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奥巴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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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祖父一家

位于非洲东部的肯尼亚共和国,被称为“人类摇篮”,是一个被赤道和东非大裂谷横纵贯穿的国家。侯赛因·昂扬格·奥巴马(以下简称昂扬格·奥巴马)便出生在此。他自幼生活在村庄,虽然没有念过书,但从父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存本领。比如他知道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可以用来治病。很久以后,当他把从英国学来的先进种植技术应用在自己家乡的土地上时,乡民们深深被他“能让任何植物生根发芽的”的种植技术折服。他们确信,是这项神奇的本领为后来的奥巴马家族赢得了相对殷实的家境。

昂扬格·奥巴马小时候,有一天村里来了一群白人。这些有着明显迥异的肤色的人群大大激起了昂扬格·奥巴马的好奇,于是,当这群白人离开村庄消失时,昂扬格·奥巴马也随之一同消失了。数月后,当他重返村庄时,人们惊奇的发现昂扬格·奥巴马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黑皮肤的白种人。他的衣着打扮和白人如出一辙:整齐的衬衫和西裤,脚上甚至套着一双鞋子。

他的父亲对此大为反感,甚至不惜将他遗弃,断绝关系。是一个叫基苏姆的城镇接纳了孤身的昂扬格·奥巴马,他在这座小城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习了有关土地权和会计学的知识。他的出色表现很快让驻扎在当地的英国军队青睐有加。昂扬格·奥巴马意识到:他可以借此找到糊口的工作。后来,他的猜测得到证实,昂扬格·奥巴马为一个英国军官家庭服务过程中的出色表现,他不仅成了一个出色的厨师,同时也是一个得力的管家。井井有条的管理为他赢得了声望,他的英国雇主十分喜爱他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赐予了他了公平的回报。就这样,昂扬格·奥巴马拿着优厚的酬劳,购置了田产,买了牛羊。

接下来,昂扬格·奥巴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造型独特的房屋。这栋房子充分证明了他的决心:他决意要过上与当地非洲居民完全不同的,更加文明化的生活——他的家里十分整洁,来客进门前要将鞋子脱去。用餐的时候必须使用刀叉,所有盛在盘子里的食物要保证绝对干净。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活习惯,比如每晚沐浴,洗涤当天穿过的衣服等等。这样的生活令他很满意,内心充满了不同寻常的优越感。

直到有一天,昂扬格·奥巴马意识到自己该结婚了。但是由于自身严格到有些古怪的生活方式,他一直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女人。他尝试着结识一些姑娘,同她们结婚,但结果并不理想,直到他选择了以美貌著称的年轻女孩阿古玛,才稍微确定下来。他们共同生育了三个孩子,老二便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以下简称老巴拉克·奥巴马),也就是奥巴马的父亲。

到老巴拉克·奥巴马八岁的时候,他的生母阿古玛终于因为忍受不了昂扬格·奥巴马严苛的生活习惯而决定毅然离去。她把孩子们留给了昂扬格·奥巴马,但这并未难倒昂扬格·奥巴马,他凭借殷实的家境,很快就为孩子们找到了继母来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老巴拉克·奥巴马和继母的感情很好,因为他的父亲十分严厉苛刻,这就使得继母的宽容与温柔愈加的温暖人心。很久以后,当奥巴马飞越千里,带着雀跃与不安来到肯尼亚这片土地上追根溯源时,就是这位幽默而富有亲和力的继祖母向他讲述了这漫长的往事。他在她的描述中看到了虚渺的父亲形象,寻到了能让他的灵魂安顿下来的,家族的根源。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幼年时曾经担任牧羊的工作,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读书。这些经历都来自于昂扬格·奥巴马对孩子们异常严厉的要求。他总是嫌别人家的孩子看上去都脏兮兮的,因此禁止自家孩子随便跑出去玩。这种苛刻的家庭教育在老巴拉克·奥巴马后来的人生轨迹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学会了比别的孩子更加懂得要如何顽强拼搏。

