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江湖天很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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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山风很大,吹得浓稠的山雾时聚时散,聚时眼前一片白茫茫,散时便见山壁险峭。朱灰灰跟在他的后面,手脚并用,心惊胆战,唯恐一个不留神,掉到山涧下面送掉小命。

眼看枫雪色已经转过前面的山弯,身影已被山崖遮掩,朱灰灰大急,叫道:“大侠,拜托您走慢些,小的跟不上!”

跟不上倒不打紧,就怕他会诬赖自己想逃跑,然后拿剑砍人——咳,其实倒也不是不想逃,可是一来人家武功高强,这么逃绝对跑不掉;二来,临行前,花花被那个绯衣和尚扣下了,说如果自己耍花样,就把花花宰了红烧。所以,说什么也得跟这位枫大爷回去,然后把花花赎出来。

听不到枫雪色的回答,他只得加快动作往上爬,好不容易到了山顶,看到枫雪色正站在一棵树下负手远眺,不禁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终于追到他了!

此处地势甚高,枫雪色看看天边堆积的阴云,微微皱起了眉:“你太慢了!天黑之前如果不能翻过破碑山,我们就只能在山上过夜。”

“我其实也不算太慢,是您太快了!”朱灰灰苦着脸,问道,“大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爬山?如果在虎澜江搭船,那不是省力气得多吗?”

枫雪色冷然不语。

他当然没必要告诉这泼皮,因为他怀疑那些杀手和死者,很可能便是沿着这条路步行到龙愁岩的——那么一大批的死者和杀手,如果是从水路而来,则江滩附近应该有船只,而且不止一艘。

然而朱灰灰的叙述中,从来没有提看到其他的船只……

这位大爷一向脾气大,不爱理人,朱灰灰也不介意。坐在地上喘了半天,又爬起来,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一根树枝,拽掉叶子,握在手上比了比,感觉粗细很称手,立刻高兴起来。

枫雪色看他喘息已定,重新迈步而行。

朱灰灰拿着拐杖跟在后面,走路还真是轻松了很多,心里一得意,放声开唱。

先将喉咙憋得很粗:“弯弯云间月,小妹妹坐窗前,细细的眉儿毛茸茸的眼,看得哥哥心里甜。”忽又尖声尖气转女声,“弯弯云间月,奴家我坐窗前,墙外的哥哥贼溜溜的眼,看得奴家心里乱。”

他边行边唱着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俚歌,正苦中作乐,没注意踩到一块碎石,脚下一滑,顺着一个陡坡滚了下去。

朱灰灰“啊哟”一声,撒手扔拐,两手乱抓,想要抓个东西稳身。可倒霉的是,身边竟然连荆树和凸起的石头都没有,一些岩草根本受不住他的体重。完了!这要是摔下去,不死也得摔成残废……

正在惊惧之中,胳膊上突然一紧,有一只洁白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那只手很有力量,手指修长,指甲光润,修剪得很整洁,皮肤白皙细腻,腕上覆盖着一截雪白的袖子,顺着袖管望上去,是一张俊美英挺的面容,两道靓丽的剑眉,深黑的眼睛像夏日夜空里的星,高高的鼻子,优美纤薄的唇如开在悬崖边的那朵野蔷薇的花瓣……

看着那张高洁清俊的脸,朱灰灰忽然有点不安,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某种类似于自惭形秽的感觉。

还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打量枫雪色呢!从前,他都不让自己靠近他身周三尺。嗯,虽然这家伙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拔剑要砍他,不过,他……真是挺好看的……

从上而下望着朱灰灰的黑脸,枫雪色再次皱起了眉。

这小子太脏了,那张脸好像就没洗干净过,什么时候看他,什么时候脸上有泥。脖子上的污垢积了一层,都看不出肌肤本身的颜色。还有这只手,手腕很细,从手指一直到衣袖滑下去露出的手臂,全是灰扑扑脏兮兮……

他这一辈子都没洗过澡吧?能把自己搞这么脏,还真不容易!

就这么脏的一个人,自己还有勇气抓着他的手腕,更不容易!

枫雪色两指扣在山岩上,微一用力,身体腾空,带着朱灰灰落向山顶,然后把他丢在地上。

朱灰灰坐在地上,一边安抚受惊的小心肝,一边道:“大侠,谢谢您的救命之恩!”

