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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杂木林的呼唤 (1)

我受一位青年女作家的委托,也被她一次采访中所经历的故事感染,仍以她口述的形式,整理写出了这篇原本不是属于我的作品。

01

……林间的夜来得真是快!

这不,残阳刚才还在西边的树梢上晃荡,一眨巴眼,四周都是朦朦胧胧的了。就像密林深处藏着一个恶鬼,它急于要干什么坏事,日头刚一沉西,就迫不及待地钻出来,弓着腰背,拿一只张开口的魔袋,到处施放浓烟。眼见得树林子一层层发暗、变黑。终于什么都分辨不清了。

我浑身黏乎乎的,内衣紧贴着背,实在不大好受。真想脱光衣服痛痛快快洗个澡。我忍不住转身向南,百步以外的那片丛林间,就有大沙河底汪积的一个水潭,狭长如舟,面积在七八十亩以上。我在白天见到过,水清凌凌的,里面游动的野鱼和水草都清晰可见。在没有水草遮盖的地方,能看到坦荡的沙底。这种流沙河不同于一般的淤泥河,河底平坦得很,踩上去又光洁又松软,大城市最高级的游泳池也无法和它媲美。

我禁不住诱惑,刚想举步,忽然哪儿旋起一股风。顿时间,万木萧萧,四周的林子发出一阵低沉的吼叫,像无数种野兽一起在发作。我悚然打个寒噤,茫然四顾,在深不可测的夜色中,隐隐有股阴森的气氛向我逼来。好像,我稍一动脚,四面八方的野兽就会向我扑来,虽然我明知这里最大的动物不过是野兔子。我被夜色镇住了。再说,那积水潭里面有水蛇。人都说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姑娘,其实才不呢。人都有一怕,我就怕蛇,从小儿就怕。别说摸到,就是看到也两腿发软,想一想也头皮发麻。唉——算了吧!这趟来就是为了吃苦的,别想得那么美气啦。

树林子重又安静下来。

我原地转回身,似乎想搜寻什么。我搜寻到了。距水面七八十步左右的那片林子里,透出一点灯光,在墨黑的夜色中,显得分外明亮柔和。我的胆气又壮起来了。

那里有一座看林人住的小木屋。傍晚,我来到这地方时,还听到了狗叫。听声音,那条狗不大,叫起来又尖又脆:“呱!呱……”活像个调皮的孩子在学鸭子叫,真有趣。不管怎么说,那木屋里有人住着,我并不是孤单的。

神经稍一放松,我整个身心又立刻被疲倦占据了。旁边是一个坟冢样的大沙丘,我瞄了瞄,一头栽在上面就睡下了。

人在极度疲劳时,不管随便往哪儿一躺,都会感觉到令人酥软销魂的快意。现在,我确信自己是世界上顶顶幸福的人啦。

周围是无边无际的杂木林、刺槐、水柳、青杨,一片一片的;在林与林的缝隙间,还有一蓬蓬滑溜溜的荫柳棵,又矮又乱的灌木丛。似乎为了掩盖什么秘密,夜的颜色几乎都沉在上面了。这是一个密封的黑洞洞的世界。

虽然,根据前六夜的经验,我估计不会发生大的危险,但一个姑娘家置身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仍免不了心头有点儿发憷,我在黑暗中骨碌骨碌转着眼珠,尽量鼓励自己,怕什么呀,你不是特意来这里体验生活的吗?你的自信和胆量哪去啦?真丢人!要叫他知道了,更会挖苦你,奚落你:“自己找的,活该!”——去你的!我不怕,什么也不怕!

我尽力为自己壮胆,身上的寒栗渐渐消失了,心里安定了许多。说实话,我也顾不上害怕了。连日奔波,跋涉,我已经精疲力竭,大腿上的每一束肌肉都僵硬了。仅仅是僵硬了倒好,糟糕的是,疼痛又像无数个微型炸药包,在每一个细胞里连连起爆,炸得肌肉颤抖、痉挛,一会儿也不得安生。那是一种隐隐约约、持续不断的疼痛。我真想生个法子把疼痛集中起来,不论在哪里都行,使劲疼一下,然后完事,但显然不可能。我只能静静地躺在一座沙岗的斜坡上,任凭酸痛的折磨。

这里是一片林间空地,并不平坦。一个沙岗连着一个沙岗。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能依稀辨出黄河故道两岸当年的面貌。当然,这些沙岗如今都是“死岗”了,不像解放前那样可以随风流动了。现在到处是树林,风沙已彻底被锁住。但这些偶尔残存的地形地貌,对我来说,又显得极其珍贵。我历尽艰险前来搜寻的,正是这些东西。不然,如何能亲自感受到当年那个土匪的生活呢?

