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张中行散文:人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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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朴 实 颂

题目的朴实,释义,可以合,是不浮华的;可以分,朴是无华,实是实用。然后是颂,换为大白话,是我喜欢这样的。喜欢这样的“这样”,因为花花世界,经历万千,内容多种,说也说不尽。又,走宋儒的老路,喜欢也要有个“理”,而理总是难言也。大事化小,避重就轻,想只述说一点点事,以之充篇,以之明理。言事也要有个次序,想学京剧排戏码,先轻后重。

帽戏是关于“砚”的,这旧为文房四宝之一,今日文物或文玩,何以视为轻?因为可有(为元益之事)可无(少用毛笔,间或用,也是乞援于墨汁),昔人所谓长(读仗)物是也。不过我是项氏莲生的信徒,乐得为元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多少年来,还是谈砚心喜的。无癖不可以为人,这所好也就不隐瞒,于是而名声在外,碰到与砚有关的事就有人找上门。是不久前,附近美术馆有新敏砚的精品展览,有好事者兼好心人,不只一位,看过,赞不绝口,并行什么什么“与朋友共”的古道,怂恿我也去看看,并且说:“喜欢的,也元妨买一两方,机会难得。”我,少半出于世故,多半出于癖好,由赞不绝口者陪伴,去看了。看(并允许用手指试是否润)之后,评价,尤其决定买不买,就不能不动真格的。

先说评价。砚数百方,由石质方面说,大致都过得去,其中一些还可以说很好。可是由主观愿望方面说,能够面对说一句“我很喜欢”的却为数不多,原因是,雕琢的花样太繁复,用意求奇求巧,在我的眼里就成为华而不朴,有的甚至喧宾夺主,遍体花样而砚堂(磨墨处)很小,兼不实用。我喜欢的砚不是这样,以我手头的一方数砚为例,晚明坑,晚明做,长方形,厚厚的,连自然的花样,如金星、眉子等也没有,制为最普通的淌池型,砚面,上部四分之一为砚池,下部四分之三为砚堂,砚池通砚堂部分大曲,砚堂内小曲,都如自然生成,有质朴的美,也实用,就真够得上大巧若拙。且说我正在心里推崇朴实之美,那位陪伴的好心人问我:“怎么样?这么好,还是买一方吧!”我笑了笑,说有旧的可用可玩,算了吧。

帽戏演完,要接着来点非可有可无的。挑选,以必有为标准,立刻就想到古人说的“饮食男女”。分说,先饮食。新风,是先弄钱,然后大吃大喝。具体说,要求是一,多,最好能够与西太后老佛爷媲美;二,贵,比如鸡与天鹅同昧,要吃天鹅;三,花样奇,比如鱼,尾要上翘如松鼠,萝卡,要分瓣如莲花;四,省力,除口嚼下咽以外,都要由年轻而美貌而香艳的小姐代芳。说句不怕伤人的话,我很厌恶这样。原因不只一种,这里只说有关的一种,是离我喜爱的朴实太远。

有人也许会说,“这样,对于修苦行,你就会变为赞扬了吧?”问题拉向复杂,非三言五语所能说明白。只好大事化小,只说我是常人,“口之于味也,有同蕾(嗜)焉。”(《孟子·告子上》)加细说是,初步,也食求饱;进一步,顺口与不顺口之间,也欢迎顺口的。朴实就不能顺口吗?我的经验,朴实反而更能顺口。理由有“理”的匈是简能够助长食欲;反之,如老佛爷之上百道菜,就什么也不想吃了。理由还有“事”的,事太多,只举一种,是在乡友凌公家吃砂锅羊头肉,只此一昧,价低,易做,可是味道很好,吃过之后还想吃。其另-一极端,高级饭店的豪华宴,我也见识过,总是上菜未及半就想逃席,与朴实的砂锅羊头肉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剩下难说的男女,也勉强说几句。照宝二爷的分类法,我是泥做的,对于水做的诸位,当然应该爱而重之。可是在这方面,我的朴实偏见仍在起作用。举例说,昔人,像谢道韫那样的,我特别有好感,因为据说,给人的印象是有“林下风”。今人,如果我还有资格选择,容许选择,我会选取天生丽质,头上无珠翠,面上无脂粉,身上无华贵花样的。可是新潮力大,还会有这样的吗?曰元伤也,因为老朽说选取,正如沈既济之写《枕中记》,也只是现实不能得,画个梦,聊以寄玉楼香泽之遐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