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我们不能自满于当下对表象的这些认识,所以才更积极地去探求。我们要知道表象的意义,要知道除了表象之外,这世界是否就再没有什么了——倘若当真如此,那么世界也就必然同无实质的梦、幽灵般的海市蜃楼一般,根本不值得我们去探寻了。我们想知道的是,除了是表象之外,世界是否还有别的什么;倘若有,那究竟是什么呢?
想从外在来找寻事物的本质,根本行不通。不管如何探求,除了作为比喻的形象、空洞的名称外,人们什么都得不到,仿佛一个枉自绕着王宫走而找不到入口的人,最后只得把各面宫墙摘述一番。在我之前,所谓的哲学家们走的就是这样一条路。
如此一来,探讨者自己就绕进了一个怪圈中:在这个世界中,他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这也就意味着他的认识虽然是作为表象的整个世界的前提支柱,但毕竟是通过身体所获得的。就如前面所指出的,悟性在直观这世界时以身体的感受为出发点。仅作为认识着的主体,就其是主体而言,身体也是表象中的一个表象,客体中的一个客体。如若不以全然不同的方式来考察这身体的活动与行为上的意义,对于这主体而言,也将会和它所知道的所有其他直观客体的变化一样,既陌生又无法理解。应该说,这样的结果是作为个体出现的认识主体早已知晓的了,这就是“意志”。也唯有它才是主体理解自己这一现象的钥匙,进而分别揭示和指出了它的本质与作为,行动的意义与内在的动力。
意志及身体的活动,并非是通过因果性关联起来的两种客观地认识到的不同情况,并非在因与果的关系之中,而是合二为一的同一事物,只是在两种全然不同的方式下的给予:一个是全然直接的给予,一个是在直观中悟性的给予。身体的活动只是客体化了的、进入了直观的意志活动。所以我想把这一真理置于其他真理之上,称其为最高意义上的哲学真理。这一真理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表述,例如:我的身体和意志是同一的;被我看成直观表象且称为我的身体的事物,只要它是在一种没有其他方式可比拟的情况下为我所意识,那它就是我的意志;我的身体即为我的意志的客体性;倘若忽略不计“我的身体是我的表象”这一点,那我的身体就只是我的意志;诸如此类。
身体的各个部分一定要和意志得以宣泄的主要欲望相吻合,必是欲望的可见表现:牙齿、食道与肠道的输送即是饥饿的客体化;而抓取物品的手与跑步的腿所结合的已是意志较为间接的要求了,二者即是这些要求的可见表现。就像人的普通体形与人的普通意志相吻合一样,个人的身体也与个体形成的意志、性格相吻合。所以不管是就全体还是各个部分而言,人的身体都有个体的特征,表现力丰富。亚里士多德所引的《形而上学》里的巴门尼德斯的一段诗句,就言明了这种思想:
就像每个人都有屈伸自如的肢体结构,与之相对应的,即是人们内心的灵魂;因为精神与人的自然肢体对于所有人都一样,在此之上有决定性的仍然是智慧。
只有意志才是自在之物。作为意志就一定不是表象,并在种类上不同于表象。它是所有表象、客体以及现象、可见性和客体性的出处。它是个别的,同样也是整体的内核。每种盲目地起作用的自然之力中,每一经人类思考的行动之中,都可见它的身影。而从显现的程度来讲,两者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但对“显现者”的本质而言则并非如此。
如同一道符咒般,“意志”一词似要为我们揭示出自然界事物最内在的本质,这并非是一个未知数的标志,并非是一个由推理得来的什么,而是表明我们直接认识的什么,且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我们知道且比了解其他东西更懂得意志,无论那是什么。以前,意志总被人们归于力的概念之下,我则刚好相反,要将自然界中的每一种力都设想成意志。人们不能仅仅把这归于字面上的争论,认为这无所谓、可以不去理会,而更应将其作为头等有意义且异常重要的事情。和其他概念一样,力这一概念原本也是以客观世界的直观认识——现象,即表象——为依据且由此而生;是从因与果支配的范围内提炼出来的,因此也是从直观表象中而来。倘若我们将力这一概念归为意志这概念,事实上就等于是把较未知的还原为最熟悉的、真正直接且完全已知的,由此也就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认识。