沙岗上长满了茂密的茅草。已是初秋时节,草势少了锋芒,开始枯衰。沙土中的温度要比空气的温度高一些。白天吸进的热气,正透过沙粒间的空隙慢慢地往外散发。虽然隔着双层衣服,背上仍能感觉到茅草的柔软,沙土的暖意。那种感觉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十分细微,十分通灵。我动也不敢动,仿佛一动就能把它惊走……

如此躺了一阵,感觉越来越好。我好像在接受一次奇妙的天然治疗,疲惫变成轻松,酸痛转化为酥痒。我几乎有点乐不可支了。这种舒适感不亚于躺在高级宾馆的席梦思上,绝不亚于。这里没有令人憋闷的霉气,没有编辑记者好心的包围。我可以从容地躺着,从容地思考,从容地感受。对一个搞创作的人来说,能够摆脱因为催稿而产生的紧迫感,进入从容状态,真是太难得了。现在,我得到了。我躺在大自然母亲温软的胸脯上,把胳膊腿儿恣肆地伸开,神秘的夜的瀚海供我观赏,清新滋润的空气任我吞吐,无拘无束,通体舒泰。这儿真好。

蓦然,我害羞了。一个女孩子,这么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坡上,样子一定很难看。我本能地侧转身,双腿弯起来,让睡姿文雅一点。刚把姿势摆好,我很快又意识到这是多余的。难看不难看,有什么当紧?反正不会有人看到。我一下放倒身子,面朝上,又把双腿使劲蹬出去。嘻嘻,我是自由人,这儿是我的世界。别以为女孩子都是文雅娴静的,才不呢。光是女孩子在一块时,放肆起来,一点儿也不比男孩子逊色。

我充分地展开四肢,不时调整一下姿势,始终让感觉保持在良好状态,尽情享受着远离人类的自由。左右都有秋虫在鸣唱,沙岗背面,蝈蝈儿紧一阵慢一阵地叫着:“嘟儿——嘟儿——!”像拨动的琴声,像溅落的泉水,又清脆又悦耳,苍穹下,星星眨着孩子样的眼睛,在遥远的地方说着悄悄话儿,似乎在猜测我这个大姐姐,一个人躺在这儿干什么。小俏皮,我可不能告诉你们,说了你们也不懂。而且你们看得到,大姐姐现在累了,很累很累了。等我空闲了,给你们讲个人间的故事。故事并不是天上的才动听,人间动听的故事才多呢。怎么,高兴啦?一颗流星猛然跳起来,飞跑着给天宫报信去了……

02

我完全沉醉了。沉醉于眼前的在常人看来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享受中。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不无危险的享受。试想,一个女孩子睡在这样一片野气侵人的林子里,万一发生意外,连呼救也来不及的。

有这种可能吗?这里没有人——除了对面那座看林的小木屋(那里仍亮着明亮的、柔和的光)。在无边无际的杂木林里,每隔几里路才有一个这样的小屋。这些天,我见过二三十个,看林人大多是些白胡子、黑胡子老头,很慈祥,很善良。有了什么事,他们只会给人帮助,不会给人威胁的。

杂木林绵延几百里,都是依傍着黄河故道,林子里绝少有村社,即使有,谁也不会想到,在古黄河滩上的密林间,藏着一个漂亮的姑娘。但也说不定,万一有个夜行人路过这里呢?或者,在那些看林人中,也有一两个坏家伙呢?对面七八十步远的那个小木屋里,住着一个什么人?是不是也是那种白胡子、黑胡子老人,也是那么善良?不知道。傍晚,我只听到了狗叫,透过林子的缝隙,看到木屋前有个篱笆院,里头堆满了干树枝什么的。总之,没有看到人。但肯定住着人。会不会是个年轻人呢?而这个年轻人偏又是个坏人呢?年轻而又坏,就构成了危险。这么说,就不能不有所防范了。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身边的小口径步枪,按按腰间的匕首。那是临离开县城时,他送给我的。当时,我还嫌他婆婆妈妈的。现在看来,添一件武器并不多余。有这两件东西,我不必那么害怕了。哼,哪个野小子敢来找我的麻烦,够你受的!

