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清廷高调派大臣出洋考察外国宪政,作为国内立宪的参考。出发之前,慈禧太后特意召见了考察大臣端方,真诚地询问:“如今新政都已经实行了几年,你看还有什么该办,但还没有办的?”端方直言:“尚未立宪。”慈禧太后问:“立宪有什么好处?”端方说:“立宪后,皇位置则可以世袭罔替。”慈禧太后让他细细说来,端方遵命讲了半个多小时。他的观点代表了清朝官员对立宪的主流看法:用立宪来对抗革命。慈禧太后听后,若有所思。
不想,端方等人刚上火车就遭遇革命志士吴樾的自杀性袭击,入院治疗。吴樾由此名垂千古,但当时国内主流舆论对这次暗杀事件评价不高。报刊评论大多认为朝廷大臣出洋考察是为立宪作预备,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爱国者应郑重其事以祝其行,所以对吴樾的暗杀行动一般都持谴责态度。不仅如此,立宪派们很担心这次暗杀事件会影响到清廷考察宪政的行动,进而影响到宪政的实施,于是纷纷在报纸上撰文敦促清廷要不畏艰难,奋勇前行。民间对于出洋考察大臣挨炸一事也大都表示同情,他们纷纷发来慰问电,如上海复旦、南洋等三十二所学校就联合发了慰问电。这说明,国内主流民意支持立宪,还不支持革命。
同样,列强也希望中国立宪。和立宪派一样,列强也要保护在华利益,不希望中国爆发革命,发生激烈的动荡。立宪了,很可能就稳定了。最终,清朝五位大臣还是出洋考察宪政去了。五大臣正式起航后,《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人的中国》的文章。作者满怀热情地评论道:“人民正奔走呼号要求改革,而改革是一定会到来的……今天的北京已经不是几年前你所知道的北京了。”
宪政真的能在中国实现吗,能够阻止革命吗?
清朝大臣考察宪政,主要是从日本和德国那里汲取“经验”。日本和德国都是君主掌握实权、民主程度不高的立宪国家。清朝大臣在日本、德国看到的是,实行宪政后,国会也好、宪法也好,君主都有解散和否决的权力,依然掌握最终的权力,皇权并没有旁落。君主受到的约束只是要遵守宪法和公布的其他法律。法律一旦公布,上自皇帝下到庶民,都得遵守。专制君主虽然不似往常那样可以奉天承运、恣意妄为,但法律同样可以用来约束和控制百姓。清朝政府从德日两国的宪政中领会了这两点:保证皇权不旁落和用宪政来维持统治。专制帝王向后退一小步,遵守双方约定的法律(在实践中,法律其实主要还是帝王制定的),来换取臣民新的支持。
清朝决心以德国和日本为立宪摹本,但在德日两国的基础上清朝皇权向后退的程度更小,民主程度更低。朝廷权贵们看到的主要还是宪政对皇权的维护作用,忽视了皇权的自我限制。比如出洋考察宪政的载泽回国后上书,陈述立宪有三个好处:一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位万世不易,相位旦夕可迁,君主不负行政责任;二是外患渐轻,立宪是国际潮流,立宪后可以改善清廷的国际形象;三是内乱可平息,实行立宪后,革命党人也无话可说,即使想作乱也无人跟从。最后,载泽动情地写道,奴才是皇室宗亲,朝廷的命运和奴才全家的荣辱休戚相关,因此奴才对立宪这样关系家国命运的大事,万万不敢乱说,此次真的是深思熟虑之后的想法。据说,慈禧太后对载泽的折子足足看了有三个时辰,默然不语。
1906年9月1日,清廷正式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的实质内容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这句话,但毕竟意味着中国立宪的大幕拉开了。
终于立宪了,立宪派十分兴奋,在当年12月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推郑孝胥为会长,张謇、汤寿潜为副会长。而梁启超则在东京组成政闻社,鼓吹立宪,与国内相呼应(后来政闻社回国发展,被清廷查封)。从1907年开始,立宪派推动请愿活动,要求“早开国会”。
清廷还是按部就班地缓慢推进,在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宪法既然是“钦定”的,其中自然大谈特谈“君上大权”。第一条就说“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紧接着,第二条就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第三条则限制了国会的立法权:“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这就把法律依然等同于“诏命”,国会通过的不算法律,只有“奉诏命批准颁布”才算。宪法还规定皇帝有权黜陟百官、设职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除了设立一个权力非常有限的国会之外,中国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做根本的变动,人民的权利也没有实质增加。同时,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限,公布《九年筹备清单》,详细列举了每一年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比如核查人口、宣传宪政、教化选民、各省在一年之内成立谘议局等等。
按照清廷的设想,要等9年以后,中国才能开国会、将宪法大纲完善为正式宪法。这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钦定宪法颁布不久,光绪和慈禧逝世。载沣集团上台后,很快在1909年初重申要立宪,一个主要的举措就是命令各省当年内成立谘议局。谘议局类似于议会,议员由选举产生,但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本省总督或巡抚“裁夺”,并无实权,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选举的结果是立宪派在各省谘议局中占据了领导地位。立宪派很重视谘议局,聚集在谘议局周围,联络同志,批评现实。现实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正朝着宪政方向发展。最大的问题是“预备期”太长了,立宪派要求“早开国会”,希望能把持日后的国会,纠正现在的种种问题。11月,在江苏谘议局议长张謇的发起下,直隶谘议局议长孙洪伊、四川谘议局议长蒲殿俊等人纷纷响应,十六省谘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同志会的宗旨就是向朝廷请愿,要求缩短立宪的“预备期”,尽早召开国会。为此,他们发起了三次请愿活动。
1909年底,孙洪伊领衔,率领请愿代表到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请求在一年内召开国会。朝廷以“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画一”、怕骤然推行议会宪政引起国家纷乱为借口,加以拒绝,坚持9年预备立宪期不变。第一次请愿活动失败了,国内立宪声音却就此高涨起来。立宪派的情绪非但没有受到打击,反而更积极地鼓吹立宪。梁启超于1910年2月在海外创办了《国风报》,开始解释国会、责任内阁和政党的运作方式,对国民进行政治理论的普及工作。当时,革命声音也开始高涨,同盟会在南方的起义屡败屡起。为了和革命派抢时间,立宪派在喧嚣之余,决心发动更大规模的请愿,用请愿盖过起义,用立宪阻止革命。
第二次请愿在1910年6月举行,超过150名代表入京请愿。请愿代表除了谘议局成员外,还有商会、教育会、华侨等代表,自称代表国内外30余万人。这表明国内外有一大批人不喜欢暴力革命,倾向于和平的改良。第二次上书的言辞比上次激烈。清政府也比上次更不客气,申斥代表“以为召开议会就能达到政治清明,古今中外都没有这个道理”,坚持要9年后再召开国会,同时警告代表们“毋得再行渎请”。
革命迫在眉睫,朝廷还不愿意早日立宪,立宪派们急在心里、喊在嘴上。第二次请愿被拒绝后,随即发生了日本吞并朝鲜的事件。朝鲜千百年来都是中国的藩属,朝鲜灭亡不免让中国人“唇亡齿寒”。再不立宪,恐怕国亡将至。革命党人高喊革命救国,立宪派也不敢耽搁,随即发动更大规模的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