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吉宽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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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出嫁 (1)

06

实际上,那个潜入我生命的梦幻般的夜晚,真就成了我生命里的梦幻。在那个夜晚就要结束之前,许妹娜站在离车两米远的地方,用冰冷的显得有些陌生的声音跟我说:“吉宽哥,从明天开始,你再也不用拉俺了,再有三天,俺就结婚了。”

她说出的,不过是邮局打通那个电话之后一直要跟我说的话,可是,当时没说,这句话再度出口,就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拉响在我身体里的重磅炸弹,我甚至听到它在我心底炸开时的那声剧烈的轰鸣。她当时没说,本是我的阴谋,可是,经历了那样躁动不安的白天和那样月光如水的夜晚,我把这阴谋完全写在了许妹娜身上。我就像一只丢失了刚叼到嘴里猎物的野狗,在寂静无声的屯街上大喊:“为甚么这是为甚么――”

可以想见,一只野狗的嚎叫是如何惊动了那些正在安睡的家狗,它们的叫声不但把鸡吵醒了,把天吵亮了,还把歇马山庄吵得人声鼎沸。第二天,几乎是全街人都在谈论一件事。

“夜里是狗叫还是人叫?”

“好像又是狗叫又是人叫!”

正在做早饭的母亲,跟院子里走来的什么人说:“他后半夜才回来,谁知他上哪去了?”

这时,只听二嫂的声音响在院子里:“上翁古城啦,人家许妹娜大后天结婚,他拉人家去办嫁妆回来走错了道。”

消息传播居然如此之快,可见许妹娜昨天的丢失,是怎样惊动了村里的人们。事情一定是这样的,二嫂亲自制造了那个秘密,夜里,她就和许家人一样,深受熬煎一夜没睡,听到狗叫,她一早就跑到了许家。而为了有效地封锁那秘密里生出的秘密,许妹娜在报出那个让所有人都震动的新闻之后,编出了走错道的谎言。实际上,有三天后结婚的新闻垫底,有没有谎言都不再要紧了。人们的热情,尤其二嫂和吕素娥,早就被新的日程添满了。二嫂走进我的家门,对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只字不提,在堂屋大声跟母亲说:“快叫吉宽起来,后天许家安桌请客,他还不得去帮忙!”

母亲赶紧附和二嫂:“可不得去帮忙呗,许家能有这一天,可是大事!”

我知道母亲指的大事是什么意思,在她心里,许家和我们家一样,都属于那种被人看不起的、日子过得没有气象的人家,而歇马山庄日子过得最红火的倒置房里的本家三婶,正是她的妯娌。妯娌是天生的敌人,要是妯娌之间的日子还有什么差别,那暗中的较量就无时不在了。许家也有了这一天,鸡窝里飞出来金凤凰,等于给所有的鸡窝都长了志气。二嫂正是了解母亲,才一进门就大呼小叫。

不过,母亲没有马上叫我,母亲痛恨我的懒,也最心疼我的懒。她主要是心疼我没有老婆。她没有老婆的儿子惦记上了人家的老婆,这她万万没有想到。

整整两天,我没有离家,我把我埋在土炕上的被子里,以感冒的名义。我不愿干活,因为不愿干活而不愿过白天,可是大白天的躺在炕上还是少有的事,如果我还想偷懒耍猾,那一定是赶着马车上山下田,不管躺在车上,还是躺在地垄里,总之要在野外,我不愿意看到七十五岁的母亲整天为我忧愁、叹气。母亲常常是一看到我就不住地叹气。仿佛家里有一个光棍儿子是她最大的心病。然而,在一只乖乖的小兽就要永远地离开我的时候,我根本顾不得那么多。我只有老老实实躺在家里,才能真实地感到她的存在,就像某个时辰,我只有静静地不说话,才能感到一种气息的存在一样。

