名官员被起诉,其中有17人已被一审判刑。先后任山西省汾西、浮山、襄汾县委书记的亢海银,曾任山西省隰县、襄汾县县长的李学俊,两人都涉三项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官商勾结大捞快捞的疯狂使“他们”丧失了基本的人性。
出现这类恶性事件,人们凭常识推断事情并非“政绩观”、“社会责任观”等观念上的糊涂所致,而是利欲熏心,很可能有权钱交易之类黑幕。不久前公布的,去年发生的云南孟连“7·19事件”调查结果,也不出所料,第N+1次验证了人们的这种猜测。普洱市中院第二法庭开审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和曾任孟连县县长、县委书记、普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普洱市市长助理的被告人刀立富涉嫌受贿案。(虽说是“涉嫌”,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内心已认定是事实)
“(去年)6月14日,普洱市公安局又向省公安厅书面请示跨县调动400名警察到孟连,省政法委、公安厅明确否定了这一请求。然而,7月2日的普洱市委常委会依然决定打击孟连农村黑恶势力,跨县调警之事不再向省里报告。11日,市公安局调动的警力向孟连集结……”胡、刀等人为什么诬陷维权的群众是“黑恶势力”,并“一意孤行动用警力”对付胶农?“用公诉人的一句话来说:刘宏是7·19孟连事件的关键人物。”今年44岁的刘宏案发前任孟连县民政局局长,曾任孟连县财政局局长,这只硕鼠涉嫌贪污公款2005.94万元,而2008年孟连县的地方财政收入一年才3598万元。原来是贪官,是受不法老板豢养的一群“内鬼”,滥用权力蒙上欺下,借用国家机器联手压制群众的利益诉求。
中国社会正在从传统的“德治”向现代的“法治”转型。传统的德治,假定皇帝爱民如子,“父母官”们读圣贤书,能够为民做主;而法治社会则相信权力有自我扩张、自我谋利的本能冲动,需要依靠人民监督政府才能防止滥权和腐败。如今越来越多事例教训了人们,对掌握公权力的人特别需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只有质疑权力的运作才谈得上监督掌权者。人们有了这种民主法治建设的初级认识,也算社会的一种进步吧,总算没有白付学费。
《红楼梦》写赵姨娘说“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反过来说“尴尬事难免(有)尴尬人”,这条“逆定理”应该也可成立。对于那些严重违情背理且违法的事件,尚不明真相的群众,持“真TM黑猜想”,怀疑有权势者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事实一再证明果然如此。
尽管孟连7·19事件、襄汾9·8事件等例证一再发生,但黑幕猜想仍然只是“猜想”,因为从逻辑上讲,列举法是一种“不完全归纳法”,是个有待求解的“未定式”;毕竟“猜想”不能做演绎和推论的大前提。那么,人们只有继续用“列举法”来证明他们的判断。
谁是这“真TM黑猜想”的下一例,是重庆31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还是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前者拒绝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敦促,编造“保护未成年人”的理由,耍“别管他们”的官威,不肯公开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及其家长名单,必有难言之隐。后者现在公布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罚商未罚官,不能服众。郑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官员涉案仍在调查中,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但愿那位质问记者准备替谁说话的官员,不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不是心黑是口臭。
(《南方都市报》2009/07/17)
猜不透的电影审查
台湾电影《海角七号》终于在大陆上演了,这是一个令人欣然的信号。去年秋天,它在台湾岛大热时,朋友从网上下载给我分享过,当时感觉不是很喜欢,觉得台湾人不应该这么粗野吧,转念一想台湾各色人都说好总有他们的道理,但是不大相信它能顺利引进内地,因为海峡这边网络愤青“仇日”情绪这么强烈,而这部影片却是以光复前的一个日本教师与台湾女生的恋情为情节线索的……现在看来,我是多虑了,电影管理当局并不认为此片有媚日恋日之嫌,网民大多也不那么偏激狭隘。历史就是历史,普通人的爱情是可以超越民族和政治的。
在《海角七号》获准公演前,一些朋友就搞起了吴宗宪式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猜哪些镜头会被剪掉。猜的时候当然是假想自己为审片人,揣摩当下中国大陆官方不成文的取舍标准来进行。结果,好事者将网上原版与内地上演版比较,发现“删减不大但出人意料”。
酒席上,单恋老板娘的修理工“水蛙”说:“你看过那个青蛙交配没有?一只母青蛙背上贴着两三只公青蛙,那两三只公青蛙有没有在那边互相吵架的?没有啊,那人干吗去计较那一男一女、两男一女的事呢?”这段自我辩解的挑战一夫一妻婚姻模式唯一性的“青蛙理论”被删除,似在大家意料之中。男女主角短暂而不太露骨的激情戏,剪不剪本属两可,一刀未剪也合情合理。
其余的几处剪与类似镜头的留可谓“双重标准”,猜不透摸不着,不知是何道理了。
影片开头就是“闯台北”的摇滚歌手阿嘉,混不下去了只好回南方,临行前阿嘉恨恨地发泄道:“我操你妈的台北。”这种挫折感也是他回南方老家后,与人动辄发火打架的根由。北京青年如今不是不分男女都爱将“我操(靠)”做口头禅吗?如果说因为这些话是“粗口”少儿不宜,那么,那些用闽南话骂人的“干”(与“操”同义,只有北南用词习惯不同之分),以及镇议会主席说的那些粗口,为何都保留了呢?
