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赢在中国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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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1)

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人不敢说日本式管理,因为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带给日本人很大的挫折感,以致对自己的文化失去信心。虽然实际运用的,是一套和美国式管理很不相同的管理,仍然不敢明目张胆地指出那就是日本式管理。就算明确说出来,也不过换来人家的冷眼和笑话。

日本经济奇迹震惊世界,大家好奇地探索日本人究竟是怎么管理的。然而由于日本人中英文造诣比较深的,已经不太了解日本文化;而少数说得出所以然的,并没有能力用英文把它表达出来;加上欧美人士迄今丢不掉白种人的优越感,虽然英文版本有关日本式管理的书籍已经不少,西方人能够真正从中看出日本式管理奥妙的,毕竟不多。

19世纪末期,美国兴起一股反形而上思潮,重视管理科学而轻视管理哲学。偏偏日本人一直倡导管理哲学的重要性,将中国的管理哲学与西方的管理科学结合起来运用。美国人从管理科学的层面,看出日本式管理不过是美国式管理在日本本土化的结果。日本人当然不肯承认它的管理哲学来自中国,循着茶道、围棋、柔道的旧路,只鼓吹日本式管理可以移植到全世界。

日本人对欧美宣称,东亚各国,正在学习她的管理方式,而且很有成效。以马来西亚为例,她的向东学习(Look East),究竟是学习什么人?恐怕只有马来西亚少数高级人士明白。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马来西亚成为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对马来文化有了坚强的信心之后,就会承认马来西亚式管理的存在与价值。

其实,站在管理科学的层面来看,管理便是管理,有效最要紧,分什么美国式管理、日本式管理? 简直多此一举。站在管理哲学的层面来看,既然各种民族长久以来,已经形成不同文化,当然有其不同的管理。不论我们承不承认日本式管理,也不管日本人什么时候才敢承认日本式管理,日本式管理早已存在于日本人的生活之中,就像汉唐之际,早已出现中国式管理一样。

台湾受到日本统治40年,日本人费尽苦心要将台湾殖民化。结果40年过去,日本人撤退,日本式管理也大部分随着消失。尽管老一辈受日本教育的长者,偶尔会标榜“我是受日本教育的”来暗示他“正直而诚实”,有别于光复后没有受过日本教育的人。但是,日本是战败国,说自己具有日本精神,到底不是光荣的事,所以很少人愿意指称自己所施行的,正是日本式管理。

光复以后,中国式管理所带来的,似乎是贪污、舞弊、走旁门左道,不但乱七八糟,而且令人彷徨失措。这时候猛然觉醒,原来二次世界大战打胜仗的,是美国人,根本不是中国人。

由于美国经济辉煌发展,科技领先世界,于是美国式管理,自然而然成为现代化的标志。

经过40年的奋斗,台湾好像也创造了经济奇迹,可惜我们不敢像日本人那样,说自己有一套管理。

那么,我们的成果,是来自美国式管理吗?老实说,有很多经管者,完全是土法炼钢,也照样赚钱、照样立业,问他是怎么管理的?他会说:“多半是东听西听,加上自己的想法,凑合起来的。”

这种答案,告诉我们中国式管理基本上是一种凑合而成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文化特质,就在于包容性极强,能够把各种看到的、想到的、听来的,凑合在一起。

平心而论,中国式管理当然存在,只是我们行之日久,反而说不上来,而且久未整理,已经杂乱无章。最主要的,还是对自己的文化缺乏信心,基于面子问题,不敢说它。我们现在把中国式管理的三大主轴,分述如下,以供参考。

1。以人为主:主张有人才有事,事在人为,惟有以人为主,才有办法把事做好。中国式管理,可以说是人性化管理。

2。因道结合:认为制度化管理,不如以理念来结合志同道合的人士,大家有共识,比较容易同心协力,把一盘散沙,聚集起来发挥巨大的力量。

3。依理而变:合理解决,一直被视为比依法办理更为合乎道理的方式。中国式管理,也可以说是合理化管理。

〓以人为主、因道结合并且依理而变西方管理,主张以“事”为中心,把工作分析妥当,分门别类,采取明确分工的原则,划分出不同的部门,规划好所需的职位。然后按照各个职位的实际需要,拟好所需要的人才规格,写成工作说明书,并且依据拟订的规格,来选聘合适的人员。

这种“因事找人”的方式,“人”必须配合“事”的需要,显然是以事为主的一种管理方法。

中国式管理,则迄今仍然以“人”为中心。工作分析不妨照做,但是组合的时候,大多依据现有的人员,采取“量身订做”的方式,来规划职位,划分部门。由于“现有的人不完全符合工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规格”,所以在工作职责表的末尾, 加上一条“其他”,以便弹性应用,因人而适当调整。