她的嘴唇,是那么凉滑,就像秋后才从山上采下的蘑菇,她的胸脯,是那么滚烫,恍如被阳光爆晒的马背,而她的呼吸,她湿漉漉的肌肤,简直让你魂不附体。在被窝里,我一遍遍温习着我的魂不附体,我用被盖住脑袋,将自己深深地陷入黑暗中。黑暗的最大好处,是会让过去的时光重现,而在那重现的过去里,黑暗却远离了它混沌不清的本意,使许多事情呈现了立体的面貌,比如翁古城商店里的钻石,马车上散落又隆起的稻草,不但如此,它还使那立体的面貌有了透明的色彩,比如那钻石上闪烁的星星一样的光芒。然而,当这星星一样的光芒驱逐了被窝里的黑暗,我居然一个激灵,猛地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我爬起来,看着窗外的土墙,土墙上的枯草,看着挂在枯草边上的萝卜缨子。那萝卜缨子,是母亲的杰作,她会在它们正成长时把它们生生扭下来,然后放在墙上晒一个秋天,让它们干枯,保持着永远的嫩,没菜吃的时候,她就把它用水泡开当菜吃。曾经,我和母亲一样,对这一挂挂干菜有着特殊的好感,似乎它们那不规则的卷曲的叶子里,蕴藏着某种沉静的、有如日光一样亘古不变的东西。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个上午,当我从黑暗中爬起,看到墙头上一挂一挂干萝卜缨子,我有一种强烈的刺疼感,仿佛它们身上沉静的、亘古不变的气息,正闪烁着钻石一样锐利的光芒,照见我身上从未有过的自卑。

不久,我的二嫂从钻石的光芒里来了,她显然不了解我的疼痛,脸上的酒窝里盛满了喜庆。她和吕素娥从没什么交往,就因为那天把许妹娜拖上了我的车,就一不小心把自己弄进许家的欢乐里,就像我跟许妹娜毫无干系,就因为二嫂把她拖上我的车,就陷入了眼下湿漉漉的痛苦里。其实此时此刻,不用任何附加条件,仅仅二嫂酒窝里的喜庆,就足以淹死我。可她在屋外和母亲说了些什么之后,过来跟我说:“吉宽,许妹娜让我来叫你,她说你一定得去,你相当于她和小老板之间的媒人,要不是你一天一趟拉她打电话感动了老天,没准这事成不了。”

我不知道这话中的哪一部分伤害了我,它至少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我是一个局外人,和许妹娜之间毫无关系,我和许妹娜的所有关系,只是赶车的和坐车的关系。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二嫂,我的目光里一定有着二嫂所不认识的冷漠,因为二嫂迅速收回酒窝里的喜庆,眉梢上飞来了曾经感染过我的忧伤。二嫂以为,我的冷漠,来自于一个光棍在别人欢庆时刻的借人度已,这无疑更进一步伤害了我。我说:“二嫂,你告诉许妹娜,我不过是个赶车的,用不着她那么客气。”

我的语气很重,是那种一字一顿的,可这赌气的话,反而使二嫂更加误解,二嫂说:“没准用不了几天,咱也结婚。”

见无论怎样都说不清自己,我只有掀开被,忽隆一下又躺了进去。

07

真正爬出被窝,走出家门,还是在许妹娜结婚的正日。所谓正日,就是安桌摆酒席的第二天,这一天,小老板要亲自开车来歇马山庄。我爬起来走出家门,不是想看一看小老板是一副什么德行,也不是想看看许妹娜穿上嫁妆是什么样子。小老板肯定不怎么样,个子不高人也不洋,许妹娜也肯定不会怎么样,因为他的小老板根本就没给她更多的时间办嫁妆。我是说,就在村里人包括我的母亲都站在街上等着看光景时,我的大姐回来向我透露了一个让我震惊的消息。“听说,小老板蹲过监狱,这不是眼看着往火海里跳。”

我的大姐,就住在本村,与我家隔着一个院,可是她在我的生活中就像不存在一样。在我眼里,她是一只愿意在高枝上坐窝的喜鹊,她自小就喜欢跟有本事的人打交道,那有本事的人,不是指村里人,你要是没离开歇马山庄,再有本事,她也不屑。所以当窝窝囊囊的一脚踹不出个响屁的李贯生接了他父亲的班,在小镇机械厂打更,他就成了我的姐夫;所以,三婶家的吉成大哥沾远房亲戚的光,六十年代从城里机校学习回来在歇马镇当了工人,她几乎就成了三婶家的常客。人家买彩电,她就去看彩电,之后在全村宣传彩电的好处,她会说:“中央领导夜里一准没睡好觉,那彩电里眼窝是乌的。

