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自传(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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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在我看来,那种环境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因为镇上的居民来自于奴隶州,并且他们的新家里还留存有奴隶制度④。我的妈妈,生来性格慈悲又富于同情心,她自己无意做什么贵族,不过凭借她的教养,她毕竟还是一个贵族。也许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在我看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原则,还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所以它的外在表现往往显现出偶然性质,而不是故意的,也不是经常性的。不过我认识到了这个弱点所在。我心中明白,她引以为自豪的是:现今的德拉姆伯爵们,即兰顿家的人,他们拥有他们家的土地的时间长达九百年。

当年英格兰血统被诺曼征服者⑤改变的时刻,他们的身份为兰顿古堡的封建领主。那个时候,她的祖先们地位显赫。我分辩着——自然我说得比较委婉曲折,因为对待这种庄重的事,人们必须谨慎,千万不可以性急——由于世袭而对一片土地的拥有权长达九百年,这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不管聪明还是愚蠢,这谁都做得到。也只有世袭值得骄傲罢了,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所以,不过是世袭传下来的东西让她引以为傲罢了,这同典押传下来的东西是相同的。而我们自己的祖先则不然,他是高人一等的,因为曾经那个叫做克莱门斯的祖先,他干过了对他来说极有声誉而对我来说则引以为自豪的事。那就是,他为审判查尔斯第一,并将他交于刽子手的那个法院的一员。

表面上看来,我这是开玩笑,但骨子里却不是的。我非常尊敬那个祖先,并且这种尊敬的心理日渐增加,而不是衰退。在消灭他那个年代头戴皇冠的骗子这件事情上,他是出过力的。不过我该为我的妈妈说句公道话,只要没有家里的人在场,我是从没有听到她提起过她那个光荣的祖先的。因为在她身上,毕竟还是有着美国人的那种优良精神的。不过我认识的兰普顿家的其他人来说,就不同了。塞勒斯上校和我妈妈是近亲,也兰普顿人。

这个喜欢装阔的可怜老人活着时,陌生人们很容易就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件原来的事,如“我们这一支最早的祖先”,并且总是装作不值得一提,在无意中说出来的样子。这样自然就引起了追问,这也正好投其所好。接着就要讲那段不幸历史的全部过程了,兰顿的后嗣是如何对那种愚蠢的欺骗——世袭的贵族制,深恶痛绝的,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前来到了这个国家,结了婚,并与世隔绝,住在了荒漠的偏僻之处,生下了成为后来一代美国继承者的祖先。而在英国国内,人家以为他已经死了,爵位与财产也便转让给了他的兄弟,也就是今天那些非法篡夺行为的始作俑者。然后上校一般都是故意以谦恭的口气提起当时能够要求成为继承人的——他的那个远房的堂兄——还一本正经地将他称为“伯爵”。

“伯爵”有才能,要不是活着的时候遭到了不幸,是完全可能有所作为的。他是一个肯塔基人,心肠很好,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用来赚钱的时间,因为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让我以及我们一族其他的部分人给他提供经费,好使他为他的继承申请能够在上议院里通过而斗争。他拥有所有该有的文件和证明。他确信自己能够赢得胜利。这样,他在梦想中度过了一生,一生都贫困潦倒,有时候简直无以为生,最终死在了远离家乡的地方,由一些陌生人抬出了医院下了葬。这些陌生人并不清楚死者是个伯爵,因为他的模样不像。那个不幸的人经常自己签名为“德拉姆”,并且为此而责备我投那个非贵族化,也就是非兰普顿式的共和党的票。而与此同时,还会有我们这一族的其他一支子弟,也就是其他的激烈的弗吉尼亚州人,为了这同一次的投票事件来信责怪我——理由是共和党是贵族政党,它作为一个将国王处死者的子孙,同这些野兽勾结一起,很不合适。因此我经常但愿自己从没有过什么祖先才好,因为这些人实在带给我太多的麻烦。