这种“因人设事”的作风,以“事”来配合现有的“人”,必要时再向外找人,来配合现有的人。以人为主,是中国式管理的第一特色。

通常,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采取“大家一起来”的策略,没有分工,也不设置任何职位。在这种含混不清的局面当中,最容易看出各人的特性。于是就现有人员来加以衡量,因人而设事,建立起初步的组织。有两个人适合当主管的时候,我们先分成两个单位。等到再有人非当主管不可,或者具有担任主管的能力时,再变成三个单位。我们的组织常常变更,然而大家心里有数,完全是依照“人”的需求,只是口头上一定要说基于“事”的需要。

中国人相信“事在人为”,所有的事都是人做出来的,所以管理是应该以人为主。

以人为主,需要什么样的人呢?由于分工不明确,让主管和工作人员自己都可以用“其他”

来多做或规避。因此必须寻找“志同道合”的人,才能够在“道”的共识中,将心比心,用心来配合,以求协调。

西方管理以事为中心,人不能配合事的要求,就应该更换,所以主动求去或者被动解雇,成为家常便饭。

同样以人为主,日本式管理大多采取“长工”的方式,终身雇用的结果,人没有变动,反而是工作不断地轮调。人不动事动,近来在日本,也逐渐式微,因为长工的成本,实在太高,越来越觉得承受不了。

中国式管理介乎“短期雇用”和“长期雇用”之间,采取“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原则,可长可短,更加具有弹性。合或不合,取决于“道”,也就是今日常说的“理念”。大家理念相合,可以同甘共苦,那就愉快地留下来,一起为理想而奋斗。若是理念不同,与其拖拖拉拉,浪费生命,不如快刀斩乱麻,挂冠求去。

因道结合,是以人为主的必要配套。苟非理念相同,很难以人为主而又密切配合,所以中国式管理,首重“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开拓事业,先找到三五位志同道合的亲友,再作计议,否则就算勉强开创,不久也将“因互相了解而拆伙”,白忙一场。

中国式管理还有一个“变动性”的特色,那就是“依理而变”。一切变来变去,变到合理的地步。

组织变动,是随时可以发现的事实。每次到公司,请问“有没有组织系统表?”答案必然是“有”。当然有,不可能没有。问及“能不能借我看看”时,回答“可以”。拿来时却不忘补充说明“这一张是旧的,新的正在印”。可见组织变革,对中国人而言,乃是常事。

计划变动,是大家惯有的行为。计划确定之后,执行的人就开始动脑筋加以变更。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作风,几千年来没有改变。一切照计划而行,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一切都在变动。而且非变动不可,因为计划确定之后,势必又产生若干变数,不变动计划,怎么能够因应,又怎样得以顺利实施?

人员变动,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固然是志同道合的组合,然而人心善变,不久之后,变成志不同、道不合了。这时候一句“人各有志”,便可以掉头而去。人员动态,称为人事流动率,在中国式组织中,大于日本而少于美国。换句话说,流动到合理的程度,最为理想。

工作变动,表现在中国人欣赏“多能”大于“专业”的事实。专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多几样专业,岂不是更好?中国人比较喜欢“通才”,因为弹性较大,变动起工作来,更加胜任愉快。

制度变动,大多采取形式不变而实际改变的方式。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组织、同样的人员,只要主管改变,一切都跟着有所变更。嘴巴一定说“萧规曹随”,以免引起抗拒或批评,实际上一定“不断改变”,以行动来证明“新人新政”,让大家知道新任主管真的有三把火。

只要不烧到自己,似乎怎么烧都可以。

事实上,当中国人说“就这么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已经开始要变动”了。

中国人的“变动性”最强,而“持续性”也最高,这是比较不容易了解的部分。“变动中有持续,持续中有变动”可以说最合乎中国人擅长的中庸之道。

只要合理,怎样变动都可以,这是中国式管理的基本特性。变动得合理,必须依理而变,绝对不能乱变。

中国式管理,相对于美国式管理、日本式管理而言,具有上述“以人为主”、“因道结合”

、“依理而变”三大特色。这三大特色,说起来都以“人”为中心,人为管理的主体,基于人的理念来组合,按照人能接受的道理来应变。所以说中国式管理,最合乎人性。

在中国社会,人治的色彩永远大于法治。大家口口声声说法治,心里头则没有不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的。人来推行法治,到头来还是以人为主。

有共识最要紧,缺乏共识的时候,自己人先争论不休,内部纷争不断,力量分散了,徒有组织之名,产生不出真正有效的组织力。

人的理念、行为都会变动,所以制度、共识、态度都不可能不变。中国式管理,主张“一切变得合理”,便是合理的应变。归结起来,中国式管理的最高智慧,即在于饱受一般人误解的“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变应万变”是变不是不变 第二节〓人伦关系十分重要管理是修己安人的历程,以人为主,人与人的关系,在中国式管理中,显得特别重要。有关系,没关系;没关系,有关系。中国人听起来,也特别有所体会。

