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点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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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怒江州百姓有“点灯”的权利

8.怒江州百姓有“点灯”的权利

前几天又去“南国陶都”佛山参观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风古灶”。前些年去的时候只有“古龙窑”可看,那古窑建造于明代正德年间,迄今近五百年了仍然可制陶。当时的感受是,这“无为而治”真是治国宝训:你想,这正德皇帝明武宗朱厚照是何等荒唐的昏君,仗着少有的皇后嫡出的双重龙种身份任性胡为,不仅“游龙戏凤”调戏民女,达官贵戚大将的妻女只要看上了也不放过,并建“豹房”与番僧、妓女、宫女们一起搞裸体性游戏;还自封威武大将军、镇国公到边防前线大同等地去玩闹“杀敌”;可是一点没有妨碍佛山等地的制陶业、苏州等地的纺织业的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也许正因为他的荒政顾不上落实“海禁”令而有了较大空间。

“无为而治”并不是没有秩序,官方少管事而民间有自治。这次去我参观了后建的“陶瓷博物馆”,才知道这地方,西哈努克亲王、江泽民在任时都来过,而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当时行会组织的健全,本地制陶业行会共有24家,制钵、制盆等分得很细。我拍下了关于行会组织的七幅介绍文字,分别是“行会的组织工作”、“关于行规”、“入行”、“行会的经费”、“行会的其他经费”、“工价银的计算形式”及举例说明性质的“钵行会馆”。这种历史记录告诉我们,行会并不是老板(业主、资本家)的俱乐部,而是劳资双方共同的自治组织,每个行会里分为业主们的“东家”和工匠们的“西家”,二者构成似代数上的“二元联立方程式”,一起求解。其中还特别提到了“停工起价”,即“西家”停工要求提薪的权利。这使我想起多年前在苏州参观丝绸博物馆时看到的,古代丝绸行工人与老板们博弈的“叫歇”(组织歇工停业)。这也符合“无为而治”者的道家观点,有一阴一阳二元对立统一才成个世界,任何“单边主义”、一元独大的企图都是违反天道的狂妄。

到上个世纪末,我们终于又承认了劳资双方利益是有冲突的,是需要博弈达成平衡的。1998年1月国家计委正式提出,企业工资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分配中推行“谈判工资制”,即“企业工资水平依据单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市场供求情况,通过集体协商、谈判来确定”。我在1998年2月13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评论《工友们,谈判去!》,为此思路叫好。如今讳言不够温婉的“谈判”而和谐地单称“协商”,就像讳言“罢运”而称“停运”一样,也未尝不可,叫什么名也只是个名,实最重要。

想到这些是看了《新京报》4月4日的报道《云南怒江中巴停运三日 政府将调查“鼓动者”》,不免感慨今日有些地方掌权者的执政水平实在是连昏君明武宗都不如,怎么连司机“停运”与公司老板博弈(“协商”)都容忍不了呢?

报道说“怒江交运集团公司挂靠车驾驶员因不满怒江交运集团改制,4月1日起集体罢运”。改制的合同原来是怎样订的不得而知,但从罢运司机与怒江州政府成立的协调小组进行谈判时提出的三点要求,“包括公司公开账目,明晰近年来司机所交各项费用情况;发放被拖欠的工资;降低收费”来看,没有一条不是天经地义,早该给予满足的。可是,罢运前,司机们的正当要求无人理睬;直到激起众怒罢运之后,“罢运当天,他们递交的诉求并未得到任何回应。昨日(3日)零时后,协调组才逐一前往罢运司机家中进行敲门要求谈判。对此,怒江州委宣传部解释说,罢运首日的工作都在协调车辆保证旅客运输上”。为何把罢运者晾起来不理,这个解释很难说得通,因为与此事有关的一是资方交运集团公司,二是州工会,三是劳动监察部门,四是州政府信访和“维稳”部门,还有“应急处理”单位,怎么可能抽不出人手呢?

出现停运事件后,“针对此次罢运司机不满承包经营管理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怒江交运集团公司进行了修改,并拿出一份新合同。知情人士透露,已有部分司机答应今日复工”;事态尚未平息,等不到“秋后”,地方官们就已经摆出了“算账”的架势:“据悉,对于此次中巴司机罢运是否有人鼓动,怒江州政府正在进一步调查。”

这正是不折不扣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照理,这次停运事件的源头是:一、交运公司违法拖欠司机们的工资,公司收费不合理至少是账目未公开,改制方案未依法与利益直接相关的司机们协商;二、工会没有尽职出面为司机们维权,甚至可能没有在交运集团公司的司机中组建工会;三、劳动监察部门没有依法处理欠薪问题为司机们做主。州政府不去调查这些激发社会矛盾的组织的工作人员,处分他们的枉法、失职,却不肯放过被逼无奈的停运司机的“鼓动者”,急不可耐地表达追惩决心,是何道理?司机们如果不是忍无可忍,谁能“鼓动”得了?难道任人宰制做顺民才是他们的本分?

州政府协调人员的做法明显是偏袒,违反了政府维护公平正义这项首要职责。如果所谓的“维稳”压倒了公平正义,压倒了宪法和法治,压倒了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和承诺尊重与保障的人权,那么可以肯定,最后会激起更大的反弹,压倒稳定目标本身。

(《南方都市报》201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