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混沌至尊修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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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莫仁把寒月刀抓在手上,刀上立即传来一股冰寒刺骨的气息,感觉着刀里面磅礴的冰冻力量,莫仁不禁大叹道:“好刀。”众人围过来,不问宝刀,倒是先怪起莫仁的卤莽之举,关爱之心洋溢于表。莫仁感受着众人的好意,不好意思地道:“这不是没事吗?好了,我下次会注意点了,来,神兵,你不是没武器吗?现在送你一把。”说完,把寒月刀扔了过去。沈兵接过寒月刀,刚拿稳,立马大叫道:“哇,这是什么东西呀,好冰呀。”

文博笑怒道:“偶靠,你真是个不识货的东西,想要不被寒月刀上面的冰力所伤,你必须和寒月刀认了主才行。”沈兵道:“怎么认主埃”梁雨蓝笑道:“大淫妖,我教你啊,你拿寒月刀自己割自己一刀就行拉。”沈兵大惊道:“我倒,不要吧,很痛的。”梁雨蓝咕噜道:“哼,胆小鬼。”沈兵尴尬异常,咬了一咬牙,还真的拿着寒月刀往自己的小臂上轻轻一割,一股小小的血流了出来,渗透在寒月刀之上。

被刀割到的沈兵瞬间冻成一个冰块,呆立在原地,像个木偶一般,浑身雪白。同时寒月刀爆发出无尽的银光,把周围的人冻得牙齿直打颤。廉高大呼道:“吗吗的,玩大了,大淫妖,赶紧收手啊,俺快冻成冰块了。”“主人”,两个幼嫩的声音同时响起,焦急而忧虑。莫仁走进沈兵一看,大惊失色,大叫不好,同时立即命美美放出凡火,烧化被冰冻的沈兵。

经过片刻的火烤之后,沈兵才从冰冻中醒过来,他颤抖地道:“吗呀,冷死我了,这东西,这东西,一点都不好玩,以后,以后再也不换兵器了,要是,要是再来那么一回,我我,我非死了不可。”梁雨蓝颇为尴尬地对沈兵道:“不好意思啊,大淫妖,我骗了你,其实法宝认主,只要咬破手指,挤出一滴血,滴在法宝之上就可以了,对不起。”沈兵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呼道:“又被你们耍了一回,命苦啊!”美美笑道:“谁让你那么苯的,呵呵!”

一行人正聊得开心,孰不知,当蜥蜴骷髅被消灭之后,天空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原本晴朗的天空,慢慢地变得越来越阴沉,不经意间,天空中充满了黑色的雾气,半个时辰之后,天地整个变得阴沉起来。当众人察觉的时候,天地已经布满了黑色的雾气,快落山的太阳也被挡住了,这一片空间顿时阴暗了起来。加上呼啸的风声,满地的白骨,这一片空间貌似地狱一般,让人不寒而颤。

廉高不满地叫道:“吗吗的,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天气说变就变。”莫仁笑道:“这一片天地是神的私人领域,这里面所有的法则都是神制定的,发生任何事都没什么好奇怪的。”李溪开心地道:“我家的莫哥哥就是聪明,什么都懂,溪溪爱死莫哥哥了。”莫仁道:“小可爱,别乱说话。”李溪摇着莫仁的手臂道:“就是,就是,莫哥哥就是我家的。”梁雨蓝道:“是你家的你就牵回去吧。”

莫仁皱了皱眉道:“什么牵啊?我又不是牛。”美美大笑道:“大坏蛋不用牵的,大坏蛋是要赶的。”廉高傻呵呵地道:“牛是牵的,猪是赶的,哈哈吼”“哦,明白了。”众人一阵大笑。莫仁大声道:“你们有完没完,丫的,敢拿我取乐,不想活了?”莫仁难得露出孩子心性,这么一下,又惹得众人一阵欢笑。

突然,连续的喀嚓声响起,周围的白骨骷髅一阵蠕动,慢慢地从黄沙之中爬起。众人大叫不妙,纷纷拿起武器,围成一个圈,男的在外,女的在内,莫仁给众人布置了一个仙人级别防御法盾,把众人罩在其中,然后提着剑,注视着周围。只见无数的骷髅从黄沙里慢慢地爬出来,提着闪闪发亮的兵器,朝莫仁一行人包围了过来。骷髅种类繁多,人骨,兽骨,数量不计其数,一眼望不到头。

文博流着口水,眼睛迷离,激动地道:“仙器呀,好多仙器呀,都是上古时期的仙器,威力强横啊,我的天呀,几乎每个骷髅手上都拿着一把仙器,这得是多少呀?这神就是不一样,好大的手笔呀。这都是送给我们吗?发达了!发达了!”莫仁一个暴栗给文博,怒道:“你醒醒吧,送给我们?你能活出去就不错了。”美美傲然地道:“蚂蚁就是蚂蚁,蚂蚁再多,一把火就可以把他们都烧死了,有什么好怕的?”