我们有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很不容易改变:

第一,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法需要活的人来加以合理运用,而不是不动脑筋地死守法律规章。

特别是中国人、中国文字、中国话,简直灵活无比,随时变来变去。用中国文字来订立法律,十个人有十种不同的解释,最后还得以解说者的身分、地位、权势来决定,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仍然以人为主。

第二,天下事好像没有什么是不能变通的,若是变通不了,大多是因为找错了人。

只要找对人,变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种观念,使我们怀疑法的公信力;而事实证明,不合法的事情,找对人之后,往往就地合法,令人不得不相信,自古以来的传言十分正确。

就地正法可以变成就地合法,天下还有什么事情是变不通的呢?诚信问题,在中国社会,永远是各说各话,始终难以真相大白。人人不违法,个个能变通,所以人的因素,显然比法更为重要。人治大于法治,表现在有法却常常由人来变通,而且大多数人都没有话说,就算说话,也不过是白说。有如狗吠火车,毫无效果。

第三,法由少数人订立,由一个人修改。这种现象,是中国社会自古迄今的一贯精神。少数可以控制的人,稍微有意见就加以恐吓、威胁,再不听从命令便杀一儆百,给予惩罚。这样定出来的法,即使大家很不满意,也可以自己宣称良法美意。理由是“少数贤达的观点,胜过多数愚昧的想法”,易经“贤大于多数”,“少数贤明的意见比多数更高明”的观念,正好派上用场。

遇到实际情况的需要,最高首长一个人,便可以修改法律规定。明文订立的事项,首长口头一句话,也能够保证不让其实施。只要我保证,大家请放一百个心。

凡此种种,都显示人的重要性,也凸显人群关系的影响十分重大。中国社会,有人就有派系,见人便拉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称呼,充分表现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为其他民族所罕见。

人际关系或人群关系,实际上都不足以说明中国人的需求。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人伦关系,也就是把人际或人群和伦理合在一起,建立一种“差别性”的关系。

伦理要求长幼有序,基本上是一种不公平。父父、子子,应该各如其分;君君、臣臣,现代的话叫做上司、部属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但是,彼此之间,必须维持“合理不公平”的分寸,而不是“平起平坐”的“不合理公平”。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必须慎重拿捏,才不致发生差错,避免自己不明不白地遭受“公平”的祸害。

中国式管理和伦理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个人的人品,往往是管理有效与否的关键。人的品格是后天修养得来的,并不是天赋或命定的,就算天赋人权是真的,人生而平等,也应该后天养成习惯,以公正却无法公平的心态,来接受“我们凭什么和人家比”的不公平的事实。只要不公平到合理的地步,便是公正。

西洋人讲伦理,不是偏向个别性,便是偏向全体性。前者发展为个人主义,后者又发展成集体主义,都是一种偏道思想。中国人一直秉持“二合一”的态度,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两种极端的想法,合在一起,形成“交互主义”。既不偏向个人,也不偏向集体,讲求“在集体中完成个人”,是一种中道主义。

对中国人而言,佛教所主张的“人人具有佛性”,与我国固有“人皆可以为尧舜”,基本上并不相同。佛教所说的是人的先天性,即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佛性。人皆可以为尧舜,则是后天性的修为,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体认尧舜的价值,才能够成为尧舜那般的人。

基督教的“民主”观念,对西方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管理民主化,也和我国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不一样。这是实际从事管理活动的人,不能不慎重的。

大家心中有数,中国人的伦理,比之任何民族发展得都早,而且最为妥善。我们不能因为实际上并没有贯彻实践而否认这种事实,而应该下定决心,从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将我们的伦理与西方现代所开发成功的管理科技结合起来,形成现代化的中国式管理,并且加以发扬光大。惟有如此,21世纪才能够有别于20世纪,呈现崭新而可爱的局面,人人愉快而自在。

人伦关系,便是以伦理的观点来建立合理的人际关系。上司永远是上司,必须礼让他三分。

我们可以用实际行动来坚守这“三分”的分际,却不可以明言,用言语明白地宣称“上司太过分了”。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当中,以夫妇为基础。家人卦清楚地标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夫妻相处出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管理。

一个人的人品如何,必须从人际关系中来考验其道德修养。而人际关系中,又以夫妻最为密切,这一伦都做不好,遑论其他。齐家的重要性,表现在个人的修身推展为团体的管理。夫妇相处得好,立业、治国才能够合理有效。组织文化,如果能够重视同仁的家庭,从员工的夫妇来考察同仁的管理,相信必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家庭和谐,乐在工作才有实现的可能。

人伦关系的重点,在“公正”而“不公平”。古希腊和我国一样,主张“公正是道德的总枢纽”(Justice is summary of all virtues)。但是在注解上,有明显的差异,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必须合法而公平,我们却以为公正是合理(理大于法)而且实在不容易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