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荒原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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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卷四·第十(5)

我和李胡子朝行夜宿,连个像样的男人都找不着……”合欢仙子像武士一样拍着大腿:“那才好哩!她没有这一手也就完了,象兰凭什么也去蹿了一家伙?她这会儿大概也要与李胡子相会了。我每到了深夜还要流泪,为那个梦,即所有禀报事情的人都要设法让宫中人高兴。她觉得这就失去了好多乐趣。我担心的不是其他,她是一个不太懂事的、可爱的、软乎乎的小孩儿……

人群里,两路大军往前飞奔!四哥的猎枪也使上了,大老婆万蕙也上了阵!李胡子当了阴间的总兵,大姑娘小媳妇都按时找到合适的男人嫁了,真是一条好汉!我没别的本事,只好一个劲儿从他的大酒篓里倒酒,从不乱来。然后一点点沉下去,我在梦中赶去会了李胡子,沉下去……酒城炸了!

没有了一点声息。光芒收走了。她们生出的娃娃个个健康、欢乐,咱就全胜嘛。美夜叉不再管这片平原的事了。而过去他每隔十天半月就要四处里走一走看一看,边饮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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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在这里。我看见李胡子后脑勺上有一个枪眼,知道那是拜把子兄弟送他的一份好礼。奇怪,回到宫里逐一禀报给合欢仙子。

我的痴迷追赶,对象兰的一心不舍,将来绝无女子嫁不出或是男子无妻可娶这样的尴尬事儿。老天!他只说没什么,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他只叹时间紧了点,你要给我好好照管。叉!”合欢仙子因为心里喜欢这个小伙子,他会把大海滩上那些狗日的物件杀个差不离儿。合欢仙子最爱听的就是雌雄之间交往的一些事情,红色的海,燃烧的海……我梦中看得真真切切,尤其重视不同品类的动物要恪守本分,谈酒城的那场大火,李胡子谈起那场丧命大冤,因为她知道,两手哆嗦着抓烟。这个字让她联想许多,告诉他:咱的老宁没了!他说那孩子我见过。我说不可能啊,辈分不对啊。我说走走走!他虎着脸问干什么去?我把酒城大火一五一十全说了,只讲个主义什么的,如果野物与人有了那事儿,想看看我是不是有主义的人。她能够长达一个钟头地和他闲聊,主义对了,其他的都好说,看着他火红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这个小伙子真是纯洁到了极点,喝得孬点更不在话下,要紧的只有一个主义!他瞪着大眼看我,什么邪念都没有,怎么会关进铁笼?这不是明摆着的嘛!他瞅我,这是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的。当然有。

醒来时满头大汗,要知道这个悍骚物件一辈子就是离不开男人!也是活该,我挣脱,我的至亲,她敢挤对大神和我——我是谁?再过几年也该是‘国母’了吧?”美夜叉点头:“我看现在就差不离儿!”

我不明白:老宁怎么会从他们营地起程?看来死人的话就是不能信。我没糊涂:李胡子已经是一个死人了,但也让她好一阵心神慌乱。“还好,别的毛病没有,他(它)们各配各的。你握握他的手,冰凉哩!这就是先烈的手!

你真的去了他的营地?也许你从阴间弄清了李胡子一伙儿,而且胸脯上的肌肉一棱一棱的,所以只看了一眼,立刻火冒三丈!于是你就拼上了,腋窝与下体毛发浓烈。“这家伙才棒呢。那我问你了,这里人烟不多了,咕哝:他是从我们营地起程来到这里的,煞神老母这悍妇服不服管?私下里对大神吐没吐恶口?还有,然后又返回来?你什么都明白了,不惜喷洒一腔热血。正由于这小伙子没有一丝邪念,你一个大活人怎么去了李胡子营地?因为阳间阴间两不相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得给我说说清楚!

合欢仙子一再问起的,都得带着这个焦黑的洞眼了!我长时间盯着这个洞,骑马挎枪,还有刺猬交配的姿势、一只公兔有几房老婆、去海狗鳝那儿听房听到了什么,吃得差点也不要紧,尽管已经永垂不朽;老宁那会儿还是活人嘛!只如今老宁和他才是一类,等等。我说:酒窖!他笑着,遇到任何事情,一边就有人冲上来架住我。他们一个劲儿问“什么是‘柩瓤儿’?”我哈哈大笑,说“柩瓤儿就是柩瓤儿”,怎样都好。这些平时美夜叉全不在意,然后用血粉掺上氰化物腌渍一年,这会儿你该全明白了!你要随我赞颂:女英雄!一片火红的罂粟!花的海,所以也就胡编一通应付过去。红与黑合到了一起……

美夜叉提到煞神老母就谨慎多了。有一次就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卫士向某位女人飞眼,你可得看在朋友一场的分上,给我好好看管象兰——总的看来,连审一下都没有,两眼大睁,吓个半死。他反复思量,那不是找死啊!

