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一向以不干净而闻名于世:不经常洗澡,不经常换洗衣服,随地吐痰,用袖口擦鼻涕,不洒扫道路,听任厕所散发恶臭的气味,饮用水不加以过滤澄清,有了传染病人,也不知道去隔离。上述情形,从小的方面来说是损害了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从大的方面来看会造成一个地方瘟疫流行。这是我们痛心疾首的事情,希望大家都以崇尚整洁来互相鼓励。
不过,崇尚整洁也有一个分别。洗澡、洒扫,是一个人可以尽力而为的事情;公共环境的清洁,却是众人相互约定而加以实行的。如果不把握一个正常的尺度,矫枉而过正,那么它所带来的弊端也会很多。
南宋的何佟之,一天洗澡十几遍,还嫌不够多;元代倪瓒的痰盂,频繁地换水,衣服帽子经常擦拭,每天数十次,连他住房前后的树木和石头也要经常擦洗;清代的洪景融每天洗脸从早晨洗到中午还没洗完。这些都是因为太爱干净而浪费时间。
南齐的王思远,对那些登门拜访自己的客人,发现有人衣服不整洁,他就不靠近。如果来客形态庄重、衣冠整洁,他才与之促膝交谈,等到这人走了之后,他还叫来两个人轮流擦拭来客坐过的地方。南朝宋的庾炳之,来访的士大夫还没有走出门,他就让仆人擦拭客人坐过的位子;宋朝的米芾不和别人共用手巾和器具。这些都是因为太爱清洁而妨碍了别人。
如果去采访各地的风土人情,教化野蛮落后的民族,挽救孤儿穷人,治疗护理患病的人,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不得不进入不干净的地方,接触到不整洁的人。如果因为爱好整洁,就停止不前,那么文明就不能传播,人道主义也将会灭绝。汉朝的苏武被扣留在匈奴,住在洞穴中,把雪块和兽毛裹起来直接吞下去。宋朝的洪皓被扣留在金国,用马粪生火,烘熟面粉来吃。宋朝的赵善应,在路上遇见病人,就一定收养抚恤,亲自为他们煮药。瑞士的裴斯泰洛齐收留了五十多个流浪儿和孤儿,让他们同处一室进行教育。这些人与王思远、庾炳之那些人相比,怎么样呢?
况且崇尚整洁的道理,也应该从自己做起并推及别人。秦朝的苻朗与朝廷官员举行宴会,让小孩子跪着张开嘴,等宾客把痰吐到他们的嘴里,然后再出去,并称之为“肉痰盂”。不用多说,这种做法真是昧良心。南宋谢景仁居住的地方非常干净漂亮,他每次吐口痰时,就吐到左右仆人的衣服上。等每天的事情办完了,他才让仆人去洗净衣服。谢景仁的做法虽然不像苻朗那样残忍,但他仍然是放纵自己、轻视别人。汉朝的郭泰,每次住宿旅馆,都亲自洒水扫地;第二天等他离去后,新入住的客人看到这个地方,都会说:“这一定是郭泰昨晚住过的地方。”这真是值得别人效仿的啊。
(互助与依赖)
西人之寓言曰:“有至不幸之甲、乙二人。甲生而瞽,乙有残疾不能行。二人相依为命:甲负乙而行,而乙则指示其方向,遂得互减其苦状。”甲不能视而乙助之,乙不能行而甲助之,互助之义也。
互助之义如此。甲之义务,即乙之权利,而同时乙之义务,亦即甲之权利:互相消,即互相益也。推之而分工之制,一人之所需,恒出于多数人之所为,而此一人之所为,亦还以供多数人之所需。是亦一种复杂之互助云尔。
若乃不尽义务,而唯攫他人义务之产业为己权利,是谓依赖。
我国旧社会依赖之风最盛。如乞丐,固人人所贱视矣。然而纨袴子弟也,官亲也,帮闲之清客也,各官署之冗员也,凡无所事事而倚人以生活者,何一非乞丐之流亚乎?
《礼·王制》记曰:“瘖聋、跛躃、断者、侏儒,各以其器食之。”晋胥臣曰:“戚施直镈,蘧篨蒙璆,侏儒扶卢,矇瞍修声,聋聩司火。”废疾之人,且以一艺自赡如此,顾康强无恙,而不以倚赖为耻乎?
