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端端自己说,他是一个灌篮高手。
我曾经趴在家里的窗台上,偷看他和小朋友游戏。这种偷看的幸福,不是做父亲的人无法体味。偷看是一种享受,有缕缕说不清道不明的半是甘甜半是酸涩的滋味。
他在楼下是那么的活跃。
他玩篮球的样子还挺专业,运球,上篮,都有那么一点意思。
可足球我就不敢恭维了。
虽然是乱踢,比赛并非十分正规,但端端的脚和足球也没有什么亲缘关系,即使拉人、不合理冲撞过程中,足球也多半离他远远的。
好玩,也好笑。
我总结偷看如同窃喜,不太“光明”,但其间之乐为真乐。
最近,端端他们结识了一个大朋友,说结识,其实早就熟悉了,在一栋楼里住了快十年了,又有父一辈、子一辈的关系,距离感是没有。可是那个孩子比他们大许多,加之前两年忙于考中学,自然和他们没有玩缘。这一次暑假,大孩子顺利地升上中学,又因为是一年级,所以有时间放松一下,端端他们一下有了统领。
玩的花样就多了一些。
有一天晚上,一向习惯在院子里玩的端端不见了,等我从伏案中觉醒,窗外是灰灰的幕色,前楼的楼壁上是夕阳的一抹余晖。
没有了孩子们的笑闹,这院子显得格外地静。
每一个大人说话的声音都那么的古怪。
我习惯性地站起身,把窗子推开一点,向楼下观看,一个孩子也没有,他们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对端端的妈妈说:“端端不知跑哪儿去了。”
妈妈说:“去104玩了吧。”
104是一所中学,学校的操场有篮球架子,他们也许去打篮球了。
我就又回到自己的文章中。
很晚了,端端才回来,汗涔涔的样子,衣服也脏乎乎的。
我问他:“成绩怎么样?”
他反应很热烈,凑到我近前,一边比画一边说:“有一个球我处理得特别好,先在这边做了一个假动作,又在这边做了一个假动作,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哪一个是假动作了,我晃过一个人,跳步上篮,姿势可漂亮了。”
“球进了吗?”
“没进,太可惜了。”
他永远都是这样,注重过程,不注意结果。
对细节感兴趣。这也许正是他对画画感兴趣的原因吧。
我问他:“104的操场怎么样?”
他说:“我们根本没去104。”
这倒出乎我的意料。
他告诉我,他们去了一个更远的地方,是一所大学的操场,那里距我们住的地方约有一站路。
端端形容那里很够“份”,我想这个“份”就是场面、气派、有氛围的意思吧。
他说,原本他们一直在104玩,他们和把门的爷爷关系处得不错,可是有一天,爷爷对他们说,因为他们到操场上去玩,他受到校长的批评,所以,他不能再为他们的“体育运动”开绿灯了。否则,他离下岗的日子就不远了。
端端他们挺同情他。
后来,和他们一起玩的大孩子提议,他们就去了那所大学的操场。
那里有一个篮球专用场地。
端端描述这些的时候,我一直在旁边静听,他神彩飞扬的样子很吸引我。
直到吃饭。
说实话,我还没有专程去看一场端端的比赛实况呢,就在那个晚上,我有了这样的冲动,我要去那个大学的操场,去看一看“灌篮高手”的球技究竟如何。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这个机会来了。
我陪端端妈妈去打针,中途正好路过那所学校,我灵机一动,拉着端端妈妈的手穿街过巷。
学校的周围还在拆迁。
我们从废墟走过去,借着夜路的微亮,翻过一段残墙——这个路线也是端端告诉我的,可见认真听孩子讲述每一件事情是有好处的。我们翻越残墙的时候,看了一下那个操场,正是晚饭后,除了在教室或图书馆用功的学生,更多的人在操场上散步、闲谈或做其他运动。
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
我们沿着操场的一角,向灯火辉煌的篮球场走去。远远地,我们看见了端端的身影在一群大学生中间钻来钻去,像一只兔子,又像一只活泼的小鹿,只是,有点笨拙,有点无奈。
我拉着端端的妈妈在操场的一角坐下。
我们欣慰地看端端移来移去的身影。
我承认,我们都有点感动。
过了许久,篮球弹出场外,端端主动跑去捡球,回来的时候,大学生们松散地站了一个圈,让端端投了一个篮。端端认真地看看篮板,然后向起一跳,篮球脱手而出。不知道这个球进没进,反正,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端端也笑了。
儿子喜欢玩篮球,我们为他做了什么?
那年去苏州的时候,在拙政园的门口,有一家冲洗店里挂了一张放大的迈克尔?乔丹的照片,我主动和店主说,让端端和“乔丹”合了一张影,这张照片端端一直珍存。
我们为端端买过公牛队的队服,并印上“23号”,端端告诉我,那是乔丹的队服号码。
端端有两个篮球。
我还为端端买了《灌篮高手》的碟。
…………
我的母亲对我说,让孩子跑到那么远去玩不好,她老人家是指“离家一站地的那个操场”,我没有说什么,心里却不赞成她的说法,孩子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做他喜欢的事,而这件事又是健康、有益的,我没有理由反对他。就像几年之后,我们的孩子说不准要去异地读书,说不定还要离家去国,那是更遥远的地方了,我们能反对他吗?
从家里的院子到离家一站地的那个操场。我想,每一个乐观的家长都应该看到孩子成长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