意志在作为人的意志而表现得最为清晰明了时,人也就能够真正认识到意志的无根据性而将人的意志称为自由独立的,但同时又会将意志的现象随处要服从的必然性忽视掉,而认为行为也是自由的。行为并不是自由的,动机作用于性格生出的每一个别行为都遵循着严格的必然性。如前所述,一切必然性都是果与因的关系,而绝不会是其他。根据律是现象的一般形式,和其他现象一样,人在其行动中必然也要服从根据律。但意志是在自我意识中直接被认识的,因而在意识中也包含对自由的意识,但这样就忽略了作为个体的人,人格意义上的人并非自在之物的意志,而是意志的现象了,由此自然就进入现象的形式——根据律了。这即是怪事的源头:每个人都先验地自以为自己是绝对自由的,在个别行为中也一样,无论哪个瞬间都能够开始另一种生涯,也就是变为另一个人。但在后验地经验中他惊异地发现自己并非是自由的,而是要服从必然性;尽管自己有许多计划与周详的思考,但实际的行径最终并没有改变;从出生到死亡,他都必须扮演自己不愿承担的角色,直到剧终。
从根本上来说,无论是理性的认识,还是直观的认识,二者都是由意志本身而来的。倘若仅作为一种辅助工具,一种“器械”,那么和身体的器官一样,认识也是维系个体存在与种族存在的工具,且属于意志客体化高级别的本质。认识是为达成意志的目的,为意志服务的,从始至终它几乎都很驯服且胜任;在所有动物——差一点儿也包括所有的人——都是这样。
我已经成功地传达了这样一个明显而确切的真理:我们存在其中的这个世界,按其全部的本质而言,根本就是意志,根本就是表象——这就已假定了一个形式,客体与主体的形式,因而表象是相对的。倘若我们问,在取消了这一形式以及一切由根据律引出的从属形式之后还有什么?那么,除了意志,这个在种类上就不同于表象的东西不可能再是其他的什么了。所以真正的自在之物就是意志。所有人都可以看到,自己就是它,世界的内在本质就在其中。而所有人也可以看到,自己就是认识着的主体,整个世界就是主体的表象;在人的意识作为表象的支柱这一前提下,表象才有了它的存在。因此,在这双重观点下,人自己就是这世界,就是小宇宙,且认识到这世界的两个方面都全然皆备于我。要是每个人都这样承认自己固有的本质,那么,整个世界的、大宇宙的本质也将被纳入其中。所以,无论是世界还是人自己,根本就是意志,根本就是表象,此外再没有什么了。
实际在本质上,意志自身是没有任何目的、任何界限的,它是无尽的追求。我们在谈到离心力时就已触及这一点。在重力——意志客体化的最低级别——上也能够发现这一点;重力永不停歇地奔赴一个方向,这很容易让人看出它不可能有最后的目的。这是因为,即便一切存在的物质都按照它的意志形成一整块,但重力在这整块中朝着中心点奋力挣扎的同时还要对付不可透入性——无论它是固体的还是弹性的。因而物质的这种追求总受到阻碍,而不能、也永远得不到满足或安宁。意志的一切现象的追求就是这种情况。在达成某个目标之后,又是一个新的追求过程的开始,就这样反复以至无穷。植物从种子经过根、茎、枝、叶、花和果,以提高自己的显现,而最终的结果又只是新种子的开始,新的个体开端,又按照旧有的过程上演,历经无尽的时间如此往复。动物也是如此:过程的顶点就是生育,完成后,这一批的个体生命时间不等地走向死亡,与此同时很自然地,新个体的出现保证了这一物种的延续,继续着同样的过程。
无尽的流动,永恒的变化,属于意志的本质显现,同样的情况也能够在人类的追求欲望中看到。这些欲望总会把自身的满足当做欲求的最终目标来哄骗我们,而一旦达成,很快就又被抛开了;即使人们不愿意公开地承认这点,事实上也总是当做消逝的幻想撇在一边。假使还剩下什么可盼可努力的,能使这游戏得以继续而不致陷入停顿,那就算幸运的了。从愿望到满足再到新愿望,这一不停的过程要是往复得快,就是幸福,慢,即是痛苦;而陷入停顿之中,就成为了使生命僵化的空虚无聊,成了没有对象、模糊无力的妄想,成了致命的苦闷。据此,当意志有认识地将其照亮时,会明白它此刻的欲求,在这里的欲求,可并不懂得它根本的欲求。每一个别的活动都有目的,但整体的总欲求却没有目的。这就像每一个别自然现象在当时当地显现时必有一个充足原因,而于现象中显出的力却根本不需要原因,因为这一原因已是自在之物的、毫无根据的意志现象的级别。总的说来,意志的自我认识就是总的表象——整个直观的世界,它是意志的客体性与显出,如同镜子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