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哈克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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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战追命鬼

很快,老爸的伤就好了,不但去找撒切尔法官,要他放弃那笔钱,而且还要我别再去上学了。他逮到我几次,揍了我一顿,但是我还是偷偷地去上学,让他气得不得了。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但是我现在就是故意要拿上学来气他。这场官司进行得很慢——似乎永远都不会开庭,而我不时地会从法官那里借两三块钱来给老爸,以免他揍我。每次他一拿到钱就喝个烂醉,而喝醉之后又会闹事,每次都会被关进牢房。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老是去道格拉斯夫人家闹,最后她警告说如果他再不停止胡闹的话,她就要不客气了。他可火大了,放话说要让大家知道谁才是哈克的老爸。于是在初春的某一天,他逮到我,划着一只小船,把我带到上游5英里远的伊利诺岸边。那里树林茂密,很少有人来,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如果你不熟悉那里的话,保准找不到。他整天守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逃走。我们住在那木屋里,晚上他总是把门锁起来,将钥匙放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一支偷来的枪,我们靠钓鱼和狩猎为生。有时候他把我锁在屋里,自己划5英里的船到渡口去,用钓来的鱼换些酒回家,喝个烂醉之后就对我拳打脚踢。后来道格拉斯夫人终于知道了我在哪里,她派了个人想带我回去,可是老爸拿枪把他轰了出去,过了不久,我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觉得这样也不怎么差——当然挨揍除外啦。

这是一种闲散快乐的生活,整天懒洋洋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而且不用读书上学。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变得破烂、肮脏。我倒喜欢这样,不像在那寡妇家里,衣服脏了得洗,吃饭要规规矩矩,头发也要梳整齐,每天正正经经地生活,还得受书本和瓦特森小姐的唠叨之苦。我再也不想回去了。之前我已经有一阵子不说脏话了,因为那寡妇不喜欢。但是我现在又开始骂了,因为老爸觉得那没什么大不了的。在这丛林里鬼混的日子真是快乐极了。

可是渐渐地,老爸越来越凶了,凶到我实在快受不了了,搞得我浑身伤痕累累。他常常出去,把我一个人锁在房子里。有一次他锁了我三天,我都寂寞得要发疯了。我想万一他淹死了,那我就永远没法出去了。我害怕极了,于是决定要想个办法离开这里。我试了好多次,可是都没有办法逃出去。这里的窗户小到连狗都爬不过去。我又爬不上烟囱,那里太窄了。门是用又厚又硬的橡木做成的。老爸防我防得很紧,每次出去从不会留下刀或其他工具在屋里,我翻箱倒柜找了好几百次,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找东西上头,因为那是惟一可以打发时间的方法。最后我终于有了点收获,有一个缺了手把的生锈的木锯藏在屋顶上的椽架和墙板之间,我把它上了点油后就开始行动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本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防备风从木头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下掀起毛毯,看见一个很大的洞,足够让我钻出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可是我刚要往外爬,忽然听见老爸的枪声在林中响起,我赶紧掩藏好证据,把毛毯放下,将锯子藏起来。不久,老爸就进来了。

老爸心情不太好——这是他的天性。他说他到镇上去,却什么鸟事都不顺。他的律师说如果继续上诉的话,他就可以获胜,而且可以拿到那笔钱。可是撒切尔法官知道怎么样拖延这起官司。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让道格拉斯夫人成为我的监护人。他们预测胜诉的机会很大。我大吃一惊,因为我不想再回到寡妇那儿被“教化”。后来老爸开始咒骂每件事和他能想到的每个人,一个也不放过,最后甚至把一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都没头没脑地骂了一顿。他说他倒想瞧瞧那寡妇如何争到我。他说他会保持警觉,如果他们敢玩什么花样的话,他就会把我藏到10英里外的地方,他们绝对找不到的。

我听了觉得很不安,但是不久我就下定决心要立刻行动,绝对不让他得逞。老爸叫我去船上帮他拿几样东西:一包25磅的玉米粉、一块腌猪肉、几夹子弹、四加仑威士忌、一本旧书和两张用来包弹药末的旧报纸,还有一些大麻。我把它们打好包,然后坐在船头休息。我仔细地想了一下,如果能拿到枪,我就可以跑到树林里。我想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并且只在晚上走动;我会在乡间四处流浪,以打猎或捕鱼为生,离那老头和寡妇越远越好,直到他们永远都找不到我。我判断,如果老爸今晚喝得够醉的话,我就可以逃走,而且我觉得他一定会喝醉。我想得太入神了,以致于忘了时间和周围的一切,直到老爸大声咒骂着走过来,问我是睡死了还是淹死了。

天快黑的时候,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带回木屋。当我煮晚饭的时候,老爸喝了点酒暖身子,然后又开始骂了起来。他在镇上时就已经喝醉了,整晚都睡在水沟里,来来往往的人都不停地看他,大概会以为他是亚当吧,因为他全身都是泥巴。每次酒精开始起作用的时候,他总是会骂政府。这次他说:

