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是现代人的近代,而不是当代人的近代,“现代”是现代人的现代,也不是当代人的现代,“当代”自然是当代人的当代,而不是未来人的当代,可我们今天——当代人要称1840—1917年为近代,1917—1949年为现代,这在词义上已经发生了混乱。“现”和“当”本是同义语素,因为有了一个“现代”,不得不换一个词而用作“当代”,如果再有一段历史需要划分,是否叫“今代”、“此代”、“这代”?按照马克思的理想,将来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我们今天也说社会主义是一个过渡阶段,到了共产主义,还称20世纪的历史为近代、现代、当代吗?可见,把近代、现代、当代作为历史名称,只是暂时的提法,它经不住时代的演进和时间的洗刷,再过几百年、几千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这样称呼的。
近代、现代、当代这些时间词语的词义是模糊的。模糊词语在表情达意方面有特殊的作用,但用来表示恒定的时段就不恰当了。用“现”、“当”作为语素指称的时间可长可短,它们的本意为此时、当前或叙述者指称过去的某时刻,但我们所说的“现代”、“当代”都长达数十年,超出了这些词本身的容载量。按理,模糊词语是不能作为年限或时段名词使用的。由于近代、现代、当代的含义不确定,带来了学习、掌握和使用的困难,除专业人士能确切地使用这几个名词外,即使受过专门教育的人也常常出错。在特定情况下,即使专业人士也要分辨一下它们所指的具体时间,如“现代”是从“五四”开始,还是从1917年开始或者更早,而结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还是1949年7月或者包含了当代。
正因为时间不确定,现代的概念才既可上推,也可下延。近20年来对现代文学概念的探讨,自然源于内涵,而表现之一是时间的扩展。最初也是最成功的是合并现、当代文学,这样,现代文学陡然增加了60年以至于此时此刻还在产生。而上推则不统一,有的从黄遵宪、梁启超讲起,有的从戊戌变法开始,有的从“公车上书”算起。如果从1895年“公车上书”算起,现代文学又添加了20年。之所以如此,就是由于“现代”一词在时间上的不确指性,其直接的后果是给现代文学造成了混乱。
“20世纪中国文学”的提法,其时间概念很清楚,克服了近、现、当代表现时间的含混,是一个较好的名称。但也有其不可解决的问题:首先,文学是不以世纪为单位创建的,按世纪为单位划分阶段不符合文学规律,例如,21世纪的文学与20世纪末文学并无本质区别;其次,中国20世纪的社会与文学异常复杂,它由三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组成,文学在内容上表现为多种性质特点,在形式上表现为古今两种语言形态;再次,这种划分方法得不到历史的呼应。由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与纪年的“世纪”之间没有形成对应的关系,中国古代文学不以世纪划分阶段,就目前看来,今后的文学也不会用世纪来划分,光一个“20世纪文学”不能构成一个体系,因此难以推行开去。这些问题不能解决,“20世纪中国文学”就很难成立了。
时间范围游移不定大概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特殊现象,中国古代文学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它有漫长的两千多年。其奥秘在于古代文学以朝代纪文学史。先秦文学,秦汉文学,以至唐、宋、元、明、清文学,这些概念一说,听者脑子里都会出现一个明确的历史时段。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概括既抽出了各个历史时段的突出成就,又与朝代联系。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诗不仅唐朝辉煌,词并不是宋人才写,小说非独明清特有,而人们并没有因其不独有,而责备这种概括。至于弄清某种文学体裁起于何时、衰于何时,那是文学史家的事,一般人只需要知道史家概括出来的概念就可以了解某个朝代的代表文学了。而“现代”,则是一个没有定准的名词,每个朝代的人都可以称自己的朝代为“现代”。既然不能确指,时间的游移就难免。可知,中国现代文学时间概念的游移其实是脱离了朝代之故。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以语言和形式为标志,以思想和内容为根据,开辟一条新道路,创建另一种文学史格局,努力找出现代文学自身的性质、特点、线索和规律,自是一种创新,其精神令人敬佩!可是,经过几代人的辛劳,似乎都未见成效。自从“新民主主义文学”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学”定义被颠覆后,还没有找出一个可以贯穿中国现代文学的核心思想来。