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瑾见她神色不佳,自是猜到几分,忙转移话题道:“不过小姐真是好有面子,听闻你病了,这礼物可就跟开仓的粮一样源源不断地送来了。”
姜沉鱼抬头,果然见外头的桌椅墙角都堆满了礼盒。
怀瑾笑道:“其中当然以宜王陛下送来的礼物最多,侯爷说光他送的就够开个小药铺了。而程国的三位皇子也都送了珍贵补品来。不过,最最奇怪的是,燕王竟然也送了礼物,但他的礼物却与别人不同,小姐看看?”说着,取过其中一只小匣子,打开给她看。
匣子里放着几张纸。姜沉鱼拿起翻看,原来是首曲谱,第一张纸上写着“普庵咒”三字,下注小字一行:
药堪医身,曲可治心。内外明澈,净无瑕岁。
字体歪歪扭扭,似是初学者所写,而且墨迹犹新,一看就是刚写上不久的,“心”字被压花了一点,“秽”字也写错了,写成了“岁”。
姜沉鱼忍不住莞尔:“是燕王的小厮送来的么?”
“就是那日小姐病倒时跟小姐说话的那个,他叫如意。燕王身边共有两个小公公,一个他,另有一个叫吉祥。”
不消说,这谱上的字肯定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如意写的了。这个燕王倒有趣,送琴送曲,自己并不出面,只叫个活宝出来丢人现眼,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太过纵容。
一笑过后,姜沉鱼看着满屋子的盒子道:“其他还有什么人送的?”
“杂七杂八什么都有,有程国的官员,有跟咱们一起来的使臣……”
“你可曾每个都打开验收过?”
怀瑾取过个小册子,呈到她面前:“我把礼单和送礼者的名字都记录下来了。”
姜沉鱼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当初之所以选择带怀瑾而不带握瑜,就是因为怀瑾做事稳重细心,很多事情不需她多吩咐,就会自觉做好。她接了册子慢慢翻看,目光从一行行名字上掠过,心中沉吟。
宜王送礼她不意外,颐非送礼她也不意外,但是涵祁的礼就有点牵强了,自己不过是程国一名使者,就算有点地位,也不至于重要到让所有人都纷纷送礼的地步吧?涵祁为什么送药给她?是谢她当日码头跟着他走而没有跟着颐非走么?想不明白。
至于麟素更牵强,如果说自己和涵祁还有点交集,但是跟这位大皇子可是半点关系都没有啊,他为什么也送礼?
此外还有一些程国的官员,他们是见诸位殿下陛下的都送,所以跟风?还是另有原因?
姜沉鱼一边想着,一边浏览,目光忽然在某个名字上滞住了。
她沉默片刻,转头问道:“师兄有没有说我的病什么时候好?”
“啊,侯爷只说要让小姐好好静养,没多说什么。小姐是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嗯。”沉鱼点头。
怀瑾一呆:“呃?”可是,小姐看起来明明气色已经大好了啊……
“我这场病没个十天半个月是不会好的了,若再有礼物送来,就收下吧。”姜沉鱼看着册子,随口道,“程国的公主也送礼了啊……”
怀瑾闻言捂唇而笑:“小姐,你不知道吧?”
“知道什么?”
“颐殊公主的礼物可是她亲自送来的哦。不仅如此,她现在就在这里,这会儿正跟潘将军在后花园里说话呢。”
姜沉鱼的睫毛颤了一下,她并不惊讶颐殊在听闻潘方的故事后会有所动容,只不过,她没料到这位公主竟来得如此快,如此直接。
而隔着数重墙宇之远的后花园中,颐殊与潘方二人正立在玉兰树下,轻声交谈。
“听闻我长得很像将军的亡妻?”事实证明,颐殊比姜沉鱼想的更加直接,而她问这句话时,落落大方的脸上也没有扭捏之色,玉兰花在她身后盛开,将她衬托得更加明艳动人。
潘方凝视着她,眼神渐沉。
颐殊嫣然一笑:“所以,当日晚宴上,将军才当众落泪么?”
潘方又盯着她看了半天,方缓缓开口道:“阿秦的父亲与我父为同袍战友,她幼年丧母,父亲也不太管教,小时候的她,很顽皮,爬树戏水,玩耍打架,和男孩子一样。”
颐殊收起了笑,认真聆听。
“因此,她晒得皮肤黝黑,左耳后有道被石子划出的小疤,那一处也再不长头发。”
颐殊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耳后。
“她左眼下一分处,有颗小痣。小时候常被我们取笑,说是哭痣,但印象里,她是从不哭的。即使秦伯父战死沙场,即使我十三岁参军不得不与她分离,即使她前夫病逝,都不曾掉过一滴眼泪。”
颐殊露出了歉然之色,似乎也意识到了,与一个死人比,尤其是一个对方深爱着的死人比,是多么的不合时宜,当即诺诺道:“对不起,是殊失礼了。”
潘方的脸上却依然无情无绪,只有深沉,一种谁也看不透理不清的深沉之色,说的话也依然很平和:“我告诉公主这些,并不是想证明你们两个有多么不像。”
颐殊微讶地抬头。
潘方望着她,继续道:“事实是,见到公主的那一瞬,我很高兴。”
“高兴?”