美美说完,飞身而去,冲到天空中,对着无尽的骷髅大叫道:“喂,你们这些难看的骨头,快快闪开,不要侮辱了美美的眼睛,要不然,一把火给你们全烧了。”骷髅们好象并没有听见美美的话,依然马不停碲地赶往莫仁他们这边,近处的眼看就要扑到了。美美大怒道:“不听美美的话是吧,有你们难看的。”

美美说完,随空扎了一个马步,大喝一声,一个虚影的蛇头凭空出现,竟有数丈大校只见蛇嘴一张,美美的本味真火犹如黄河决提一般,汹涌地冲向地面,扑向四周,一会而便把周围数里的地方全部给点燃了。火势凶猛,借着飓风,蔓延向远处,一时间,这一片天地便充满了本味真火。 本味真火可不同于一般的火种,本味真火可以焚烧一切大地本质元素以外的任何物质。骷髅更不在话下了。

大火在蔓延,在肆虐,焚烧着无尽的骷髅。功力低下的骷髅根本毫无反抗之力,连同手上的法宝,瞬间便被烧成灰烬,渣都不剩。实力稍强一点的骷髅在挣扎一会之后,也无力地带着它的法宝,被烧成飞灰。文博看见此景,嚎然大哭道:“我的法宝呀,我的上古仙器呀,全没了,小东西,好美美,快停手啊,再烧下去我们就白来了。”做为锻造世家,文博对上好的法宝的喜爱之心,无人能及。

美美也想不到,自己提升后的本味真火,竟然那么强势,连上古仙器也可以烧毁,后悔之余,连忙收手。随着美美的收手,大火在燃烧了片刻之后,悄然熄灭。幸存下来的强力骷髅见势,纷纷遁地而逃,消失在众人的眼前。大火过后,地上除了被烧烫的黄沙,还有满地的金属铁水,哪里还有什么仙器。

莫仁一个暴栗给美美,责问道:“看你做的好事,原本可以装备一个大军的仙器,被你一把火全给烧没了。”美美不满地道:“美美又不是故意的,美美看见你们害怕,想帮你们一把而已,谁知道会是这样。”梁雨蓝冷冷地道:“看你们这摸样,有点气度好不好,要不是美美来这么一下,你们能保证可以战胜这数不尽的骷髅,竟做美梦,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形势。”

李溪也接嘴道:“是啊,是啊,还是我们家美美厉害,一把火,蚂蚁全都死光光了。你们这些大男人就不同了,为了利益,竟然不惜责备同伴,真是的,没见过。”莫仁他们几个男人被说得无地自容,真想找个缝钻了进去。

“尔等受死吧,竟敢私闯奴家的墓地!”一阵娇喝从四面八方传来,震耳欲聋。莫仁大叫道:“谁,出来。”突然,空中一片红光大盛,强大的气势压的众人抬不起头来。片刻之后,自红光之中走出一具红粉骷髅。红粉骷髅当空而立,眼窝之中泛出幽幽的紫光,冷冷地盯着众人。红粉骷髅手上拿着一把古朴的苗刀,刀指众人,一个不好,就要冲杀过来。

原本嚎哭的文博看到苗刀之后,眼睛立即大亮,惊喜地叫道:“苗刀之祖,哇哈哈,好啊,我有适合的兵器了,不管啊,你们要把那苗刀给我夺过来,我要定了。”

苗刀,短刀的一种。刀长一尺二,向外曲凸。刀背随刃而曲,两侧有两条血槽及两条纹波形指甲印花纹,刃异常犀利,柄长三寸至四寸,用两片木料,牛角或兽骨夹制而成,以销钉固定。

上古三苗九藜部落联盟首领蚩尤的配刀,被后世命名为“苗刀之祖”,逐鹿之战中,败给了轩辕剑。

相传昔日溪州刺使本地土司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鏖战数年,彭士愁凭借手中一把苗刀连斩楚王马希范三十六员猛将,杀到最后惊动了楚王手下第一高手灵均道人,灵均道人据说有通天彻地之大神通,但也仅仅只能与彭士愁杀个平手.后来双方议和,立铜柱以为表,上镌盟约规定各守辖地,互不侵犯.为表诚意,楚王马希范将二公主许配给彭士愁的公子,而彭士愁则将那把被誉为“苗刀之祖”的苗刀镇在铜柱之下.

苗刀之祖据说其实就是蚩尤老祖宗当年纵横天下时手中所持的虎魄刀,该刀封印有蚩尤老祖的坐骑神兽白虎的魂魄,威力无比,此刀普通人持有可力敌数十人而不败,若落在炼气修道者手中,可斩仙杀神!

当然,炼气修道者要想用此刀也颇为不易,首先内力越高才能发挥更高的作用,其次一旦战斗虎魄刀反之力恐怖之极,功力越高反之力越强,除非持刀之人为九藜血脉.当年老祖战败之际,通灵的虎魄刀瞬息自动离去。之后苗刀之租也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