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吉宽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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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林榕真 (2)

到了晚上,他,我,还有两个安徽民工小方和小刘,我们便在水泥地上依次排开。他们确实离家已经很久了,两个安徽民工从去年夏天出来就一直没回过家。林榕真父母五年前去世,一个妹妹也在槐城,他出来已经四年了,一连四年春节都在槐城过。他的老家在黑龙江大兴安岭的大山深处,他出来其实很偶然,他的父亲曾是县教委的一个官员,因为一直向往恬静的山林,八十年代自动提出去山区教学。可是想的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大兴安岭的山区太冷了,每年冬天劈柴,他把手冻成了烂梨一样的冻疮,这冻疮一年一年从冻到烂从烂到冻,从未好过。成天举着烂梨一样的手给学生上课,他的父亲痛不欲生。四年前,父亲临死时伸出他的手,跟他说:“儿子,爸爸心浪漫,身体不行,你还是走吧,为了保住你的手。”

林榕真说,他之所以对手敏感,都因为父亲的缘故,从十几岁到乡下开始,他一直为父亲的手揪着心,心疼父亲的手,又不敢去看父亲的手,因为如果发现你在看,父亲会格外难过。父亲在县城长大,又做着跟教育有关的工作,他的手一直白净、光滑。林榕真说,选择搞装修,也同样是为了一双手,为了不把手冻坏。在进城之前,他研究了民工在城里的好多行当,觉得最好的行当就是室内装修。那时装修行业刚刚兴起,人们传讲最多的是广东白天鹅宾馆,他于是用父亲留给他的钱,一个人坐飞机到了广东白天鹅宾馆,在那里包一个房间,晚上趁人们睡着时,揭了宾馆墙上的壁纸,卫生间的地砖和墙砖,研究装修的工艺。

那个晚上,讲着讲着,林榕真伸出他的手,把它擎在半空。这时,我才发现他的手确实好看,细长而白净,掌心里没磨出一点老茧,不管掌心还是手背,都有着厚厚的肌肉,一点没有劳动人民久经风雨的痕迹。他说,在山区期间,为了保护好他和妹妹的手,他父亲从没让他们干过一点活,他也因此变得懒散,被山区人说成头号懒汉。进城四年,在任何场合下都注意保护手,从来就不觉得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父亲,为了父亲的遗愿。

那时,两个小安徽早就睡了,只有我和他。我看着他,也伸出了自己那天一早醒来就被识别出的没出过大力的手,没准,正是看出我长了这样一双手,他才动了保护我的念头。确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出来的原因,而我和他,从农村出来,都不是为了钱,他为了自己对父亲的孝敬,我为了对许妹娜的感情。不知道为什么,经林榕真的引导,我也大略讲了我出来的原因,我好像从没有过那么强烈要倾诉自己的愿望。一开始,我倾诉的,并不是对许妹娜的感情,而是我为什么多年来不愿出来,为什么都三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我告诉他,都是因为那首自编的歌曲,才把自己唱成光棍。于是他愣是逼我唱给他听,于是在空旷的屋子里,我就小声唱了起来:

林里的鸟儿,

叫在梦中;

吉宽的马车,

跑在云空;

早起,在日头的光芒里呦,

看浩荡河水;

晚归,在月亮的影子里哟,

听原野来风。

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歌声会让林榕真感动,他把好看的手在怀里翻来覆去搓着,脸上溢出少见的温存,就像沐浴在母亲怀抱的孩子。他说:“这歌真好,有一种闲云野鹤的感觉,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于是他告诉我,他今生最大的梦想,是赚来钱,然后去过闲云野鹤的生活。

我被他的感动感动,于是不等问就向他讲述了为什么再也当不了仙云野鹤,我讲了我的许妹娜,我与许妹娜共同度过的那个月夜,我如何为这个月夜杀出乡村……听说是为了女人,他可是大大惊讶了一番,说一点都看不出,看不出我这么一个大老粗的样子还有这么浪漫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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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所谓铁哥们,三哥崇尚的那种铁哥们,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不是就像我和林榕真,我只知道,有了那个晚上,我开始处处时时关心林榕真,关心不让他动手干活,好像他的手就是我的手,或者是我延伸出去的第三只手。为此,我比过去卖力多了,往五楼扛水泥,一口气就能扛两个来回,而在此之前,我几乎每上一层楼都要停下来歇息。要是到了没人看见的楼下,还要偷懒东张西望一番。

就这样,我在槐城有了一份不错的心情,这也是我意想不到的心情,是那种看上去忙乱而内心十二分踏实的心情,是那种看上去楼上楼下、建材商店五金商场串动,而心只维系在一个地方的心情。比如后来,林榕真让我跟他跑材料,跟了几回熟悉了道路,他让我一个人跑时,无论走到哪,我都觉得身后有一根线,那根线有着来龙去脉,来龙,是林榕真,去脉还是林榕真。也就是说,林榕真是那个掌线人,你时时刻刻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你在他的掌握之中,不是被控制,而是被牵扯,而是相互的牵扯。这对我这个飘浮在城里没招没落的灵魂,是多么巨大的收获呵!