“嗯。”潘方收回目光,转向一旁的玉兰树,那种无情无绪的深沉慢慢地淡化成了风一般的笑容,“因为,阿秦虽然去了,但是,世间还有一些东西——很美好的一些东西,能让我想起她,当看着那些时,她就仿佛还在人世间,没有离开,也没有被淡忘,所以,我很高兴。所以,谢谢你,公主。”
颐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扭头高声道:“来人,取我的枪来。”
立刻有侍卫抬着一把通体雪白,唯独枪头一点红樱,红得极是耀眼极是美丽的长枪上前,枪身足有两个人高,而颐殊伸手一抓,轻轻拿起,舞了个漂亮枪花,垂直身旁,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
——姜沉鱼在怀瑾的陪同下走到后花园中,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幕。
只听颐殊道:“吾国素来崇武,久闻将军武艺超群,擅使长枪,十六岁时力挫宜国大将颜淮,十九岁时受封轻车将军,而今又击败四国第一名将薛怀。所以,殊不才,想向将军讨教几招。”
潘方嘴唇刚动似想推辞,颐殊又道:“将军亦是武者,当以武之道敬我,那些什么千金之躯不敢冒犯之类的话就不要说了。”
潘方再度沉默。
姜沉鱼站在一旁,拉拢外套,心中也是难分悲喜。颐殊向潘方挑战,赢了她,程国颜面不好看,输了,怕这心高气傲的公主就不会再把潘方放在眼里了,可要做到不输不赢,又谈何容易。潘方武艺固然好,但听闻颐殊也相当不弱,即使涵祁,都未必是这个妹妹的对手。这一战……不知是祸还是福啊……
便在这时,一声音突然冒出道:“我押公主胜!”
姜沉鱼扭头一看,见两个少年从远处走过来,长得一模一样,一身穿蓝衣,一身穿红衣,其中一个是如意,那么另一个就是吉祥了。
少年们看见她,穿蓝衣的甜甜一笑:“虞姑娘你病好点啦?可以出来走动了?当日你啪地晕倒,可吓我一跳。”
姜沉鱼欠身拜谢:“妾身失态,令公公受惊了。对了,多谢燕王陛下的曲谱,容我再好些,亲自拜谢。”
穿蓝衣的如意连忙摆手:“不用了,公子说送姑娘琴和曲,都只不过是让那些东西送到最合适它们的主人那里罢了。如果真要谢,就谢谢老天,把姑娘生得如此钟、钟……那个什么秀吧。”
红衣的吉祥脸上露出羞耻之色,恨恨道:“钟灵毓秀啦,笨蛋!不会说就别说,非要用四个字的成语,你懂不懂什么叫藏拙啊?”
“你管我?我就喜欢说成语!连圣上都没管过我……”
“他那是对你根本绝望了好不好?”
两人说着争吵起来,倒让一旁的潘方和颐殊好生尴尬,原本多么激动人心紧张凝重的一幕,就此搅和得一塌糊涂气氛全无。
颐殊只得咳嗽一声,再举长枪道:“还望将军成全。”
潘方沉吟了一下,开口道:“刀剑无眼,公主小心。得罪之处,请海涵。”
颐殊大喜,知道他答应了,连忙唤随从将他的枪也取了来。如此两枪对峙,肃杀之意瞬间弥开,便连吉祥如意也停止了拌嘴,双双回头。
如意上前轻扯姜沉鱼的袖子道:“虞姑娘我们靠后点站,小心别被伤及了。”
姜沉鱼没料到他如此有心,心中一暖,连忙后退,其他侍卫们也纷纷退后,留出足够的空地供两人比试。
颐殊道一句“得罪了”,红缨如蛇,嗖地蹿起,直朝潘方心口刺去。
姜沉鱼不懂武功,因此只觉眼前一片缭乱,红的缨羽白的枪身,和颐殊所穿的绯色衣衫,连成三道彩线,将潘方层层围绕,逐渐吞噬。
身旁,如意大模大样地点评道:“唔,程国公主的枪法果然了得,这一招灵蛇出洞,显然是程王亲传,火候十足……啊,这一枪太险了!虽说程王的枪法以快著称,攻其不备,抢尽先机方是根本,但是两军对峙,时机最是关键,如此一味快攻,反而鲁莽……看,躲过了吧?啊,比起公主的快,潘将军还真是慢啊,不过这种时候以静制动确是良策……”
姜沉鱼惊讶道:“小公公懂武?”
