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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祛病篇(4)

一些孕妇听说西药不良反应大,容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和早产等,于是便想到利用中药,认为中药无不良反应,绝对安全。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而危险的想法。中药相对于西药较为安全,但有很多中药也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例如,中草药中的红花、麝香、当归等,就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子宫强烈收缩时,可引起胎儿宫内缺血缺氧,导致胎儿发育不良而出现畸形。雄黄、朱砂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是肯定的。所以凡是药物,孕妇都应谨慎使用。

妊娠期不要服用的中草药

中草药中凡具有峻下、滑利、破血、祛淤、耗气、重镇、辛香走串、大毒、大热作用的,孕妇都应慎用和禁用。

我国古代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明确列出“妊娠禁忌”中药87种,后人在实践和实验中又发现了一些妊娠忌用药物。因此,认为中草药对孕妇是安全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孕妇切不可麻痹,随意服中草药来治病,如有病需服用中草药时,也要在有经验的中医医师指导下使用。

目前认为,妊娠禁用或慎用的中草药主要分三大类:

(1)妊娠禁忌药

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商陆、蜈蚣、天雄、野葛、硇砂、地胆等。

(2)妊娠慎用药

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甘遂、芫花、三棱、生南星、凌霄花、刘寄奴、水蛭、干漆、虻虫、蟹爪甲、马鞭草、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射干、雄黄、雌黄、硼砂等,孕妇应尽量不用。

(3)妊娠期不能单独应用的药物

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苏木、郁金、枳实、槟榔、厚朴、川椒、苦葶苈子、牛黄、木通、滑石、茅根、赭石、芒硝、瞿麦、通草、牡丹皮、薏苡仁、牙硝、干姜、肉桂、制半夏、槐花、蝉蜕等,这些药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用,用时也应与其他药配伍使用,以互补互抵,这要由中医医师开方决定。

古代医学家将禁用、慎用药编成“妊娠禁忌歌”,方便后人记忆。现抄录于下:

妊娠禁忌歌:

螈蝥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归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妊娠期不要服用的中成药

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中,这些药物孕妇也应禁用或慎用。

孕妇不要服用的中成药有: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跌打丸、舒筋活络丸、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血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

孕妇慎用的中成药有: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及蛇胆陈皮末等。

丈夫服药对胎儿发育的影响

在正常情况下,睾丸组织与流经睾丸的血液之间有一个防护层,医学上称为血—睾屏障。这一屏障能选择性地阻止血液中某些物质进入睾丸,从而起到保护睾丸的作用。但某些药物能够穿过血—睾屏障进入睾丸可随精液排出。而精液中的药物可因性生活被阴道黏膜吸收,进入孕妇的血液循环,使受精卵或胎儿的发育受到影响。比如吗啡(麻醉剂)和环磷酰胺(免疫调节剂)能通过丈夫血—睾屏障由精液排出,被孕妇阴道黏膜吸收,使低体重儿和畸形胎的发生率增高,而且会增加围生期新生儿死亡的机会。像这样的药对胎儿发育有影响,丈夫一定要忌用。妻子在怀孕后,丈夫用药一定要慎重,应选择治病效果好,又不影响胎儿的药物,并遵医嘱。

孕妇自行服药危险更大

孕妇用药不当,不仅对自己有害,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据调查,绝大部分孕妇在妊娠期间或多或少用过药,其中有一部分孕妇是未经医生开处方而自行服药的。对这些非处方用药,医务人员无法控制,孕妇自己也不知其害,故无法避免有害作用的发生。孕妇服药最常见的原因是因感冒、头痛、发热而服阿司匹林、APC或氯苯那敏(扑尔敏)等退热止痛药。这类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如果在妊娠早期服用,可能引起骨骼畸形或导致心血管、神经系统及肾脏的先天性缺陷。如果在妊娠晚期或临产前服用,可使预产期延长、分娩期出血、宫缩无力及死胎、死产率增加。其他,不适当地服用镇静药及抗过敏药,甚至止咳药等均可能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所以,在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应尽量避免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坚决不用。确因有病必须服药者,应遵医嘱使用。

