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代成都的恢复重建
清代成都城市的恢复重建有着与其他地方城市不同的特点:首先是起点低,城市破坏十分严重,荒芜了十余年,十余年中大部分时间处于无政府状态,城市设施损毁严重,人口稀少,城市居民以移民为主;其次困难重重,四川偏居一偶,明末清初动乱后,交通极为不便。其三战乱持续时间长,从顺治末年持续到清中叶。
(一)战后的城市恢复中面临的严峻问题
明末清初的大灾难后的重建工作,是一项复杂而持续时间较长的系统工作。重建面临的困难包括人口稀少,土地荒芜,无税可收,新移民和回乡土著的安置,以及战后社会秩序不稳定,供给严重不足等问题。
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城市人口稀少。明末清初战乱后,成都人烟稀少,"千里荒烟,实无民力可为"。明代成都路编户曾有50.4万人,经过战乱,"成都人殆尽"。康熙三年(1664),成都县有编户440户,华阳县有编户440户,两县合880户,约4400人。人口稀少是早期恢复重建中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康熙初年赴任的四川巡抚张德地认为要恢复四川,必须增加人口,"有土无民,空筹罔效,劳来还定,诚目前首义"康熙三年十一月四川巡抚张德地题《发蜀绅回籍疏》。"国家根本所重者疆土,而疆土之殷饶,必须民力之庶盛"四川巡抚张德地题《为蜀民憔悴,召买无力全完疏》。
其二城市腹地农业凋敝,赋税收入无法保障。清初的四川不仅没有赋税收入,而且一切军粮开支,要仰仗秦楚供给。这种"地荒民逃,赋税不充"的情况在整个四川都相当严重的《清世祖实录》卷四三,顺治六年四月庚子,中华书局1987年。卷四十三,顺治六年四月庚子。康熙三年(1664)四川巡抚痛感"诚有川之名,无川之实。......嗟此残疆,岁费朝廷一百三十余万之内帑,何时可已"。没有足够的赋税,难以养活军队、各级官署等国家机器,没有城市建设资金,政府无法正常运转。直到康熙十九年,四川地方政权仍在瘫痪中,四川的粮饷仍由陕西、甘肃等地运来。当粮饷运到保宁,陕西总督要求四川督、抚到叙州接应,四川地方政府都因无船无运具无法做到陕西总督哈占疏言,城市的发展必须依赖农村腹地的发展,否则难以为继,"以川西成都府,则四方流氓艺业贸易,凑成省会,其属邑之荒凉如故也"。整个四川地区及城市周围属邑农村地区的荒凉残破势必影响到成都城市的恢复重建。
其三社会秩序混乱。战后的成都由于民众来自四方,城市治安无法立即恢复,所以早期的社会秩序十分混乱。而在顺治十六年到达成都的推官姚缔虞,看到的成都社会情况是:"经明季乱后,省会邱墟残民,保聚为寇,盗群相告,讦牵连成,大狱历岁不决。四川总督杭爱向朝廷请求清理民田地,将被士兵强占的土地还给乡民,得到朝廷允许。此外还有士兵的骚扰。战后的一些散兵,无家无业,依势扰民。由于动乱后,地方百姓在战乱中流亡,田地被流兵所占,强占土地的士兵不仅不清还民田,而且拒不纳赋。流民的威胁与赋税缺额紧密相连,同样引起统治者恐慌的是社会上存在的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城镇居民离开家乡形成的流民群。这些流民群,"携男挈女,千百成群","竟无所归";所谓"流民安则转盗为民,流民散则转民为盗"。
其四城市负担繁重,不利于成都城市的恢复。康熙三年(1663),三省会剿川东,粮饷不足,要求本地川民买米石运赴军前。灾后米价昂贵,人民苦不堪言。"蜀民因役搬移,竭蹶于崇山叠嶂之间;继值会剿,召买于十室九空之际,颠连困苦,实不堪命"。康熙十二年(1673),四川巡抚罗森入川赴任,战后的民众负担令他忧心忡忡,"赋不逾数钟,编氓存不及什一",但是"地旷则守尤亟,兵设则饷加殷,仰给外济,岁不下数十万,蜚挽道难,甚烦司农帷筹而廑重"。地方官员一再要求减轻川民负担,"今蜀省官史,部铨既备,而政令渐举,差徭难免,以万中存一之孑遗承当通省公务,是一人而应万人之役,诚可(何)以堪"。四川战后人口极其稀少,但仍要承担众多的政府开支差徭,势必难以承受。
(二)清初成都城市得以再生恢复的背景
然而,成都经历了长期的恢复重建,城市重新有了生机。成都之所以在大劫难后又一次得以恢复重建,有三点前提条件何一民关于清代成都城市重新再生的原因做了详细的分析:
