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听冯友兰讲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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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哲学的精神(2)

在欧洲,哲学与科学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一直到近代,科学还被看成是哲学的一个门类(牛顿的书就叫《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西方哲学与科学可以说在思维方式上是相通的,按冯友兰的说法就是主客对立,他说:“西洋近代史中一重要的事,即是我之自觉,我已自觉之后,我之世界即分而为二:我及非我。我是主观的,我以外的世界皆是非我的。我与非我既分,于是我如何能知非我之问题,乃随之而生,于是知识论乃成为西洋哲学中一重要组成部分。”主客对立,简单地说就是人和宇宙处于对立的两极。科学的前提就是如此,因为科学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必须把自然设定为外在于人的“对象”。西方哲学也设定了人与宇宙的对立,人与人以外的世界的对立,把我与世界分开,把主体与客体分成两个东西,然后以客观的态度对对象进行观察和描述。

西方哲学主客对立的智性传统可上溯至古希腊哲学。古希腊有一位天才的哲学家泰勒斯,他不相信古代的神话传说,老想着破解宇宙和自然的奥秘,最后他认定,水是万物的本原,这可能是最古老的哲学命题。在一个月色迷人的夜晚,泰勒斯与女仆一起出去散步,他一边走一边全神贯注地观察天象,一不小心,脚下踩空,栽进水沟里,找万物之源去了。他的女仆很为自己“脚踏实地”感到优越,嘲笑他说,先生您仰望着天上,可您知道自己眼皮底下是什么吗?这个故事一方面说明了希腊哲学家为求知而求知的执著精神,另一方面也暗含了人是站在自然与宇宙之外并以之为认识对象的客观立场。

古希腊另一个讲过“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学识渊博的哲学家柏拉图,中国人对他都比较熟悉,因为他的名字与精神恋爱经常连在一起。其实柏拉图不配享受这一盛誉,无论精神之恋还是肉体之爱,他相信那都像盲肠一样多余,他认为只要能导致生育的婚姻就行。他极力反对年轻人所向往的婚姻自由,而主张由开明的政府来包办婚姻,为年轻人挑选配偶,强壮的配强壮的,正好似繁育动物良种,确保后代强健。后人不能领会他的动物优生学的奥义,却将恋爱的胡说栽赃到他头上,柏拉图天上有知,一定深恨“道之不行”,致使生出这样的劣等后代。柏拉图在认识论中,把世界划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理型世界,一个是感觉世界。理型是世界的不变的真象,而感觉则是多变的不真实的现象。有关世界的信息也相应地分为知识和见解。知识是我们所寻求的,而见解则是我们通常所拥有的。见解常常错误,不依据知识的见解是靠不住的,情人眼里的西施,在旁人看来可能目不忍睹。这与中国古代的自由思想家庄子有相通之处。《庄子·山木篇》有个故事说,杨朱往宋国去,住在旅店里。旅店主人有两个小老婆,一个美丽,一个丑陋。丑陋的受人尊重,美丽的受人轻贱。杨朱询问个中缘故。旅店的客人回答说:“那美丽的自以为美,我却感觉不到她的美丽;那丑陋的自以为丑,我就感觉不到她的丑陋。”在柏拉图看来,见解乃是对象通过感官作用的结果,两个人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见解。而知识则是人们对世界现象背后真实本原的把握。柏拉图把知识的对象叫做理型,理型就是理想的形式,它是用心灵的眼睛(哲学思辨)所把握的对象,区别于感觉所把握的现象世界。例如,狗这个词,指的是长着四条腿,汪汪叫的,身上披着毛皮的,非猫非猴的一种动物;而且,狗的样子千差万别,颜色、大小、繁殖的情况,很不相同。然而世界上所有的狗(按照柏拉图的说法)都分享着一种“狗性”,因此我们一看到狗,立刻就能认出它是什么东西。柏拉图相信,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着某种“理想的狗”或“狗的形式(理念)”,现象中的狗千差万别,但都分享了理想中的狗的性质,理想中的狗是完美的,现象中的狗则不完美。美也是如此,美有现象中的美,也有理想中的美。现象中的美不免夹杂着丑,所以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理想中的美是完美,它是现象中美的事物的原型,就好像天才画家的作品是非天才画家作品的原形一样。

至于爱情,按柏拉图的逻辑,也有理想的爱情与现实的爱情之分。理想的爱情是纯粹的精神之爱,现实的爱情是不完美的,因为掺杂着感性欲望的成分。欲望的浓度越低,爱情的纯度越高。这是后人擅自依照柏拉图的理论而做的发挥。柏拉图的这种认识论显然也存在着人与外在世界的对立问题。不论是理型还是现象世界,都是与人对立的两极,都是人感觉或认知的对象。这也体现了西方哲学中主客对立、天人相分的哲学思路。

近代西方哲学受自然科学的影响,更明显地体现出主客对立、天人相分的哲学思路。近代哲学的一个主题就是:人是如何认识外在世界的?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可分为两大派别,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是经验主义。理性主义者(如法国的笛卡尔)认为人可以通过内心求知,像数学、几何学的知识都属于此类知识,还有关于上帝的知识也是与生俱来的。任何要通过感觉的知识都是不可靠的。经验主义者(如英国的洛克和休谟)则认为,知识的对象都在经验里。至于像上帝、灵魂这类观念,翻遍经验也找不着,因此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只能是信仰的对象。不论是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都有一个认识者自身与认识对象即外在世界的对立,只不过在认识外在世界的方法,以及对外在世界存在的性质的看法上,二者意见不一而已。

绵延一千多年的基督教哲学,也存在一个主客对立的问题。在基督教哲学中,上帝是人敬畏的对象,并且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完美的存在者,而人类却生来有罪,若要跳出这罪恶的深渊,必须信奉上帝,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人类。但人永远不能成为上帝,人与上帝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也是一种主客对立,主体是人,客体是上帝,主体人类为了救赎自己,必须认识或体验上帝的存在,即使在他们看来上帝是不可认知的,但起码也是信仰的对象。总之,不论是认识的对象也好,还是信仰的对象也好,人与上帝之间都是主客对立、天人相分的关系。

在中国哲学中,主导思路则是主客交融,天人合一。这可以说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一个最主要的差别。按冯友兰的话说,“在中国人之思想中,迄未显著的我之自觉,故未显著的将我与非我分开,故知识问题未成为中国哲学上之大问题。”我与非我就是指主体人自身与非我的外在世界,在中国哲学中,主体与客体并没有明显的区分,人与外在的世界处在和谐一体、相互沟通的状态,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

先秦时期儒家学者孟子就主张天人相通,人性乃“天之所与”,天有道德的意义,而人禀受天道,所以人性才具有道德的品性。人之初,性本善,是有天作为其理论根据的。他引《诗经·大雅·烝民》中的一句话来说明天人相通的道理:“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众多的人民秉承天地之气以生,必有其生存的法则和规律。除了物理的法则之外,人还有先天的道德法则,道德天性,即“懿德”,美好的品德。这天生的道德品格,就是所谓的“恻隐之心”,善良的品性。孟子说“尽心知性则知天”,只要保持这个天生的善良本心,并不断地扩充它,就可以知道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也就可以知道天的本性,就可以打通心性与天道的关系,与天道相遥契,与天道融为一体。宋代的张载说过“民吾同胞,物我与焉”,把宇宙万物都看做自己的同胞,并把自己的志向定为“参天地,赞化育”,做到“与日月争辉,与天地同流”,这也就是孟子所追求的尽性知天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孟子讲浩然之气,说它至大至刚,人只要以真实的道德情感去培养它,而不要损害它,则可以塞于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