”人家盖倒置房,她就在全村宣传盖倒置房的好处,她会说:“去看看吧,房檐滴下的水清得像镜子,能照脸。”那样子,好像中央领导睡没睡好跟她有什么关系,好像要是没有倒置房流下的清水,她就没镜子照脸。大姐这么忠实于倒置房,其实是崇拜倒置房里的吉成大哥,大姐这么忠实于倒置房,毫无疑问就是母亲的对立面。可我不喜欢大姐,跟这无关,就像我很少上倒置房跟母亲的立场无关一样。我不喜欢这样一种人,他们总是关心别人的改变,总是认为自己的改变在别人那里。然而,在大姐说出了那个消息之后,我觉得我的状况有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那便是,被某种光芒刺激起来的自卑在一瞬间消失,而另一种类似自信的东西在我的体内恢复、上升,因为我感到此时有一种强烈的念头:一个懒汉再差,也比蹲过监狱的囚犯强。

大姐传播这样的消息,不过是为了继续忠实倒置房,在她看来,只有三婶家的改变是可能的,是有根基的,别人全是胡扯,因为吉成大哥已经是远近知名的厂长了。当然,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心理,她想让我知道,村里的女孩宁愿往火坑里跳,也不肯嫁一个懒汉。大姐对我的懒,对我的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无动于衷的德行早已深恶痛绝。可事实上,正是我的无动于衷,才让大姐的消息有了传播的渠道,让她能够找到一个在她看来冷静的听众。你想想,全村人都疯了,都涌向大街了,谁还肯听她的。

大姐的消息,让一个向来无动于衷的人有了行动,吓得她直往风门上靠。我顾不得身上的衣服是不是沾有稻草的叶子,也顾不上脚上的鞋是不是系上了鞋带,胡乱的弄到身上脚上,轰隆隆就出了院门。因为两天没吃饭,也因为涌起在心里的念头太急了,我跑起来眼前一黑一黑。粪场土坝上,街前菜地里,东山岗道两边,看光景的人一堆一簇。我没有站到任何一个人群里,膨胀在心里的念头已经彻底控制了我,使我不顾一切地直奔粉房街。

然而,刚到粉房街,还不等来到许妹娜家门口,我就停了下来,因为这时,我听身后并不遥远的某个地方,传来一声闷闷的车声,随之,看光景的人就一轰而起:“来啦――来啦――”

小老板来了,这正是我实施内心想法的最佳时机,我要让他知道,他蹲过监狱,他不配得到许妹娜;我要让他知道,许妹娜已经是我的人了,我的人!可是,可是愚蠢的我,居然站在那里毫无行动的能力,惟一能做的,就是和村里人一样,静静地看着一辆黑色轿车从东山岗开下来,开到粉房街,又静静地看着黑色轿车从粉房街开走,开上东山岗,我只是在轿车拉着新娘从我身边经过时,眼巴巴地盯着窗口,在心里喃喃喊了一声许妹娜。

拉着许妹娜的轿车是怎样消失在东山岗,看光景的人们是什么时候离开了街口,我全然不知,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我的身子轻飘飘的,就像一根稻草,而我脚下曾经坚实无比的土地在倾斜、摇摆。

08

初冬的日子原本是驴打滚一样短暂,昨天还是暖风习习,今天就寒风肆虐了,可是,在我脚下的土地倾斜、摇摆过之后,初冬在我这里居然长得不能再长,仿佛土地在倾斜摇摆的瞬间裂开了一个口子,泄漏了某些暖意,都立冬了,还只穿一件单衣。不是我喜欢寒冷,而是我想,要是留不住秋天,留不住我想要的东西,我宁愿早一点上冻,把我所有的情感冻住,冻成荒无人烟的冰天雪地。

在那个不怀好意的暖风习习的初冬里,我不怀好意往稻田里拉了二十多天碱泥。我的勤奋招来村人纷纷议论。这年头,地,在人们眼里不过是一块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骨头,还在它身上下力,无异就是一个受了刺激神经错乱的疯子。三黄叔大街上碰见我,咧着胡子喳喳的嘴唇嗤笑道:“嚯,才知道下力,下力也晚了,该嫁走都嫁走了。”我是受了刺激,但绝不是想重新树立形象。我的不怀好意,恰恰是想打碎另一个人的形象,比如在我一遍又一遍去镇南的海滩拉碱泥的时候,特别希望通过搭车的女人,来印证小老板蹲监狱这个消息是否确切。也就是说,只有小老板蹲过监狱的消息属实,或者人们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讲他的不好,才能战胜我那因为天暖而无法密封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