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湖广填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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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巡抚的奏折和皇帝的诏书

昔日肥沃的土地大片大片抛荒,过去一座座繁华的城镇坍塌在野草荆棘间。在开阔而平坦的四川盆地里,焦灼的土地像等待甘霖一样等待着农人的锄头和汗水,壅塞的街道市井急切地等待着车马的喧嚣和热闹的叫卖。

看来,时机已经成熟。

康熙七年(1668),四川巡抚张德地忧心忡忡地向康熙皇帝上了一道奏折,表露出强烈的忧患意识。他说,我被皇上荣幸地任命为四川的最高地方官员,来到这片饱受战火摧残的地方一展宏图。但现在当我站在满目疮痍的昔日天府,增赋无策,税款难征,使我感到局促不安,寝食俱废。我等下官受皇上差遣,唯有精忠报国效忠朝廷。经过多方思索,我觉得要重振四川天府之美名,唯有招徕移民开垦土地,重建家园,除此似无别的良方上策。(《明清史料·户部题本》)

与此同时,张巡抚还在奏折中提及了一些移民办法。比如,可以命令与四川相邻各省的地方官清查那些因战争而背井离乡的四川原籍人口,加以登记注册,然后由四川“差官接来安插”。当然,能在战争时期携家带眷出逃他省的人,也大半是乡绅仕宦人家,如果能让这些人回原籍从事农业开发、城市重建,势必会带动更多的人投入四川的战后重建工作。但是,张巡抚认为直接由政府出台一项移民政策,通过行政手段把人口密集省份的人民移来四川,这个办法才是最为妥当和现实的。

康熙皇帝坐在紫禁城的龙椅之上,也正为全国的税收和战后重建问题焦头烂额。他接二连三地接到四川地方官的奏折,便召集相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汇报,正式颁布了面向全国的移民诏书,下令从湖南、湖北、广东、江西、福建、陕西、贵州等省向四川移民。

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我们在翻阅入川移民留下的族谱时,发现不止一本族谱记载了康熙皇帝的诏书。皇上的移民旨意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私家谱牒中,这似乎说明一个家族的迁徙具有某种正当性、合理性。这份名为《康熙三十三年招民填川》的著名诏书,其大意是这样的:

我承袭先帝的遗统做了大清国的皇帝,谦虚地说,我觉得自己的执政能力非常平庸,心中愧对列祖列宗。但是幸好当今天下四海升平,八方安定,赋税的征收情况也逐年有所递增,这才稍微使朕心安一些。现在我日夜焦虑的只是一件事:四川那么肥沃的一块地方,经过张献忠的蹂躏,变得面目全非,千疮百孔。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四川的土地得不到开辟,田野得不到整治,城市得不到修复。尤其是这两年,四川贡赋的征收情况尤其不能令我满意。虽然你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离大清国库的支出还有很大的距离。朕昨天还在抠脑袋,是不是可以加征江南一带的税费以解燃眉之急呀?但朕又不是暴君,怎么肯无缘无故加重江南人民的负担呢?今儿有户部两名官员替朕出主意,说是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地人口较密,建议朕从上述几个地方往四川移民。朕一想,这倒是个不坏的主意。于是朕就给户部的官儿们说,你们立即草拟文件,饬令川省、湖南等地的文武官员知悉,凡是愿意到四川去开垦纳粮的黎民百姓,都应该给他们提供方便,毋得设置关隘横加阻挠。注意,我知道你们这些地方官贪财的毛病,移民入川先不要启征赋税,待田亩成熟以后再征不迟。凡是地方官员招募移民特别有成绩的,朕就喜欢他,爱他,而且还要给他更高的顶戴和官职。众爱卿,快快去办吧。

当然,类似这样的诏书和行政指令在清初还有不少。清朝政府的决心和意图已然十分明确,那就是通过各种行政手段鼓励地方官员参与到移民的行动中来。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官员的积极性,清朝政府于顺治十四年(1657)就颁布了面向全国的《劝垦则例》。

这个则例根据官员的级别来进行记录和奖励。比如像总督、巡抚、按察使之类的省部级官员,只要一年之内开垦两千顷以上土地,就给予记录;如果开垦至六千顷以上,那么就可以升官一级。道台和州府这些厅局级官员,只要垦荒至一千顷以上,也给予记录;若达到二千顷以上,那么也官升一级。至于州衙县令这些县团级干部,只要勤勤恳恳开荒至一百顷以上,也给予记录一次;若开垦记录达到三百顷以上了,那么就可以升成厅局级干部。至于卫、所等科级官员,政府也不因其官小势微而简慢他们,能垦荒至一百顷以上,也给他们加官晋爵一级,并发给代表荣誉的匾额和旌旗,以示奖励。

根据这个原则,四川巡抚张德地也提出针对移民填川的奖励政策,并报清朝政府批准实施。张巡抚的建议是这样的:“四川文武各官招民复业,每百家记录一次,四百家加一级;五百家加二级;六百家加三级;七百家以上不论俸满即升。”意思是说,不论你是哪一级的官员,只要能从本省外省招民七百家入川垦荒,那么不管你任期满与不满,都可升官。

把移民的成绩跟地方官员的政绩及升迁结合起来,无疑是切中了重振四川经济的要害。

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甚至在康熙十年(1671)出台了一项更绝的政策,那就是让候选的州同、州判、县丞及举贡、监生、生员等人参与到招民垦荒的活动中来。由于这些候选的官员没有实职,因此很容易被调动起积极性,只要以上诸人招民三百户在荒僻的地方垦荒成熟,那么就可以授予他们该县县令的实职。

这是针对地方官员制订的一些优惠政策。

那么,对于愿意到四川垦荒的普通民众又给予什么政策呢?清政府当时对全国荒土开垦有一项赋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即开垦三年以上才起征田亩税。但对于四川的特殊情况,政府又额外优惠,荒芜得特别厉害的田亩准令六年起科,生地荒山开垦准令十年起科。水田三年起科,旱地五年起科,零星的土地任由移民开垦,永免升科。同时,清朝政府鼓励生育,因为当时四川的人口数和土地数完全不成比例,因此,在康熙年间四川盛行过一种名为“盛世滋生册”的户口制度,即对盛世大量出生的人口永不加收人头赋。

在诸多优惠政策的诱导下,一场四川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移民运动在全国十多个省份正酝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