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巴蜀文化研究集刊(第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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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西南早期对外交通——先秦两汉的南方丝绸之路(3)

贾谊《新书·修政语》还将蜀、越、交趾联系在一起,越为长江下游和华南地区古族,先秦秦汉时期的南中地区亦有相当多的越人,《华阳国志·南中志》称“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古文献亦称南中有“濮越”、“滇越”等;交趾在中印半岛北部,有雒田、雒王、雒侯、雒将。联系到越南北部红河流域发现的形制与三星堆文化相同的歧锋牙璋,越南北部永福省义立遗址发掘出土的与三星堆文化相似的多边形有领玉璧形器、石璧形器、A类灰坑等,以及在四川凉山州、云南以及越南青铜时代东山文化发现的大量蜀式三角形援青铜戈,云南和中印半岛出土的大量铜鼓,和《水经·叶榆水注》所引《交州外域记》以及越籍《大越史记》、《安南志略》等文献所载蜀王子安阳王南迁交趾建立“蜀朝”的历史来看,先秦时期从四川经云南至中印半岛的交通线是畅通的,这不仅与战国晚期蜀王子安阳王从蜀地南迁交趾有关,而且同从商代以来中越文化的早期交流互动有关。

王嘉《拾遗记》卷二记载,周成王即政三年,泥离之国来朝。法国学者鲍梯氏认为泥离国为尼罗河之音转,久良认为是印度拿拉镇之音转,拉克伯里认为是缅甸伊洛瓦底江西岸之奴莱。《拾遗记》卷二还记载,周成王四年,“旃涂国献凤雏……饰以五色之玉,驾以赤象”。从献玉和赤象来看,旃徐国有可能是缅印地区之国。五年,“有因祗之国,去王都九万里,献女工一人,体貌轻洁,被纤罗杂绣之衣,长袖修裾,风至则结其衿带,恐飘飖不能自止也。其人善织,以五色丝纳于口中,手引而结之,则成文锦”。“六年,燃邱之国献以比翼鸟,雌雄各一,以玉为樊。其国使者皆豢头尖鼻,衣云霞之布,如今朝霞也”。张星烺认为:“豢头尖鼻,或者即欧洲之白人也。”

过去学者在对《拾遗记》所述故事进行解释性研究时,或没有凭借可靠的参考资料,或其解释缺乏依据,多有比附之嫌。当笔者在系统研究古代巴蜀和西南地区的文化与文明后,再来分析《拾遗记》所述故事,可以发现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些问题,如:一是“五”这个数字,与古蜀人的尚五习俗是否有关?古代蜀人尚五,在社会组织、文物制度等方面均以五为纪,秦始皇在蜀整修道路,亦以五尺道命名。二是丝,五色丝,当为织锦,是否与蜀锦有关?三是五色之玉和赤象,五色之玉当为翡翠之类,象则是缅甸和印度的特产。由此可以认为,《拾遗记》记载的这几个古国应该都在西南方向,当在印度支那半岛或南亚次大陆,与中国西南相毗邻。四是豢头尖鼻,这种形象与三星堆青铜人头像极为近似,二者之间是否有某种关系?三星堆文化族群的主体属于古代氐羌民族系统,而古羌人的种属与中亚或西亚有关。五是献比翼鸟,《逸周书·王会篇》记载巴人献比翼鸟,二者是否有关?

以上五点,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文化丛(文化集结),似乎已非偶然。但要进一步确定其间的关系,还需做深入的比较研究。

三、中国西南地区海贝和象牙的来源

从中外古文献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先秦时期中国西南与缅甸、印度和中亚已存在以商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交通线。事实上,从对考古新资料进行分析的角度看,商周时代中国西南与印度的交通就已经明确存在,并且通过印度至中亚、伊朗和西亚的交通线,吸收采借了近东文明的若干因素。

(一)商代三星堆海贝的来源

1986年夏,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一、二号祭祀坑出土大批青铜人物雕像群、动植物雕像群、黄金制品、玉石器、海贝和象牙。三星堆出土的海贝中,有一种环纹货贝(Monetriaannulus),日本学者称为“子安贝”,大小约为虎斑贝的三分之一左右,中间有齿形沟槽,与云南省历年来发现的环纹货贝相同。这种环纹货贝,只产于印度洋深海水域,既不产于近海地区,更不产于江河湖泊。地处内陆盆地的三星堆出现如此之多的齿贝,显然是从印度洋北部地区(主要指孟加拉湾和阿拉伯海之间的地区)引入的。

