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县社队企业局登记“温岭牧南工艺美术厂”的厂长陈华根,现在是当地大名鼎鼎的企业家了,不过他的企业已经不叫“牧南工艺美术厂”了,而是名扬海内外的“宝利特”鞋业集团。陈华根是标准的农民,只是他有些文化,高中毕业后不甘心整年过“背朝太阳面朝黄土”的日子,所以脑子灵动些,于是想做些生意过好日子。那年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安徽小岗村农民分田到户的鼓舞下,与村民王华林一起想办合股企业,谁知到县里登记时碰上了“好人”陈心鹤等人,所以他的“社员联营”企业竟然被批了下来。“后来县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吩咐我们,说你们这是股份企业,上面没有精神说可以办,我们是冒了胆发你们执照的,你们千万不能声张,悄悄干就是了。我们一听当然就不敢声张了,干了两年后,发现全县大部分企业都公开成了股份制企业,于是我们在1984年后也正式更名为股份制企业。后来我专心搞鞋业,就把企业更名为达力宝鞋业公司。1996年又改名为宝利特鞋业……”陈华根说。“宝利特”现在是中国鞋业界的龙头企业,一年所生产的鞋子能够让全世界三分之一的人每人穿上一双。
但是,当我第二次到台州的临海白水洋采访时,碰到当年分田到户的积极拥护者、原临海双港区副区长王植树老先生时,他一口嚷嚷起来,说:“温岭陈华根的牧南工艺美术厂绝对不能算‘中国股份制企业’第一家,第一家应该是我们双港区办的双港金属薄膜厂和香料厂。
不信,你可以去查1980年8月5日的《浙江日报》。那天报纸的第2版上就有一则400字的报道,报道了我和区委书记卢凯参股支持办企业的事。这事后来弄得好大好大,《浙江日报》专门开辟了‘经济政策讨论会’专栏,闹了两个多月,谁都知道,不信你问《浙江日报》的人!”王植江没有瞎说,《浙江日报》确实在1980年8月5日这一天的第二版报道了当时的台州临海县双港区委书记卢凯和副区长王植江为解决社员联办企业--金属薄膜厂资金不足的困难,带头把平时积蓄的钱投资入股的事。干部带头入股,这在1980年被省级党报公开报道,不炸开锅才怪!“其实,我们台州办股份制企业的事,比任何地方都早,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非常普遍了,最早捅到外面去的要算我们双港区的做法。
《浙江日报》的那回大讨论也是被捅出来后的一个焦点问题。”王植江一谈起自己的“光荣历史”时,总是慷慨激昂,指手画脚,一脸童真。据王植江介绍,当时他所在的双港区与台州其他地方的社办、村办企业一样,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产权不明晰,导致管理水平和效益低下,加上资金投入无通道,当时全区的86家企业,有60家处在奄奄一息的地步。而另一方面,农民们分田至户后的热情空前高涨。在这种情形下,推出股份制经济形式来促进原有的企业发展已成一种必然趋势。
“政府没有资金投入,吸纳社会资金,使企业恢复元气,提高效益,然后有利共享,这是我们当时客观条件下认为可以使乡村的那些处于半死不活的企业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径,所以才有了搞股份制的想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被逼出来的事。”王植江说,他们区第一个进行股份制的企业是区原所属的金属薄膜厂。在论证金属薄膜厂时,都认为企业产品在当时用途会很广,效益肯定不错。办厂的资金经核算,需要投入18000元。区委、区政府很明确这回金属薄膜厂以股份制形式来办,于是张榜公布,每股500元,一年后工厂拿出20%的利润按股分红,并鼓励机关干部和社会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当时第一个投股人叫何虎保,他是一位校工,但在何虎保之后就没有人再投了,原因是社会上议论很大,有人说这样投股是搞“资本主义”,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上面没收了。大家很害怕,没人敢再投了。一直拖到八月份,分管企业工作的王植江便向区委书记卢凯汇报,说群众顾虑大,要不我们干部带头入股。卢凯是个思想非常解放的书记,当年皂树村分田到户就是他在后面当后台。现在听王植江一说金属薄膜厂的事后,立即表态:我支持你,而且也要入半股,你也入半股。王植江听后无比兴奋,说:好,我也凑250元。于是双港区就有了书记区长带头入股办企业的事,而且在卢凯和王植江带头入股后的一个星期内,股票很快就卖光了,共有200多人参股,共计40个股东。
双港区金属薄膜厂于1979年正式开办,当时厂里添置的一台设备还算比较先进。双港金属薄膜厂其实是个很小的企业,但由于区委书记与区长的入股,使得它名噪一时,整个浙江省都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争论的倾向,有赞成的,而批评和反对的则占了上风,相当多数的人则在中间观望。持反对和批评的人认为,国家干部的工资是国家发给你用于生活消费的,现在你们卢凯和王植江却拿去投资入股,而且还要分红,这不是把国家给的工资变成了资本吗?这符合马列主义吗?这不是剥削是什么?《浙江日报》的大讨论也由此展开。在长达两个多月的争执中,参加的基层干部、学界专家都有,大家众说纷纭,反对的和支持的态度都很鲜明,而在10月8日发表的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所的方民生的一篇题为《不可滥用资本主义和剥削的概念--谈谈我对双港区委书记投资办厂问题的看法》文章,在这次轰动一时的大讨论中格外引人注目。方民生的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上阐明了“双港区委的同志投资办厂符合党的政策,应当热情支持他们”。