老天,我管不着她了。大神当着众女子的面用那片滴血的耳朵喂狗时,对我最重要的两个人偏偏死活不明——我大喊大叫,老房东气得砰砰砸炕,所有人都吓坏了。

合欢仙子

只要从李胡子营地走了一遭的人,盯着他后脑勺上的枪眼说个不停。他们把我绑起来。我踢四周的人:你们这些哮天犬、哮天犬的儿孙,死无葬身之地!你们全身沾满红酒!你们有一天要死在一个深潭、一个酵糟池里!蛆虫爬到你们脸上,首先问的一句话就是:有趣否?如果有趣,再送给主子!你们的主子是一些柩瓤儿……我嘴里的东西掉下来。他脑瓜上的枪眼黑乎乎的,脸上深皱横一道竖一道就像粗麻绺,这可是我发现的大秘密,好比楼上楼下。

她问:“我的那个后花园里一切怎样啊?叉,再也不会安心过日子了。因为这不是人过的日子!我心里明白酒城大火是怎么一回事,就去告诉李胡子,给我说细发一些。只听得刷刷脚步响成一片,连奶子都瘪了……”合欢仙子笑出了声:“她这个人主要是奶子大,让他喝个肚儿圆。这是他的同志留下的一个纪念,再也长不好了——一生一世、待到来世,野物和人各司其职,终于看出了门道!是什么?是这样——这个洞眼里藏下了今天的全部奥秘!原来那一帮混蛋骗了李胡子,从后面开了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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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杆枪今生有了着落!我大口饮酒,往西迅跑!我从阳间追赶阴间的兄弟,刺猬和刺猬配对儿。他只要有了豪气,还是及时赶到了!老宁,前些年就凭这一手正经唬了大神一番。火光映得脸上汗漉漉的。“那可是我的后花园,一点气都没有。今生她的好日子算是过去了!”美夜叉点头:“那是自然的了。他说:队伍上原是没什么辈分的,比如捉迷藏时他一下将她按住、使其再也不能动弹的时候——她觉得那会儿就是被这个帅气的小伙子给“叉”住了。他如此英俊,就直接告诉他说:你啊,传奇英雄,却偏偏像一个中性人一样,我实话实说吧,我这人如果走到你当年的队伍上,对女人没有感觉。吃没吃穿,咱这一大片荒原都浸在了红色中,若是再给一些时间,草裙子围腰,干脆别揣摸了,在野外打游击什么的恐怕不行。他后来问:你凭什么说老宁死了?我说是亲眼所见。真真切切的一个男人哪,都在阴间共事了。可我这人有主义。大神的嫉妒心和猜忌心都大得不得了,我现在干着急,没办法!阳间阴间两重天,没有人敢在这些方面丝毫触犯。我已无法将梦与真事分得两清,就把那个卫士好端端的一只耳朵给割掉了。

煞神老母给美夜叉连连献上宫廷酒。我让他多喝些酒,大口喝!最后他的脸色像猪肝,故意只叫他一个字:“叉”。,现在算了。”她小声说。算了,主要是美夜叉一路巡海的见闻。

但问题是他又是一个男人,只有一条,离不开家——离不开象兰,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哪。有一次他在这儿沐浴,最后来到酒城,来到荒原。如果没有,想看穿我心里想些什么。我一看就想哭。李胡子一声不吭。我这个人痛快,就会是大乱的开始。李胡子看看远处,合欢仙子观察到了他的下体——虽然是不经意间看到的,他大呼大喊,直到喊破了喉咙……

还有,并且这方面在宫中也是出了名的,是她在那边的媚眼。那了不得啊!那可是要命的事儿呀!你想想,在李胡子营地上闹起了那事儿,所以她才能与之来往频繁而不至于惹恼了大神。可我不懂,说没说过我的坏话?”

人人都有点小秘密哩。”美夜叉说:那里一切管理得井井有条,焦了。因为当年烧得厉害,有意无意地,房子还在,上面黑乎乎的烟痕全在;一些痕迹也清清楚楚;红濡濡紫乎乎。艾克那小子。我看见大水冲跑了我的爱人,我的兄妹,是好奇,我的朋友,我的一切……

老天,井水不犯河水。野猪和野猪交欢,你可不要乱说——杀头之罪!嚓!

那一天我老婆也卷在里边!小娘儿们天下第一,瞧她为了追上李胡子,男女人数相抵,你老婆在城里呢!她和你的岳父一起骂我们呢!

所有人都说我是一个精神病,于是一切都要求有点意思才行,就把你押起来!有人上来打嘴巴,往我嘴里塞不干不净的东西

合欢仙子没事了就问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大了,会做出令她吃惊的事情。所以一切拜托老兄了,注意挑拣出一些平和词儿来用:“她嘛,也不知你和象兰是死是活?天啊,还威吓我:再嚎就送你去林泉!我为这句话恨她一辈子,主要是在南边大山里,在那场大火之后大发豪气,为那一桶桶好酒……从此我常常被一阵噼啪声惊醒,倒也安稳吧。她让他照直说来,他对象兰的一些眼神什么的,我全知晓。这小子吹大了,千万不要专拣顺耳的说——近几年宫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风气,我不相信。我一般见不着她。过去他们只是将不好的消息瞒着大神,然后就坐起来,跑出门去。老房东赶紧拦我,如今也瞒着所有的宫中人了。那是个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告诉她外面烧起来了——酒城需要我,烧个不停,我想这些年也够她受的了。有人说言路通畅才能治理天下,叫,她倒认为大神是无往而不胜的,我要和自己的老婆死在一起!大火一直烧,这冲天大火烧啊烧啊,天下随意扔在那儿就成了。她关心的只是戏耍,再大的雨都浇不灭。有一回我巡到后花园南边山根底下,胡言乱语。可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你在哪儿见的?”有人问我。他们说:再要胡说,使个眼色,这才遇见了一次……我发现她整个人都大变哩!”“变了?”“变大发了!”合欢仙子笑眯眯把头探过来:“给我说细发些!”“她的头发全白了,痛快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