我从小爱和男孩子打架。我和他隔一条街。有人向我吹嘘,他如何厉害。我不服气,找上门去和他打了一架。那小子牛犊似的,我比他轻捷,不让他抓住,围着他蹦蹦跳跳的,趁机给他一拳。他老是掉裤子,不时提一把。这时我就攻上去,在他屁股上踹一脚。裤子成了他的负担。我可开心了!围着看的一群男孩子、女孩子叽呱叽呱乱笑。他急了,向我要求暂停,说脱掉裤子再打。我不同意,骂他是流氓。他红了脸,果然没脱,只是重新把裤子挽紧了,一下子猛扑上来抓住我,我搂住他的脖子不放手,任他怎么摔也摔不脱。要把我摔到地上,他也非倒下不可。这家伙真有力气,抱住我转了十几圈,我死不松手。他累得气喘吁吁,我两脚悬空,他甩又甩不开,放又放不下,最后站在原地,抱着我不知怎么办才好了。我嘻嘻哈哈地笑起来,直拍他的后脑勺。他把头直往下缩,过了一会儿,他瓮声瓮气地说:“这一次算平局,行不行?——哎哟,甭打啦!”我答应了,跳到地上。两人面对面站着,他脸憋得通红,我也累得够呛。看得出,他很佩服我。我也很佩服他。若不是他那条倒霉的裤子,我决不是他的对手。那年我十二岁,他十三岁。从此我们相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又过了些年,知青下放时,我们在一个村。七二年回城,他分到县纺织厂保卫科。我分到县屠宰场,杀猪宰羊,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开始,我还害怕,后来越干越大胆。二百斤重的猪,一棒打蒙,一手抓耳朵,一手抓尾巴,只一甩,就甩到案子上,“噗!”一刀下去,血顺刀缝哗的一下便流出来。很多人说我是假小子,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真小子。女孩子有很多不方便。

我崇尚男子汉的勇武和粗犷,连文学作品也有偏爱。我喜欢读《荷马史诗》那样的英雄篇章,喜爱梅里美、雨果、海明威的作品,带有野味和悲壮色彩。我对中国当代文学作品很有意见,小花小草太多,脂粉气太重。后来,我坚持业余创作,居然成功了,而且接连在省里和全国获奖。去年,我调到省作家协会青年创作组去了。这趟回来,是为了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是个土匪,写他解放前后四十年的人生历程,带有悲剧色彩。本来,人物、故事都有了,好像万事俱备。但我感到心里还不踏实,缺乏一种真实的生活体验。人物的原型,当年就是在古黄河滩上生活的。于是,我就一头扎到这地方来了。

黄河故道已经不是解放前那种空旷、荒凉的样子了。一解放,人民政府就领导植树造林。但只是零零星星,而且因为没有专业队伍,缺乏保护和管理,成活率极低。到五七年,才真正形成声势。当时,从省里下放来一百零四个右派,不是大干部,就是教授、专家。他们本来是被流放到这个偏僻地方的,但来到后一看有大片荒地,就向上级提议植树造林。于是,这一百零四个右派就成了第一个造林专业队。当地群众和他们一同苦干,经过数年经营,梨园、苹果园、核桃园、葡萄园、杂木林一片一片的。在二三百里内,黄河故道两岸整个儿都被林木覆盖了,风沙再也不能肆虐。我中学时一个同学的爸爸,就是那一百零四个右派中的一个。他是位林业专家,后来积劳成疾死在这里了。

这里有一条大沙河,是清朝咸丰年间黄河决口时冲成的一条季节河,向东北蜿蜒通向微山湖。旺水时,水面宽可达十里,很浅,也很清,树木都泡在水里,影影绰绰的。枯水季节,只剩下河心一线清流,在两岸的树木中隐现。从这里看似乎断流了,再走几步,又看到水从那里流出来了。在全长一百一十华里的河道上,每隔十里八里就有一个积水潭,面积都有几十亩,被那一线清流连接着,就像一串晶莹的珍珠。

在大沙河和黄河故道夹角地带,是个横向五六十里不见人烟的地方,到处是铺天盖地的树木和茅草,成群的鸟儿在里头飞翔、欢叫。脚下时不时会有野兔蹿出来。在林间空地上,还有一些起伏的沙岗,这正是当年的残迹。我要写的那个土匪的人物原型,曾经在这一带活动。虽然时过境迁,但仅从这些残迹中,依然可以体味到当时的凄凉景象,感受到一股逼人的野气。一个姑娘家独自闯进来,是要有点勇气的。

但我还是决意来了,而且整整在这里度过了七天七夜。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女扮男装,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帆布工作服。看上去,完全像个来此打鸟消闲的城里小伙子。来时,在县体委借了一杆小口径步枪,提在手里穿林蹚草,爬岗涉河,好不神气!

我每天都可以碰上几个猎人。但我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唯恐露了馅。昨天下午,在一片林子里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样子有些凶,一脸络腮胡。他老是盯住我看,也许是羡慕我的小口径枪。后来,他凑上来说话,还扔给我一支烟。我又扔回去,摆摆手,表示不会吸。这时,刚好一只麻雀飞到头顶的树枝上,我举手一枪,打个正着。麻雀一下掉落地上。我这么做,一来是掩饰,二来是逞威:“当心,别碰我!”果然,他咂咂嘴赞叹:“好枪法!”我弯腰拾起麻雀,冲他一笑,算作一种礼貌,然后转身走了。我有些自豪,当然好枪法!我插队三年,当了三年基干民兵,县里打靶射击比赛,哪一次没有我?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