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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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有一个恋爱。

我爱天上的明星。

我爱他们的晶莹;

人间没有这异样的神明!

在冷峭的暮冬的黄昏。

在寂寞的灰色的清晨。

在海上,在风雨后的山顶;

永远有一颗,万颗的明星!

山涧边小草花的知心。

高楼上小孩童的欢欣。

旅行人的灯亮与南针;

万万里外闪烁的精灵!

我有一个破碎的魂灵。

像一堆破碎的水晶。

散布在荒野的枯草里;

饱啜你一瞬瞬的殷勤。

人生的冰激与柔情。

我也曾尝味,我也曾容忍;

有时阶砌下蟋蟀的秋吟;

引起我心伤,逼迫我泪零。

我袒露我的坦白的胸襟。

献爱与一天的明星;

任凭人生是幻是真。

地球存在或是消泯;

大空中永远有不昧的明星!

——《我有一个恋爱》

而徽因呢,聪慧敏感的她应该也觉察到了志摩的心意。一切发生在未发生之时,她是默认这段直白而坦荡的感情,还是选择漠视,任由其自由发展下去……哪一种,对彼此而言都是没完没了的纠葛。

林徽因还是较清醒的女子。一方面,她的父亲已为她预订了一门婚事,未婚夫是梁启超先生的长子、与她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梁思成,而梁启超正是志摩的恩师。另一方面,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与志摩隔着太多现实的距离,志摩的妻子,彼时欲来英国,家中还有蹒跚学步的幼儿,抛开这些已成文的事实,她一个十六岁养在深闺的少女如何受得住世俗的流言蜚语。做小妾?还是,做情人?聪明的林徽因当然不接受。爱,是充满浪漫与理想主义的感性之物,但毕竟建立在理性的现实基础之上。于公于私,这段处于萌芽初始的恋情皆不被看好。

她是晓得志摩的心意的,但是,面对如海浪般汹涌激宕的爱潮,她不禁要反问自己:我爱他吗?亦或只是依恋……

最初,志摩只是试探性地给她写信,两个人见面也只是象征性地谈文学,谈诗歌。徽因是个非常容易感染人的女孩,她才思敏捷,谈吐不凡,这从后来的“太太沙龙”可以看出,她是极容易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的。如是,志摩的一颗心渐渐沦陷了,这个年轻的少女何等灵慧与绝妙呢,康河的灵性大抵也是如此的吧……他想,禁不住将追求美的眼光停留在她的身上。

两个人互通书信一段时间,为此,志摩还特意在当时所居之地沙士顿旁的一个杂货铺里安排了邮件转递箱,便于第一时间收到心爱之人从伦敦寄来的信,并及时回复她。信函内容多数用英文书写,大概是因为英文表达出来的感情浓郁、芬芳、自然,符合当时优美如诗的氛围,而另一个原因,确是隐晦地表明不想让同居沙士顿的张幼仪知道。

幼仪是1920年冬季来到英国的,彼时,志摩已与徽因认识了一段时间。志摩与幼仪的感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他之所以写信给父亲恳求让幼仪来英国相聚,多半是因为失意与寂寞,需要一个人陪伴、照顾他的生活。

儿自离纽约以来,过二月矣!除与家中通电一次外,来尝得一纸消息。儿不见大人亲笔恐有年矣。儿海外留学,只影孤身,儒慕之私,不俟罄述。大人爱儿岂不思有以慰儿耶?……从前钤媳尚不时有短简为慰,比自发心游欧以来,竟亦不复作书。儿实可怜,大人知否?即今鈖媳出来事,虽蒙大人慨诺,犹不知何日能来?张奚若言犹在耳,以彼血性,奈何以风波生怯,况东渡重洋,又极安便哉。如此信到家时,犹未有解决,望大人更以儿意小助奚若,儿切盼其来,非徒为儿媳计也。

这便是张幼仪来英国的初衷,志摩写信要她去。幼仪只满心欢喜,倘若没有林徽因的存在,她来到英国的结局是什么?小别胜新婚?还是,离婚协议书依旧噩梦般地存在眼前?

那时,离婚在留学生中形成一股普遍的风潮,意气而追逐新潮的留学青年恨不得搭上这趟“离婚”顺风车,与家中妻子分手,转觅新欢。

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事实正是如此。志摩提出与幼仪离婚,已有了罗素的“前车之鉴”,而经过伦敦、剑桥两地的心灵洗涤,一方面,众多知己名家对他坦言“爱的自由与随性”,再则,康桥与徽因交相辉映,成为他眼中不可抹去的一道赏心风景,他又怎么可以在心中有了如斯妙人之时还与家中妻子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呢?生性洒脱如他,做不到。但是彼时,志摩要求幼仪来英国确然不是为了离婚。

1920年·冬

满怀欣喜与期待之情的幼仪漂洋过海,抵达法国的马赛码头。志摩站在马赛港,被书中描述“穿着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着白围巾”的颀长男子,等着天涯彼岸的妻子缓缓而来。谈不上多么欢喜,仿佛亲人别离又重逢般习以为常。假设,这时候幼仪能够表现出一点点小女子久别重逢的娇柔与热情,那么,志摩不至于倦怠与无动于衷。他望着妻子那张端庄依旧的脸,感觉非常非常累——大家闺秀,缘不过一句讽刺。

他们乘火车来到巴黎,志摩觉得妻子的装扮太过素简与落伍,比之巴黎女子的时尚与妖娆如同过时的老式钟摆,走走停停,衬着雨天愈发得发霉。这时,他不禁想到另一个女子,她的亭亭玉立,她的明眸善睐,她散发着青春少女气息的穿着,她的笑与嗔……这一切的一切化为最纯白的细雨落入眼中,明明不过幻影,却仿佛近在眼前。

爱一个人,如何能忘。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已构成了此生最为眷恋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