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弗莱迪与双胞胎(小猪弗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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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比恩先生的农场 (1)

旅行之所以美妙,”弗莱迪说,“就在于回家的时候和出发的时候一样令人激动。”

自从他们离开斯奈尔佛科斯,已经过了十二天了。这天早晨,他们站在一个山头上,看着下面的小小山谷。山谷的那一面,有一个小小的白色农屋、一座红色的谷仓和一些其他的房子,在阳光下散发着整洁的光亮。这就是比恩先生的农场了。

大家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金克斯指着那些动物居住的房子说:“那个挂着蓝色窗帘的大房子就是牛棚,里面住着弗莱迪的侦探事务所的合伙人威金斯太太,以及她的两个妹妹维茨布格尔太太和沃格斯太太。那个有烟囱的是鸡舍,罗纳德,你就住在那里。去年比恩先生给鸡舍装上了暖气,还有桃花心木的横梁。我跟你讲,凡是涉及动物的事情,他都很舍得花钱。”

“我很脏,”阿多奈拉姆说,“能不能在去比恩先生家之前找个地方洗洗脸?”

于是他们走到山脚下,在小溪里洗了洗。阿多奈拉姆从背包里拿出干净衣服换上,大家又朝农场走去。

走进农场大门,四下无人。不过,他们穿过谷场的时候,牛棚里一扇窗户上的蓝色窗帘被掀起了小小一角,后面露出了一张大脸贴在窗户上。

“你好,威金斯太太!”弗莱迪喊道。

“老天!”奶牛叫道,“是弗莱迪和金克斯。”她冲出来和他们打招呼,后面跟着沃格斯太太和维茨布格尔太太。

只要威金斯太太一开口,隔着两块田、一片草场,都能听到她的声音。一旦她提高了嗓门,隔壁郡的人都能听见。因此,不一会儿,谷场上就挤满了奶牛、狗、马和小鸡们,将这些旅行者团团包围在里面。他们说着笑着,拍他们的背。罗纳德被这个热闹的场面吓呆了,乔治虽然还摇着尾巴,可也被挤得紧紧地贴在阿多奈拉姆身上。

动物们全都在七嘴八舌地问个不停。“弗莱迪,口袋推销得怎么样了?”“这个男孩是从哪里来的?”“金克斯,最近有没有吃什么乌鸦呀?”

忽然一切都安静了下来,一个穿工装裤、留着一部浓密灰胡子的小个子男人推开动物们走了过来,挥舞着手里的草耙吓唬着大家。然而,阿多奈拉姆注意到,他的动作很小心,不碰到任何一只动物。“安静!”他叫道,“真讨厌,我说你们就不能安静一会儿吗?你们比采啤酒花的工人聚起餐来还要热闹。”

“这就是比恩先生。”弗莱迪对客人们说。

农夫扯了扯金克斯的胡须,又捅捅小猪的身子。“欢迎回来!”他粗声粗气地说。比恩先生是个感情不外露的人,惜字如金。“这几位是?”他接着问。

“我叫阿多奈拉姆·R·史密斯,”男孩说,“这是乔治,这个是罗纳德。我们想——嗯,我们想借住在这里——要是您愿意收留我们的话。”

“欢迎,”比恩先生说,“比恩太太知道了会更高兴的。那就这么定了吧。”他在屁股后面的裤兜上擦着一根火柴,点燃了一个小烟斗——这烟斗几乎被胡子给遮住了,阿多奈拉姆之前都没有发现。他用力地吹了好一会儿的气,直到胡子里冒出烟来,像是烧着了一般,然后才说:“孩子,是不是饿了啊?去厨房那里找比恩太太,她会喂饱你的。弗莱迪,你知道怎么安置这两位。至于你们其他人,”他补充道,“我想你们今晚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了。不过要记住,十点熄灯。”他转身踏着步子走开了。

阿多奈拉姆朝房子那边走去,比恩太太正从屋子里出来,抖落桌布上的早餐面包屑。她是个胖乎乎的小个子,比恩先生有多邋遢,她就有多整洁。她把眼镜推到额头上,先是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开始高兴地叫起来:“老天爷,这可不是弗莱迪和金克斯嘛!”她跑上前来,拥抱了小猫,拍拍小猪,和罗纳德还有乔治握了握手,然后看着阿多奈拉姆。

“哎,哎,”她说,“我得说,这个小伙子长得真不错。我昨天刚好烤了麦芽糖曲奇饼干,你说巧不巧?你住在这附近吗?”