枫雪色“嗯”了一声,从怀中拿出一方雪白的丝帕,擦了擦手,然后掌心一松,丝帕乘风飞去。

朱灰灰目送那帕子落到山崖下面,有些委屈地扁了扁嘴,再次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次不敢再得意忘形,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速度却更加慢了。

枫雪色终于有些不耐,开口道:“用轻功!”虽然是半吊子都不如的轻功,好歹也比普通的速度要快。

“怎么用?”他们都说他会什么“流光遗恨”的轻功,反而他自己不知道呢。

枫雪色默然片刻,道:“你就当……偷了人家的馒头,后面一大群人追你,追到就会送官挨板子……”

话音未落,“嗖”的一声,朱灰灰已经蹿出去好几丈远。

没想到对这句话反应这么大,枫雪色忍俊不禁,险些笑出声来,急忙板起脸,假装若无其事地足步轻移,跟了上去。

朱灰灰边跑边看他:“大侠,这就是您说的轻功?”他没有内力,一开口说话,呼出气息,速度又慢了下来。

枫雪色道:“闭上嘴,舌尖抵着上腭,想着天地清气自百慧穴而入,在下丹田缓缓聚成一团,气息沿着奇经八脉游走,渐渐汇集在足底涌泉……我让你闭嘴,你闭眼干什么?”

朱灰灰疼得直揉脑门,用这种速度跑山路还真不习惯,没注意脑袋就在树上撞出一个包。

“你懂不懂什么是丹田?什么是奇经八脉?”枫雪色问道。他说给朱灰灰的,只是最基础的调息之法,可是如果这小子根本听不懂,那自己也别跟他废话了,没时间从零开始教导他。

这次朱灰灰却没让他失望,道:“知道!我娘教过我!”

教是教过了,可他从来没好好练过——关键是娘也没非逼着他练啊!

枫雪色点点头:“那你就照我说的催行内息,然后再用你娘教你的法子。”

朱灰灰咧咧嘴,做出一脸苦相。这种催行内息的方法娘教过的,只是太枯燥了,当年自己只练了不到一会儿就坐不住,跑出去堵隔壁三大爷家的烟囱去了。娘也没管,随自己爱练不练的。

可是这位脾气暴躁的大爷不是娘,如果不听他的话,说不定会挨揍——这世界上最不好吃的东西,就是眼前亏……

他一边胡琢磨,一边不由自主地依其言而行,初时脑袋总是开小差,结果没留神摔了好几个跟头,疼痛之下吸取教训,终于慢慢地收摄心神,专心起来,呼吸渐渐均匀起来,脚步真的轻快了许多……

天已经完全黑了,阴云越来越重,沉沉地压在头顶。

山间风吹树动,簌簌而响,仿佛魅影幢幢,偶尔有夜枭鸣叫,凄厉而短促。

遥遥地,枫雪色望着对面两峰间的一线飘摇的灰影。他目光如神,虽然在黑暗之中,仍然可以看出,那是一条长长的栈桥。

那么,这里应该是孤鹰涧了!

过了栈桥,就到破碑山,下山之后便是四通八达的官道,最近的城池是琛州——如果不是朱灰灰拖累,凭自己的脚程,现在早已经在琛州城里,热水沐浴之后,披一件舒适爽洁的袍子,慢慢地享用晚餐了。