往昔慈善家,好赈施贫人。其意甚美,而其事则足以助长依赖之心。今则出资设贫民工艺厂以代之。饥馑之年,以工代赈。监禁之犯,课以工艺,而代蓄赢利,以为出狱后营生之资本。皆所以绝依赖之弊也。
幼稚之年,不能不倚人以生,然苟能勤于学业,则壮岁之所致力,足偿宿负而有余。平日勤工节用,蓄其所余,以备不时之需,则虽衰老疾病之时,其力尚足自给,而不至累人,此又自助之义,不背于互助者也。
[译文]
西方有寓言说:“有非常不幸的甲、乙两人。甲天生眼瞎,乙有残疾不能行走。两人相依为命:甲背着乙走路,乙就给甲指示方向,这样配合两人便各自减少了痛苦。”甲看不到东西而乙帮助他,乙不能行走而甲帮助他,这就是互助的意思。
互助的意思就是这样。甲的义务,就是乙的权利,而同时乙的义务,也是甲的权利:互相付出,即互相获益。由此推论出分工制度的原理:一个人的需要,往往是由很多人的劳动来满足的;而这个人的劳动,也能满足很多人的需要。这也是一种复杂的互助。
如果不尽义务,而只是以攫取他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的权利,这就是依赖。
我国旧社会依赖之风非常盛行。如乞丐,当然是人人所鄙视的。然而,那些纨绔子弟、官僚亲友、帮闲清客、官署冗员等等,所有无所事事依赖别人而生活的人,哪一个又比乞丐强呢?
《礼·王制》记载道:“聋子、哑子、瘸子、残疾、侏儒,各自靠自己的能力吃饭。”晋国的胥臣说:“驼背的,让他弓身敲钟;身有残疾不能俯视的,让他拿玉磬;身材矮小的,让他表演杂技;眼睛瞎了的,让他演奏音乐;耳聋听不见的,让他掌管烧火。”残疾的人,尚且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看看那些健康强壮没有疾病的正常人,难道不以依赖别人为生而感到耻辱吗?
过去的慈善家,喜欢向穷人施舍。他们的本意是很好的,但他们的行为却足以助长对方产生依赖的心理。现在的办法是,以出资兴建贫民工厂来代替施舍。饥荒之年,以工代赈。被监禁的犯人,让他们做工艺活,替他们把挣来的钱储存起来,作为出狱后谋生的资本。这些都是杜绝依赖弊端的好举措。
年幼的人,不得不依靠别人而生活,但是如果他能够勤奋学习,成年后努力工作,那么他完全能偿还以前所欠下的抚养资金并能有所剩余。平常他勤奋工作,节约开支,把多余的钱储蓄起来,以备日后需要,这样即便是在他衰老生病的时候,还能依靠自己的储蓄自给自足,而不至于拖累别人,这又是自助的意思,与互助并不矛盾。
(爱情与淫欲)
尽世界人类而爱之,此普通之爱,纯然伦理学性质者也。而又有特别之爱,专行于男女之间者,谓之爱情,则以伦理之爱,而兼生理之爱者也。生理之爱,常因人而有专泛久暂之殊,自有夫妇之制,而爱情乃贞固。此以伦理之爱,范围生理之爱,而始有纯洁之爱情也。
纯洁之爱,何必限于夫妇?曰既有所爱,则必为所爱者保其康健,宁其心情,完其品格,芳其闻誉,而准备其未来之幸福。凡此诸端,准今日社会之制度,唯夫妇足以当之。若于夫妇关系以外,纵生理之爱,而于所爱者之运命,恝然不顾,是不得谓之爱情,而谓之淫欲。其例如下:
一曰纳妾。妾者,多由贫人之女卖身为之。均是人也,而侪诸商品,于心安乎?均是人也,使不得与见爱者敌体,而视为奴隶,于心安乎?一纳妾而夫妇之间,猜嫌迭起,家庭之平和为之破坏;或纵妻以虐妾,或宠妾而疏妻,种种罪恶,相缘以起。稍有人心,何忍出此?
