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华丽血时代两晋南北朝人的另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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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统一语言 变姓重族

公元495年,孝文帝太和十九年七月,拓跋宏又亲下诏令:“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可以允许延缓;三十已下,久在朝延之人,禁止讲解卑语。如果触犯,当作降黜。”不久,又下切诏:“不得语北俗之语于朝廷,违者免所居官。”

很快,北魏又依据《汉志》改革度量衡。年底,孝文帝又废除了北魏长久以来以贸易货的交换方式,下令铸造太和五铢钱,并诏令公私使用。

建成金镛宫后,孝文帝又在洛阳立国子监、太学、四门小学。

太和二十年正月(公元496年2月),孝文帝又做出令人吃惊的举动,他颁布诏书,以为“魏之先出于皇帝,以土德王。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拓跋氏改姓元氏。”

不仅改皇族拓跋氏为元氏,对于鲜卑贵臣大姓,北魏孝文帝也下诏改姓: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记”。

为了使汉化改革更加彻底,孝文帝又“以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四姓,衣冠所推,咸纳其女以充后宫”,并下诏“定诸州士族,多所升降”,品定鲜卑族的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为与汉族四大姓相仿的鲜卑大姓。

当然,孝文帝也有矫枉过正之嫌。咸阳王元禧娶隶户女为妻,孝文帝“下诏切责”,并命令他的六个弟弟重新纳娶正室夫人,“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好好的鲜卑贵族女孩,一下子因为此道“命令”而成了小老婆。至此,六王分别娶汉族大姓的女儿为正妻。

其间,还有一个小插曲:孝文帝与大臣廷议,有人诏议薛氏为河东茂族,孝文帝表示不同意,“薛氏,蜀姓,岂可入郡姓!”正巧,当时担任宫廷执勤任务的羽林监薛宗起正在殿门,听孝文帝如此说,便气呼呼从殿门处直入中堂,入禀道:“臣之先人,汉末仕蜀。二世之后,复归河东,至今已有六世,非蜀人也!今事陛下于北土,难道以后就是虏姓了吗!”言毕,年少气盛的将军把手中铁戟摔在当庭,不顾而出。

孝文帝也笑了。他忙派人召薛宗起回殿,说,“爱卿你说你薛家不是蜀姓就罢了,奈何又挤兑朕为胡虏呢!”于是宣布薛姓为河东郡姓,还鼓励说,“爱卿名宗起,实为起宗啊。”可见,孝文帝不乏大度、幽默和宽容,少了汉族皇帝的忌刻和阴毒。

太武帝时,崔浩想“大整流品,明辩姓族,”得罪了不少鲜卑权贵,并最终导致他数族被诛;如今,鲜卑帝王自上而下进行汉化,竟然能一举成功。

当然,孝文帝的“门阀主义”并非得到广泛支持,汉族重臣李冲等人都坚决反对,他们纷纷以“贤才主义”为宗旨,站在士人立场上抵制门阀主义矫枉过正的形式化。但是,中华之事,有时要达至成功,往往需要“矫枉过正”才能行得通。凡事皆有利有弊,孝文帝大兴门阀,胡汉高门倒是一泯界限,北朝的“寒人”阶层除有武功外,再无寸进之阶。因此,武人阶层乐于见天下“有事”。原先的六镇鲜卑将士逐渐丧失了“国人”崇高的地位,见摒于“清流”之外,最终揭竿而起,给北魏皇权造成了致命的重击。

孝文帝迁都、改姓等等举措,一直以来并没有遇到根本性的抵制和反抗,但他的太子元恂却“以身作则”,首先有惊人之举。太子元恂“体素肥大,苦河南地热,常思北归。”孝文帝赏赐他堂皇汉制朝服,太子元恂之在上朝时穿穿装样子,一回东宫就又换上“胡服”。中庶子高道悦为东宫官属,常常苦谏,劝他别惹父亲不高兴,这位十四岁的大胖孩子不仅不领情,内心十分仇恨跟前这位唠唠叨叨的大儒。其实,所有这些表现,不过是青春期的逆返心理。放在常人身上也罢,但身为太子,一举一动就是天大的事情。

公元496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孝文帝外出,太子元恂与左右密满,召牧马轻骑,率众想逃离洛阳,夜奔平城。临行,他竟手刃高道悦,亲自刺死苦口婆心的属官。

察见宫内乱起,同为宗室的禁军首领元俨立刻守住皇宫及洛阳各个城门。,元恂毕竟羽翼未丰,东窜西窜,跑到半夜也没能跑出去。尚书陆琇得知消息,连夜疾驰,奔告孝文帝。

孝文帝“大骇”,又不敢声张,仍旧继续既定行程,到达目的地后才不紧不慢地还宫。回洛阳后,孝文帝立刻把元恂逮至御前,亲手用大棒教地。气急之下,他又令其弟咸阳王元禧代自己猛揍这个忤逆之子,“扶曳而出,不起者月余。”喘定后,孝文帝马上于清徽堂召开群臣,议废太子。

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冲都是太子名义上的保傅,“并免冠稽首而谢,”表示自己有训导无方的责任。孝文帝并未迁怒于人,表示:“卿所之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古人有言,大义灭亲。今元恂违反背尊,欲跨据恒朔谋逆。天下未有无君之国,此小儿今日不灭,乃是国家大祸。”于是,废元恂为庶人,拘于洛阳,“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饥寒而已。”这位太子身陷囹圄,颇知咎悔,常常一卷佛经在手,很是归心向善。但是,生于天家,有些过错绝对犯不得。一年后,孝文帝巡视代地,中尉李彪上奏说太子又与左右谋逆。已经对元恂大感寒心的孝文帝不问真伪,派兄弟元禧携诏书毒酒,于河阳监所赐死元恂,时年十五,“以粗棺常服”,随便找个地方在当地埋掉。更可惜的是,他母亲白死了,儿子并没有当成皇帝。

除此以外,鲜卑勋贵穆秦、陆睿又等人也不喜南伐迁都汉化之举,想拥立宗室阳平王元颐,最终都为孝文帝镇压,并未造成太大的事端和动荡。

北魏孝文帝汉化,还有不少细微之处,诸如改定官制,一洗昔日杂乱无章的鲜卑旧制,非常系统地统一了内外文武官员的职号;又改定律令,废除残忍的轘首、腰斩等酷刑,除去了从前北魏族诛连座甚众的酷法,显示出孝文德的仁德大度。

北魏孝文帝初期(其实是在文明冯太后掌权时期),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即均田制。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北魏频布均田法。法律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国家授给露田(不载树木的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此外,还授男子桑田二十亩,需对每家课种桑五十株,枣树五株,榆树三颗。不适合种桑树的地方,男子授麻田四十方,女子五亩。均田法还规定,桑田可留给农民作“世业”,死后可以不归还国家,其余土地,身死时要还回给国家。因此,这些举措限制了农民的自由迁徙,保障了北魏的租调来源。均田会制定的严密,充分照顾到田地的肥瘦、远近、宽窄等诸多因素,同时,又辅以“三长制”,强化了地方组织,搜括荫户,最终使北魏均田制的实施顺利而到位,“课有常准,赋而恒分”,不仅对当时中国北方的农业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鲜卑国家的经济结构,使得农业逐渐占据了绝对重要的地位,加速了鲜卑王朝脱离奴隶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