同样,因为朱灰灰的关系,也不可能连夜翻过这山。本来山路就陡峭,晚上又视物不清,若再赶上下雨打雷,那可就太危险了。

所以只好在山中投宿一夜。

枫雪色辨了一下方向,顺着东侧林子走了下去。

跑了多半天的山路,朱灰灰早已累得半死不活,也没精神去多问一句——反正问了人家也不答。

走了数里,山坡的上面,出现几星灯火。一栋房屋,掩映在扶疏的树木之间。

这是一间客栈。

客栈很简陋,只有上下两层,由毛竹和原木搭建而成,虽然是暗夜之中,仍可看到客栈的外表有些陈旧,但还算整洁。

雨檐下,挂着两盏灯笼,一群飞虫绕着灯笼飞来飞去地打转,昏黄的光线照着门楣上的木匾,匾上写着“听风客栈”,红漆的字已褪成褐色。

客栈的门开着,门窗都挂着竹帘,竹帘间隙透出一片桔色的光,很淡,却很温暖。

枫雪色与朱灰灰刚来到门前,一个店小二便挑开竹帘,匆匆迎了出来,满脸的笑容:“客官,您请!”将二人迎入店中。

客店的内堂很宽敞,有角门通往后厅,角门的右侧是楼梯,沿梯而上,二楼是数间客房。左侧则放着一个大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一个大算盘和一些酒坛子,一个满脸皱纹的老掌柜眯缝着眼睛坐在柜台后面,见有客人光临,立刻笑容可掬。

看上去今天客栈的生意很好,内堂的六张桌子,除了中间的桌子还空着,其余都坐上了客人。

枫雪色秀目电转,略略地扫视一圈,径直坐到空着的那张桌子,将腰间的剑摘下来,随手放在桌上。朱灰灰当然不敢坐,垂着手在三尺之外站着。

小二跟过来,送上净手的水,一边伺候着洗手,一边殷勤地道:“客官,您用点什么?小店有新鲜的山珍野味,有自己酿的好酒,还有今天早晨才从山下送上来的江鲤!”

“拣你们店里拿手的菜做几个吧,顺便收拾一间客房。”

只要一间房?那我咧?朱灰灰心中生气,却也不敢发问。

因为问了,得到的答案八成是:柴房、马厩、牛棚、猪窝,随便你住,说不定还会打发自己去睡茅厕——呸!

“您先尝尝我们这里的山茶,菜稍后就到!”小二斟上一杯茶,然后去张罗饭菜。

枫雪色慢慢地喝着茶。粗陶的茶杯,山茶有些苦,但水质却甘甜,中和之后倒也别有滋味。

朱灰灰也口渴了,眼巴巴地看着枫雪色,然而人家就和没看见他一样,捧着杯细品慢咽。他只好忍气吞声地和店里另一个胳膊上搭手巾的伙计要了一碗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

很快,小二送上来四个小菜,鸡丝长寿菜、山兔丁炒蘑菇、香蒿蒸鱼、青笋拌金针菇,还有一壶米酒。

朱灰灰看看桌上只摆了一副碗筷,情知是没自己的分了——其实店小二就算摆上两副碗筷,他也不敢跟枫雪色坐一桌。他深知这位白衣大爷很不“待见”自己,押着自己一起走,那实在是无可奈何,所以他也绝不主动往大爷跟前凑。

不过,枫雪色爱讨厌不讨厌自己,朱灰灰根本就不在乎。为了早日赎回花花,自己都忍到这个地步了,也犯不着为一点小事去惹他不高兴——再说咱也惹不起啊!

当下跟店小二讨了一碗糙米饭,上面堆了几根咸菜,捧着碗坐到客店的门槛上,面对着黑黢黢的大山,一口米饭一口咸菜,吃得倒也津津有味。

在宽大敝旧的木门和夜幕的黑色背景衬托下,朱灰灰的背影显得很瘦弱,坐在粗木的门槛上,跟个受气包似的。

看着他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然后又咬了一口咸菜条,枫雪色忽然有点不忍心的感觉,可是一看到他的脏脸上沾的饭粒,心肠立刻又硬了起来。

他为人仁慈侠义,声名远播,无论是高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在他的眼中都一样,素来是谦和以待。唯独对这个朱灰灰,他实在客气不起来。

其实,朱灰灰也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的事,可那一身的坏毛病,令这世界上的正常人都看不上他。

他胆小,怕死,怕疼,好吃懒做,没骨气,溜须拍马,见风使舵,欺压良善,油腔滑调,强词夺理,说谎成性,聪明劲都用在那一肚子损招上了,偷东西——还都是小偷小摸,顺手牵人家两个包子一只鸡的,非常招人恨,可认真起来却又治不了他什么罪!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能屈能伸,知道什么人是惹不起的,肯在强者面前夹着尾巴做人,典型的小人嘴脸!唉!这个人年纪不大,但品性如此恶劣,你怎么称呼都行,混混,地痞,泼皮,市井无赖,二流子,小流氓……

想到为了那件案子,还要押着这无耻之人走很长的路,枫雪色暗暗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