其一,成都具有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有广阔的川西平原为腹地,是成都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城市与腹地的关系是互相依托,互为作用。成都城市以广阔的川西平原为腹地,川西平原自古以来就有"陆海"之称,自然资源丰富,农业经济发达,是古代中国最富庶的地方之一,是成都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依托;而成都城市长期作为川西平原的经济中心,形成了一个以成都为中心的区域联合体,因而清初农业腹地的恢复为城市的恢复创造了条件。
其二,成都的区域性政治中心地位使清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重建成都。自开明王朝以来,成都一直是川西地区的政治中心。元以来,成都一直是四川最高行政机构的驻地。清统治者在占领四川后,尽管清初成都城市已变得残破不堪,但是成都近可控制全川,远可制肘康藏地区,经营西藏的战略地位,使清统治者不得不延续前代传统,仍以成都作为省会所在地。
一个以政治或军事理由所建立的城市,往往可以不受本地经济资源的制约,以强制的方式取得更多的资源,来扩大此城市至必要的规模水平。中国城市同政治关系密切,城市政治行政地位越高,城市规模也就越大,城市的基础设施也就建设得越好,反之亦然。清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重建成都。成都的重建动员了周边地区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物力,康熙三年(1664),因成都大兴土木,修建官署,修补城墙,邻县民众抱怨省城"凡衙署楼台寺观,辄提夫匠佐工,民驰于道,有恨其技术之良而自断其手者"。可见其城市动员能力之广。
其三,清政府的移民政策和发展经济的政策对成都城市的再生也起了推动作用。清初清政府对四川采取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政策,如行蠲免、薄赋敛、禁苛派等,以减轻民众的负担。康熙、雍正、乾隆在对待四川的治理问题上,在多种场合提到要"治民之道,全在乎休养","为政首要安民","为治以安民为本",并多次蠲免四川的税收,与民休息。
清政府的移民政策对移民川省者给予若干优待条件,促使成千上万的外省人迁移到四川,解决了清初四川人口不足的问题。清廷于顺治十年(1654)就制订了四川"荒地听民开垦"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物资赈济及减免优待之策,主旨还是招抚四川流亡在外的本地人归籍。
针对四川流民归籍复业进程缓慢的现实,清廷在继续招徕流民归籍的同时,也加大了鼓励它省移民入川垦荒的力度。康熙七年(1668)九月,四川巡抚张德地上疏提出鼓励外省民众入川"承垦",并建议根据招户及垦田的数量考核官吏的政绩,作为迁升官职的一项标准,而且得到康熙皇帝的允肯:"四川立特例,官吏准立功论。"
康熙九年出任四川湖广总督的蔡毓荣也屡次上疏,建议提议广招移民入川承垦,并奏请将原定三年起科的年限放宽到五年。康熙采纳了群臣的建议,同年规定"各省贫民携妻子入蜀垦荒者,准其入籍",显示出清廷对移民入川垦荒的特殊重视。
康熙二十年,内地诸省不再实施"招民议叙"的移民政策,四川仍然继续延续这一政策。康熙二十九年(1690),清廷"以四川民少而荒地多,凡流寓垦荒居住者,将地亩给为永业",土地产权的明确,以及移民入籍子弟可一体参加科举等法令措施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移民入川的积极性,从而掀起了延续康、雍、乾三朝,长达数十年的移民浪潮。
因此,成都城市人口在上述政策影响下有了很大增长,康熙三年(1664),成都县有编户440户,华阳县有编户440户,两县合880户,约4400人;(至康熙六十一年(1722),陆续查出成都府属户127600,约600380人,比之康熙初年,人口增加595980人,增长了135.45倍。到嘉庆时人口数量继续增长,嘉庆十七年(1819),成都华阳两县合155544户,776053人。比康熙六十一年,人口增多175673人,增长2926倍。成都城市在康熙至嘉庆时期人口大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