世界在我这里渐渐扩大。不仅仅是汪角区的歇马山庄饭店,不仅仅是11路通着的中山区,不仅仅是另一个我还说不上在什么区的四哥的建筑工地,而是中山区的12、525路车,而是这两路车通着的建材商店五金商场。是这时我才知道,在哥哥们根本不知道的工地之外,有一个途径比工地更进一步的通着城市的血管,它不但和各种销售市场发生关系,还直接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各种各样的人群。我是说,当那些在大公司工作的人因为装修跟你称兄道弟,你会觉得你跟城市的血管在一点点打通。

那是一个水暖工完工、木工进住的日子,所谓一个人的公司,即林榕真身边有一个散在的工程队,有砸墙工、泥瓦工、水暖工、贴壁纸工、木工、油漆工,这些分工明细的装修工给谁家干活,就是谁的工人,活一结束,他们就消失到城市的人山人海里。而我,因为有一双没出过大力的手,又有那个关于手的故事的夜晚,砸完墙之后,林榕真不但没有让我消失,且把我当成了他的第三只手。所以有一天,木工进住,房主要请林榕真和木工吃饭,我见识了真正的城市人。

她是一个年轻的秘书,秘书是多大的官我不知道。反正她很有权,派了两辆轿车接我们去饭店。那是一家比歇马山庄饭店不知要好多少倍的饭店,人家不叫饭店而叫酒店,叫槐城酒店。可见到这里来的人不是吃饭而是喝酒。她确实为大家要了很多酒,啤酒一搬就是一箱。叫了一桌子菜,她一口不动,只间歇地跟我们碰杯。她不吃,我们吃,这场面仿佛我们是她从外面领来的乞丐。林榕真说过,踩在别人的道理里,就是你的真理。但是我不知道她的道理在哪里,她有什么必要请我们,他既然请了我们,为什么要居高临下大模大样对待我们。我没怎么动筷,虽然我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多大鱼大肉,可是有人在你狼吞虎咽时冷冷地看着你不舒服,尤其是干净的像个画中人似的女人。重要的是,一晌午她坐在那里,两眼只痴痴地看着林榕真,对我们这些人视而不见,这让我想起我的三哥。问题她是个女人,一个女人居然也这么功利。

当然,后来不一样了,后来,林榕真连连地给女秘书敬酒,说妹妹你要不喝,我就不喝。是林榕真那甜甜的妹妹的力量还是别的力量我不知道,反正在他的进攻下,没用几杯,就把女秘书喝兴奋了,她喝兴奋了,收起了架子,不怎么大模大样了,话也多起来。她话多起来,不仅对林榕真,而是转向了我,因为林榕真看出我的不悦,故意对她说我是他的铁哥们。于是她一遍遍说:“铁哥们喝,这顿酒,不是我请,是我们老总请,老总发了话,咱得好好喝。”

要知道,我一向看不上那些扎扎乎乎的掌权者,比如村长刘大头,比如工头四哥,也是因此我讨厌我的三哥。可是,当那女秘书因为我是林榕真的铁哥们格外敬我,叫我铁哥们,我的身体不知怎么就通电似的,血一阵阵乱糟糟地涌。人在激动时,血是往上涌的,可是那天,我有点怪了,觉得血是在往下涌,往脚后跟,往脚后跟下的地面。就是说,那一瞬,我有一种和地面、和这个城市接通的感觉。

后来我明白,没有任何人能够逃脱对权力的崇拜,我看不惯刘大头和四哥,首先因为他们看不惯我,或者以为他们看不惯我,这种障碍一但打消,比如当那女秘书因为林榕真对我的尊重而表示尊重,我一下子就有了和这个城市的血管接通的感觉。

尽管,出来后林榕真告诉我,那秘书尊重他,不过是怕林榕真在老总面前说她坏话,这装修的房子,不是她的,而是领导的,她领导是证券公司老总,她是给老总服务。而她之所以一再强调老总请客,是领导授权让她签白条子她感到威风,一个小秘书也能有机会签白条,当然要抖抖威风。那时,林榕真为什么要解释这么多我是不清楚的,我只是觉得不管怎样,一点都没有打击我,没有!那一天,从饭店出来――不,是酒店!那一天,从酒店出来,再看这个城市,感觉一下子就不一样了,路灯在我眼里再也不像死人时打起的经幡了,一幢幢大楼在我眼里再也不是大楼而是一张张笑脸,关键是,一向嗅觉麻木的我,居然闻到槐花浓浓的香气。