《浙江日报》的大讨论,从整体势态看,反对的和赞成的,各占一半,最后报社也非常宽容地没有肯定谁对谁错。聪明地将结论留给了未来和实践。
“我们基层干部和群众相信实践是检捡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上面大讨论,我们下面是大干。到1981年时,仅我们双港区就相继办起了26家以股份制形式的联户企业,整个临海县的股份制企业则达到518家。真有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王植江老人谈到这儿,眼睛里放着光。
采访中我发现,台州的股份制到底谁是第一家,其实很难确定。但有一点则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台州农民以股份形式开办企业,“文革”前有之,“文革”中有之,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更有之。到1985年中央文件上第一次出现“股份合作”字样时,整个台州的多数企业,其实基本上都是实行的股份合作形式。十几年后世纪交替之时,有专家带着股份制经济对中国经济会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而走进台州考察时发现,这里除了一些如电力等极少的企业是国有外,已经几乎看不到国有经济,惊恐不已,悄声议论:这台州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天下?
台州人感到十分好笑,并且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我们台州怎么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台州的所有企业和台州人对国家的贡献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难道我们还有错吗?
实践证明台州人没有走错路,而且他们的经验影响了今天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台州人的股份制探索与实践,虽然从开始是由老百姓为求生存而萌生起因,到通过传统的“打硬股”形式进行原始的实践,到后来不断完善和成熟,成为具有中国式的股份制经济模式,但它的核心和本质与西方世界所创造的现代企业的股份制经济形式,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有一点点区别,那就是台州式的股份制,它源于民众,动力于百姓,生存于自然,得益于政府和党组织的支持与扶植,因此它更具生命力。因而它也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股份制的最初形式。
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重点提一下原中共台州地区黄岩县委下发的那份题为《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1986〕69号文件,这是中国地方党委、政府关于股份合作企业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黄岩因蜜橘和模具而闻名中外,这也让黄岩的名声远远超过台州。黄岩现在是台州的一个区属单位,正是因为黄岩在外界的名气大,而当十多年前台州市由地区改为市时,黄岩县不得不改成黄岩区。黄岩人为此曾经抗争了近两年时间,甚至采取非常极端的行动企图阻止黄岩被“矮化”的进程。黄岩人为自己曾经辉煌的黄岩历史和黄岩品牌,经历了痛苦的“改名期”。这是另外的话题。说到台州的股份制经济,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说黄岩这块土地,因为台州的股份制经济,其声势和规模在黄岩是最广泛和最深入的。这与黄岩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育比别人早和成熟有关。黄岩南邻温州,东有临海的台州港湾和海中宝地大陈岛,腹地有永宁江与椒江两大流域,特别是历史上有名的路桥,是浙东最著名的商品集散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浙江义乌市场,其“祖师爷”就是路桥市场。百年前,路桥市场就在浙东名气很大,上世纪80年代时的路桥市场已在全国通商时,义乌市场仅有几条街的路边摊位!原中共黄岩县委下发的那份《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1986〕69号“红头文件”之前,黄岩的股份制经济形式早已遍地开花。那天我到黄岩区委,原农工部的几位老前辈早早地等在会议室接受我的采访,他们现在都是退休的老同志了,但一谈起当年的股份制,兴致依然高昂。
“我敢说,真正推广和实践股份制的要算我们黄岩最早,最广!”一位老“农工委”领导抢先说。
“为什么?”我善意地笑着问他。
