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规矩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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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如何做规矩:做规矩需要爱

在第三章我们已经详细讨论过规矩和爱的不可分割性,明确了有效的规矩是带有爱的规矩。同时,我们也承认在教育的过程中存在规矩和爱的相互对立和损害。那么我们有没有可能在教育过程中就让孩子感受到爱呢?前面一章中刘先生惩罚自己的故事对此已经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在这里我再举一个实际的案例,这次用一些教育的细节来探讨规矩过程中的爱。

我有一个大学同学,住在上海一个高档的小区里。他有一个10岁的女儿,暑假独自在家时,居然把一块西瓜皮从阳台上往下扔,结果砸到了下面停放的小汽车上,并把小汽车的挡风玻璃给砸坏了。小汽车的主人并不知道是谁扔的瓜皮,就在大楼的电梯里贴了这样的一个告示:谁把我汽车的玻璃砸坏了,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并标明了自己家的门牌号码以及联系电话。我同学下班回家也看见了告示,就问女儿:“是不是你扔的西瓜皮?”孩子当时就承认了。从这时开始,我的同学就开始面临规矩和爱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的挑战是要不要做规矩的问题。也有个别父母遇到这样的事情会贪图小利而无视规矩。因为别人不知道是自己的孩子干的,就以为只有天知地知,此事就不了了之。这样的不道德行为害人害己。受害最大的无疑是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小利而亵渎规矩,以后父母再在孩子面前做规矩情何以堪啊?我相信大部分父母和我的同学一样,在这一点上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接下来是怎样教育的一系列细节。每个细节都会对规矩和爱的结合作出挑战。

第一个教育细节是谁去登门道歉?是爸爸?是女儿?还是爸爸和女儿?我同学选择的是和孩子一起下去。我认为这样的选择既强调了规矩又体现了父爱。如果只有爸爸去道歉,这样的举动看上去爸爸很爱女儿,但是有越俎代庖和溺爱的嫌疑。如果让女儿一个人去道歉,看似规矩很严,但是缺乏爱。因为这样的要求超出了女儿这个年龄能够承受的底线。一个10岁的女孩要去一个陌生人的家,自己敲门,然后要面对陌生的成人赔礼道歉,实在是勉为其难。所以,爸爸陪着下去本身就体现了爸爸对孩子的体谅。再者孩子犯错,爸爸也有责任,一起下去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细节中,爸爸的爱体现在两个方面:体谅孩子的能力和共同承担责任。

当父女二人按了门铃后,车子的主人来开了门。这时候爸爸又面临选择:让女儿先开口道歉呢,还是自己开口道歉?结果我的同学选择了后者,原因和前一个细节相同,没有任何铺垫让孩子直接道歉,对10岁的女孩要求可能过高。

接着,我同学开口说了一句非常简单却体现父爱的一句话:“对不起,西瓜皮是我的女儿扔的。”设想一下,如果我的同学说:“西瓜皮是她扔的。”这两句话表达的语言学的意义可以说是一样的,因为这个“她”就是“我的女儿”。但是这两个表达所体现的社会情感却迥然不同。如果用了第三人称的“她”,就一下子把孩子从自己身边推开了,似乎是说这件事和我无关。相反,如果说“我的女儿”,“我”在“女儿”前面。这样的用词和次序让女儿感到父亲在前面为她承担了一部分责任。父爱又一次得到了体现。

在气氛缓和了以后,我同学坚持要一直低着头的女儿向车主真诚道歉。由于前面有了爱的铺垫,女儿就没有太多挣扎把准备好的话讲了出来:“叔叔,对不起,我错了。”之后,我同学回到家里把赔款交给女儿,让她送过去并再次道歉。

这是一次非常出色的做规矩,因为在这严肃的做规矩过程中,父亲把自己对女儿的爱理性而自然地在一些细节中表达了出来。这样的教育就是带有爱的规矩。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在规矩中体现爱。首先,父母克制情绪和孩子理性地交流,本身就是爱的体现。其次,感受孩子的感受,体谅他能承担责任的多少,所给的惩罚应该是孩子可以承受的。最后,把孩子的错误当做自己的教育失职,在孩子面前勇敢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