“这叫什么政府啊?看看它是什么德性,竟然能够判决让儿子离开老爸——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拉扯大的亲骨肉啊!现在当我这惟一的儿子长大到可以赚钱孝顺老子的时候,他们竟然要让他离开我。这算什么政府啊?还有,法律竟然替撒切尔那臭法官撑腰,霸占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啊!把一个人身上的6000块拿走,然后再把他关在这间破木屋里,穿着连猪都不想穿的衣服。什么政府嘛!人们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有时候我实在想离开这个国家,一走了之。没错,我就是这样跟他们讲的,我就是这样当面告诉那个臭撒切尔的。很多人都听到我说了,也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说,即使为了两分钱,我也宁愿离开这个烂国家,绝对不再回来。我说,看看我的帽子——这是帽子吗?——帽顶往上翘,帽檐往下耷拉,竟然垂到了我的下巴上,简直不能看嘛。大家评评理,这顶烂帽子竟然戴在镇上数一数二的富翁头上——假如那该死的政府不挡我的财路的话。

“噢,这个政府可真是妙透了啊。俄亥俄州有一个自由的黑鬼,是一个黑白混血儿,长得几乎跟白人没什么两样。他穿着白得糁人的衬衫,戴着花里胡哨的帽子,身上穿的衣服可以说是全镇最好的。他还有一只金表和一根银头手杖——看起来就像是个银发老贵族。你知道吗?他们说他是大学教授呢,会说好几种语言,什么都知道。可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们说他还可以‘选举’哩,连我都没这个资格呢。我说啊,这样的政府到底想要干吗?选举日的时候,如果我没有醉得很离谱的话,我还打算自己亲自去投票呢。可是当他们跟我说这国家有一个州竟然允许黑鬼投票,我就不去投了。我说我再也不投票了。我就是这样说的,大家都听见了。我这辈子再也不投票了。再说这个黑鬼,如果不把他踹开,他们就总是会站在那里挡路。我就问他们,这黑鬼为什么没有被卖掉呢?——我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你知道他们说什么吗?他们说他如果没有在那个州待满6个月,他就不能被卖,而事实上他也没有待那么久。看!这就是一个例子吧。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政府啊,一个自由的奴隶竟然要在州里待满6个月才能够被买卖。这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政府,放任一个鬼鬼祟祟、贼头贼脑、穿着白衬衫的欠揍的自由黑鬼6个月不闻不问……”

老爸不停地咒骂,骂得浑然忘我,以致于没有留意到脚下那只装着腌猪肉的桶子,被狠狠地绊了一下,两条腿都擦破了皮。受了一肚子鸟气之后,他又继续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骂黑奴骂政府,偶尔也骂一骂那该死的桶子。没过一会儿,他又在木屋里跳了起来,痛得双脚交替起舞,最后狠狠地踢了那桶子一脚。可是他这次却判断错误,因为他的靴子前面有破洞,脚趾都露出来了,一脚踢下去,只听他惨叫一声,跌坐在泥地上打滚,抱着脚趾咒骂自己怎么会那么蠢。他说他曾经也有呼风唤雨的日子,但我想他只是在吹牛罢了。

晚饭后,他拿着酒壶,嘴里喃喃地说里面的量足够他狠狠地喝两杯呢。他总是这么说,我猜他肯定过不了一个钟头就会醉了,到时我就有机会偷走钥匙,或者是有机会用锯子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他喝了又喝,最后醉得滚倒在毯子上。但是我还是没有机会,因为他睡得并不熟,总是呻吟着说梦话,挥舞着手脚,搞到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终于沉沉地睡去。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一阵尖叫声把我吓醒。那是老爸在鬼叫,发疯似的在屋里跑来跑去,喊着:“有蛇!有蛇!”他叫嚷着有好多蛇爬到他身上,忽然他又跳着脚说有一条蛇在咬他的脸——但是我根本没有看到任何蛇。他开始在木屋里狂奔,大喊着:“把它拿走,把它拿走,现在它在咬我的脖子了。”我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疯狂的人。不久他就累得筋疲力尽,躺下来喘气,随后又在地上急速地滚来滚去,乱踢东西,伸手在空中乱抓,尖叫着说魔鬼抓住他了。最后,他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此刻我听见了树林里猫头鹰和狼群的叫声,实在是可怕极了。他躺在墙角边,渐渐地,他爬了起来,侧着头专心听着,低声说:“咚、咚、咚,死人的脚步声来了,咚、咚、咚。咚、咚、咚,他们来抓我了。可是我不要去啊——恶魔来了,别碰我!手拿开啊——冰死了!放开——喔,饶了我吧!”

然后他趴在地上,请求恶魔们放过他。他裹在毯子里打滚,不停地乞求着,最后他哭了起来,我甚至可以听见他从毯子底下传来的呜咽声。

不久,他又凶恶地跳了起来,靠近我,拿着一把钩刀追我,说我是死神,他要杀了我,让我再也不能靠近他。我求饶说我是哈克啊,但是他只是一脸诡异地笑着,叫喊并咒骂着,还是继续追着我不放。有一次我跑得慢了些,想从他的腋下溜过时,他抓住了我的衣服。我想这下死定了,但是幸亏我脑子转得快,闪电般地把外套褪下来,保住了小命。没过多久,他累得筋疲力尽,倒在门边,说他要先休息一下再来杀我。他把刀放在身旁,说要睡一会儿养养精神,然后再来看看到底谁厉害。

不一会儿他就睡熟了。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的旧椅子,轻手轻脚地爬了上去,尽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把枪拿了下来,检查是否装了子弹,然后再把它架在桶上,瞄准老爸,最后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观察他的动静。时间一分一秒地缓缓前进,这真是难熬的夜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