诚然,中国古文献中多见贝的记载,如《逸周书·王会篇》讲到“具区文唇,共人玄贝,海阳大蟹”,在《左传》等文献里,也可见到楚国富有贝的记载。不过,《左传》等文献里虽然记载江、淮产贝,但是江、淮所出贝,乃是蚌壳,而非海贝,不可混为一谈。是否可以根据文献的记载,就可以判定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海贝原产于南中国?对此,不少学者持审慎态度,也有学者断然说产自中国,认为海贝原产于华南。对此,仔细参订文献,并非没有疑义。海贝,多是深海产物,尤其白色的齿贝产于印度洋深海水域,乃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古籍里确实讲到南海附近产贝,但对产贝说要具体分析。殷墟甲骨文和一些史册中所谓产贝之地,其实多是中原的贝从那里输入,而那里本身并不产贝,只是从那里进口引入,并由此输往中原,故中原人以为是那里所产。在9-10世纪阿拉伯人所著《中国印度见闻录》中,说到广州是从海上引进海贝的输入点,即是从海岛或沿海国家、地区进口海贝的集散地,说明大批海贝有赖进口,可是中国史籍却多误以为广州一带产贝,可见是将海贝的进口地和集散地误为原产地。也有另一种情况,古代中国视周边一些地区为属国,以附属国视之,故将其所产物品视为中国所产。比如“交广”连称,便把交趾(今北越)纳入中国领土的范围之中。而交趾、日南相近,多见海贝,通过交趾入广州,海贝便被视为产于交广,这样也就混淆了其原产地与集散地的区别。

在印度洋北部地区,一直流行以齿贝为货币的传统。《通典》卷九三“天竺”条记载说:“西与大秦、安息交市海中,或至扶南、交趾贸易,多珊瑚、珠玑、琅玕。俗无簿籍,以齿贝为货(币)。”《旧唐书·天竺传》也说道:“(天竺)以齿贝为货(币)。”元人汪大渊《岛夷志略》“朋加喇”条记载道:“铸银钱为唐加,每个钱八分重,流通使用,互易贝八子一万五百二十有余,以权小便民,良有益也。”所谓“朋加喇”,即孟加拉国的对音。此书还谈到,许多地方如“罗斛”、“暹罗”、“大乌爹”、“放拜”等,都以海贝为货币。这些地方,虽不能确指,但均在印度洋地区,属于南亚次大陆或东南亚靠海的某些地方。根据《岛夷志略》,印度洋面上的马尔代夫也是以海贝为货币的。此书“北溜”条说道:“地产贝八子,海商每将一舶贝八子下乌爹、朋加喇,必互易米一船余,盖彼番以贝八子权钱用,亦久远之食法也。”北溜,故地在今马尔代夫群岛的马累(Male)。北溜国以贝为货币,还见于明人马欢《瀛涯胜览》,此书“溜山国”条记道:“海贝八,彼人采积如山,罨烂其肉,转卖暹罗、榜葛剌等国,当钱使用。”明人巩珍《西洋番国志》“溜山国”条也说:“出海贝八,土人采积如山堆,罨待肉烂,取壳转卖暹罗、榜葛刺等国代钱使。”暹罗,为今泰国。榜葛喇,即《诸蕃志》所述的鹏茄罗国,求之声类,当即孟加拉国,亦即《岛夷志略》所述的朋加喇。英国人哈维所著的《缅甸史》,引用唐大中五年(851)波斯旅行家至下缅甸的记载,说道:“居民市易,常用海贝巴(Cowries)以为货币。”,今云南仍然称海贝为海贝巴(贝八)。

东印度和缅甸亦富齿贝。唐人樊绰《蛮书》卷十《南蛮疆界接连诸番夷国名》记载:“小婆罗门,与骠国及弥臣国接界,在永昌北七十四日程,俗不食牛肉,预知身后事。出齿贝、白虫葛、越诺布。”文中“出齿贝”一句,今本作“出见齿”,四库馆臣不知“见齿”为何物,所以在校注时说:“按此句未详。”吴承志《唐贾耽记边州入四夷道里考实》卷四则说:“《南夷志》云:‘小婆罗门国出具齿、白蜡、越诺。’出具齿、白蜡,当作‘出瑱玉、象齿、珀蜡’。《明一统志》:‘孟养土产琥珀、碧瑱。’《缅甸国志》云:‘孟拱产宝石、碧玉、翡翠、琥珀,又出国象、鹿茸。’《滇南杂志》云:‘琥珀以火珀及杏红为上,血珀、金珀次之,蜡珀最下。’瑱玉、象齿、珀蜡,谓碧玉、象牙、火珀、杏红、血珀、金珀及蜡珀。”究竟什么是“见齿”?实则所谓“见齿”,乃是今本《蛮书》在转抄过程中出现的讹误,“见”字是“贝”字之讹。而“具”字也是“贝”字之讹。“贝齿”这个名称,见于杜佑《通典》卷一九三《天竺国传》,《本草纲目》卷四六引《别录》,百衲本《太平御览》亦写作“贝齿”。足证“见”、“具”、“贝”三字形近而讹,而以“贝”字为确。可见所谓“贝齿”,其实是“齿贝”的倒文。至于小婆罗门国的所在之地,历来多有歧义,陈序经《骠国考》认为在骠国西北,当今印度的曼尼普尔一带,岑仲勉亦主此说,向达《蛮书校注》则以为在今东印度阿萨姆南部一带。不管其间分歧如何,总之,小婆罗门国属于在东印度和缅甸地区内的古国,则无歧义。

