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万剑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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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重回艾尔文防线

雷蒙凝视着前方巨石,手持木棍,猛然一劈。

啪!

没有附加霸气的木棍四分五裂,而巨石仅仅只是崩碎了一点。

雷蒙皱眉,从魔法空间袋里又取出一根木棍,低头思索了片刻,又向巨石劈去。

啪!

木棍又一次四分五裂,巨石仍然只是崩碎了一点。

“还是不对。”

雷蒙停手,苦思。

安伊坐在树下,擦试着自己的巨剑,对雷蒙奇怪的举动,他已经习以为常,虽然他也不懂为什么雷蒙要用不附加霸气的木棍去敲石头,但他知道,雷蒙此举绝不是在犯傻。

雷蒙当然不是在犯傻,而是在尝试‘意之境界’。

剑术的五个境界‘力’‘巧’‘意’‘气’‘神’,是有别于霸气的一种技巧,五个境界,必须循序渐进,才能一一掌握,而哪怕只是最低的‘力之境界’,也没有几个人敢说‘完全精通’,充其量只是‘掌握’。

剑之境界,有高有低,同样的‘力之境界’剑士,有的可以打出超过自身极限十倍的力量,而有些,连一倍都无法做到。

但就算是能打出超过自身极限十倍力量的剑士,也不敢说完全掌握了力之境界。

剑之境界,正如人的潜力一样,无穷无尽。

力之境界,巧之境界,雷蒙都只是掌握了一点皮毛,而现在他正在尝试的。是意之境界。

和力之境界使力,巧之境界用巧不同,意之境界非常深奥难懂,雷蒙钻研了许久,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意之境界,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当达到这个境界时,就算手中持有的只是一根木棍,仍然可以摧毁万物。

安伊道:“我觉得还是用霸气直接拍碎比较简单。”

雷蒙笑着摇了摇头。

安伊的想法,也是绝大多数剑士的想法,剑之境界,重在领悟,有些人,天赋超群,练几下就会了,而有些人,终其一生,恐怕都难以寸进,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很多剑士对剑之境界不太看重。

天色已亮,雷蒙离开时,安伊鼓起勇气喊了一声道:“雷蒙。”

雷蒙一怔。

“我……我想加入你的小队,一起去格兰之森。”

安伊低着头,一副不安的样子。

像他这样的胆小鬼,没有任何一支小队愿意要他,哪怕,只是想在森林边缘混分的小队,都拒绝了他的加入。

“可以。”

雷蒙回答的很爽快。

“啊,啊啊啊?你你你同意了?”

安伊跳了起来,不敢相信的看着雷蒙。

“像我这样的胆小鬼,你为什么愿意要我?你就不怕我拖你后腿吗?”

“雷蒙,谢谢你,我……我一定会努力的!”

“雷蒙,我……”

“少他妈废话,再罗嗦我就把你开除!”

“我……那我不说话了。”

“好,我加入!”

回到宿舍,雷蒙只问了奥鲁卡一句要不要加入,奥鲁卡便一口答应。

奥鲁卡的人际关系非常差,来迦南学院这么久了,除了宿舍这几位,外面他一个朋友也没有交下,而仇人倒是惹了不少。

“再找一个就够了。”雷蒙摸了摸下巴。

修依震惊的看着雷蒙:“你……你叫我加入你的小队?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被迪丽娅分配到替补四队,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替补,呵呵,我们替补小队在格兰之森所收获的一切,都要上交给迪丽娅,危险,我们自己抗,好处,是迪丽娅的。”

修依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刚到迦南学院的时候,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从小到大,我最想成为的人,是无所畏惧的勇士,而不是被女人欺负的走狗。”

  修依的黑脸蛋红了:“我反抗过,可是我只有一个人,而他们,却是一群人,反抗的结果就是每天都会挨打,我不怕挨打,从来都不怕,可是,我每天都被他们打来打去,最终能得到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投靠他们,虽然很伤自尊,但起码,我可以安稳的在学院里生活,不在受他们的打扰。”

“我给弟弟写信的时候,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我一直在吹嘘,在学院里如何如何了得,如何如何厉害,这不是炫耀,真的不是,我只是害怕他知道了真相,会瞧不起我这个哥哥……”

修依懊恼的踢飞了脚下的石子。

““你要想好,做我的队友,要深入格兰之森腹地,拿到迷幻晶石,很危险,甚至,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我不怕,我愿意加入!”修依目光坚毅。

两天后,格兰之森生存训练集合仪式开始了,数千名学员齐聚广场。

副院长诺顿,哈伦向全体出征学员致词,随后众学员在负责导师的带领下,赶往格兰之森。

“雷蒙,等一等,等一等!”

雷蒙骑着马,刚刚出了赫顿玛尔,就看到罗曼骑着一匹胖马,气喘嘘嘘追了过来。

罗曼也是迦南学院的学员,不过像这种危险的野外生存训练,他一向是不会参加的。

“这个拿着。”

罗曼将一个精致的中级魔法袋扔给雷蒙。

“一路小心,回来月光酒馆大醉三天。”

雷蒙一笑:“好的。”

半路上,雷蒙打开中级魔法袋,当他看到魔法袋里面的东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都说罗曼是个败家子,可谁又知道,这位败家子其实是一位有心人呢。

龙脊绑腿,龙脊护肩,各一件,初级恢复药剂一百瓶,中级解毒药剂一百瓶,魔法浓缩食品一千份,月光酒馆出品的上等精灵香精酒一百份,暂新的衣服五十件,在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把中级魔法袋空间都给填满了。

罗曼的目地,雷蒙很清楚,这位赫顿玛尔最著名的败家子,其实是在他身上投资。

如果雷蒙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罗曼绝不会这样抬举他,正因为他看中了雷蒙的潜力,才会百般巴结。

当然,说他有目地也好,有心机也罢,他带给雷蒙的,都是只有益处。

善意的付出必有回报,赫顿玛尔第一败家子,你的眼光,确实不错。

雷蒙收起中级魔法袋,向前方奔去。

超过几个小队,雷蒙突然看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

一个全身绑着绷带病人,躺在一副双人抬的担架上,走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显眼。

绷带病人活像一个木乃伊,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在来回的转动着。

“看什么看,再看信不信我挖出你的眼睛!”

担架上的木乃伊凶巴巴的瞪了雷蒙一眼,雷蒙一听声音,认出来了,这不是杰尔森少爷吗?

“杰尔森,你不在教会养伤,这是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你管得着吗?你给我记住了,本少爷就算死,也不会让你们这些讨厌的人出我风头!”

雷蒙愕然,敢情这小子这副样子前往格兰之森,是为了出风头?

“我的伤很快就好了,等我的伤势恢复,野外生存训练第一名,必将由我拿下,哎哟,你******,能不能抬稳一点,老子花钱雇你们来的,你们要是服侍不好我,休想我给你们钱!”

行至山路,想不颠跛都难,杰尔森一路痛骂,旁人见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你成心是想颠死我是吧,去你妈的!”

山路越走越颠,杰尔森怒骂了一声,抬起一脚踹一名抬着担架的学员,那名学员被他踹了个跟头,担架失去平衡,就听哎哟一声,杰尔森从担架跌落,像皮球一样,滚下山去……

“杰尔森少爷,杰尔森少爷……”

两名抬担架的学员一路狂呼追去……

学员队伍拉出长长一列,两日后,抵达艾尔文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