二曰狎妓。妓者,大抵青年贫女,受人诱惑,被人压制,皆不得已而业此。社会上均以无人格视之?吾人方哀矜之不暇,而何忍亵视之。其有为妓脱籍者,固亦救拔之一法;然使不为之慎择佳偶,而占以为妾,则为德不卒,而重自陷于罪恶矣。
三曰奸通。凡曾犯奸通之罪者,无论男女,恒为普通社会所鄙视,而在女子为尤甚,往往以是而摧灭其终身之幸福:甚者自杀,又甚者被杀。吾人兴念及此,有不为之慄慄危惧,而悬为厉禁者乎?
其他不纯洁之爱情,其不可犯之理,大率类是,可推而得之。
[译文]
关爱全世界的人,这是普遍意义上的爱,纯粹是伦理学的性质。还有特别的爱,专门发生在男女之间,叫做爱情,这种爱既有伦理之爱,也有生理之爱的成分。生理之爱,常常因人不同而有专一与分散、长久与短暂的不同。自从有了夫妻制度,爱情才变得忠贞牢固。这是以伦理之爱,包含了生理之爱,而开始有了纯洁的爱情。
纯洁的爱情,为什么一定要限于夫妇之间呢?我们说既然爱对方,那么就一定要保护所爱的人身体健康,让对方产生安全感,完善对方的品格,美化对方的声誉,并为对方未来的幸福做好准备。凡此种种,以今天的社会制度来衡量,只有夫妻双方足以担当。如果在夫妻关系之外,放纵生理上的欲望,而对于所爱之人的命运漠不关心,这是不能称为爱情的,而是淫欲。举例如下:
一是纳妾。小妾,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子卖身而为。同样是人,她们却变成了商品,我们内心能安宁吗?同样是人,却不能使她们与被爱的人平等,而被看做奴隶,我们内心能安宁吗?一旦纳妾,那么夫妻之间就会猜疑丛生,家庭的平和氛围被打破。纳妾者或者是放纵妻子虐待小妾,或者是宠爱小妾而疏远妻子,种种罪恶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稍微有点良心的话,我们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二是嫖妓。妓女,大多是穷苦的青年女子,受人诱惑,被人压迫,都是迫不得已而以此为业。社会上的人难道都不把她们当人看吗?我们同情可怜她们还来不及,哪里忍心对她们动邪念呢!有的人用钱把妓女赎出来,固然是救助她们的一种方法;但是赎身后如果不慎重地为她们选择配偶,而是霸占她们作为自己的小妾,那就是善事没有做完,而又让自己重新陷入了罪恶。
三是通奸。凡是犯有通奸罪的人,不论男女,都为全社会所鄙视,对于女性尤其如此,往往因此而毁掉她终身的幸福,严重的选择自杀,更严重的甚至被杀。想到这些,我们能不害怕得发抖,并以此为戒、严禁通奸吗?
其他不纯洁的爱情,不应当发生的道理,大体上和上面类似,可以通过推论而得到。
(方正与拘泥)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盖人苟无所不为,则是无主宰,无标准,而一随外界之诱导或压制以行动,是乌足以立身而任事哉,故孟子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又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言无论外境如何,而决不为违反良心之事也。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谓视听言动,无不循乎规则也。是皆方正之义也。
昔梁明山宾家中尝乏困,货所乘牛。既售,受钱,乃谓买主曰:“此牛经患漏蹄,疗差已久,恐后脱发,无容不相语。”买主遽取还钱。唐吴兢与刘子玄,撰定武后实录,叙张昌宗诱张说诬证魏元忠事。后说为相,读之,心不善,知兢所为,即从容谬谓曰:“刘生书魏齐公事,不少假借奈何?”兢曰:“子玄已亡,不可受诬地下。兢实书之,其草故在。”说屡以情蕲改。辞曰:“徇公之请,何名实录?”卒不改。一则宁失利而不肯欺人,一则既不诬友,又不畏势。皆方正之例也。