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文学研究和文学史概括脱离了历史实际。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是一定历史时期作家活动的产物,离开了历史实际,文学就飘起来了。把文学发展历程称为“史”,就承认它是一种历史,文学史是历史的一种类别,它不可能遗世独立。而我们仅仅从文学的内部去寻找规律,故无法切合实际。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文学史出现了若干种,但越是后来的越少描述历史情形而孤立地讲述文学实际。脱离历史叙述的一个后果是以偏代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文学史,主体是左翼作家作品,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文学史,自由主义作家逐渐获得了突出位置,文学史丰富多了,但由于我们概括归纳线索和规律时或多或少地脱离了历史实际,而从思想意识出发,从主观出发,就遗漏了许多东西,比如,反映国民党抗战的文学、反映国民大迁徙的文学就没有写入文学史。
我们批评中国现代文学史写成了“作家论”,经过20年的改变,未能从根本上摆脱这种写法,这一方面与文学作品是作家创作的客观实际有关,另一方面是把文学从历史中抽出来的缘故。固然文学是人类的心灵史,但人类早已构成了社会,心灵史也是社会史的一种。作品当然是作家创作的,但作家生活在社会上,嫦娥的“飞”与孙悟空的“飞”存在艺术差别,鲁迅只能产生在现代。文学固然有其自身的规律,但此规律只能服从于历史的大规律,甚至可以说它是历史规律的派生,不然,反封建精神、民主意识、现代化追求、西方思想的引进等为什么只能是现代文学的精神特质,而不为元、明、清文学所拥有,也不是当代文学“十七年”的精神因素?如果我们本着历史的精神,从历史实际出发,庶几可以克服“作家论”的文史格局。
我不是说现行文学史完全不顾历史事实,而是说依从历史不够,存在着依据历史而又脱离历史的矛盾。由于没有充分尊重历史,所写文学史是片面的、抽象的,因而也是不够科学的。正是企图摆脱历史实际的思想,支配了现代文学史的写作,才使文学史追求“另一种历史”,使用了“现代”这样一个不科学的名称,导致了现代文学概念的游移。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现代”的无根,也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无根。
四
以上论述表明,解决中国现代文学概念游移的问题,根本之点是尊重历史,还原历史,具体做法是确立“中华民国文学史”概念。
中华民国与唐、宋、元、明、清一样,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客观存在,它是一个国名,在中国大地上存在了几十年,这几十年就叫中华民国。中国的历史书上就这么写的,辞典上的《我国历代纪元表》也是这么写的。因此,编一部《中华民国文学史》并不是无中生有。至于中华民国的政治清明与否,与国名本身无关,那是另外一回事,可以从别的方面去评价它。一个人名叫“寿福”,就真的长寿有福吗?另一个人叫了“殿龙”,也当不上皇帝。在名实之间,我们当然希望名至实归,但事实往往不是这样。假若一个叫“常廉明”的人当了贪官,玷污了这三个字,就不用“常、廉、明”这三个字,是十分荒唐的。在国名的使用上更是如此,没有因为嬴政焚书坑儒,就不称秦国,没有因为蒙古族用大刀夺取了政权,就不用元代,也没有因为清朝统治者卖国,就不写清朝,因为国名与统治者的实际做法没有必然关系。中华民国一词只代表以此称呼中国的那几十年的时间,此外别无关系。再说,中华民国还是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国民党)发动武昌起义,推翻了封建王朝而后建立的呢。孙中山曾经亲手制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共产党员曾经集体加入过国民党,中国工农红军也曾经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至于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斗争、联合,与中华民国这一国名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每年国庆期间,在天安门广场上都会摆出两幅巨人头像,一幅是孙中山、一幅是毛泽东,这就是说,我们承认孙中山是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不忘他领导国民党结束封建帝制,建立中华民国的历史功绩,那么,编写一本《中华民国文学史》不会有政治问题吧?
