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类的定义与划分从有文章始即存在。在西方文学研究中,“文类”(Genre)来自法语,其原意是“种类”或“类型”。西方文论对文学的分类,在19世纪之前,一般是悲剧、喜剧和史诗三大文类,19世纪后则是抒情诗、叙事文学和戏剧三大文类。与之一脉相承,直到现代,西方仍习惯沿用文类的三分法,不过现代的三文类主要指小说、戏剧和诗歌。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与“文类”相对应的是文体,基本等同于现代所说的体裁。由于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异质性,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文体和西方“文类”所涵盖的内容有所不同,但是二者的概念却有相通之处。古代中国传统文学批评理论常常以文体为基础,选文编书者更是常以文体为框架。然而,中国学者长期以来并没有把文体看成文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文体论的著述少之又少。在西方,文体论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正因如此,西方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文论时,往往对文体论给予特别的关注。早在1957年,美国著名汉学家海陶玮教授就曾发表文章讨论《文选》中的文类理论。1974年,汉学家白芝(Cyril Birch)编写了《中国文学类别研究》(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ry Genre)。这是1967年在百慕大召开的中国文学类别研究会的论文集,从文类的角度分别对诗、乐府、词、杂剧、传奇、通俗小说、民间故事、军事传奇等文类进行探讨。白芝在前言中说道:
一种文类就是一副舒适的鞍笼,作者一骑上去,便能确定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前行的方向;读者骑上去便不用害怕忍受颠簸之苦。……最高兴的要数文学批评史家,因为(通过文类)他能确定作品的归属。大家都能舒适地慢跑,直到新的有独创性的人才提出新的需求时,文类自身开始变化,或者分叉,或者碎裂,并被替代。因此,文学史是在文类产生、发展、兴盛、衰退的过程中形成的。
可见在西方学者眼中,文类一直是和文学作品的发展和文学史的演变分不开的。要研究文学,便不得不研究文类。正如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所言:“如果文化都是在特定的形象世界的创造中以特定的符号形式呈现,哲学之目的就不是走到所有创造的背后,而应该是去理解和澄清那些形成原则。”
“If all culture is manifested in the creation of specific imageworlds, of specific symbolic forms, the aim of philosophy is not to go behind all these creations, but rather to understand and elucidate their basic formative principle.”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文学而言,文类(文体)恰恰就是一种符号形式,文学作品的产生、形成、区分都可以从文类中找到提示。
文体论是《文心雕龙》的一个重要内容,本书差不多百分之四十的篇幅被用来谈论各种文论的定义、演变、功能。事实上,《文心雕龙》一书中处处皆涉及文体问题。不惟上篇论文述笔以明纲领,下篇毛目又岂是离文体而论?尽管不少学者也注意到《文心雕龙》文体论的意义,但大多数研究者的目光还是在别处。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对《文心雕龙》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文学的创作和品评上,对文体论不够重视。谈到刘勰的文体论,有的学者虽有肯定的评价,但认识不够全面,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他用了二十个专篇论述这些作品,的确有大量的糟粕”。相对而言,西方研究者所关注的问题范围就要广一些。
$第一节 刘勰的诗歌类型理论
第一章中曾经介绍过,匈牙利汉学家杜克义曾经写过《中国三至六世纪文类理论:刘勰的诗歌类型论》。该书内容虽然与标题有些名不副实,但是对研究刘勰的诗歌类型理论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杜克义讨论的主要是刘勰关于诗歌类型的理论,他认为刘勰的诗歌类型主要涵盖《辨骚》至《哀吊》等九篇的内容,因此这些篇章是他的主要着眼点。另外,他认为《杂文》是诗与非诗之间的过渡体,因此也在讨论范围之内。
杜克义指出,刘勰在文类理论上是一个经典主义者,但并非保守主义者。他认为所有的文类都来自于经典,但同时他又试图在经典的基础上演出新的变化。杜克义认为,“刘勰以研究文类变化来开始他的文类历史研究,这是他作为理论家的伟大之处的一种体现”。“骚”被刘勰看作古典文学的第一个文类变化,其中有不少有悖经典之处,显然不属于经的范围,但是刘勰并不反对王逸“离骚经”的称法,也有“骚经九章”(《辨骚》)的句子,可见在他眼里,离骚和“经”的关系不仅仅是源头和支流的关系。通过种种分析,刘勰把屈原的作品上升到“词赋之英杰”的高度。
关于“诗”,杜克义认为刘勰的定义并不局限于韵诗,关键在于“志”。杜克义认为“志”既指情感、情性,又指思想、志气等,因此可融合为“有意义的思想和崇高志气中所存在的情”,而“情”在此处可以与“人文”或人“道”相比。表达人之情性意味着对严肃、有意义的思想内容的阐释,因此,“诗”成为“万代永耽”之物,是人类认知的一部分。杜克义对“骚”与“诗”进行了区别,他认为“骚”与“诗”是两种相关但相异的文类。刘勰把“骚”和“诗”都当作情性、志气、思想的表达方式,但是在“骚”中,主观(述情)与客观(叙事)元素得到同样的重视,这种二元性是这一文类的基本原则;而在“诗”里,艺术形式的客观性在于景物描写,这不是赋中铺张的景物描写,而应该是原初的、真实的景物描写。
杜克义关于“骚”与“诗”的辨识非常牵强,主要是因为他并没有正确对待《辨骚》在《文心雕龙》中的地位。在他看来,“骚”是《文心雕龙》所讨论的诗歌类型的第一种,尽管备受刘勰重视,但是仍属于讨论文类的内容,因此自然认为有必要在并列的“骚”与“诗”之间进行区别。殊不知“骚”并不仅仅被刘勰看成简单的文类,它被放在《原道》、《征圣》、《宗经》、《正纬》之后,是有其特殊意义的。刘勰在《序志》篇中明确提道:“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可见,《辨骚》和前四篇同属于“文之枢纽”,有着统领全局的作用,和后面从第六篇《明诗》至第二十五篇《书记》所论的文类并不应该相提并论。不过有一点杜克义把握得比较准确,那就是“骚”的“变”。正因为“骚”既是雅颂之博徒,又是词赋之英杰,因此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前面说过,从其影响来看,刘勰冠之以“经”,显然没有把它当作简单的文类来看。事实上,尽管从时间上来看,《楚辞》出自《诗经》之后,却自铸伟辞,别开生面。后代的文学家、文论家也常常把《诗经》和《楚辞》看作中国诗歌的两个重要渊源,不管是以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来分也好,以北派和南派来论也好,总之,都注意到《楚辞》的独特性。从狭义的属性来看,刘勰则承认“骚”为“诗”的一种,《明诗》中论及诗史时,赫然用“逮楚国讽怨,则离骚为刺”的论述,来应证诗“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从以上种种迹象来看,《辨骚》并不应当被看作论文叙笔的一部分。因此,杜克义对“骚”与“诗”的比较意义甚微。
论及《乐府》,杜克义有一些小小的疑问,他认为“乐府”不足以成为一种单独的文类,但是“乐府”对将来产生新的“传奇”却有着一定的意义。杜克义的结论显得突兀,他在整个论述中不断借用西方的“述情/叙事”传统两条主线来解释中国古代诗歌类型,因此总也走不出他的“挽歌起源论”杜克义曾撰有《中国挽歌的起源》,认为中国诗歌总的来说都有着挽歌的特点,这和中国古代相对停滞的社会发展趋势是紧密相关的,概述主要以屈原的词赋为讨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