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军统特务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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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现实版“暴雨梨花”——戴笠和他的女人们(下)3

戴笠与胡蝶终未成婚

再回过头说,戴笠为胡蝶找到了行李后,便将胡蝶夫妇安排进了他位于中山路的一处别墅。戴笠不仅承包了胡蝶夫妇的生活用品、仆人保姆,而且吃喝用度一切都予以免费。戴笠还协助潘有声开了一个贸易公司,假惺惺地勉励潘有声好好挣钱。

但是,潘有声的公司没开多久,他就因为私藏军火而被捕了。为了解救丈夫,胡蝶只得再次求助于戴笠。于是戴笠就当着胡蝶的面,让人放了潘有声。

潘有声被释放之后,戴笠又借口潘有声需要避难,要胡蝶和潘有声住进了他位于曾家岩的别墅。就在这所别墅里,戴笠对胡蝶百般照顾。听说胡蝶身体不好,他就请来名医为胡蝶医治;听说胡蝶喜欢吃水果,他就动用军用飞机,从新疆运来哈密瓜供胡蝶享用,还经常当着潘有声的面,带着胡蝶出门散步。

不久,为了彻底地占有胡蝶,戴笠为潘有声谋了一个财政专员的肥缺,派他即刻赴昆明就任。潘有声不是傻子,他自然明白戴笠要他去昆明的原因,但是潘有声更明白,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无奈地去了昆明。

潘有声前脚刚离开重庆,戴笠后脚就霸占了胡蝶,随后,戴笠又在一处名为“神仙洞”的地方,亲自为胡蝶设计、监工、建造了一幢无比豪华的住宅。

前文中已经说了,戴笠跟余淑恒打得火热的时候,曾经把自己的化名改为“余龙”,以示自己是余家的人。后来,胡蝶了解了这个名字的前因后果之后,十分吃醋,戴笠为了讨胡蝶的欢心,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为了“金龙”。

1946年,戴笠决定和胡蝶正式结婚。为了逼迫潘有声与胡蝶离婚,戴笠派人把潘有声拘留在军统的监狱中。据说,胡蝶去监狱里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有声,虽然我们办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的心是永远属于你的,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这到底是胡蝶的真心话,还是“场面话”,只有天知道。

后来,戴笠还没来得及与胡蝶举行婚礼,就因飞机失事而活活烧死了。胡蝶便再次回到潘有声身边。

1989年4月23日,胡蝶因中风并发心脏病在温哥华去世。临死前,她只说了一句话:“蝴蝶要飞走啦!”

在文章的最后,本书要说明一下:杨惠敏与胡蝶的恩怨参考于电子期刊《检察风云》之“案海钩沉”以及1983年8月的《电影评介》,本书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尽量反映最客观、最真实的事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