奥巴马一家的家境出现转折,是在老巴拉克·奥巴马十几岁的时候。肯尼亚政局发生剧烈动荡,许多人去参加了二战,许多人开始热衷讨论国家的独立。但见识过白人的先进技术的昂扬格·奥巴马对此却不以为然,他偏执的认为非洲没有能力独立。他对自己的儿子说:“非洲人连自行车都不会造,怎么可能打赢白人呢。”他觉得非洲人只想着小家利益,而白人则注重国家的强大。这种有悖于时局的言论终于为他惹来了麻烦,他被政府逮捕了,虽然六个月后无罪释放,但这六个月,已经彻底让昂扬格·奥巴马的人生走向没落。

又过了几年,老巴拉克·奥巴马已经成人,具备了工作能力。于是他去了蒙巴萨找一些活计来贴补家用,与此同时开始申请到美国大学读书。昂扬格·奥巴马对于儿子的决定十分支持,但苦于家道落没,他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给予支持。这个时候,老巴拉克·奥巴马童年时受到的严厉家庭教育开始奏效。被夏威夷大学录取后,老巴拉克·奥巴马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和拼搏,终于从学校和资助者那里赢得了足够的奖学金。

于是,他离开了非洲。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美国。那时候的老巴拉克·奥巴马并不知道,当他的双脚踏上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命运已经在他今后的人生旅途上埋下了更深奥的玄机。

有一些模糊的过往,在奥巴马以往的采访谈论中,都小心翼翼的不去触碰,那就是有关老巴拉克·奥巴马婚姻的记载。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一个官方说法。有报道说他在肯尼亚时有过一次婚姻,并育有两个孩子:儿子罗伊和女儿奥玛。与此同时还与名外一名肯尼亚妇女生过一个儿子。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奥巴马,他们避而不谈这些历史,而把焦点放到老巴拉克·奥巴马与奥巴马的母亲,安·邓纳姆的相识上。这是唯一确定的事:老巴拉克·奥巴马深爱着安·邓纳姆,迫切的想与之组建家庭。

但这个决定很快遭到了昂扬格·奥巴马的强烈反对。他不仅给儿子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信,甚至很冲动的给未来的亲家,安·邓纳姆的父亲斯坦利·邓纳姆写了一封同样内容的信。行为虽然冲动,但昂扬格·奥巴马的反映其实并不为过。一个黑人穆斯林和一个白皮肤的女人结合,无论是在生性严谨保守的昂扬格·奥巴马的眼里,还是在当时的社会价值观中,这都是极不合理的事情。几乎没有人能心平气和的接受这种种族冲突。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爱情来了。爱情是这世界上少有的,勇敢到能跨越种族的力量。于是老巴拉克·奥巴马和安·邓纳姆在这种力量的促使下,依然结合了。他们的婚礼并不似寻常人那般喜气洋洋。这对新人,以及双方家长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低调处理。后来,已经成年的奥巴马从外祖父的口中听到这段并不欢欣的描述时,也表现出了一个成熟理智的成年人该有的理解。面对这种非同寻常的选择所带来的结局,理解,是最合适不过的态度。

但是,昂扬格·奥巴马在去世时是否感受到了这种理解,人们不得而知。老巴拉克·奥巴马回到家,和家人一起平静沉默的准备了父亲的葬礼。几十年后,他的儿子奥巴马带着美国特有的自由活力的气息,以及贯穿他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对家族、种族的微妙复杂情绪,重新翻阅了昂扬格·奥巴马的遗物。那都是些正统的,有着详细记录的文件,从中能依稀窥见昂扬格·奥巴马工作时以及老巴拉克·奥巴马求学时的痕迹。因为自幼远离祖父一家,奥巴马对肯尼亚的感情是遥远而模糊的。

当在继祖母的引领下,轻轻抚摸着那些泛黄的工作表格、大学申请通知书时,奥巴马深切感觉到,他所触碰的这些文件,这些记忆,这些遥远的过往,就是他的根、他的血脉、他的家族。它们一直在这里,从未消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