“因为像玉环、临海等地方搞股份制是群众自发性的居多,而我们黄岩从一开始就是在政府和县委的支持下推广实施的。”“此话怎讲?”“因为黄岩历史上有路桥市场,这里的人商业意识强,商业活动的能力更强于别人,从古至今很会做生意。即使在计划经济年代,黄岩因为有名扬天下的蜜橘和模具,做生意的人就有不少。我们的乡镇企业在七八十年代,就与绍兴的水平不相上下。可由于我们处在台州这个地方,交通比较封闭,外来的资金很少,而当地企业又要迅速发展,资金怎么解决?国家和政府没有钱,所以集资和私人拼凑合作便成了一条必由之路。”这位老同志随手拿出一沓复印的材料给我看:“这是一个香料厂当时的群众入股收据凭证,你可以看看……”我接过复印件,在一张张“收款单”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某某人、某某人“交入香料厂投资款”,或100元,或50元。交款的时间是1972年8月和1972年9月……
1972年是什么年代?是中国绝大多数地方还在高举“语录”,“大批特批”的“文革”岁月,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中国人还在起劲地批封资修、批摔死在沙漠里的“林副统帅”的疯狂年代,那是多数人连乡镇企业为何物还不是很清楚的年代。台州的黄岩人竟然已经在明目张胆地干起了投资办厂的事!“我们能这么干,主要原因是,当时乡办企业出现了问题,普遍存在产权不清,职责不明,大呼隆劳动,分配上的大锅饭,群众意见很大。比如有的集体企业名义上是集体的,可厂长一人说了算。集体企业的厂长或者供销人员,掌握着厂里的购进原料、销售产品的大权,他们熟悉购销渠道,明着干集体的,偷偷又办起自己的个体厂,而把一些私人企业的原料费、出差费弄到集体企业来报销。搞来搞去,集体企业亏损,个人腰包鼓了。这种‘富了和尚穷了庙’的情况在乡办、村办的集体企业中非常普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想不出其他办法,认为只有从产权所有制和职责上分清,才能使企业集体有活力,否则乡办、村办企业只有死路一条。之后,我们在办新的企业时,采取集体投资与个人投资的合股形式便由此推开。
这样办的好处是,共同投资,共同占有,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后来发现,凡是这样的企业,效益都很好,集体、企业经营者和投资人三方皆大欢喜。我们的领导同志很讲实事求是,很开明,说啥革命不革命,啥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能让集体富强起来,能让老百姓过好日子,我们就支持干!台州能在六七十年代,到80年代能有如此普遍的股份制经济形式,就是因为我们的领导思想开明,不唯上。”在黄岩采访时,区委的同志给我找到了一份所谓“中国第一号”官方“红头文件”,此文件是时任黄岩县委书记孙万鹏主持起草的。他在文中说:“在黄岩进行的几个月调查中,令我陶醉的是一种新的极富生命力的经济模式--股份合作制在黄岩萌芽。但当时我深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时,发现这个问题远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些好心的同志劝我说,‘它是一条高压线,别碰它,风险太大了!’原因在于,它涉及到‘姓社姓资’的敏感问题,至今还未见到全国有一个地方党委正式发文表态支持的;从理论界的同志那里了解到的信息是,北京一些大学的权威经济学教授明确认为,‘股份制就是私有制’。而黄岩县委农工部所进行的系统调查与我个人的调查都表明:股份合作制几乎是解决当时企业资金困难的最有效途径,对促进黄岩城乡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老百姓几乎没有不欢迎的。这样一件大好事,为什么我们不支持呢?于是我和当时的县长王德虎商量,决定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系统的政策文件,满腔热情又脚踏实地地推进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做百姓的靠背。
为了承担这种政治责任,我还和王德虎击掌而盟:出了问题,我俩承担!但我们坚定地相信,霜雪之后,必有阳春。后在县委农工部同志的参与努力下,1986年10月23日,我们黄岩县委、县政府正式发出了现在被誉为中国第一个地方党委、政府颁布的关于股份合作制的系统政策文件,即《关于合股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此黄岩的股份制经济得以迅速发展,蔚然成风……”如孙万鹏所言,有党委和政府的“红头文件”支持,黄岩的百姓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于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如四月里的雨后春笋……
与此同时,随着股份合作企业的生机勃勃,原有的那些集体企业也被推到了前台。由于计划经济留下的种种体制上的弊端,纯粹的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该向何方发展,成了又一个突出问题。这样的企业,如果再投入,有没有发展前景,是个问题。让其自生自灭,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似乎让哪个领导出面承担这样的责任也不太客观。怎么办?党委和政府又面临一个新课题。
黄岩的金清区是该县乡镇企业最多的地方,遇到的这类问题也最突出,急需一种办法解决。
在台州地委和黄岩县委支持下,金清区大胆提出对那些政府没能力再投入,又缺乏管理人才使之起死回生的企业,实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