“不是的,夫人。我是和弗莱迪还有金克斯一道来的,我──我从家里跑了出来。”

“从家里跑了出来!”比恩太太惊叫道,“哎,快进屋来,先吃点儿东西,再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阿多奈拉姆进了屋子说起了自己的遭遇,外面的动物各自回去干活了。他们知道,每当有人旅行回来,晚上都会在大谷仓里讲起自己的见闻,所以他们早晚会知道是怎么回事的。弗莱迪和金克斯把罗纳德带到鸡舍那里,介绍给了公鸡查尔斯,还有他老婆亨莉埃塔,瞅着他们给他安排了一根横梁。然后,他们又把乔治介绍给了那只苏格兰牧羊犬约克,看着他安顿好。然后两人回到弗莱迪的书房,收拾好明信片,为晚上的讲演作了一些准备。

弗莱迪的书房坐落在猪圈一角一间舒适的小屋子里,这里放有他的所有书本、纸头、打字机,还有一把舒服的旧椅子——他可以坐在上面思考问题,打个盹儿,或者两件事一起做。他们卸下身上的口袋,堆在地板上。金克斯跳上打字机桌子,弗莱迪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椅子上飞起一片灰尘,弄得小猫打起了喷嚏。

“这里越来越乱了,”金克斯说,“我说,你自打搬进来就没收拾过吧。”

“我知道,”弗莱迪说,“可我自己不想做,又不想让那些松鼠做。那些八卦的家伙,乱翻我的文件。他们会把什么都搞乱的,说不定还要弄丢一半……”

“要我说,也不是什么大损失,”金克斯评论着,环视了一遍身旁的大堆杂志和文件夹。“嗯,填字游戏……半只袖子撕坏了的破圣尼古拉斯……如何做南瓜派。——我倒是想知道你要这些干吗呀?……‘如何在家自制唇膏’——哈哈,弗莱迪,你杀了我吧!……这里还有一张纸,说的是去年马戏团的那个机械人,‘走路,说话,做游戏’,还有一张安装图……还有一首《森特博罗卫报》上的《春之颂》。听听这个,弗莱迪,这个感情多丰富!

噢,春天,噢,春天,

美好的时节。

噢,春天,噢,春天,噢,春天!

噢,春天,噢,春天,

在鸟儿的歌声间,

我俨然手握王权,

噢,春天!

“有六节──妈呀,真厉害!署名是‘莎士比亚一世’。亏他想得出来哟,这家伙可真自恋!──哎,弗莱迪,怎么了呀?”

弗莱迪微微涨红了脸,皱起眉头看着朋友。他皱着不太好的眉毛,因为他的脸太胖了,每当他想把眉毛拉下来,结果就是离眼睛更近了一点儿,看起来就像快睡着了一样。不过,金克斯看得懂。

“噢,弗莱迪,要是伤害了你的感情,我道歉。那你——这个是你写的?”

“这是我写的第一首诗。”弗莱迪板着脸说,“当然了,我现在看也不觉得有什么好。不过既然《森特博罗卫报》肯登出来,那说明还是不错的。再说……”他被窗外突如其来的一阵丁零零的闹铃声打断了,“这是怎么……”

两只动物一齐冲了出去。声响是从大谷仓那边传来的,等他们到达门口的时候,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只看见老白马汉克在那里不紧不慢地嚼着干草。

“什么东西那么吵?”金克斯问。

汉克转过脑袋来,干草秆子从嘴里四散溢出来,有点儿像胡子拉碴的比恩先生。他含着一嘴的稻草,说了一堆他们听不懂的话。

“什么呀?”金克斯说,“你能不能别含着一嘴的东西说话?”

汉克努力地咽了一口,噎了几下,说道:“对不起,伙计们。你们说什么吵?我没听到什么吵不吵的呀。”

“楼上是谁?”金克斯问,他灵敏的耳朵听到阁楼上面有人的动静。

“那个?”汉克说,“哦,那不是本大叔嘛。噢,对了,我忘了,他是在你们出门的时候来的。他现在住在这里了。”汉克转过头去,又在食槽里叼了一口干草。

“喂,等等,”弗莱迪说,“你再吃起来,就又没办法回答我们的话了。他是谁?从哪里来?”

“他是比恩先生的叔叔。以前是个钟表匠,现在退休了。弗莱迪,我猜就跟你不当侦探差不多,退而不休,他还是在那里捣鼓那些钟啊表啊的。”

“他长什么样?”

“比比恩先生还比恩先生。胡子更多,说话更少。上去吧,他似乎挺喜欢动物的。反正他从来不赶动物走。听说他是个机械行家,虽然我不是很懂这是什么意思。除了上次被那个打谷机卷了尾巴,我就跟‘机械’没什么缘分了。这些东西真不值得信任。反正我也不清楚——也许还挺有用的,说不准。”

他们两个爬上陡峭的楼梯,走进昏暗的阁楼。看见房间远远的那头,运干草进来的大门那边,是一张长长的工作台,上面放着一排开膛破肚的闹钟,旁边的架子和墙上,还有五十只钟在滴滴答答地走着。工作台旁边有一个小老头,看上去就像是小一号、老一号、胡子毛发更多一点儿的比恩先生,在那里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