日据时代长大的茂伯邀请日本妞友子时说的一大段日文被删除了,镜头上只有一张请柬;但是中文版“男孩与野玫瑰” 和日文版混合后成为全日文版,台湾人亲切地唱日文歌曲,却没有被剪。
日本教师远方来信的第一封中有句:“我只是个穷教师,为何要背负一个民族的罪,时代的宿命是时代的罪过。”剪得很明显,背景音乐断裂了。但是同样表达个人幽怨的第七封信中“我们却战败了,我是战败国的子民,贵族的骄傲瞬间堕落为犯人的枷”没有删掉。
删得最莫名其妙的是,弹琴的小女孩在电梯唱的那句“你若劈腿就去死一死”及相关镜头。这个小女生的妈妈的妈妈就是当年与日本男教师相恋的女中学生,小女生的单亲妈妈一直恨母亲丢人,而一直不忘初恋的老太太日子过得很凄苦……这里面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估计这三代女人命途都不顺,因而小女生唱的这一段别有深意,由小女生唱出来也很搞笑,所以在网上很流行。一点也不“低俗”,大可不必删呀。(写到这里,我在心里哼起了台湾歌星孟庭苇曾唱红大陆的歌《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我们知道“上意”难猜,手握生杀予夺权柄的人都喜欢恩威莫测,而讨厌子民猜中他们的心思,杨修不信这个邪就被曹操找借口干掉了。
不过我们同样知道,如今不兴“人治”讲“法治”,就是要有可预期性。不能让大家使劲猜也猜不着。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是怎么说的?“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义务促进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电影审查还是不要搞得电影工作者和观众无所适从才是。
(《今晚报》2009/03/18)
打黑如何斩草除根
像我这种无拳无勇的良民,只能生活在一个有法有序的社会里。对于依法打黑除恶,我是“无条件”(除了“依法”这个条件,比如给涉黑嫌犯黎强、谢才萍等人充分的辩护权)拥护;对于“不依法”的黑恶势力火并,我也不免幸灾乐祸。
所以,我不愿参与谈论重庆打黑有什么背景的政治八卦。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说:“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我相信这是他的真心话,表明了黑恶势力的猖獗;也足以说明周永康同志讲的打黑除恶是“民心工程”:如果听任坏人继续恣意妄为,“试问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执政者能不大失民心吗?
