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的转型,按一般人的说法,都说是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其实,这是不确切的。改革前的中国,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传统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是现代化激进主义的产物。这种激进主义的现代化操作,特点之一就是对社会的彻底改造。经过几十年,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的洗礼,中国民间原有的精英,损失殆尽。先前的社会组织,无论是基于血缘的宗族组织,基于社会活动的乡社组织,还是基于宗教信仰的宗教和类宗教团体,大体上被铲平。剩下的宗教团体,也基本跟社会脱离了原来意义上的联系。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传统社会,或者说臣民社会,国家能做到如此的强有力的社会扫荡。就中国而言,即便是在比较专制的明清两代,依然会允许乡绅对地方政治的参与,借助乡绅导向的乡村自治实行治理,自然也就允许乡村的部分自治。然而,在改革前的中国,所有来自民间的精英,都是不允许存在的,原来的乡绅,乡社领袖,宗族的族长,各种互助团体的首领,各种民间宗教的骨干,无一幸免,悉数遭到镇压或者整肃。甚至任何有民望的人,即使他们并没有所谓的污点,也可能被视为未来的威胁,遭到预防性的处理。如果不能收服的话,也要加以打压,务必使之无害而后已。新社会对人的改造,还体现在对人思想意识,特别是对原有的人际关系的改造上。不仅每个人经过有系统的思想灌输,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虐式灵魂折磨,而且传统的伦理结构也受到极大的冲击。在政治运动中,主导者往往有意鼓励一个家庭成员内部的相互揭发和斗争。不仅在灵魂深处,而且在家庭深处都爆发革命。经过如此深度和广度改造的社会,只能是蚁民社会。
无论我们乐于承认与否,中国目前的转型,实际上是在蚁民社会起点的转型,是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中,有国家无社会的状况在向社会重建过程的转型。这个过程,显然与我们经常提及的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很不一样。一方面,在开放过程中,各种西方最时髦的理念,最现代的社会组织,比如各种环保、女权团体等等都在中国浮出水面,各种名目的国际和本土的NGO随处可见,至少在名目上,西方发达国家有的,我们都有。另一方面,属于臣民社会的社会组织,比如宗族和部分的民间宗教,也在复兴,传统的儒家伦理,也在以国学的名义被提倡。
这是一个新旧杂陈,三个层次的因素交汇的时代。
毋庸置疑,在如此前提下的转型,精英的养成,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能设想,能有什么奇特的办法,使全体人民一夜之间都变成具有自觉意识的公民。公民的生成,只能依靠社会基础层面的社区自治,社会活动和社会运动,通过这些群体活动与政府之间的互动,逐渐演练,在演练中学习。灌输和教育,事实上仅仅能起到辅助的作用。而这些自治和活动,都离不开精英。没有精英,不仅任何一种维权活动不可想象,而且连起码的社区自治都没有可能。这一点,是转型,尤其是我们这种转型时期的时代特质。
目前,基层社会活动的精英,有自我生成和外部输入两种途径产生。外部输入,有有志于民间的知识分子的加入,也有出现问题时,某些专业知识分子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的介入,比如律师的维权。
民间社会的恢复,更关键的要素,是来自草根的精英的生成。草根精英也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途径,一是传统话语的途径,一是现代或者类似现代话语的途径。前者大多为宗族和宗教之类的民间组织的组织者,或者则为现代经济和社会组织的骨干。必须承认,由于当下迅猛发展的经济所拉动,民间精英也以相当迅猛的速度在冒头,而且日趋活跃。但是,由于长期的蚁民社会历史,也由于蚁民社会阶段的历史一直没有得到起码的清理,那个时代的观念,信仰,行为模式,依然阴魂不散。所以,在某些民间组织和一部分民间活动,参加者从领头的到一般参与者,往往具有程度不同的暴民倾向,缺乏理性的自控能力和谈判能力,动辄采取激烈行动。特别是领头的往往具有伟人情结,有意无意表现出很强的“领袖风范”,刻意模仿伟人,严重缺乏民主精神,独断专行,好勇斗狠,喜好权术。所以,来自草根的民间精英和民众之间,往往缺乏合适的互信结构,领头者的权威,往往仅仅取决于他的勇气和热情——乐于出头的勇气和热情,而参加者对待领头人,往往利用多于信任,真正心悦诚服者较少,甚至用过拉倒,卸磨杀驴。
另外,草根组织精英似乎也缺乏必要的约束,越是现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约束力就越弱,几乎完全依赖精英个人的道德感。如果一个掌握一定“权力”和资金的民间组织首领,想要卷款而逃,或者损害团体其他成员的利益,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他的行为,基本上是无可奈何。有的精英在侵吞“公款”之后,居然还可以大模大样地现身,另组一个团体,依旧宣称自己从事某项事业,知道他劣迹的人,对他也没有办法。一些农村的经济组织,领头人在带领村民致富之后,获得巨大的威信,往往会利用这种威信获取政治权威,进而建立“威权统治”,成为说一不二的“霸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腐败官员的不当处置下,某些草根的组织,也确实有黑社会化的倾向,即便是一个最初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精英,在几番挫折之后,其暴力化欲望也会被点燃,开始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最后手段的卑劣导致目的的变异,这种状况,实际上就是蚁民社会的特质。
比较起来,似乎是属于臣民社会阶段的民间组织,上述的状况要好一点,基于血缘、地缘和宗教联系的团体,领头人和参与者之间,有着基于上述方面的天然联系,其互信结构,权威结构和约束结构,相对要优化一些。他们所兴办的公益事业,从修谱,修庙,到修路、助学,甚至维权,不仅效率高,而且首领和参加者之间有互信,自我保护意识较强。
从某种意义上讲,无论现代意义上的NGO,还是似乎是前现代的民间组织,都面临着一个现代转型的课题。不仅都要克服自己蚁民积习,而且要学会自我约束,学会相互尊重,尤其是尊重对手。相对而言,那些很传统的民间组织,也许转型会更容易些。现在的这类民间组织,比如一些宗族和民间香会庙会组织,已经跟当年大为不同,其组织者往往是来自城市,来自见过世面的退休干部和老工人,他们所参与领导的传统复兴,已经有很多城市的现代因素参与其间。因此,只要有机会,有转型的压力,转起来还是容易的。
民间组织的转型,也是精英的转型,转型的关键在于学习,在于开放,在开放的条件下学习。只要外面的信息能够不断进来,精英就有成长之可能。这期间,作为知识分子,其历史使命,就是不断地为民间草根精英输入新的学理,新的信息。必要的历史教育和历史清理,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从蚁民社会转到公民社会,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这意味着我们的现代化,情况比别的后发达国家复杂,担子比别人重得多。越是经济发展的快,后面积累的问题就越是多,草根精英劣化,甚至黑社会化的可能性就越明显。在很多情况下,来自民间的草根精英,必须和来自城市的知识分子精英结合,成长才有可能,才容易学会理性地行动。这些人的参与,能够消除民间对政府的强大敌意,使民间维权在理性轨道上进行,最终,对化解民间积怨,沟通官民关系,甚至对政府本身的现代转型,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