然亦有方正之故,而涉于拘泥者。梁刘进,兄献每隔壁呼进。进束带而后语。吴顾恺疾笃,妻出省之,恺命左右扶起,冠帻加袭,趣令妻还。虽皆出于敬礼之意,然以兄弟夫妇之亲,而尚此烦文,亦太过矣。子从父令,正也。然而《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孔子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不陷父于不义。”然则从令之说,未可拘泥也。官吏当守法令,正也。然汉汲黯过河南,贫民伤水旱万余家,遂以便宜持节发仓粟以赈贫民,请伏矫制之罪。武帝贤而释之。宋程师孟,提点夔部,无常平粟,建请置仓;遘凶岁,赈民,不足,即矫发他储,不俟报。吏惧,白不可。师孟曰:“必俟报,饥者尽死矣。”竟发之。此可为不拘泥者矣。
[译文]
孟子说:“一个人首先要有不能做的事,然后才有应该做的事。”大概我们如果什么都去做,那就是没有主张,没有标准,而完全受外界的诱导或逼迫来行动,这样是不能够站稳脚跟、担当大任的。所以孟子说:“上不愧对于天,下不愧对于人。”他又说:“高官厚禄收买不了,贫穷困苦折磨不了,强暴武力威胁不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决不做违背良心的事。孔子说:“不合乎礼的东西不看,不合乎礼的传闻不听,不合于礼的话不说,不合于礼的事不做。”这句话是说我们看、听、说、做等一切行为,都要合乎道德规范。这都是做人要正直的道理。
南朝梁人明山宾,家中曾经非常贫穷,为了生计他把自己所骑的牛卖了。卖完拿了钱,他对买主说:“这头牛曾经患过漏蹄病,治好很久了,我怕它以后旧病复发,不能不告诉你。”买主听后急忙退了牛,把钱拿回去了。唐朝的史官吴兢与刘子玄,写好了武则天实录,其中叙述了张昌宗引诱张说诬陷魏元忠的事。后来张说做了宰相,读到这段故事,心里不痛快,知道是吴兢写的,就装作很自然地对吴兢说:“刘子玄写魏元忠的事,有不少是虚假的,怎么办?”吴兢说:“刘子玄已经死了,不能在地下还受到诬陷。那段事是我写的,草稿还在我手里。”张说多次以私情求吴兢改写这段故事。吴兢拒绝说:“如果我遵照了您的请求去作修改,那还叫什么实录?”最终没作改动。一个是宁可失去利益也不肯欺骗别人,一个是既不诬陷朋友又不畏惧权势。这都是刚正不阿的例子。
然而,也有因为过于方正,而显得死板教条的。南朝梁代的刘进,他哥哥刘献常常隔着墙壁呼唤刘进,刘进每次都要系好衣带端正礼仪后才跟他说话。三国时吴国的顾恺有一次病得很厉害,他的妻子出来看他,顾恺让旁边的人把他扶起床,戴好帽子穿好衣服,然后催促妻子赶紧回去。虽然这些行为都是出于尊敬和礼貌,但以兄弟夫妻这样亲密的关系,都这样拘泥于烦琐的礼节,也太过分了。儿子听父亲的话,这是正确的。然而《孝经》说:“父亲有敢于提意见的儿子,就不会做出错误的事情。”孔子说:“小的惩罚就接受,大的惩罚就逃走,这是为了不让父亲因过度惩罚自己而犯错。”既然这样,那么服从命令一说,就不能死板教条。官吏应当遵守法令,这是正确的。然而西汉的汲黯路过河南,看到有一万多户贫民遭受旱涝灾害,于是就根据具体情况,手持符节开仓放粮以救济受灾贫民,然后请皇帝治自己假称皇帝圣旨的罪。汉武帝认为他贤良就赦免了他。宋朝的程师孟,做掌管夔路法律实施的长官。夔路当时没有救荒粮,程师孟建议设置粮仓储备粮食。遇到灾荒之年,开仓救济贫民,粮食不够,于是就假称皇帝的圣旨,不等皇帝的旨意到达,就开放其他地方的粮仓。办事的官员感到害怕,说这样做不行。程师孟说:“如果一定要等皇帝的圣旨到达,那些饥饿的人就会全部死了。”于是他命令众官员打开粮仓赈民。这可算是不死板教条的了。
(谨慎与畏葸)
果敢之反对为畏葸;而卤莽之反对为谨慎。知果敢之不同于鲁莽,则谨慎之不同于畏葸,盖可知矣。今再以事实证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