中国西南地区出土的来源于印度地区的海贝,并非只有四川广汉三星堆一处,其他地方还多有所出。例如:云南大理地区剑川鳌凤山的3座早期墓葬中出土有海贝,其中M81出土海贝43枚,M155出土海贝1枚,M159出土海贝3枚。这3座早期墓的碳一14年代为距今2450±90年(树轮校正),约当春秋中期至战国初期。昆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在1979年底至1980年初发掘的呈贡天子庙战国中期的41号墓中,出土海贝1500枚。云南省博物馆1955年至1960年发掘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年代从战国末至西汉中叶),有17座墓出土海贝,总数达149000枚。四川地区,最早出现海产品是巫山大溪遗址,但其来源不得而知。岷江上游茂县石棺葬内,亦出土海贝、蚌饰等海产物。云南大理、楚雄、禄丰、昆明、曲靖珠街八塔台和四川凉山州西昌的火葬墓中,也出土海贝。这些地区,没有一处出产海贝,都是从印度地区引入的。将这些出土海贝的地点连接起来,正是中国西南与印度地区的古代交通线路——蜀身毒道。

不过,三星堆出土的海贝,却并非由云南各处间接转递而来,不是这种间接的、有如接力一般的关系。通观从云南至四川的蜀身毒道上出土海贝的年代,除三星堆外,最早的也仅为春秋时期,而三星堆的年代早在商代中、晚期,差不多要早上千年。再从商代、西周到春秋早期的这1000年间看,云南还没有发现这一时期的海贝。不难看出,三星堆的海贝,应是古蜀人直接与印度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结果。而这类未经中转的直接的远距离文化传播,通常很难在双方之间的间隔地区留下传播痕迹,通常是直接送达于目的地。因为无论对于传播一方还是引入一方来说,这些文化因素都是十分珍贵的,否则远距离传播便失去了意义。正如经由印巴次大陆传入古蜀地区的青铜雕像和金杖等文化因素,也未在云南境内留下任何痕迹,而是直接达于成都平原一样。这种现象,文化人类学上称之为“文化飞地”。

三星堆出土的海贝,大多数背部磨平,形成穿孔,以便将若干海贝串系起来。这种情形,与云南历年出土海贝的情形相同。三星堆海贝,出土时一部分发现于祭祀坑坑底,一部分发现于青铜尊、罍等容器中,这也与云南滇池区域青铜时代将贝币盛装于青铜贮贝器里的现象一致。云南汉晋时期、南诏、大理时期、元明清时期,几乎商道附近均使用贝币,如《新唐书·南诏传》记载:“以缯帛及贝市易,贝之大若指,十六枚为一觅。”《马可波罗游记》说昆明一带“用白贝作钱币,这白贝就是在海中找到的贝壳”,又说大理“也用白贝壳作钱币”,“但这些贝壳不产在这个地方,它们全从印度来的”。马可波罗所说白贝壳,其实就是白色齿贝。云南历史上长期用齿贝为货币,是受印度的影响所致,彭信威《中国货币史》、方国瑜、张增祺先生等,都主张这种观点。成都平原深处内陆盆地的底部,从来不产齿贝,因此齿贝为货币,必然是受其他文化的影响所致,而这种影响,必然也同齿贝的来源地区密切相关,这就是印度。需要指出的是,齿贝对于商代的古蜀人来说,主要是充当对外贸易的手段,可以说是古蜀王国最高神权政体的“外汇储备”。古蜀人与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商品贸易以齿贝为媒介的情形,恰与三星堆文化所包含的其他南亚文化因素的现象一致,绝非偶然。不仅如此,从中原商文化使用贝币,而商、蜀之间存在经济文化往来尤其青铜原料交易的情况,以及古蜀王国从云南输入青铜原料等情况分析,古蜀与中原和云南的某些经济交往,也是以贝币为媒介的。

(二)商周时期成都平原象牙的来源

在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内,出土了13支象牙;在二号祭祀坑内,出土了60余支象牙,纵横交错地覆盖在坑内最上层。一号祭祀坑里,还堆积着3立方米上下的较大型动物的骨渣,全部被打碎,经过烟火燔燎。这些较大型动物的骨渣,有可能是大象骨骼之遗。三星堆青铜制品中最具权威、高大无双的二号坑青铜大立人——古蜀神权政体的最高统治者蜀王的形象,其立足的青铜祭坛(基座)的中层,也是用四个大象头形象勾连而成的。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成都金沙遗址出土象牙的重量,竟然超过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