如意还未回答,吉祥已嗤笑道:“他的确懂武,可惜却只有看和说的份,让他亲自上,则是绝对没戏的。”
如意脸上一红,哼声道:“那又怎么样?我身骄肉贵,还用得着自己动手么?更何况,食客只需会吃就好了,没必要自己下厨做啊……啊!潘将军危险了!”
在他的危险声中,颐殊长枪灵动,以一种无可匹敌的速度刺向潘方双目,而潘方人在空中,避无可避,逃无可逃,眼看就要被刺中眼睛,但在最后关头滑开,只听一声轻响,枪头扎进了他的左臂。
与此同时,他身体落地,向后连退三步。
姜沉鱼心中一紧——输了!
场内两人不动,场外也是一片静寂。
如意睁大眼睛,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来。
而颐殊,保持着扎刺的动作,半晌后,手臂一振,将长枪收回,但是,枪身和枪头却断开了,枪头依旧扎在潘方的手臂上。
她看着自己的断枪,似乎痴了一般,最后抬起头,盯着潘方,好一阵子不说话。
潘方淡淡一笑:“我输了。”
颐殊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显得非常古怪,最后垂下头缓缓道:“承让……”停一下,补一句,“多谢。”顿了顿,又似想起什么,抬头道,“你的伤……”
潘方不以为然道:“晚衣回来自会处理。”
颐殊点点头,将枪甩给一旁的侍卫:“我们走。”竟就那样走得干干净净。
她一走,姜沉鱼连忙小跑过去道:“将军,你的伤……”
潘方压住她的手,沉默地摇了下头,眼中异色一闪而过。姜沉鱼会意,柔声道:“不管如何,先回房止血吧。”当即差人扶他回房。
到得房内,屏却旁人,她亲自取来药箱,正想着怎么才能拔出枪头,只见潘方的臂肌突地鼓起,然后那截枪头就自然而然地从伤口里顶了出来,啪地掉到桌上。
姜沉鱼连忙为他止血包扎,问道:“你是故意输给她的么?”
潘方淡淡地“嗯”了一声。
“为什么?”
潘方的视线落到那截枪头上。
姜沉鱼拿起枪头细细观察,潘方解释道:“程国的冶铁锻造乃四国之冠,颐殊所用的这把枪更是千里挑一的精品。”
起先离得远只当是把普通的枪,而今拿在手中,方知另有玄机。枪尖锋利不算,内部暗藏七个倒钩,此外还有放血槽。如此精巧,但托在手上,却轻得几乎没有分量,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姜沉鱼道:“所以你故意落败,受她一枪,为的就是留下枪头?”
潘方摇了摇头。见她不解,便解释道:“我留下枪头是刻意,但是受她一枪却是不得已。”
“啊?”
“因为,我要救她。”
“什么?潘方之所以会输是因为他要救颐殊?”
同一时刻同一驿站的另一个房间里,同样的结论出自了不同人的嘴巴。
布置朴素但却无比舒适的房间内,身穿紫衣的男子微微而笑:“不错,正是为了救人。”
如意撇嘴:“怎么可能?我当时分明看见他在空中无可躲避……”
“在此之前,颐殊是不是使了一招‘飞龙归海’,而潘方用枪格挡了一下,借力顺势飞起?”
如意大惊:“圣上您不是不在场吗?怎么知道的!”
吉祥狗腿道:“呸,当今世上还有圣上不知道的事情么?”
紫衣人只是笑笑:“潘方人在空中,无力支撑,全身空门大开,本是绝顶良机,但是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那么轻松容易地格开颐殊的枪的,尤其是那么精妙的一招飞龙归海,那一招要想施展出来,必须用上起码八成内力,而且刺物必中,否则内力会反噬回身。颐殊使出那招,本以为胜利在望,不料却被潘方轻易格开。而她见潘方飞起,不舍得错过如此良机,因此急攻冒进,所以顾不得内力反噬,又枪至半途,如果前方无处着力,便有性命之危。潘方为了不让她受伤,便用手臂顶了那一枪,这也就是为什么枪头即断的原因。”
如意挠头道:“是这样吗……”
吉祥狠狠敲了记他的脑袋:“什么叫是这样吗?圣上说的话,你还敢质疑,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紫衣人呵呵笑道:“你跟我快两年了,学文不成,学武也尽只是皮毛,是该好好反省。”
如意垂头道:“才不到两年,就希望我突飞猛进,也太严苛了呀,我又不是璧国的薛采……哎哟!”说到这儿,被吉祥狠狠地掐了一把。
紫衣人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凝望着窗外的天空,怅然道:“薛采啊……”
天边,晚霞似锦,然而,却离凡尘俗世那般远,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