以朝代为单位编史是中国文学史编写的传统。中国历史有编年史、国别史、断代史等编写类别,文学史较通行的似乎是断代史。至于史怎么断,那是史家的自由,可以一个朝代单列,也可以把两个或几个前后相连的朝代合在一起,由于文学成就的高低不同,几个朝代的文学评述还没有一个朝代篇幅长的情况也是有的,经过100多年编写经验的积累,中国古代文学史形成了先秦文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几个板块,任何编写者都跳不出这几个板块,所做的事情无非是按照一定的文学观重新组织和叙述内容。古代文学史之所以能够形成如此稳定的编写体例,是借鉴了中国古代史的编写方法的缘故,朝代固定不变,断代史方法自然也就获得了稳定的基础。而古代文学史并不是机械地搬用断代史,如秦以来的文学,有的根据文学的实绩和篇幅的大小,把各朝代独立专编,有的又把它们相对合并,既显出了史家对于文学的独特认识,又使体例活泼多变。古代文学史也有借鉴国外而分上古、中古、近古,不依朝代而编的史书,由于内容的“附着力”没有断代史强,不利于对文学的阐释与把握,很快被抛弃。中国古代文学采用断代史而又灵活运用的方法值得现代文学史学习。
中国现代文学史本来有代可断,可为什么不采用呢?不用说,大家首先说出的肯定是政治原因。如上所说,中华民国是在孙中山领导下建立的,国民党和共产党还有两次全面合作,蒋介石企图置共产党于死地,但在他任委员长的抗日战争时期,曾与共产党团结抗日,后来反目,最终国民党被赶出大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中华民国也就成了历史遗迹。众所周知,中国现代文学从诞生以来到新中国建立后的学科确立都称“新文学”,这是与用文言文写成的以封建思想意识为正统的“旧文学”相对的概念,王瑶和刘绶松所著文学史都称“新文学史”。后来“新文学”变成了“现代文学”,其集大成者是唐弢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卷本。这一名称的改变并不具有科学意义:“新”有明确的比较对象,“现代”则为临时的概说。而我们要推敲的是,改变时为什么不用“中华民国”而用“现代”。这恐怕也有政治原因。国民党到了台湾后,不甘心失败,仍称“中华民国”,梦想光复大陆,20世纪50—80年代,叫嚣甚烈,在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学科名称当然采取不承认主义。这在当时情有可原,但历史已经前进了几十年,政治情形也有了许多变化,历史经过时间洗刷而面影越来越清晰的时候,我们仍以不承认主义对待历史,便是忌讳了。如果我们要忘掉中华民国的存在,而在说到一些历史事件时,均以“国民党”代替,这样,我们就遗漏或曲解了一些历史,表现出主观的、阶级的、党派的态度,也就离开了科学的历史观。
考察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时间,从1917年1月到1949年7月,这段时间正好是民国时期。中华民国从1912年起,至1949年止。如果创立“中华民国文学史”,则中国现代文学完全溶入其中,也就不存在任何时间概念的调整游移,从而解决了文学研究者长期不断的论争。
这里要明确指出的是,“中华民国文学史”绝不是中国国民党文学史。虽然国民党是中华民国的执政党,但国民党不等于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也不是国民党的别称。就目前所知,国民党并没有多少文学,更没有什么优秀作品,构不成一部国民党的文学史。我所说的中华民国文学史主要是由左翼作家、右翼作家、自由主义作家、小资产阶级作家的文学以及民间文学构成的,思想倾向是民主、自由、现代化、进步、和平,艺术表现继承中国传统又吸收西方技巧并创造新的手法,其基本思想和格局与中国现代文学史差不了多少,或者说以中国现代文学史为主体,再吸收一些被遗漏的作品组成。至于中华民国文学史怎么编,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只想说明中华民国文学史不等于中国国民党文学史,即使要编写中国国民党文学史都是不成立的。中华民国只是作为一个时间概念来限定中国现代文学,而作为断代文学史,又容易找出其间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来,因此是解决中国现代文学概念的游移且能让绝大多数研究者接受的最佳方法。它还可以规范学科,创造一部重写的文学史。
末了,还要说明,编写中华民国文学史不是笔者的创意,也不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的标新立异,其他学科早就完成了以“中华民国”命名的修史工作。早在1987年中华书局就出版了李新、李宗一主编的《中华民国史》,2006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朱汉国、杨群主编的10卷本《中华民国史》,分类史有《民国社会大观》、《民国乡村建设运动》、《民国大案纪实》、《中华民国经济史》、《民国瓷器图鉴》、《中华民国美术史》,还有属于文学研究的《民国笔记概观》、《民国笔记小说大观》。最值得述及的是葛留青、张占国所著的《中国民国文学史》,此书不仅内容与本论接近,而且书名也与本论略同,此书是百卷本《中国全史》之一种,1994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他“中国民国”题下的,还有《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思想史》、《宗教史》、《习俗史》、《科技史》、《教育史》、《艺术史》等,此外有各省的民国史书如10卷本《民国宁夏风云实录》等,还有史料类的《中华民国史料》、《中华民国大事记》(共39卷)、《中华民国史料丛编》、《中华民国史研究述略》等以及辞书《中华民国辞典》、《民国史大辞典》等。这些都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出版社出版的书,未列香港和海外出版的以“中华民国”或“民国”命名的书,自然未列1949年前出版和台湾出版的书。大陆的其他学科都已启用“中华民国”为名称了,文学学科使用它,不至于产生学科名称之外的歧义吧。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