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儿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说:“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
“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的时候,遭到了一队小狼群的袭击。他的命是捡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
“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太多,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干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道:“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就算你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续烟叶,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得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孤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到远一点儿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认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很宠爱大黑,很少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他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在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拌匀。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一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了。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多吉大叔就特意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里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我的长相“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所以就来了。”
宗哲冷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待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儿都不待见,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四、獒王大黑很愤怒
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气质,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但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NO”。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儿,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我感觉到有点恶心,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我在部队时的队长)那样的朋友待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窃窃私语,有点儿见不得人的感觉。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总预感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儿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放牛,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扎西木大叔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会儿,看到村里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些反应,就又接着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啊。”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那只獒一点儿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继续说,“你们知道这獒能卖多少钱吗?吓死你们!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上百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这时,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场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这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淳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只獒。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如果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多吉大叔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得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倒是说句话呀!”
“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杀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啊!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多好!”
“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当有人愿意出几万,或者几十万,甚至有可能上百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
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舍弃自己的性命从狼群中救下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不!”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死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隔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着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格桑憨憨地笑,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儿了。”
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儿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格桑又问:“大黑肯吗?”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
我插了句话,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肯定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族人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进头来望一眼。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
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说话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找了点儿羊奶喂它,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牙的肉乎乎的嘴漫无目的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突然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是的,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要灵敏得多。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
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看到大黑这种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我没有上前拉,也不想去拉,像宁丽那样的人就应该给她点儿教训。
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到了,我劝他们道:“走吧,大黑在发飙!”
宗哲毫不客气地大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
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装模作样地哭起来。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
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说完,几个人愤愤地离开了。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他本来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似乎病了。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儿,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
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
“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
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小狼崽又饿了,开始叽叽哇哇地叫,在包里乱爬,努力地想往外钻。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尿了,尿在我的手上,臊臊的,很难闻。我有些气愤,小东西真难侍候。我一边皱眉,一边费力地用结巴的藏语说给格桑听。格桑听了,仰躺在草地上,放开肚皮笑,我就把小狼崽的尿往他袖子上蹭。格桑急忙一个翻身,可草坡是斜的,这一翻,就咕噜咕噜地往羊群堆里滚了下去。羊看见草坡上滚下个人来,一下子都散开了。
大黑也不嫌累,总是一会儿坡上一会儿坡下地跑。她把羊群重新聚拢起来,一抬头,看见我提着小狼崽的脖子,就飞快地向我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