孕妇不宜盲目服用维生素类药物

有些孕妇惟恐胎儿缺乏维生素,每天服用许多种维生素。当然,在胎儿的发育过程中,维生素是不可缺少的,但盲目大量的服用只会对胎儿造成损害。

维生素A

孕妇对维生素A的日需要量为5000国际单位,不足或过量(超过10倍以上)都可致畸胎。美国国家健康中心对孕妇提出忠告,过量服用维生素A、鱼肝油等,会影响胎儿大脑和心脏的发育,诱发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积水,脑积水过多又易导致精神反应迟钝,故孕妇服用维生素A剂量每日应不超过8000国际单位。

维生素D

维生素D摄入过多,则可导致特发性婴儿高钙血症,表现为囟门过早关闭、腭骨变宽而突出、鼻梁前倾、主动脉缩窄等畸形,严重的还伴有智商减退。故孕妇在怀孕前期每天摄钙800毫克,后期和哺乳期增至1100毫克已达极量,不宜再多。平时常晒太阳的孕妇可不必补充维生素D和鱼肝油。

维生素B6

孕妇妊娠反应时适量服用维生素B6可镇静、止吐,是必要的。但也不宜服用过多。孕妇服用维生素B6过多,其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胎儿身上。孕妇长期服用维生素B6,致使胎儿产生依赖性,医学上称为“维生素B6依赖性”。当小儿出生后,维生素B6来源不像在母体内那样充分,结果出现一系列异常表现,如容易兴奋、哭闹不安、容易受惊、眼球震颤、反复惊厥,还会出现1~6个月体重不增,如诊断不及时,将会留下智力低下的后遗症。

维生素C

如果孕妇大量地长期服用维生素C,其婴儿可以发生维生素C缺乏性坏血症,并可降低口服抗凝剂的效应。

维生素K

怀孕期间大量服用维生素K,可使新生儿发生理性黄疸,还可以降低口服抗凝血药的作用。

孕妇不要过量服用含钙剂

有的孕妇为了胎儿健康,盲目地大量服用钙质食品、钙剂,这样对体内胎儿的生长是很不利的。长期大量食用钙剂和食用大量食用鱼肝油一样,会引起食欲减退、皮肤发痒、毛发脱落、神经过敏、眼球突出、血中凝血酶原不足及维生素C代谢障碍等。同时,血中钙浓度过高,会出现软弱无力、呕吐和心律失常等,这些对胎儿生长都是没有好处的。

有的胎儿生下时已萌出牙齿,原因有二:一种可能是由于婴儿早熟的缘故;另一种可能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大量服用钙剂,含钙食品或维生素C,使胎儿的牙滤泡在宫内过早钙化而萌出。因此不要随意大量服用钙制剂和鱼肝油。如果因治病需要,应按医嘱服用。

服用口服避孕药后又怀孕应终止妊娠

有些妇女为了避孕长期服避孕药,如果没按规定服用或者漏服,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怀孕,而受孕后还继续服避孕药,等到确定妊娠后,又顾虑重重,担心避孕药是否对胎儿有损害。

孕妇服药后可通过胎盘到达血液。一般育龄女性经常服用的避孕药大多是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孕激素以及合成孕激素。合成孕激素的甲地孕酮、炔诺酮,对胎儿及新生儿均有毒性作用,可以引起女胎男性化,外生殖器发育异常等畸形,如阴蒂肥大、阴唇融合粘连、假两性畸形;若用于保胎还可使女婴到青春期患阴道腺癌,出生男婴睾丸发育不良、隐睾等。有人提出,服避孕药时受孕或受孕后继续服避孕药,均可增加胎儿细胞染色体畸形,从而发生脊柱、肛门、心血管、食管、四肢畸形。综上所述,为避免出生畸形儿及减轻孕妇思想负担,不如终止妊娠,待停服避孕药半年后再怀孕。

孕妇误用药物要认真对待

不知有孕已服用了药物,首先不要惊慌,应当清楚明了你服用的药物是属于安全的、慎用的,还是孕妇禁用的。对于会造成畸形儿的药物,必须立刻停止服用。比如链霉素、四环素、治癌症药物、男性激素、防止血液凝固、磺胺药剂等等。会影响胎儿的药物很多,必须认真对待。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孕妇决不能服用。假如在受精1周时,药物还不至于促成胎儿畸形,但是若服用过多的药物,就会使胎儿死亡。

胎儿体内各器官的形成是在受精以后的2~12周之间,称为胎儿器官的形成期。在此期间内服用任何药物,胎儿的器官都会受到波及,形成畸形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