事实上,正如重庆市委的那位副书记所说,打黑除恶是全国性的规定动作,也不是只有重庆一个地方才有黑恶势力、才在打击。2006年2月公安部就开始在全国展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网10月16日报道说,近日,公安部下发的第7批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通知,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共有48起涉黑大案,重庆市陈明亮、黎强涉黑案只是其中两件。
在我的理解中,黑恶势力不等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团伙,也不是那种有高度组织性、人员众多的地下帮会;举凡贩毒、洗钱、拐卖妇女儿童、放高利贷、设赌、绑票、开妓院等地下团伙都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以暴力做后盾,对不从者“自行执法”。在网上搜到《黑社会性质组织辨析》一文(作者为北大法学院张文、许永强),对一般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组织的同异,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定的主观和客观要件,有相当清晰地分辨。黑社会即反社会之地下组织,之所以称之为社会,表明它已不同于一般有组织犯罪,比之犯罪集团更为严重,形成了“小社会” 的程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后新设立的罪种,它包括三个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这一条就把公检法和党政机关中那些为黑恶势力撑保护伞的“官人”也包括进去了。这个概念也不能扩大化,有些地方官为政不公,民怨蓄之既久,一旦有导火索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也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不能因为有几个混混或黑恶势力人员浑水摸鱼,就改变了事件的定性,为官员推卸责任。
文章引用学者观点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大体每10年为一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其特点是在大量犯罪团伙出现和不断增加的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团伙转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二阶段从1990年至2000年,其特点是团伙犯罪向黑社会性质犯罪急速转化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加速自身成熟化和向黑社会组织转化,并出现了个别的黑社会组织;第三阶段是2000年后的10年,其特点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成熟并向黑社会组织转化。与此同时,犯罪团伙将继续大量出现,犯罪团伙也将继续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转变,即出现犯罪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组织三者并存,同时向更高一级转化的局面。这个分析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感受是吻合的。以羊城为例,政府哪还有底气要居民拆除防盗网,到处都有“民警提醒”,办公机关大楼更不可能像台北市政府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市政办公大楼任人自由进出。
确实如学者的预警,我国黑恶势力很可能进一步向更高层级组织转化。难道这些年我们打黑除恶的专项治理做得还少吗?如前所说,这一次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8件大案,已是2006年来的第7批了!为什么黑恶势力比韭菜的生命力还旺盛?打黑怎样才能斩草除根?
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说:“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在他看来,一家一姓的“亡国”即改朝换代并不可怕;道德沦丧,满嘴仁义道德却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亡天下”,是关系整个民族存亡的大问题。现在,人们形容道德全面沦丧的一个常用词就是“黑” ,意思无非没有公开、公平和公正。这与上世纪末就反起的“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收效不大甚至愈演愈烈有极大的关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正在受审的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人大代表黎强,待审的省部级高官陈绍基、王华元等人固然是官界的近例;这届全运会上,有的运动员拒绝领奖,怒喊“太黑了,太不公平了,这样的比赛根本没法打”,不正是社会领域里被牺牲者的哀叫吗?而上海“钓鱼式执法”这种黑白合流设局敲诈公民钱财的下三滥手段并非孤例。因此,打黑除恶要斩草除根,首要的是要树立社会正义,以正压邪。没有民主监督下的吏治清明,没有司法公正,做好人吃亏,人心不可能不扭曲,黑暗邪恶势力不可能不滋长。
同样重要的一面是,我们不能让众多青年为基本的生存条件被逼得铤而走险,成为反社会犯罪组织源源不断的后备军和发展对象。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国庆前,广州和重庆媒体连续报道的张氏兄弟劫人筹资救母案,是医保制度不力造成的社会问题之一例;10月16日全运会在济南盛大开场那天,一个青年手持看病收费单在广州火车站跳轨,令人悲伤又感慨。11月4日媒体报道,20岁的湖南青年李强在深圳找工不着,饿极了上街抢劫,捅死了保送北大的青年学生赵汉元,这就是古人所说的“饥寒起盗心”呀。这还是个案,更普遍的是,所谓“农民工第二代”,他们纷纷进入青年时代,他们许多人向往城市生活却不被城市平等接纳,他们受教育的条件不如城镇同代人,工作机会更为难觅,心怀不平就容易滋生反社会情绪;当他们觉得生不如死,不惜舍命一搏时,就很容易陷于黑道。网上有首《黑道江湖路》,词云:“生来命苦,无人照顾。为求活路,踏上江湖。初入江湖,胆小如鼠。只是小卒,任人摆布。为了前途,学会狠毒。性命不顾,杀出血路……”这样的青年人一多,再严厉的打黑除恶雷霆手段都只能治标,根本威慑不了犯罪,即老子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大概就是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同志,对于关押在看守所的75%是犯有盗抢罪的青年表示十分担忧的心理基础吧。
不着力消除社会歧视(城乡鸿沟等),不大力推进教育和就业公平,切实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集中再多的财力人力打黑都不可能遏制更勿论消除黑恶势力,这是一定的。
(《南方都市报》2009/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