正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所处的社会是一个蓄奴的社会。黑奴制消亡的时候,我妈妈同它天天接触已经将近六十个年头了。不过,即使像她那样仁慈和富于同情心,我怕她也没有意识到,奴隶制是赤的,离奇怪诞的,不正当的抢劫。她从来没有在教堂里听到过有人对它进行攻击,反而倒是无数次地听到人家为它进行辩护,把它神圣化的话。她听惯了的是《圣经》上对它进行肯定的话。至于《圣经》上对它进行反对的话,她是从没有听说过。按照她的经验来说,全部聪明的人、善良的人和有圣职的人,都会深信,奴隶制是正确的、神圣的,是受上帝宠爱的,也是奴隶们应该日日夜夜感恩的。很显然,这个奇迹是教育与社会环境完成的。我们的奴隶依旧信服的、满足。专制政体下聪明程度超过他们的奴隶主很多的奴隶们显然也认为是这样的。他们崇敬自己的主人——君王与贵族,并不因为自己是奴隶而感到耻辱——对于奴隶制的本质,他们视而不见,比较起来,他们的低贱程度要远远高于我们的黑奴,因为由于顺从而成为奴隶,要比被逼迫为奴隶更加卑鄙——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过,汉尼巴尔的奴隶制度,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起人们那种处在瞌睡状态中的本能。因为那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式的奴隶制度,而不是种植园那残暴的一套。虐待的事情很少见,也极不得人心。将一家奴隶拆开,卖给几家主人,也是人们不喜欢的,所以也并不常有,除了结算家产时可以算是例外。我不记得我在那个镇上看到过奴隶拍卖。不过我疑心,因为这样的事非常常见,所以反而不会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见到有十来个男女黑人被铁链拴在一起,在水泥地上躺成一堆,等着被运往南部的奴隶市场。我见到了世界上最悲惨的脸。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不太可能是常见的景象,否则,它留给我的印象不会这么强烈、这么持久。

人人都厌恶“做黑人买卖的人”。他们被认为是一种徒有人形的恶魔,买下一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再将他们赶进地狱里去——因为不管是我们白人还是黑人,都把南方的种植园当作地狱。实在没有办法用更温和的名词来对它进行形容。如果威胁说要将他卖给“大河下游”,还不能令一个倔强的黑奴服从的话,那就不可能具有其他方法能叫他听话了——这样,他就无可救药了。可是我也记得,有一次,一个白人,只是为了一件小小的罪过,就将一个男性黑人杀死了,而似乎谁都没有把这当作一回事——这是站在那个被害的奴隶的角度说的——人们反倒对那个奴隶的主人不无同情,认为他的一项值钱的财产被夺走了。而当事人只是一个不足道的人,根本无力赔偿这项损失。

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人会变成冷酷的人是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样的影响是并不存在的——一般来说并没有。根据我的看法,对待奴隶制度这件事足以令每个人的人性变得麻木,不过事情到这里就可以止住了。我们的镇上,没有什么冷酷的人——我的意思是,和其他国家差不多的市镇相比,不见得会更多。根据我的经验,冷酷的心在所有地方都是稀少的。

基督教分很多教派,其中有天主教(罗马公教)、东正教(正教)以及新教(中国通称为耶稣教或是基督教)三大派系以及其他一些小的派系,各个派系的内部又经常分为一些派别或是宗派十六世纪后期到如今,欧美的各个国家再次出现了很多新的新教派别,例如长老会、浸礼会、公理会、贵格会、卫斯理宗等。

法国科西嘉岛为世界著名旅游胜地,继西西里岛、塞浦路斯岛、撒丁岛之后,它是地中海的第四大岛。是拿破仑?波拿巴的故乡。

七月四日为美国独立革命纪念日,同时也是国庆日。

当时的汉尼巴镇,几乎每个人都觉得蓄奴制天经地义,虐待黑奴合理合法,这种行为还受当时所谓的道德准则以及教会的认可。

诺曼征服者:原来是指北欧的诺曼人,在征服者威廉的带领下于十一世纪侵入英国,所以被称为诺曼征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