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币国际化战略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中国未来货币战略的重要方面,即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战略。人民币成为国际性货币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目标,指人民币在国际商品、服务贸易及金融活动中,可以行使一般的计价、结算和价值储藏等货币职能。人民币是否实现国际化,至少应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民币现金在境外具有一定的沉淀和流通量,其推广形式则为人民币本币支票及借记卡、信用卡等结算工具也能够在境外一般支付结算中较为广泛地被使用;第二,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各国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这需要存在一定规模的、以人民币计价的离岸金融市场为前提,而其最终表现形式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SDR的权重货币;第三,国际贸易结算中无论是否直接涉及中国本国的交易都有一定比例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以上三个方面是衡量一国货币国际化水平的通用标准,而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后两点。可以看出,一旦人民币实现了国际化,不仅将使现有国际货币体系及相关的铸币税等利益的分配格局产生实质性改变,也会深入地影响全球的地缘政治格局。
但人民币的国际化并不是一个跳跃发展的结果,而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渗透。而人民币可能在一段时期内都难以达到SDR权重货币的地位。而美欧为了解决自身的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问题,不惜采取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尤其是美国,利用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垄断地位,恶意发钞,放弃了其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责任而只图坐享其利益。在这种情形下,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反而是近中期内化解美国利用美元垄断地位而采取不负责任的货币政策,导致中国乃至世界货币体系风险的可行方案。
所谓人民币区域化,狭义定义是指人民币能够在其周边国家形成的特定区域内进行自由兑换、支付、流通和结算,即成为区域内的主要通用货币;广义定义则是指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中的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建立双边或多边货币区,人民币尽管不一定是区域内的主导货币,却是能够可自由兑换和流通、并在双边国际贸易和金融往来的结算中占据稳定比例的关键货币之一。
因此,人民币区域化相对于国际化而言,相对容易推行和实现;人民币推进区域化的进程,也可以为将来实现全面国际化做好相应的准备;同时人民币改国际化目标为区域化,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外界对“中国威胁论”的猜忌与反感。但事实上,人民币未来长期战略规划的目标,依旧是实现国际化。
就宏观层面而言,人民币国际化路径存在四种选择:第一种,推动亚元并在其中占据主要权重份额;第二种,统一一国四币(尤其是港币和新台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并推动与周边接壤国家贸易中人民币直接结算业务,进而建立人民币区,并逐步扩展到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第三种,直接通过货币互换协议与主要贸易合作伙伴逐步建立双边结算制度,推动多元化货币体系形成并力争在其中占据一定份额;第四种,推动成立超主权货币,譬如支持增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有的特别提款权(SDR)的使用功能,并力争成为SDR的权重货币。
上述四种路径中,第二种和第三种路径的实现方式均与人民币区域化目标存在重叠,尤其是第二条路径,本质即为先实现区域化、后实现国际化。而第一种和第四种路径的实现都具有较大的难度。就第一种路径而言,亚洲国家大部分尚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且政治分歧较大,文化差距短期内难以弥合,想实现类似欧洲的一体化进程还遥遥无期。关于亚洲地区的未来形势在后两节中还将具体展开。但可以肯定的是,亚元的推出不是未来30年规划可以考虑的主要方向。而关于推动SDR成为超主权货币的路径,金融危机爆发初期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曾在相关国际会议中提出,但响应者并不普遍。因此超主权货币体系的推出可能是比亚元推出还要久远的事情。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中国应结合第二与第三条路径,推行人民币区域化的阶段目标,同时为人民币国际化打下坚实基础。人民币的区域化与国际化并不是完全的后者包含前者的关系,这两条战略可以并行不悖。
自2008年12月以来,一方面为应对从美国发生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为了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战略,中国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截至2012年1月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告,中国已先后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和阿联酋等15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其中与韩国、香港的货币互换协议已经在先期三年协议的基础上继续展期并继续扩大规模;目前中国对外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涉及人民币总金额已达13362亿元。同时中国央行2010年7月与中银香港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正式确立了香港地区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目前香港地区已经占到了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量的75%以上。而新加坡和伦敦也已展开了成为下一个人民币离岸中心的角力。可以说,目前中国已经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做出了良好铺垫。
而在2012年初,由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领衔的课题组发布的题为《我国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条件基本成熟》的报告,首次提出了中国开放资本项目的时间表。报告将资本项目开放步骤分为短、中、长三个期间段,其中短期安排为1~3年内,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管制,鼓励企业“走出去”;中期安排则为3~5年,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信贷管制,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而长期安排为5~10年,以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先开放流入后开放流出,依次审慎开放不动产、股票及债券交易,逐步以价格型管理替代数量型管制等措施实现全面资本项目开放。尽管关于具体时间表的安排和开放步骤等问题还存在争议,但中国未来将逐步开放资本项目的大方向是可以确定的。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是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关键步骤。
然而,尽管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中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下一步具体战略安排,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即究竟是先主推人民币区域化、再力推国际化,还是同时做好两手准备、平行展开。具体的安排仍然需要根据未来外在环境变化的情势做出相机抉择。就大势而言,人民币在未来三十年中实现区域化和国际化的概率是非常高的,而且人民币区域化的最终目标实际上也是为了国际化,因此这两种路径选择间并不矛盾,而且存在着相互协调、平行推进的调整空间。由此,以下列出我国接下来实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过程中,可以考虑的一般性战略方针和举措:
