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26日中午,平房区平房乡工农村农民王永回家吃午饭,他打开门锁进屋,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室内窗子大敞四开,衣柜门敞着,里面一片狼藉。他赶紧查看东西,发现放在衣柜内的3200元钱不翼而飞……
平房分局接到报案后,刑警队、技术科、平房派出所马上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确定为撬窗入室盗窃。犯罪分子作案熟练,室内没留下任何痕迹,但有一点引起了刑警的注意,只有放钱的衣柜右侧被翻动,室内其他地方均没有被翻动的迹象,显然犯罪分子盗窃是有目标的。
刑警迅速对被害人和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在同王永谈话时启发他回忆有谁知道放钱的地方。王永说他现在在哈飞公司搞建筑包工,10月21日队里的于军到他家里看工资表,当时3200元现金和工资表放在一起,于看完后又放回了原处。这一情况引起了刑警的重视,他们立即又对周围群众进行了调查。一位农民反映于军家住平新乡安乐村,最近经常回到本村的母亲家,今天上午看见他在王永家附近走来走去。种种迹象表明于军有很大的盗窃嫌疑,分局决定传唤于军,对其进行审查。
于军态度强硬,矢口否认,但刑警从他那紧张的神态中断定他心中一定有鬼。
晚上6时许,王永风风火火地来到分局递上一个布包,上气不接下气说:“刚才我正在屋里吃饭,一个东西打在玻璃上,我出门一看就是这个……”刑警打开包一看,里面是三叠崭新一百元票面的人民币,一数正是3200元。在查看中,刑警刘颖卓注意有一叠人民币最上面的一张残缺一角。
晚6时许,刑警邵航、刘颖卓敲开于军的家门。“我们是来了解情况的。”于军的老婆非常热情,点烟倒茶忙个不停,由于手忙脚乱,“当啷”将桌上的食品盒一碰,落在地上。她低头察看,慌忙去拾。这一切被经验丰富的邵航看在眼里,他抢先拾起食品盒似乎漫不经心地在手中摆弄着。突然“嘭”的一下掀开盒盖。“这是什么!”只见食品盒的盒壁夹缝中夹着一块人民币的残角。于军的老婆见此,脸色骤变。刘颖卓拿出王永送来的那张残缺的人民币与其一对,正好吻合——铁证如山。
在证据面前,于的老婆供认了今天上午于军偷完钱后将钱放在这个盒中。下午他被公安局传唤,家里人非常担心事情败露,为了堵住王永家人的嘴,阻止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她将钱包好后扔到王家院里。但她没有想到由于慌乱,从盒里往外拿钱时用力过猛,将钱撕坏,残角夹在盒壁的夹缝中,留下了铁证。
审讯室里,于军只得低头认罪,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至此,这起重大盗窃案只用11个小时就宣告破获。
原载于《哈尔滨公安报》,1990年12月27日。
(以上插图均为《新晚报》、《哈尔滨公安报》、《黑龙江法制报》原版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