槐花,是这个城市的市花,据说就因为这个城市四周山上长满了槐树,才取名槐城。槐树,是这个城市惟一与乡村有联系的物种,但闻到它的香气我丝毫没有想家。也许它早已经开了,我忙着跟林榕真干活,沉醉在一种友情当中,忽视了它;也许,它真的就是刚刚开放,它的开落向来猝不及防。我是说,那个晚上,当感到跟城市的血管在一点点打通,我兴奋得居然喊了起来。我闻到我熟悉的槐花的香气,喊得却不是歇马山庄,也不是从歇马山庄嫁出来的许妹娜,而是,而是“林榕真――”

由此可见,在那样一段时间里,林榕真在我心中的位置有多么显赫。他打通了我跟城市之间的血管,他因此暂时的替代了许妹娜,或者说,是他对我内心的介入,是城市对我生活的介入,使我暂时忘了许妹娜,仅此而已。可是,令我想不到的是,两个多月之后,那个老总家的房子装好,林榕真的下一个活还没有谈妥,我们必须暂时分手。

那是一个温馨而清洁的晚上,说温馨而清洁,是说装修好的房子实在是太舒心了,地板在我们脚下闪闪发光,壁纸在我们四周伸展出遥远的意境。读书时,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所有语文老师都讲过意境,可是在乡下无边的世界里呆了那么多年,身在意境当中,被意境吞没,却从来想不到意境这个词。而你身处狭小的天地,一百几十平方米的空间,壁纸上排列有序的花纹反而让你有了某种深远的想象。壁纸,在许妹娜家见过,可壁纸在她家墙上,反着的是冷冷的光,而在我们装修好的屋子里,却是温馨的光。这当然与我亲手参与了劳动有关。第一次亲手将一个破坏掉的世界装修完好,第一次亲眼看到杂乱无章的屋子变得如此洁净如此平整,壁纸反射的光自然要蕴含丰富的内容――某种由朝夕相处丰富起来的内容,就像一个住久了的家。就在这样已经有了家的感觉的屋子里,林榕真一边收拾厨房里的瓦斯罐一边说:“哥们儿,我们只能在这里住最后一个晚上了。”

我没有吱声,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住一个晚上的问题,是我俩要分手了。

“下一个活谈妥,我会通知你。不过,你得买个传呼,我得知道怎么找你。”

我扭过头,不看他,久久地盯着墙壁。我难过,当然跟屋子无关,而是再也不能保护林榕真的手了,再也没人欣赏一个懒汉的手了。重要的是,再也不能煞有介事地在12路和525路上跑了,再也没人喝醉酒时把我当成林榕真的铁哥们儿一声声喊了。可是,令我真正难过的还不是这个,而是林榕真后边的话。他说:“每装完一个家,我都恨不能再把这个家给毁了,我们天天为别人造家,自个却没有一个家。”

原来,同是难过,我们难过的方向是不一样的,我是因为跟他告别,而他却是因为跟装修好的房子告别。

“第一回给别人装完房子,我在屋子里大哭了一场,觉得他妈的太不公平了,那时我就下决心,今生一定在槐城买一栋房子,像模像样装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我受到感染,从自我的痛苦中走出来,去打量屋子里的一切,包成桔色的门窗框,镂空在墙壁上的方窗,从棚上坠下来的吊顶,还有嵌在十几个小孔里的射灯。不过,我和林榕真的想法不一样,我即使有房子,也不会装成这样,这太复杂了,问题是,如果没有许妹娜,我永远不装什么房子。

“你要是干装修你就会知道,这是世界上最最悲惨的行当,点点滴滴给人弄好,直弄到你对它产生了感情,再赶你走。那往外拨的滋味他妈的就像是失恋!”。

把与屋子离别的滋味说成失恋,这实在让我难过。一个看上去强大有力风风火火的人,一个知道怎样才能踩在别人的道理里的人,居然毫无道理的对别人的屋子产生了感情。我转过身,把目光移向他。幽暗的灯光里,他的神情有些恍惚,那种沉浸在某种情感里不能自拔的样子。我这人看上去粗粗拉拉,就是不能看到别人感情,就是不能看到别人脆弱,林榕真脆弱,我居然比他还脆弱,头使劲抵住贴着壁纸的墙,让自己的头皮疼,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抵住心底某种柔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