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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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颇为古怪的小绅士。

奥立弗到达小路尽头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尽管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五英里了,他仍然时而跑几步,时而溜到路旁篱笆后面去躲一躲,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歇气,第一次开始盘算究竟上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上边的大字表明此地距伦敦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想像。伦敦!——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邦布尔先生——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济贫院里一些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伦敦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像不到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助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东西从奥立弗脑海里掠过,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他顾虑重重,步伐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琢磨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深刻、最全面、最详细的证明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苏尔伯雷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寻思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对待,却往往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奥立弗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饿了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了,他拐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毕竟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忧愁全都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他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就又垂落下来。他的双脚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又一个夜晚在阴冷潮湿的露天里度过,情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登上旅途时,几乎得要爬着走了。

他在一座陡坡下停住,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近前。奥立弗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理睬。有人要他等一会,待马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瞧瞧,他为了半个便士跑得了多远。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跑一小段路,然而由于疲乏,双脚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宣称他是一只懒惰的小狗,不配得到任何赏赐。马车嘎嗒嘎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有几个村子里张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律处以监禁。奥立弗吓坏了,巴不得尽快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巴巴地望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老板娘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邮差来把这个陌生的孩子撵走,她断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若是上一户农家去讨点什么,别人十有八九会吓唬他,说是要唤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区干事如何如何——奥立弗的心好像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往往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异乡,她把这份心情倾注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奥立弗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人了他的心田。

奥立弗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识。但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要认识上帝及其所属的超验世,朝霞仅仅是使这个孩子看到,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奥立弗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向人家乞讨,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纳闷(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奥立弗开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奥立弗,说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十分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十分潇洒地扣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不到,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说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铁嘴是怎么回事吧。”

奥立弗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瞧瞧,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