第一,推进人民币境外结算业务的发展。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即为逐步扩大人民币境外结算交易规模,而其具体实施方式有二:一是民间自发贸易结算,引起境外持有人民币的规模日益扩大;二是通过双边贸易和投资,政府间形成各自货币互换的协议,形成人民币境外结算的政府间制度性安排。其中第二点对于中国与周边接壤国家,如越南、老挝等来说,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多年来经贸往来频繁,而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结算的政府间合作协议框架迟迟没有落地,导致边境地区各种“地摊银行”流行,且跨境交易不得不大量使用现金,对于反洗钱和交易安全性都存在重大隐患;而首先推动与这些国家的人民币境外结算业务,不仅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手段,同时也是经贸往来的客观急需。
第二,阶段性地发展人民币离岸结算中心。目前中国已经在香港建立了人民币离岸结算中心,而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等地也纷纷表达了建立人民币清算中心和运营人民币资产的意愿。截至2011年1月底,人民币存款余额已达3710亿元;而RBS(苏格兰皇家银行)预计,按2010年下半年的可比增长率计算,到2011年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余额将增至7000亿至8000亿元。与此同时,全部未清偿的离岸人民币债券余额达740亿元,约占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的20%。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功能是在人民币没有成为国际货币时,仅仅作为我国央行的人民币跨境清算和回流的中心,但它本身缺乏人民币资产的境外投资管理和风险定价功能;同时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还具有人民币离岸清算的审批政策执行者的功能,即目前中国资本项目管制使离岸结算中心不仅是人民币跨境流通的渠道,同时还具备了管制型垄断经营的地位,而且承担了资本管制等原本由人民银行行使的公共管理职能,从而成为了隔离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的防火墙与缓冲池。因此,人民币离岸中心,只应当是一个过渡性产物,其所应当扮演的角色是为了未来人民币的逐步国际化而服务,而不是成为国内行政管制的国外延伸。此外,仿照美元的全球交收清算系统,未来央行还将推出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CIPS),届时目前中银香港的境外独家人民币清算业务也将被上收并入央行的全球统一自动化清算系统中,为人民币全面实现国际化打下基础。
第三,在改善中国国际收支一般性账户和资本账户管理的情况下,逐步放开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范围,最终实现任何金融机构皆可办理人民币相关业务,同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目前资本项目下已经开放的方面是,取消了外商直接投资的限制,同时对于长期证券投资的限制由于自2003年起实施的QDII和QFII制度而大大减少。而对于短期外债相关项目,目前中国仍处于管制之中。这一先开放长期项目、再逐步向短期项目过渡的思路,实际上参考了我国此前避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FDI等长期项目占外来资本比重较大,而短期热钱难以直接冲击我国国内金融与实体经济。因此先长期、后短期的开放次序,可以有效降低外来热钱冲击在我国资本项目总规模中的比例。就目前的开放进度看,如果适当地加快资本项目管制放松的进程,那么对于除短期外债相关项目之外的资本市场类资本项目而言,在“十二五”计划期间应逐步予以取消管制。就目前发表的一些研究报告的建议看,一般认为:人民币不应迅速走向浮动汇率,而应逐步放宽其汇率浮动范围;利率自由化不应落后于资本项目放开的步伐,以免导致市场机制扭曲、引发资产泡沫风险;在岸与离岸市场应并行发展,从而减少资本账户开放的风险;由于IMF允许货币完全可兑换的国家存在部分资本项目管制,因此即使中国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依旧可以限制短期债务流动。至于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具体时间表和次序,可以参考日本和韩国等周边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日本自1979年开始,前后共计15年的时间,实现了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而韩国则在1986年左右开始开放其资本项目,历经25年迄今仍未完全完成。因此,综合我国的国情和周边环境,和国际化进程的迫切程度,资本项目中的主要门类开放可以用10到15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而其次序也应当是先放开对外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和部分个人资本流动门类,其次开放跨境信贷业务(包括商业信贷、金融信贷、担保、保证及备用融资工具),再次放开资本市场业务类项目,如资本市场证券、集体投资类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工具,最后放开不动产投资等具有特殊性质、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具有重大关联影响的项目;对于金融衍生工具、适用商业银行及机构投资者的特殊条款等应分类、分层次、差别化监管地有序开放(由于国内相关市场发展尚未成熟)。
第四,适时择机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根据彭博社(Bloomberg)最近对1263名经济学家、分析师以及交易员进行的相关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认为,人民币将在2016年前实现(与其他币种间的)自由兑换;半数人认为人民币将在10年内成为一种储备货币,其中19%的受访者认为只需5年时间,人民币就将加入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之列成为一种储备货币,而另有31%的人预计这将会在10年内实现。而作为能否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一个关键性标志,能否成为SDR权重货币将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人民币需要实现可自由兑换,且同时要增加人民币在境外的沉淀资金量,并疏导境外人民币向境内回流的渠道,从而推动人民币在境外的交易范围扩大和使用比例增长。但同时也应注意的是,过于激进地强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能也会付出过大的成本,反而结果得不偿失。日本20世纪八九十年代力推日元国际化但最终并没有能达成理想的目标,日元在国际储备货币中占比跌落回推动国际化前的水平,且付出了沉重的经济发展成本,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第五,促进实施人民币国际化战略需要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和必要条件准备。这至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利率改革,需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的市场机制,从而使利率能够真实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二是逐步改革国内垄断的银行体制,放开社区银行、互助金融等多种金融机构发展形式,使地下金融和民间资金渠道逐步合法化、规范化,形成金融市场的合理竞争结构;三是逐步放开汇率管制,扩大汇率波动区间,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汇率定价机制;四是对于国内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及股权投资等一系列资金、资本市场,在完善管理的前提下,对外资进一步地开放;五是推动国内与国际贸易、投资和资金流动的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并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主流法律体系框架相协调、相兼容,从而为人民币国际化减少制度障碍。
四、30年内世界货币体系走势和格局